釋《上博七·武王踐阼》簡6之“作”字
(首發)
胡长春
安徽大學
《上博七‧武王踐阼》簡6:“民之反,亦不可﹝不﹞志。”“反”後一字形體放大如下:
今本《大戴禮記》相應處作“側”,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讀書會認為“此字從‘宀’,从 ‘人’,从‘匕’,未知當釋為何字。”[1]蘇建洲先生隸作,認為乃“色”之變體。[2]程燕先生認為此字從“宀”,“北”声,隸作“”,讀作“側”。[3]劉信芳先生認為當釋為“昃”,讀為“側”,以為簡文上部非“宀”,而是“人”,右下乃 “日”之訛寫[4]。林文華先生認為從“免”從 “”,即俛(俯)或伏,讀作覆,“反覆”猶言“反側”。
按:簡文此字形體,其右下與爪、日 、免不類,恐非“色”、“昃 ” 、“俛”之訛變,又下部偏旁位置、大小亦與“北”有所差距,恐亦非“北”。 笔者细察此字,释为“作”字。
笔者认为此字从人从乍,其上部和右部乃“乍”之书写訛變[5]。“作”字楚文字一般有两形,一是 ,使用较广;二是形,与秦系文字同,江陵天星观一号墓遣策简有形[6],笔者认为即由此类形体讹变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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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释为“作”, “作”通“側”,不须赘言。
“民”读为“眠”。 今本《大戴禮記》有一段话值得重视:“王闻书之言,惕若恐懼,退而为戒书,於席四端为铭焉,於機为铭焉,於鑑为铭焉,於盥盤为铭焉,於楹为铭焉,於杖为铭焉,於带为铭焉,於屨为铭焉,於觴豆为铭焉,於户为铭焉,於牖为铭焉,於剱为铭焉,於弓为铭焉,於矛为铭焉。”[7]考虑到武王在这些器物上刻铭,都兼顾其器物的特性和功用,力求即物思“戒”,如鑑之铭曰“见尔前,虑尔后”;带之铭曰“火滅修容,慎戒必恭,恭则寿”; 弓之铭曰“屈伸之义,废興之行,無忘自过”; 矛之铭曰“造矛造矛!少閒弗忍,终身之羞”之类,武王意在于自己坐卧行作时,注意自身修为,时刻不忘“黄帝颛顼之道”。故此句读为“民(眠)之反作(側),亦不可[不]志。”意即睡在席上一翻身一侧身时,也不可忘了这些“丹书”之戒。
2009年1月5日於安徽大学龙河
注:
[1]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武王踐阼〉校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8年12月30日。
[2]蘇建洲:《〈上博七 ‧武王踐阼〉簡6“”字說》,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8年12月31日。
[3]程燕:《上博七讀後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8年12月31日。
[4]劉信芳:《竹書〈武王踐阼〉“反昃”試說》,《簡帛網》,2009年1月1日。
[5] 秦系文字与楚系文字在书写上有重大差异,关于书写訛變,笔者将作专题讨论,此不赘。
[6]滕壬生《楚系简帛文字编》661-663页,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
[7]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中华书局, 1983年。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年1月5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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