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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洲:也說《君人者何必安哉》“人以君王為所以囂”
在 2009/1/10 2:01:55 发布

也說《君人者何必安哉》「人以君王為所以囂」

(首發)

 

蘇建洲

彰化師大國文系

 

《君人者何必安哉》簡67曰:「先王為此,人謂之安邦,謂之利民。今君王盡去耳目之欲,人以君王為(底下以「△」表示)以。」[1]對於最末一句已有諸位學者提出很好的看法,[2]本文將在學者研究的基礎上,對「△」字構形提出已見,並嘗試釋讀簡文。

「△」目前看來應以復旦讀書會的分析最為近實,其說:

△又見於《尊德義》簡24,形作。劉樂賢、陳斯鵬二位先生已經指出該字爲“所”之异體。(劉樂賢:《讀楚簡札記二則》,簡帛研究網站http://***********/admin3/list.asp?id=12072004529日;陳斯鵬:《郭店楚簡解讀四則》,《古文字研究》第24輯,第409-412頁,中華書局,2002年。)[3]

對此,張新俊先生說:

我們認為這個意見是正確的。△字「人」形上面的部分,跟楚文字中常見的「所」多少有些不同,但是拿它與郭店楚簡《成之聞之》中的「所」字相比較:

3

19

19

34

不難發現,這種寫法的「所」與△字上部基本相同,讀書會的隸定是完全正確的。

而對於《尊德義》24「爲邦而不(以)豊(禮),猶之亡也」,陳劍先生指出:

綜合以上衆多研究者意見中的合理部分,疑「猶之亡也」可釋讀為「猶御之無策也」。「」或即「所」字之繁體,其證據如劉樂賢2004所指出的曾侯乙墓竹簡「所」字多作「」。但其下部所从恐怕不是「勹」,更很難說成是「所」的疊加聲符。李銳讀「所」為「御」可從。其相通之證,除《會典》852頁所舉《周易‧漸》九三「利禦寇」馬王堆漢墓帛書本「禦」作「所」之外,又如《上博(三)‧周易》第4號簡《訟》初六爻辭「不出御事」,「御」字今本及馬王堆漢墓帛書本作「所」;御馬之「御」字的異體「馭」楚簡或作从「午」聲,而《詩經‧小雅‧伐木》「伐木許許」,《說文》十四上斤部「所」字下引「許」作「所」。[4]

張新俊先生也指出:

所以,字能否看成是所、勹皆聲的雙聲字(原注:「陳斯鵬:《郭店楚簡解讀四則》,《古文字研究》第24輯,第409412頁,中華書局,2002年」),以及之下所从的部分如何作出合理的解釋,還有待今後進一步的研究。

謹按:以上張、陳二先生之說對筆者頗有啟發。「△」字作:

筆者以為此字上部從「所」應無問題。「△」右上的「刃」形有兩種解釋的方法:首先,《包山》84的「漸」作:

可以隸定為「」,[5]其「斤」旁訛為「勿」。而「勿」、「刀」、「刃」古文字常見形近訛混,[6]所以「△」的「斤」旁訛為「刀」、「刃」自然不意外。

其次,裘錫圭先生曾指出:

古文字作形的「折」字「象以斤砍斷樹木」,作形的「制」字「所象的應該是以刀截割木材」,其左半之形與上引「折」字兩形左半有關。「制」、「折」二字不但形義相近,而且上古音極爲接近。……總之,「制」、「折」二字形音義的關係是十分密切的。它們所代表的詞很可能有親屬關係。[7]

依此說,則「斤」、「刀」二旁可以義近通用,則本簡「所」寫作從「刃」也是可以理解的。以上內容曾以網名「海天」跟帖在張新俊先生文章之後,[8]後見孟蓬生先生贊同筆者的第二種分析方式,茲引其文如下:

海天先生所說極是。昨天在所里就此字跟王志平先生作過討論,已經得出跟海天先生相同的認識,正準備修改拙稿呢。不過讀書會似乎只是把所謂「刃(刀)」看成了「斤」的變體。如《上博七》有個分明是從「刀」從「石」的字也被隸定為「斫(視)」字。純粹從字形的角度看,根據義近形旁互換的條例,該字隸定成「斫」可能并不錯,并且可以和這個「所」字看作平行的現象,這就給「所」字的構形多提供了一條內證。但由于其字形并不從「斤」,所以無論如何也不能跟「視」字掛起鉤來。[9]

根據孟先生所補充的證據,「△」字上從「所」應該是可以確定下來了。至於下部所從是「人」形,已見於上引陳劍先生文,所以「△」可以隸作「」。

其次,討論簡文的讀法。「」應分析為從「所」聲,可以讀為「忤」,古籍【許與所】有通用之例。[10]再考慮上引《尊德義》「△」讀為「御」,而楚簡「御」或從「午」聲,[11]則本簡「△」讀為「忤」是可以的。《漢書‧東方朔傳》:「忤於邪主之心」,顏師古注:「忤,逆也。」《漢書‧蕭望之傳》:「繇是大與高、恭、顯忤」,顏師古注:「忤,謂相違逆也。」[12]《後漢書‧班彪列傳下》:「及其歸舍,口雖不言,而仰屋竊歎,莫不知其多冤,無敢啎陛下者。臣今所陳,誠死無悔。」「啎」即「忤」。《淮南子‧齊俗訓》:「是故入其國者從其俗,入其家者避其諱,不犯禁而入,不忤逆而進」。《漢書‧敘傳上》:「夫啾發投曲,感耳之聲,合之律度,淫麴而不可聽者,非韶、夏之樂也;因勢合變,偶時之會,風移俗易,乖忤而不可通者,非君子之法也。」可見「忤」可以指違逆君王或是平素的風俗習慣。所以「△」讀為「忤」,指楚昭王悖忤先王的聽鼓鐘之樂、御幸女色、極目遊觀的作為。[13]

再看「」字,筆者以為可以讀為「夭」。《三德》簡5:「變常易俗,土地乃坼,民乃囂死。」李天虹教授認為「囂死」當讀爲「夭死」,引《大戴禮記‧易本命》「人民夭死,五穀不滋,六畜不蕃息」,孔家坡漢簡日書《歲》篇「民多疾病,五穀夭死」爲證。[14]孟蓬生先生指出:

甲本簡6、簡7:「君王唯不(望)年,可也。戊行年=(七十)矣,言(然)不敢睪(釋)身,君人者可(何)必(然)才(哉)!」「望年」即「希望長壽」之義,猶如「望歲」是「希望豐收」一樣。「擇(釋)身」猶言「放棄養身之道」,「不敢睪(釋)身」實際上是說「不敢放棄耳目之欲」。兩個詞的組合往往要大于兩個詞的字面意思,不能直譯,這是理解「望年」和「釋身」時需要加以注意的。這段話的大意是:君王如果不追求長壽,固然可以如此(言外之義是如果追求長壽就不應放棄耳目之欲)。我雖然已經七十歲了,但是還不敢放棄養身之道(言外之義是不想放棄耳目之欲)。君臨百姓的人為什么一定要如此呢?[15]

依此說,可見人民以為昭王的作為是不盡天年的作為,《戰國策‧秦策三‧蔡澤見逐於趙》:「蔡澤復曰:『復歸顯榮,成理萬物萬物各得其所;生命壽長,終其年而不夭傷』」。

綜合以上,簡文讀作「先王為此,人謂之安邦,謂之利民。今君王盡去耳目之欲,人以君王為(忤)以(夭)。」「以」為為並列連詞,與「且」字用法略同。[16]意思大約是說:先王的作為,人民以為是安邦利民。現在君王盡去耳目之欲,人民以為這是悖逆先君而且不利於天年的。「忤」是呼應「先王……」、「今君王……」;「夭」是起下文「君王唯不望年,何也。」附帶一提,「」或釋為「長」或釋為從「亡」得聲。其實看乙本簡7,比對同簡「亡」作,可知甲本「」理解為從「亡」得聲是合理的。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110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9110



[1]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12)圖版頁58-5970-71

[2]詳見張新俊:〈「人以君王為所以囂」别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8.01.08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640。下引張先生文皆是此文,底下不再注出。

[3]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程少軒執筆):《〈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校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5802008.12.31

[4]此為2007628日陳劍先生給筆者的覆信內容。原文是陳劍先生對《尊德義》的釋文注釋,待刊稿。又見陳劍:〈郭店簡《尊德義》和《成之聞之》的簡背數字與其簡序關係的考察〉《簡帛》第二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11)頁217

[5]李守奎:《楚文字編》(上海:華東師範大學,2003.12)頁635、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10)頁939

[6]參看李守奎:《楚文字編》頁264-265「利」、頁266-267「則」。

[7]裘錫圭:《古文字論集說字小記》之「3、說制」(北京:中華書局,1992.8)頁641-642

[8]200919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640

[9]200919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640

[10]高亨、董治安編纂:《古字通假會典》(濟南:齊魯書社,1997.7二刷)頁850頁。

[11]白於藍:《簡牘帛書通假字字典》(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1)頁104-105

[12]宗福邦、陳世鐃、蕭海波主編:《故訓匯纂》(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3初版二刷)頁776

[13]張新俊:〈「人以君王為所以囂」别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8.01.08

[14]李天虹:〈《上博(五)》零識三則〉,武漢大學簡帛網,2006.2.26

[15]孟蓬生:〈《君人者何必安哉》〉賸義掇拾〉,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9.01.04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611

[16]孟蓬生:〈《君人者何必安哉》〉賸義掇拾〉,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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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也說《君人者何必安哉》“人以君王為所以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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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ee 在 2009/1/10 11:11:33 评价道:第1楼

    “[嚣+戈]”可读为“夭”,已有人提到过,见《佔毕随录之七》(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590)2009年1月7日的跟贴。

    因为是跟贴,现在页面刷新又很快,看不到也是正常的,呵呵。

  • 海天 在 2009/1/10 11:30:44 评价道:第2楼

    原來是單先生的大作,抱歉失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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