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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洲:試釋《凡物流行》甲 8“敬天之明”
在 2009/1/17 7:51:01 发布

試釋《凡物流行》甲 8「敬天之明」

(首發)

 

蘇建洲

彰化師大國文系

  

  甲8有一段話說:「△天之」,曹錦炎先生讀作「敬天之盟兮得?」[1]復旦讀書會讀為:「敬天之(盟—明)奚得?[2]

  謹按:首先筆者同意復旦讀書會將「盟」讀為「明」,因為古籍有「天之明」的說法,而似未見「天之盟」。而且竹書「盟」常通假為「明」。[3]其次,所謂「敬」字作:

但是古文字的「敬」左旁從「羊」頭,[4]而從來沒有類似「△」的寫法,將「 △」釋為「敬」顯然是不對的。由於簡文正好位於編連之處,字形有所磨損,頗不易識出。筆者懷疑「△」可能是「」字,即「造」字,試比較:

(《曹沫之陳》2背)(△)

簡文讀法有幾種可能,一是讀為「昭」。蔣禮鴻先生說:「則又知昭昭之昭與造、蹴、蹙亦聲近而義通,……至造又為慥,蹴又為憱,蹙又為慼為戚,固無以列舉為也。」 [5]古籍【昭與朝】有通假例證。 [6]而董珊先生曾指出:

   戈銘所記“上郡假守”之名為“鼂”,“上郡假守鼂”不見於典籍記載。下面試作一些推測。從相關的字音、職官和年代三方面考慮,此人有可能是《史記·秦本紀》、《穰侯列傳》記載的秦客卿竃。《戰國策·秦策三》有“秦客卿造謂穰侯”章(原注:馬王堆帛書《戰國縱橫家書》亦有此章,但不記客卿造之名。),此人名作“造”,上古音“竈”与“造” 聲母都是精系,韻部為幽、覺對轉,是常見的通假。戈銘“鼂”字《說文》 “讀若朝”,“鼂”与“朝”都是端母宵部字,也常常通假。(原注:參看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會典》755頁、727頁,齊魯書社, 1989年。) “朝”字據《說文》分析是“從倝、舟聲”,而“造”字古文字或作“艁”,是在“告”上加注“舟”聲。由於“朝”跟“造”都可以從“舟”得聲,所以“朝” 的通假字“鼂”與“竃”、“造”二字也可以構成通假關係。[7]

 

可見「造」與「昭」通假自無問題。古籍有所謂「昭天」或「昭天之明」的說法:

《大戴禮記虞戴德》:「屬於斯,昭天之福,迎之以祥」。

《逸周書命訓》:「明王昭天信人以度功」。

《逸周書武穆》:「曰若稽古,曰昭天之道」。

《逸周書成開》:「五典:一言父典祭,祭祀昭天,百姓若敬」

《漢書武帝紀》:「戰戰兢兢,懼不克任,思昭天地,內惟自新。」

《後漢書班彪列傳下》:「光武皇帝躬服金革之難,深昭天地之明」。

另一種讀法是「崇」,陳劍先生指出:

 戰國兵器銘文中作造之“造”或加注“酉”聲(17.11123滕侯昃戈),(原注:參看陳偉武:《簡帛兵學文獻探論》,123頁,中山大學出版社,199911月。)《說文》卷十四下酉部以“卯”字爲“古文酉”,分析“留”字、“柳”字皆从“古文酉”,而 “柳”又或與“崇”相通。《左傳》、《穀梁傳》宣公元年經文“晉趙穿帥師侵崇”,《公羊》經、傳“崇”字皆作“柳”。此亦可爲旁證。 [8]

古籍有「崇天」的說法,如《尚書仲虺之誥》:「欽崇天道,永保天命。」

所以簡文可以讀作「昭天之明奚得?」或是「崇天之明得?」

附帶一提,甲本簡 5」、乙本簡5」的諸家隸定作「」,但此字下部明顯是「土」旁,參乙5的「疆」作「」、「」作。所以此字應該隸定為「」。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117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9117



[1]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 竹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12)頁 238

[2]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鄔可晶執筆),《〈上博(七)·凡物流形〉重編釋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 2008.12.31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 Src_ID=581

[3] 白於藍:《簡牘帛書通假字字典》(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1)頁 261

[4] 參李守奎《楚文字編》頁 546-548、李守奎、曲冰、孫偉龍編著:《《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北京:作家出版社,2007.12)頁 438-439、張新俊、張勝波:《葛陵楚簡文字編》(成都:巴蜀書社,2008.8)頁 165

[5] 蔣禮鴻:《義府續貂》(台北:木鐸出版社,1981.10)頁 118

[6] 高亨、董治安編纂:《古字通假會典》(濟南:齊魯書社,1997.7二刷)頁 755

[7] 董珊:〈四十八年上郡假守鼂戈考〉《珍秦齋藏金——秦銅器篇》(澳門市政廳出版,2006年)

[8] 陳劍:〈釋「琮」及相關諸字〉《甲骨金文考釋論集》(北京:線裝書局,2007.4)頁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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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試釋《凡物流行》甲8 “昭天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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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子居 在 2009/1/17 11:50:31 评价道:第1楼

    admin:
    ……

    而董山先生曾指出

    ……

    打错字了哦。

  • admin 在 2009/1/17 12:51:04 评价道:第2楼

    感謝提醒!已經更正。

  • ryknight 在 2009/1/17 12:57:08 评价道:第3楼

    这个分析有一定的道理。似应释为“東+攵”,同“陈,或作敇。”

    “敇”又同“策”,《孙子》有例,可以理解为探测,预计之意。

  • 佑仁 在 2009/1/17 12:58:06 评价道:第4楼

    幾乎跟蘇建洲學長同一時間,我在簡帛網發表 〈釋《凡物流形》簡8之“通天之明奚得?”〉一文,網址: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972釋作「告攵」的意見,其實我撰文時也曾考慮過,但是後來之所以捨棄,是因為「告」字楚簡中很多,其寫法普遍都从「口」(抱歉 不知如何貼上照片),可參《楚文字編》頁60,其次「口」旁上多有一橫筆,我認為這與△有所不同。另外關於《曹沫之陣》簡的問題,《曹沫之陣》正文部份从「告」諸字都與上述「告」字相同,獨簡2背字形不同,這個字我也曾經考慮過,但是細看原書會發現,該字這是因為橫筆「一」與「口」太接近而導致形似「日」形,其實它應與其他楚系「告」字普遍寫法沒有不同。另外,《凡物流形》簡甲有不少字都受限於編聯而不清,例如簡9的「里」,可知筆畫亦有可能在編聯上。我的說法未必正確,請建洲學長與各位學者專家不吝批評指正。2009年1月17日補記

  • ryknight 在 2009/1/17 13:02:53 评价道:第5楼

    抱歉,搞错了。上帖的“分析”指武汉大学简帛网高佑仁先生的分析:

    釋《凡物流形》簡8之“通天之明奚得?”
    高佑仁[搜索該作者其他文章]

    (高雄醫學大學)

    (首發)
      《凡物流形》簡8有“△天之明奚得?”一句,△字字形作:
      
    原考釋者讀作“敬”,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1]、李銳先生[2]、陳志向先生[3]等都從之,楚簡“敬”字作●=敬帛乙10.4(帛乙10.4)、●=敬帛乙11.3(帛乙11.3)、●=敬帛乙10.22(帛乙.10.22)、(上博二.昔.4)、(上博三.仲.6),“敬”字常見楚簡,比對字形很清楚△字非“敬”。《凡物流形》簡15有個“”字,其左旁對考證△字有參考價值,比較如下:

    甲15





    甲15之字原考釋者已釋出為“”,字形上“”字左旁與△字左旁近似,我認為△字形構可以有兩種解釋方式:
      
      第一種即依據甲15的字形,把字作从“●=”、“東”聲,“敶”字金文中已經大量出現,例如(敶侯壺.9634)、(敶伯元匜.10267),△字只不過是省略“阜”旁而已,依此說可隸定作“●=敶集成10267”。
      
      第二種可釋為从“重”聲,我們知道“重”字本即从“東”聲,楚簡中“重”字與“東”字的差異常常僅在最末有無一橫筆,依此說可隸定作“”。楚簡已有“”字,郭店《性自命出》簡10作“”字讀作“動”,其字形、結構與△相近,可惜的是△字下半位於編聯纏繞處因此纏泐不清,因此我們也很難判定到底字形是“東”還是“重”。

    -----------------
    贴错了地方,向两位作者致歉。

  • ryknight 在 2009/1/17 13:07:43 评价道:第6楼

    “策(東+攵)天之明”,意义可通,字形也有根据。

  • 海天 在 2009/1/17 17:12:51 评价道:第7楼

          個人本來的考慮有壴、造二旁。後來釋為「造」是認為可以與右旁的「攴」位置平行,若釋為壴則左邊顯得太長,也就是說編聯處較難有其他筆劃。至於沒考慮釋為「東」是因為其下似未見類似「」的形體,而且相對位置也容不下。如果一定要釋為東或重,那文字結構大概也屬於較為少見的形體。至於「造」所從「告」旁,「口」旁上多一橫筆這自然是大家所熟悉的。既然《曹沫之陣》簡2背的字形是因為橫筆「一」與「口」太接近而導致形似「日」形,則《凡物流行》的字形又怎麼能排除這種可能呢?

          再看文意。拙文認為讀為「昭」或「崇」。以「崇」為例,崇有崇高顯貴的意思,如《史記·屈原賈生列傳》:明道德之廣崇」。「明」的意思可以參考周頌臣工:「將受厥明」,朱熹說:「上帝之明錫」頁1013。則「崇天之明奚得」,可譯為崇高天道的明錫如何得到?

          此字本來就不清楚,本人絕不敢自是,大家再睜大眼睛瞧瞧,或許可以看出端倪。

  • 海天 在 2009/1/17 22:34:25 评价道:第8楼

    剛才在簡帛網看到叢劍軒先生討論「某天之明」的意見,其對釋為「東」的看法與筆者上文評論幾乎相同。叢先生以為字形從昏,老實說這種想法筆者也曾想過,但因為從昏從攴的字形沒有見過,所以一念即逝,也沒有寫在上文的評論中。叢先生認為讀為旻,旻天泛指天,可與鬼、先王對文。他認為筆者釋為崇或昭無法與鬼、先王照應。但是「先王」也是定語加名詞,為何「某天」就不能釋為「崇天」也是定語加名詞呢?

    附帶一提,這篇文章寫於16日凌晨,刊登時間是17日早上。寫文章時尚未拜讀佑仁兄文章,並非不引。

     

  • 路过 在 2009/1/18 9:30:08 评价道:第9楼

    路过,有点疑问:

    1.《尚書仲虺之誥》:「欽崇天道,永保天命。」——似乎不是定语加名词?昭天似乎也不是,《後漢書班彪列傳下》:「光武皇帝躬服金革之難,深昭天地之明」。

    2.造是常见字,昭(卲)似也是常用字,能不转最好不转。

     

     

  • 海天 在 2009/1/18 17:02:47 评价道:第10楼

    謝路人先生指教。我最初的想法是認為「某天之明奚得」是與簡7的「順天之道,吾奚以為首」有關,「順天之道」古籍常見,如呂氏春秋《懷寵》:「以除民之讎而順天之道也」,張雙棣先生譯為「順應上天的意旨」。則簡文似可以理解為:順應上天的意旨,我以何事為先?所以我理解「某天之明奚得」是「奚得(以)某天之明」,「得」理解為助動詞。加上將字認為造,遂通假為昭或崇,句意是如何得以昭示上天之明?或如何得以尊崇上天之明。拙文所舉例便是著眼於此。

     

    後來考慮到下句的「鬼之神奚飼」及「先王之智奚備」,其飼與備皆為動詞,則「某天之明奚得」之「得」也要解為動詞而非助動詞。遂將崇理解為崇高顯貴的意思,如《史記·屈原賈生列傳》:明道德之廣崇」,既然道德可用來形容,則天道自然亦可用來形容。「崇天」即崇高的天道,即與下面的「先王」句型相同。

     

    另外我也有考慮將「造」讀為「」,前者從紐幽部;後者心紐宵部,音近可通。造聲可與宵部諸字通假,古文字材料並不少見。如文中所舉造與朝(宵部)即為ㄧ例。「霄」可指天空、天際,如。《淮南子·原道》:「乘雲陵霄」、《尸子‧貴言》:「干宵之木」、《雲笈七籤》:「超步登霄門」,「霄門」,天門也。而古籍有「天霄」一詞,如晉木華《海賦》:「氣似天霄,靉靅雲布。」柳宗元《禮部賀甘露表》:「發於天霄,特降宮樹。」

    至於因造是常用字所以不能通假,這當然不能說死。文中所列董珊先生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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