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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洲:《吳命》簡4“桃毛”試解
在 2009/2/6 12:32:02 发布

《吳命》簡4「桃」試解

(首發)

 

蘇建洲

彰化師大國文系

 

  《吳命》簡4曰:

孤吏(使)[1]一介吏(使),(親)於桃△(勞)其大夫,請丌(其)行

其中「△」字作:

整理者釋為「逆」,[2]諸家未見異詞。這大概主要是因為古籍有「逆勞」一詞,如《周禮秋官小行人》:「凡諸侯入王,則逆勞于畿;及郊勞、視館、將幣,為承而擯。」「畿」是王邦的疆界,離王城五百里。[3]《左傳定公五年》:「子洩為費宰,逆勞於郊,桓子敬之。」可見逆、勞之事是發生於郊。又如《左傳宣公三年》:「楚子伐陸渾之戎,遂至於雒,觀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孫滿勞楚子。」《史記楚世家》則記作:「八年,伐陸渾戎,遂至洛,觀兵於周郊。周定王使王孫滿勞楚王」可見「周疆」即是「周郊」。但如復旦讀書會指出:「簡4『桃』字,整理者認爲是地名。文獻中有『郊勞』之禮,逆、勞之事定當發生於郊。頗疑『桃』也當讀爲『郊』。(讀書會中也有學者指出,『桃』、『郊』聲母遠隔,或許此意見只能存疑待考。)」換言之,若「桃」釋為「郊」的意見無法確定,則「△」是否一定釋為「逆」也值得考慮了。

其次,陳劍先生指出:

在楚系文字中,「屰」旁寫法與以上諸形(引案:指晉系文字)有很大不同。這一點似尚未引起大家足夠的重視,所以我們不厭其煩,儘可能多地將楚系文字中从「屰」旁的字列舉如下:

  朔:《古璽彙編》3558  《古璽彙編》3185  包山簡63  包山簡63  包山簡98

  逆:鄂君啓車節  鄂君啓舟節  包山簡75 包山簡71  楚帛書甲篇第7  曾侯乙墓簡13  郭店簡《性自命出》10  郭店簡《性自命出》11  郭店簡《性自命出》17  郭店簡《成之聞之》32  上博簡《容成氏》上博簡《性情論》上博簡《性情論》5[4]

除陳劍先生所舉例外,還可補充兩例「逆」字:

《容成氏》52 《三德》06

而有爭議性的如下字形,或釋為「逆」或釋為「」:

《隨縣》13[5]《季庚子問於孔子》17[6] 《武王踐祚》15[7]

看得出來,楚文字的「屰」,其上作「Y」形或理解為豎筆上的橫筆皆為三筆,顯然與「△」作兩筆並不相同。仔細觀察,此字實為從「毛」,試比較:

(《吳命》簡5「表」)(《上博一緇衣》14」)(△)

學者已指出《吳命》與《上博一緇衣》、《彭祖》、《景公瘧》是同一書手,[8]則「△」釋為從「毛」旁是非常合理的,可見「△」應該隸定作「」。「」字亦見於《郭店》殘簡9[9]

  曹錦炎先生認為「桃」為地名是值得重視的意見。[10]《昭王與龏之》簡5-6「昭王(蹠)【5】逃珤」,「逃珤」,陳劍先生指出是地名,簡文意為「楚昭王要到逃珤這個地方去」。[11]單育辰先生亦認為是地名,讀為「逃寶」。[12]筆者懷疑簡文「桃」可能就是「逃珤」。「桃」讀為「逃」自無問題。「毛」,明紐宵部;「缶」,幫紐幽部,音近可通。古籍亦有通假例證:《說文》曰:「表,上衣也。從衣從毛。古者衣裘以毛為表。」(八上十八)段玉裁則認為:「毛亦聲也。」[13]馬敘倫、何琳儀、季師旭昇、白於藍等先生皆認同此意見。[14]《九店》36:「製衣裳,表。」「表」,秦簡《日書》甲種楚除秀日占辭作「服帶」。李家浩先生認為可以讀為「表識」或是「服飾」,而以後說更符合原義。[15]而古書中【服與保】常見通假。[16]「保」、「缶」雙聲疊韻,皆為「寶」的聲符。[17]可見「毛」與「缶」、「寶」通假自無問題。古籍又有【冒與芼】(《會典》頁772)、【包與冒】(《會典》頁763)、【抱與褓764】(《會典》頁764)的通假例證,於此亦可見「毛」與「保」可通假。

  經由以上的討論,可見《吳命》的「桃」即《昭王與龏之》的「逃珤」,皆為地名。但究竟何者寫法為正,則不可知。同時亦可知「桃」的位置或許就如同「州來」,也是吳楚間地。陳偉先生說:「州來是吳楚間地,二國曾在此爭奪、拉鋸。《漢書·地理志上》沛郡下蔡縣下自注云:『故州來國,爲楚所滅,後吳取之,至夫差遷昭侯于此。後四世侯齊竟爲楚所滅。』」[18]如此才能符合楚昭王所到之處及吳國的邊疆這兩個條件。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26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926



[1] 讀為「使」,依復旦讀書會。見程少軒先生執筆,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下簡稱「復旦讀書會」):《〈上博七·吳命〉校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8.12.30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577。底下所引「復旦讀書會」意見皆見此文,不再注出。

[2]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12)頁311-312

[3] 錢玄、錢興奇、王華寶、謝秉洪注釋:《周禮》(長沙:岳麓書社,2001.7)頁367

[4] 陳劍:〈釋上博竹書《昭王毀室》的「幸」字〉《漢字研究》(第一輯)(北京:學苑出版社,2005.6)頁458。又見于武漢大學簡帛網,2005.12.16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34、陳劍:〈楚簡「字試解,「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2008」論文,芝加哥,20081031日至112日。

[5] 李守奎:《楚文字編》(上海:華東師範大學,2003.12)頁110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10)頁171、蕭聖中:《曾侯乙墓竹簡釋文補正暨車馬制度研究》(武漢:武漢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5.5)頁23皆釋為「」。但李零:〈讀《楚系簡帛文字編》〉《出土文獻》第五集(北京:科學出版社,1999.8)頁159補遺第11及上引陳劍先生文則釋為「逆」。

[6] 一般釋為「逆」,楊澤生先生則釋為「」,見楊澤生:〈《上博五》零釋十二則〉,武漢大學簡帛網,2006.03.20

[7] 一般釋為「逆」,楊澤生先生則釋為「」,見氏著:〈《上博七》補說〉,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01.14

[8] 見「復旦讀書會」下的跟帖,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577

[9] 李守奎:《楚文字編》(上海:華東師範大學,2003.12)頁110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10)頁171

[10]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12)頁312

[11] 陳劍:〈上博竹書《昭王與龔之脽》和《柬大王泊旱》讀後記〉,簡帛研究網,2005.02.15http://***********/admin3/2005/chenjian002.htm

[12] 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六〉,武漢大學簡帛網,2008.08.05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860

[13] 〔清〕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台北:漢京文化,1985.10)頁389

[14] 馬敘倫之說見古文字詁林編纂委員會:《古文字詁林》第7(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12)570。何琳儀說見《戰國古文字典》(北京:中華書局,1998.9)頁329。季師說見《說文新證》下冊(台北:藝文印書館,2004.11)頁30。白於藍說見《簡牘帛書通假字字典》(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1)頁60將「表」歸於「毛」字聲系下。

[15]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編:《九店楚簡》(北京:中華書局,2000.5)考釋138條,頁98-99

[16] 高亨、董治安編纂:《古字通假會典》(濟南:齊魯書社,1997.7二刷)頁440、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4)頁54

[17] 李守奎、曲冰、孫偉龍編著:《《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北京:作家出版社,2007.12)頁369

[18] 陳偉:〈讀《吳命》小札〉,武漢大學簡帛網,2009.01.02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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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5《吳命》簡4“桃毛”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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