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曹”
(首发)
魏红燕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摘要:《说文》“曹”之解释,乃依据讹变了的字形,其说未确。通过考察“曹”字的历史演变,认为其初文本为“㯥”,“曹”是“㯥”作为国族名、地名之专用字。并从中探讨汉字历史演变的一些内在规律。
关键词:曹;㯥;本义;囗形
《说文·曰部》:“曹,狱之两曹也,从 㯥,在廷东也。从曰,治事者也。”徐锴曰:“以言词治狱也,故从曰。”对于许氏这一说解,前贤学者多已提出异议。段玉裁《说文解字注》: “‘从㯥, 在廷东也’两曹在廷东,故从二东之㯥,其制未闻也。”高田忠周:“狱之两曹在廷东,从 㯥治事者,从曰,不得其理。盖论辩治事,曹官所司,故字以曰谓形义。谓两曹,当从二曰,两曹并在廷东,从一东义已足焉。”(古籀篇八十七)李孝定也云:“许书曹下说解,乃举汉制以说字,已非其朔。即如其言曹在廷东则字从一东会意足矣,何必从㯥乎?曹字从㯥,实以之为声。”(甲骨文字集释第六)我们认为,要正确理解“曹”字的造字方式及其形义之间的关系,就必须弄清“曹”字各构成部件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朔其源,道其流,理清“曹”字在各个历史阶段的演变脉络。
“曹”字在甲骨文中已见,写作(前2.5.5)(珠414)。其字为上下结构,上为 㯥,下象囗形。甲骨文亦有“㯥”字,写作(后1.15.15)。许慎《说文》中说:“㯥,二东,曹从此。阙。”徐锴曰:“《说文》旧本无音,今字书音曹,云阙者无闻焉尔,祖叨切。”段玉裁注云:“二东,谓其形也。曹从此,谓曹以会意也。阙,谓义与音皆阙也。”然许、段等人都只是指出“㯥”“曹”关系密切,并未对“㯥”字的构造本义做出解释。我们认为, “㯥”字从二东,本义当为“偶”。“东者,橐也,二橐为偶,犹二鹿为麗也。”(李孝定《金文诂林读后记》)丁山在《说文阙义笺》中亦云:“东本橐字,重之为 㯥,曰二橐,虽然古之以二纪数,不尽言二也……自造字原则言之,㯥之本义为曹偶,其形从二东也,殆无可疑。”
既然“㯥”之本义为“偶”,“ 㯥”“曹”又关系密切,则“曹”之本义为何?
关于“曹”的本义问题,各家说法不一,或曰“嘈” ,或曰“槽”。
戴侗、高鸿缙、丁献唐等人认为“曹”之本字为“嘈 ”。“曹通假以㯥偶字,久而返,故后人又造嘈字以还其原。嘈行而曹之本义亡。”(高鸿缙《中国字例五篇》)“曹从二东,训偶,形义已明,无庸别加曰字。其从曰作曹者,乃嘈之本字,初不训群偶也。嘈为喧嘈,故从曰会义,其声嘈杂,依声为名。故从㯥得音。声杂由于群聚,义固引伸相贯。然字既从曰,加口实为緟复,乃后人不明形义者为之。体或作䜊,加言犹加口也。”(丁献唐《周曹这玺考》)
张亚初、刘雨、戴家祥等人则认为是“槽”之本字。 “㯥,亦作曹,曹从口(从口之字后作曰者,其例甚多),殆即槽之本字。”(《商周族氏铭文考释举例)“曹字从㯥从曰,即槽的本字。《说文》:‘槽,畜兽之食器。’会意字,从曰取食器义,从㯥取槽食之多义。诗大雅公刘‘氏造其曹’,国语周语‘民所曹好,鲜其不济也;民所曹恶,鲜其不废也。’毛传韦注皆训曹为群。古籍曹字用作多义,为了保持本义,曹字添加木旁,表示器皿之材质。例同甲骨文殸后作磬,金文鬲或作,说文典或作𥮏,玉篇弋或作杙等。畜兽同曹(槽),其音纷杂,故曹字加口旁又孳乳作嘈。”(金文大字典中)
考察以上两家之说法,我们发现其分歧之处,关键就在于对“曹”所从之“囗”形的解释不同,故有必要在这里先说说“囗”形在古文字中所表示的意义。
汉字之创造是先民“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产物。而“囗”形因形体简单、广为熟知就成为构成古文的重要基文之一,它或直观表现或象征代表着种种意义内容。其在古文字中所示之意义类型大体可分为:(一)表与“口”有关的。或像人、动物的口形,如“齿”字,如“齿”、“命”、“ 司”“燕”等字;或像人、动物的头形,并通过“囗”形的方向来指示头部的方向,强调口部的头形,如“天”、“祝” 、“饮”“既”、“即”等字;或表示语言、声音的,如“鸣”、“吠”、“声”“嚣”等字。而“囗”形的这一意义类型在造字的过程中被广泛运用,现代汉字中以“口”为构字部件的绝大部分属于这以类型。戴、高、丁等人认为“曹”为“嘈”之本字,即将“ 曹”字所从之“囗”形视为人口形或由口所发出来的声音。(二)表器皿、器具的,如“共”、“咸”“兴”“ 豆”“和”等字。正因为“囗”形在古文字中又可象器皿之形,故张、刘、戴等人认为“曹”乃“槽”之本字。(三)表建筑物或建筑物的某一部分的,如“囿”“ 正”“舍”“各”“启”等字。(四)表区别符号。“囗”形在古文字中亦常用来作为区别符号,起別义之作用。这一类型的“囗”形无实在意义,更与“口舌”之“口”毫无关系。如“石”字,李孝定云:“《说文》:‘石,山石也,在厂之下,口象形。’栔文皆从,古文偏旁口每无别,此字从口无义,书者任意为之耳。”且说:“古文从口之字或从口,其字祗是抽象之符号,有形而无音义。”又如“鲁”字,姚孝遂先生在《再论古汉字的性质》中说道:“‘鲁’是‘鱼’所衍生的,今作‘鲁’,小篆伪从‘白’(自)。‘鲁’字所从之‘口 ’亦与‘口舌’之‘口’无关,纯粹是一个区别符号。不辞‘鱼’既用为‘鱼肉’之‘鱼’,是其本义,又作‘休美’之义的‘鲁’及地名之‘鲁’。但‘鲁’则不能用作‘鱼’,均有‘同异’之辨,亦不可逆转。”(姚孝遂《再论古汉字的性质》古文字研究第17辑P315)它例如“召”、“台”、“者”等字,具体可参阅贾文《古文字中的“囗”形区别符号》一文,在此不复赘述。(承德民族师专学报2000年第3期P53-59)
由此,我们认为本文所讨论的“曹”字,其初文为 “㯥”,所从之口,也如“石”、“鲁”等字是一个区别符号。前文说过,“㯥”之本义为偶,但考察甲骨卜辞,我们发现㯥字在卜辞中用为国族名、地名。如:“贞,伐㯥,其”(后上15.15)“壬寅卜,才曹贞,王步于瀑,亡灾”(前2.5.5)。陈梦家先生《殷墟卜辞综述》中说,甲骨卜辞中的国名、地名、人名多在已有文字上添加区别符号“口”,造成专名。故罗振玉曰:“卜辞㯥为国名,又有曹,㯥与曹殆为一字也。”(《殷虚书契考释三种》P500)由此可见,“曹”字之本义,既非“嘈”,也非“槽”。乃“㯥”之分化孳乳字,作为 “㯥”用作国族名、地名之专用字。在此意义上说,“曹”的本字或可认为是“漕”或“”。故古籍中地名多用为“漕 ”字,如《诗·邶风·击鼓》:“土国城漕”,毛传:“漕,卫邑也。”而《古玺文编》曹亦作“” 如:(0304)(1614)。后曹行而㯥废,㯥之本义、引申义亦由曹字所承载。
另:郭沫若、杨树达认为“曹”乃“邾”姓之本字,可备一说。郭先生云:“字原作,从女,从棗。此字最为正确,即邾姓曹之本字也,以棗为声。”(《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杨树达赞同郭的说法,认为“说文五篇上曰部云:‘𣍘,狱之两曹也,从㯥,在廷东也,从曰,治事者也。今作曹。’ 按从㯥在廷东之说,殊不可通,自来治小学者皆不能质言此字之义。余顷治古金文,读鼄友父鬲云:‘鼄友父滕其子宝鬲,其眉寿,永宝用。’又𣏌伯鼎云:‘伯每刊作鼄宝鼎,子子孙孙永宝用。’按鼄为邾之借字。春秋世族谱云:‘邾,曹姓。’郭君沫若谓字从女棗声,为曹姓之本字,是也。余因悟曹之为字本从曰棗声,棗曹古音同幽部声亦相近。与字声类同,故古书假㯥为,棗从二束,以形近误为二东,字义遂不可说。幸赖有金文字,可以推见曹字致误之由。然龟甲金文曹字皆从二束,则此字之误已久矣。”(积微居小学述林全编下P503-504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甲骨文“曹”字下方为“口”,而到了金文中“曹” 字的形体已出现讹变,原来的“口”形则变成了“甘”。小篆又将“甘”伪变为“曰”,许慎对于“曹”字的说解,正是根据讹变了的字形。这种情况在汉字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其例甚多,学者对这一规律多有所认识,并在文字的考释过程中加以自觉地运用。如:“此()从口,与从曰同意。”(罗振玉《殷虚书契考释三种》P500)又如:“沓”字,裘锡圭云:“甲骨文里有一个从口从水的字,作,等形,《甲骨文编》把这个字当作未识字附在口部之末。……甲骨文的旁,在较晚的古文字里往往变作、等形,在《说文》的篆文里有往往变作(曰)旁。《说文·曰部》有沓字:,语沓沓多也,从水,从曰。这个字六国古文写作、等形。汉印篆文写作、等形,都从不从曰,情况与上举曹、昌等字相类。由此可知甲骨文的呇字就是沓的初文。(甲骨文字考释八篇《古文字研究第四辑)于省吾在《甲骨文字释林·释 》也说道:“甲骨文第三期地名有呇字,作 也作、旧不识。甲骨文谓‘说文所无 ’,续甲骨文编混 于沓。按呇即沓字的初文。说文:‘沓,语多沓沓也,从水曰。辽东有沓县。’说文在偏旁中往往从口伪从曰。例如:甲骨文字说文作 字,说文作,是其证。(甲骨文字释林)
“”字,甲骨文作,《甲骨文编下注》:“说文,告也,从曰从册。卜辞从曰之字皆从口,隹旧用。”(甲骨文编P209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编辑 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
“曹”字在战国、秦汉文字中又可省作(曹恭私玺)(曹谊)(中山王错壶)。早期隶书基本上承袭了篆书的写法,只是以平直方折的笔画取代小篆的弧笔圆转。汉隶则有时删繁就简,将二东之形省并为“”,写作 (曹全碑)或更省作(李靖碑)。楷书定为“曹” 。
“曹”字的历史发展演变过程大致如下:
本文收稿日期为2009年3月4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09年3月4日
先生所言是也!
漢熹平石經《魯詩》作“”,省兩“東”字下部之“小”。同先生所言的《曹恭私璽》!見馬衡先生遺著《漢石經集存》中的tb010051“寖彼、曹蜉”。乃《曹風》篇題之字!!
裘錫圭先生《文字學概要》【商務印書館】頁83已說過,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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