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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黎明:試析上博簡《孔子見季桓子》第22簡中的“吾子”
在 2009/3/5 22:27:10 发布

試析上博簡《孔子見季桓子》第22簡中的“吾子”

——兼論孔子的“知言”觀

(首發)

 

雷黎明

華東師範大學中國文字研究與應用中心

 

摘要:上博藏簡《孔子見季桓子》第22簡二見“吾子”,從傳世文獻用法、全篇簡文稱謂及22簡文意來看,都為孔子對季桓子的稱呼;簡文孔子闡述了在位者不當使民“迷言”,體現了孔子的“知言”觀。

關鍵詞:《孔子見季桓子》; 22簡;“吾子”;“知言”觀

上博簡《孔子見季桓子》篇第22[1](P220) 是一支殘簡,學界多見釋讀,但意見尚存分歧。本文試圖結合各家意見,對其中的“吾子”所指及有關問題做一粗淺地探討,不妥之處,還請方家指正。

為方便討論,先將各家釋讀情況列之如下。

1)濮茅左:

迷,言之則恐尤巠子。”桓子曰:“予不報,巠子迷,言之猶恐弗知,恍其如……” [2](P220)

2)陳偉:

審言之,則恐咎吾子。桓子曰:斯不宅。吾子審言之,猶恐弗知,況其若……[3]

3)楊澤生:

邇言之,則恐咎吾子。桓子曰:斯不赴,吾子邇言之猶恐弗知,況其如……[4]

4)李銳:

類言之,則恐憂吾子。桓子曰:斯不敏,吾子類言之猶恐弗知,況其如……[5]

5)梁靜:

類言之,則恐咎吾子。”桓子曰:“斯不宅,吾子類言之猶恐弗知,況其如[6]

6)陳劍:

悉言之,則恐久吾子。”桓子曰:“斯不佞,吾子悉言之,猶恐弗知,況其如……”[7]

7)蘇建州:

迷言之,則恐咎<>!桓子曰:斯不宅,吾子迷言之猶恐弗知,況其如……[8]

簡文二見“吾子”一詞,整理者濮茅左先生釋為“巠子”,考釋雲:“‘巠子’,疑人名。”陳偉先生釋為“吾子”,其後學界多從。釋為“吾子”沒有問題,但“吾子”到底稱誰尚需斟酌。從上列諸家釋讀情況來看,陳偉、楊澤生、李銳、梁靜、陳劍眾位先生都認為首“吾子”為孔子對季桓子的稱呼,後“吾子”為季桓子對孔子的稱呼;而蘇建州先生認為首“子”之“”當讀為“虖”,“子”為衍字,後“吾子”為季桓子對孔子的稱呼。我們認為各家所解皆不恰當,此二處“吾子”都為孔子對季桓子的稱呼。

一、從傳世文獻用法與全篇簡文稱謂來看

“吾子”在先秦文獻中主要用來表示對對方的敬稱。《禮記·士冠禮》:“戒賓,曰:‘ 某有子某,將加布於其首,原吾子之教之也。’”鄭玄注:“吾子,相親之辭。吾,我也。子,男子之美稱。”《左傳 ·成公二年》載:“解張禦郤克”,“郤克傷於矢,流血及屨,未絕鼓音,曰:‘餘病矣。’”解張勉勵郤克曰:“自始合,而矢貫餘手及肘,餘折以禦,左輪朱殷,豈敢言病?吾子忍之!”解張敬稱郤克為“吾子”。竹書也常見孔子弟子稱呼孔子為“吾子”的用例,《魯邦大旱》簡3:“子貢曰:‘否也,吾子若重命其歟?……’”[9](P207) 子貢稱孔子為“吾子”;《仲弓》簡26:“[仲弓曰]:‘愚恐貽吾子憂,願因吾子而治。’”[10](P281) 仲弓稱孔子為“吾子”。然 “吾子”並非孔子專稱,《苦成家父》簡7:“……無道,征也。伐是恬適,吾子圖之。”[11](P246) 欒書稱苦成家父為“吾子” 。在傳世文獻中,也見孔子稱呼別人為“吾子”的用例,《禮記·樂記》:“子曰:‘唯!丘之聞諸萇弘,亦若吾子之言是也。’”孔子稱賓牟賈為“吾子”。《左傳·定公十年》:“孔丘謂梁丘據曰:‘齊、魯之故,吾子何不聞焉?”孔子稱梁丘據為“吾子”。然而,正如蘇建州先生所言,文獻非常少見對話雙方彼此互稱“吾子”的用例[12],故此簡兩處“吾子”很可能都出自一人之口。

再從全篇簡文來看,簡4有“如子親仁,行聖人之道,則斯 ……”之語,簡7有“吾子勿問,故將以告。 ”之語。“斯”為季桓公自稱,則簡4“子”當為季桓公對孔子的稱呼。李銳先生將簡2與簡7拼合[13],則簡7“吾子”當為孔子對季桓子的稱呼。蘇建州先生為說明簡文不存在孔子稱呼季桓子為“吾子”,將簡2與簡9拼合,但他對簡 7“吾子”稱誰避而未談。 [14]實則不管簡7前接哪支簡,根據文意,此 “吾子”當為孔子對季桓子的稱呼。可見,簡文季桓子稱呼孔子為“子”,孔子稱呼季桓子為“吾子”,判然有別。如此,則簡22二處“吾子”很可能都為孔子對季桓子的稱呼。

二、從本簡文意來看

僅從“吾子”在傳世文獻的用法和本篇其他簡所見孔子與季桓子的互稱遠不能確定本簡“吾子”確指為何,關鍵要看簡文的正確解讀。

1、關鍵疑難字釋讀

上述各家對於簡文的理解存在歧異,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對幾個關鍵疑難字的釋讀意見不同,要正確理解簡文,必須首先準確把握這幾個疑難字。

迷,本簡二見,字形作,濮茅左先生釋為“迷”,指“迷惑失道”。陳偉先生認為:“此字被看作‘米’形的部分也可能是‘釆’,應該釋為從‘釆’得聲的‘審’字,詳明的意思。 ”[15]李銳先生從整理者意見,釋為“迷”,但讀為“類”,表示“舉例”之義。[16]楊澤生先生將其讀為“邇” ,“邇言”即淺近、直白之言。[17]陳劍先生釋為“悉”,訓為 “盡”、“全”或“詳細”。[18]

按:與此字相同的字形戰國文字多見。如:

(璽彙1435(璽彙1539(郭店·語叢四13(上博二·容成氏37

前三形收于《戰國文字編》[19](P99)“迷”字頭下,後一形收於《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20](P84) “迷”字頭下,無疑,編者都將這些字釋為“迷”。古文字“釆”與“米”確實多相混淆,但“審”字絕無從“辵”作者,故本簡此字不當如陳偉先生釋為“審”字。陳劍先生釋“悉”之說也頗迂曲可疑。我們認為此字當從整理者釋為“迷”,如字讀,但“迷言”不當斷讀,“迷言”即“迷惑於言”。《說文》:“迷,或也。從辵,米聲。”“或”、“惑”古今字。《爾雅·釋言》:“迷,惑也。”“ 迷”表示“惑”義正與本篇第27簡“此以不惑,而民道之。 ”句中的“惑”字相映。

迅,字形作,濮茅左先生釋為“赴”,認為:“‘ 赴’,通‘報’,《集韻》:‘報,疾也。’急速,《禮記·少儀》:‘毋報往。’”楊澤生先生認為“赴”本身具有急速之義,不煩改讀,“斯不赴”是說自己駑鈍不能很快理解。[21]陳偉先生釋為 “”,讀為“宅”,“宅”訓 “居”,引申為“存心”。[22]梁靜先生同。 [23]李銳先生讀“”為“敏”。 [24]而陳劍先生隸為“遷”,認為所從“千”為“秊”,即“年”之省,當讀為“佞”,同時他也承認“將其隸定作從‘千’,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25]

按:“迅”字楚簡習見,一般作,從辵、卂聲,“卂”上橫筆書於左邊豎筆之上。有在左邊豎筆與右邊“”上同時書橫筆者,如:(包山112)。另外,《包山》第 265號簡有字,整理者釋為“迅” [26](P63) 。張守中先生也認為是“迅 ”字。[27](P22) 本簡此字與《包山》第 265號簡“迅字同形,只是都將“卂”上本該書於豎筆的橫筆書於右邊“”上,這種筆誤在規範程度較低的戰國文字中非常多見,故亦當釋為“迅”。“迅”可讀為“信”,“迅”、“信”古音都在心紐真部,《文選》王僧達《和琅琊王依古詩》:“聊訊興亡言。”李善注:“訊與信通”。蘇建州先生甚至認為:“訊、信是音近而同用一字。後來‘訊’的‘千’旁變換方向,遂訛變為‘訊’。” [28] “訊”與“迅”皆從“卂”得聲,“迅”與“信”可通無疑。簡文“斯不迅”即“斯不信”。

敞?字形作,濮茅左先生釋為“猶”,諸家皆從。

按:此字左部所從與楚簡習見“猶”字所從“酋”旁不同,右部所從亦與“猶”字所從“犬”旁不同。我們選列幾例古文字“酋及從“酋”之字的形體來看:

酋:(酋父甲觶)(酋乙尊)(璽彙5268(璽彙5457

猶:(史牆盤)(毛公鼎)(侯馬352(璽彙2166(郭店·五行40

楢:(璽彙2889

從上列字形可以看出,儘管“酋及從“酋”之字中“酋”的形體互不相同,但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都具有表示瓶頸的“”形,而本簡此字卻無,可見其左部並非從“酋”。我們發現此字左部所從與“尚”字相近,這可以從以下“尚字及從“尚”之字看出來:

尚:(尚鼎)(璽彙0328(郭店·忠信3(上博四·柬大王7

惝:(包山197

(天星)(包山31

本簡此字與上列“尚”字形體非常相近,只是省去“冂”的左邊豎筆,且將“”的“亅”部分寫的稍短而已,即此字左邊當為“尚”,不為“酋”。

此字右部亦與古文字所見“犬”字不同,而與“分”字相近,但是“分”字一般在形聲字中作聲符,此字左部“尚”為聲符無疑,是一個右形左聲的形聲字,頗疑此字右部為“攵”字訛體,待考,若果真從“攵”,則此字當釋為從攵、尚聲的“敞”字,在簡文中可讀為“尚”。

2、殘字擬補與簡文釋讀

從上列諸家句讀情況可以看出,他們都以為“曰”後話語全部出自季桓子之口,所以才得出後“吾子 ”為季桓子稱呼孔子的結論,其實並非如此。我們認為“斯不信”出自季桓子之口,而“吾子迷言之尚恐弗知,況其如 ……”出自孔子之口,只是前面省略了“夫子曰”三字,這種省略情況在先秦文獻中非常習見,例不備舉。本篇首簡:“孔子見季桓子。‘斯聞之,蓋 ……’”中“斯聞之,蓋 ……”前也當省略了“季桓子” 三字,正與此處相同。若此,結合前面我們對“迷”、“迅”、“敞”三字的釋讀,全簡應如此釋讀:

“……迷言之則恐咎吾子。”桓子曰:“斯不信。”“吾子迷言之尚恐弗知,況其如……”

本簡上端殘缺,到底孔子所言指誰“迷言之則恐咎吾子”不能確知,但我們可以根據全篇簡文情況做一推測。

從全部27支殘簡的簡文來看,表示人物身份的詞語除對話雙方:孔子與季桓子以外,還有以下這些:

賢者[29],共1例(簡1);

上,共3例(簡3、簡5、簡5);

失人,共1例(簡3);

士,共1例(簡3);

仁者[30],共1例(簡4);

聖人,共2例(簡4、簡4);

君子,共8例(簡5、簡5、簡6、簡13、簡15、簡15、簡21、簡24

仁人,共4例(簡6、簡7、簡10、簡11);

非仁人,共1例(簡8);

不仁人,共1例(簡9);

民,共11例(簡11、簡12、簡12、簡13、簡13、簡14、簡15、簡17、簡18、簡19、簡27);

師保[31],共1例(簡21);

生民,共1例(簡23);

民氓[32],共1例(簡25);

眾,共2例(簡25、簡25);

可見簡文談及“民”最多,共15次(民+生民+民氓+眾),“君子”次之,共 8次。即簡文主要是圍繞“民 ”與“君子”這兩類人物展開論述的。簡文常見“與”與“民”連用的情況,陳劍先生認為“與民”跟“仁人”相對,應讀為“邪民”,“與”字本從“牙”得聲,“與”就是“牙” 的變形;並依據高亨纂著《古字通假會典》說:古書“與”跟“邪”相通之例習見,“邪民”指奸邪的百姓。 [33]我們查檢《古字通假會典》 [34](P846) 發現,雖“與”與“邪”可以相通,但編者所列都為“與”用作句尾語氣詞時與“邪”通假的例證,並無一個與“邪”表示奸邪之義相通的例證。況且從簡12“亦以其物審二道者以觀于民”、簡18“民久聞教”、簡 27“此以不惑,而民導之”等語句來看,此“民”決非指“奸邪的百姓。”

濮茅左先生說:“全文以對話的形式記載了孔子與季桓子有關二道、興魯的討論。”若此,則儘管“ 與之民”不知確指何意,但從 “觀於民”、“民久聞教”來看,簡文孔子關於“民”的論述或許正是“道民”以“興魯”的措施,所以最後言“此以不惑,而民導之”。然則簡22首“迷言之”前所殘去表示人物身份的詞語最當為“民”,結合文意理解,也非常確切。

然而,學界對該簡與別簡的拼連情況與我們認為所殘首字當為“民”字的意見並不一致,此處有必要做些討論。這些拼合意見主要有三種(拼合意見中“+”表示拼合, “/”表示相連, “”表示擬補的簡文):

1)李銳:“16+22/19”。[35]

2)梁靜:“11+□□□+22/19” [36]

3)陳劍:“11+22/19”。[37]

各家如此拼合、編連主要是根據簡長與文意的連貫。正如梁靜先生所說:“我們已經無法準確地還原其本來面目,現在的編聯只能是通過閱讀這些隻言片語的斷簡殘章,基於對孔子和季桓子二人談話內容的猜測,而對竹簡進行的大致劃分。這種情況下的編聯也只能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38]所以這種借文意相關而揣測性的編連,只能算是一種假設,況且,各家對簡文文意的理解都是基於幾個關鍵字詞的釋讀,如前所述,各家對這幾個關鍵字詞的解讀都不太確切,則借文意相關的簡文編連也就無法成立了。另外,從簡長、殘字等方面也能夠看出各家拼連意見的問題。

濮茅左先生說:“根據竹簡的現狀可知:原完簡兩端平齊,不作弧狀,或梯形狀。長約五十四 .六釐米,三道編繩。”其中 22簡上端殘,下端平頭。長 33.5釐米。而16號簡長21.5釐米,與22號簡長度相加為 55釐米,比整理者所說完簡長度稍長0.4釐米,且從16號簡下部殘口和 22號簡上部殘口情況來看,不可能直接拼合,若果真同為一簡,則定還有幾毫米的空白簡殘去,這樣一來,該簡的長度會超過完簡長度許多,這種可能性不是太大。同樣,11號簡與22號簡從殘口情況來看,也不可能直接拼合,況且11號簡長21釐米,與22號簡長度相加為 54.5釐米,已基本與完簡長度( 54.6釐米)相當,更不可能像梁靜先生主張的那樣中間還當補缺三字。

李、梁、陳三位先生都認為22簡可與19簡相連,這大概是因為 22簡有“迷言”, 19簡有“微言”這兩個與“言 ”有關的語詞的緣故。然而,我們仔細審查22簡的末尾,發現“女”字的下面還隱約有一殘字,“女”字與其上“亓”字寫得相距較近,似乎是書者為擠書其後一字有意為之。從殘存的一斜筆和斜筆右上的殘痕看,似乎與本篇簡文“此”字所從“匕”相同,抑或此為“此”字?這樣一來,22簡與19簡的連讀又成了一個疑問。

鑒此,我們認為22簡不能與其他各簡拼合或連讀,各家的拼合意見並不否定我們對於殘字的擬補和簡文的理解。

簡文“……[民?]迷言之則恐咎吾子”是孔子的論述,大意為“民眾迷惑於(在位者)之言就會責備于您”,季桓子說:“我不相信”,對這種情況表示懷疑,於是孔子再做進一步闡述:“吾子迷言之尚恐弗知,況其如[此?]……”即“您迷惑於(民眾)之言尚且擔心不能瞭解實情,何況他們如此……”如此理解文從字順,疑難字的釋讀也落到了實處,“吾子”所指也得到了完美解決。

三、簡文“迷言”與孔子的“知言”觀

“語言”觀是孔子思想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既包含著孔子的政治思想、教育思想和哲學思想,也包含著孔子的世界觀和認識論。孔子非常重視言語在人們社會生活中的作用,《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記載孔子曾針對子產善於言辭說:“《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誰知其志?”他認為:“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論語·子路》)他的“語言”觀的內容非常豐富,“知言”觀便為其中之一。孔子曰:“不知言,無以知人也。”(《論語·堯曰》)即不瞭解一個人的言語,談何瞭解一個人。因為“言”是一個人品質的外在表現,別人可以通過一個人的“言”來瞭解其人。正如《孔子家語·卷五》載宰我問孔子關於“ 帝堯”的評價,孔子曰:“其言不忒,其德不回”。問關於“帝禹”的評價,孔子曰:“其仁可親,其言可信。”孔子分別用“不忒”和“可信”來評價“帝堯”和“帝禹”之“言”,“言”也成了評價人品的重要尺度。

“知言”與“不知言”相對。除從正面闡述外,孔子也從對立的角度來闡發他的“知言”觀。《孔子詩論》第28簡孔子評價“《牆有茨》慎密而不知言。”“《牆有茨》篇所表達的意思,雖然注意到了室居內的言辭應當縝密,應當保守秘密而不外泄,但卻沒有進一步體會到‘知言’的道理,所以孔子批評它‘不知言’。”[39]《孔子見季桓子》 22簡的情況也是如此,簡文二言“迷言”,“迷言”也就是“不知言”。從上面我們對簡文的分析得知,孔子主張不管是民,還是在君位者,都不能“ 迷言”。這是因為對於言語的正確理解與否,關係為政的得失。《論語·子路》:定公問:“一言可以興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為君難,為臣不易。’如知為君之難也,不幾乎一言而興邦乎?”曰:“一言而喪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予無樂乎為君,唯其言而莫予違也。’如其善而莫之違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違也,不幾乎一言而喪邦乎?”就說明作為國君,對別人言論能否正確理解和對待,即能否“知言”,關乎一個國家的興與喪。而本簡是孔子對這一“知言”觀的進一步深化與發揮,“ 吾子”——國君您“迷言之尚恐弗知”,民眾豈能“迷言”?若使民“迷言”,輕則會“咎吾子”,重則危害邦國。不但強調國君應當“知言”,而且十分重視“民眾”的“知言”,甚至將民眾的“知言”置於國君“知言”的前位,這正與儒家學派主張“民貴君輕”的王道思想相一致。所以只有廣開言路,上下通達,才可以強國興魯。在我們今天看來,孔子的這一觀點仍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正有如現在宣傳的在下可“言論自由”,在上當“政務公開”。

因此,本簡所反映的內容豐富了孔子的“知言”觀。孔子從不當“迷言”的角度闡述其“知言”觀,在其他文獻中很少見到,就此而言,本簡的內容已屬彌足珍貴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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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晁福林.《試析上博簡<詩論>中的“知言”與“不知言”——附論 <詩論>簡所反映的孔子語言觀》,齊魯學刊,2007(5).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35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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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海天 在 2009/3/5 23:19:54 评价道:第1楼

    1.“迅”字楚簡習見,一般作,從辵、卂聲,“

    2.,當釋為從攵、尚聲的“敞”字

    以上二說皆顯然有誤

  • 张铉济南 在 2009/3/6 19:35:49 评价道:第2楼

    “考釋雲”有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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