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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旭昇:從戰國文字中的「ㄓ止」字談詩經中之字誤為止字的現象
在 2009/3/21 18:54:51 发布

從戰國文字中的「」字談詩經中

「之」字誤為「止」字的現象

 

季旭昇

臺灣師範大學[1]

提要:

《詩經》中的「止」字,有的作「之」字解,這是自古以來的詩經學者早就指出來的。民國初年,于省吾先生著《澤螺居詩經新證》,從古文字的立場指出「之」字和「止」字在小篆到隸楷的中間階段,字形非常接近。因此,「止」、「之」混用的現象不只是因為聲韻相同,還有因為字形非常接近的緣故。

但是,《郭店楚墓竹簡》公佈之後,我們看到《郭店楚墓竹簡》中有一個「」字,它的上半是「之」字,下半疊加了義符「止」。以古文字演化的規律來看,這個字應該讀為「之」,但是在《郭店楚墓竹簡》中卻大部分應該讀成「止」、少部分應該讀成「之」。由此我們可以看到,《詩經》中「之」誤為「止」的現象應該是由類似楚文字「」這樣的寫法所造成的,而不是單純的因為「止」、「之」形、音相近所造成的。

 

關鍵字詩經 止 之 戰國文字 郭店郭店楚墓竹簡 楚帛書 包山楚簡

壹.前言

《詩經》中有一些「止」字,學者都同意該釋為「之」字。但是,「之」和「止」是不同的兩個字,為什麼《詩經》的這些「之」字會寫成「止」呢?于省吾先生在〈詩經中止字的辨釋〉[2]一文中以為這是因為「止」和「之」字形相近,後人傳抄或傳刻之訛、漢人竄改未盡所致:

《詩經》中的「止」字,有的應作「之」,有的乃「(旭昇案:為了排版方便,以下以△代替)」字之訛。其用作「容止」和「止息」之「止」者,應改作「△」,這是由于傳抄或傳刻之訛;其用作指示代詞和語末助詞之「止」者應釋作「之」,這是由於漢人竄改未盡所致。

于文指出,「△」字卜辭作「」或「」,商代金文作「」,乃足趾的象形初文。金文演化作「」,《說文》誤解為「艸木出有阯」。這一類的「止」字,應該寫作△。[3]「之」字卜辭作「」或「」,从△在一上,一為地,象足趾在地上行動,故《爾雅.釋詁》訓「之」為「往」,△亦聲,係會意兼形聲字。善夫克鼎的「之」字作「」,小篆作「」,隸變作「」,為今楷所本。[4]

于文以為《詩經》中習見的「止」字,歷代傳本不同。大致說來,熹平石經、敦煌所發現的六朝隋唐寫本、唐開成石經等皆作△;自宋代以迄清代的各種刻本,和近年來的鉛排本則皆作「止」。清代注重小學諸家的刻本,如陳啟源的《毛詩稽古編》、陳奐的《詩毛氏傳疏》、木瀆周氏的《毛詩傳箋》等又習作△。這些傳本,各有對的和不對的一面。凡一律作「止」者,是不知其中有的本應作△;凡一律作△者,是不知其中有的本應作「止」,釋作「之」。因此,究竟那些應該作「△」,那些應該作「之」,有重新加以辨識和清算的必要。[5]

貳.于文所列「止」字的三種用法

于文把《詩經》的「止」字,依其用法分為三類。為了便於大家辨析詩義,及判斷詞義,我們在下文中重要的例子全引,不重要的則只引一例。(為了避免讀者混淆,「之」、「止」、「△」字的寫法,我們在一般性的敘述的時候採用現在通行的寫法,即:以「之」代表「从止从一」、釋為往的那個字(古體作「ㄓ」,于文以為嚴格地寫當作「止」)、以「止」代表「腳趾」的那個字(于文以為嚴格地寫當作「」);要辨析字形、做特別敘述時,我們以「止」代表「从△从一」、釋為往的那個字,以 △代表象「腳趾」的那個字。引于文則全部依于文的用字):

一.「止」字本應作「△」,訓作「容止」或「止息」。……如:

《黃鳥》一章:「交交黃鳥,△于棘。」

本類共有二十八例,由於這是「△」的本義或引申義,沒有什麼問題。因此本文不多討論,例子也不多引。

二.「止」字應釋作「之」係指示代詞。

《詩經》異文本有「之」、「△」互作者,如:〈墓門〉二章的「歌以訊之」,齊詩和魯詩引作「歌以誶止」或「歌以訊止」;〈車舝〉五章的「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禮記.表記》曾引此詩,其釋文謂「仰止本或作仰之,行止本或作行之」。「止」乃古「之」字的隸定。……《詩經》中的「止」字應釋作「之」。此類「之」字的用法,有的在句首,有的在句末,今分別加以論證:

甲.「止」即「之」字用于句首係指示代詞。如:

〈公劉〉六章:「篤公劉,于幽斯館,涉渭為亂,取厲為鍛,止基迺理,爰眾爰有,夾其皇澗,其過澗,止旅乃密。」……詩中的兩「止」字即古「之」字,應讀作「茲」,乃指示代詞。……

乙.「止」即「之」字用于句末係指示代詞。如:

(一).〈草蟲〉一章:「……亦既見止,亦既遘止,我心則降。」(二、三章同。)

(二).〈南山〉一章:「……既曰歸止,曷又懷止。」二章:「……既曰庸止,曷又從止。」三章:「……既曰告止,曷又鞠止。」四章:「……既曰得止,曷又極止。」

(三).〈敝笱〉一章:「齊子歸止,其從如雲。」二章:「齊子歸止,其從如雨。」三章:「齊子歸止,其從如水。」

(四).〈采〉一章:「其車三千,師干之試,方叔率止。」二章:「其車三千,旂旐央央,方叔率止。」三章:「其車三千,師干之試,方叔率止。」四章:「方叔率止,執訊護醜。」

(五).〈小弁〉三章:「維桑與梓,必恭敬止。」

(六).〈車舝〉五章:「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七).〈大明〉五章:「文王嘉止,大邦有子。」

(八).〈韓奕〉四章:「韓侯取妻,汾王之甥,蹶父之子。韓侯迎止,于蹶之里。」

(九).〈閔子小子〉:「念茲皇祖,陟降庭止(止係語末助詞,詳第四章),維予小子,夙夜敬止。」

(十).〈敬之〉:「敬之敬之,天維顯思,命不易哉,無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監在茲,維予小子,不聰敬止。」

(十一).〈賚〉:「文王既勤止,我應(膺)受之。」

以上所列十一條的句末「止」字應一律作「之」,在文法上均係指示代詞。……

三.「止」字應釋作「之」係語末助詞。

(一).〈采薇〉一章:「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歸曰歸,歲亦莫止。」二章:「采薇采薇,薇亦柔止。曰歸曰歸,心亦憂止。」三章:「采薇采薇,薇亦剛止。曰歸曰歸,歲亦陽止。」

(二).〈杕杜〉一章:「王事靡盬,繼嗣我日。日月陽止,女心傷止,征夫遑止。」二章:「王事靡盬,我心傷悲。卉木萋止,女心悲止,征夫歸止。」四章:「卜筮偕止,會言近止,征夫邇止。」

(三).〈楚茨〉五章:「神具醉止,皇尸載起。」

(四).〈賓之初筵〉三章:「其未醉止,威儀反反,曰既醉止,威儀幡幡。舍其坐遷,屢舞僊僊。其未醉止,威儀抑抑,曰既醉止,威儀怭怭。」四章:「賓既醉止,載號載呶。」

(五).〈文王〉四章:「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

(六).〈民勞〉一章:「民亦勞止,汔可小康。」二章:「民亦勞止,汔可小休。」三章:「民亦勞止,汔可小息。」四章:「民亦勞止,汔可小愒。」五章:「民亦勞止,汔烈小安。」

(七).〈抑〉十二章:「告爾舊(久)止,聽用我謀。」

(八).〈雲漢〉四章:「大命近止,靡瞻爾顧。」八章:「大命近止,無棄爾成。」

(九).〈召旻〉四章:「我相此邦,無不潰止。」

(十).〈閔予小子〉:「念茲皇祖,陟降庭止。」

(十一).〈良耜〉:「以薅荼蓼,荼蓼朽止,黍稷茂止。……以開百寶,百寶盈止,婦子寧止。」

以上十一條的「止」字均應釋成「之」,係語末助詞。假如依照舊說,把以上所列「止」字皆改為「△」,以為語末助詞,固無不可,因為語末詞只是借用其字之音,本無定字。今之所以釋「止」為「之」而不改作「△」的理由是:先秦典籍除《詩經》以外,從沒有語末助詞用「△」的例子。[6]

于文對《詩經》「止」、「之」混用的例子分析得非常清楚,但是,他認為這是「傳抄或傳刻之訛」、「漢人竄改未盡」所致,則恐怕還有商榷的餘地。

參.「之」誤為「止」的原因

「之」、「止」二字的甲骨、金文字形差異很大,並沒有互相混淆的可能,這一點于文已經說得很清楚了。秦文字的「之」字作「」(睡虎地簡二三.一)、「」(秦廿六年詔權);「止」字作「」(嶧山碑)、「」(睡虎地簡一○.一一)。漢文字的「之」字作「」(馬王堆.戰國縱橫家書)、「」(馬王堆.老子甲四)、「」(居延簡甲七一三)、「」(武威簡.士相見七);「止」字作「」(馬王堆.老子甲一七)、「」(居延簡甲一一)(以上「之」字可參《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四○一頁、「止」字參九八頁),都合乎甲骨、金文以來的字形,也都不是很容易混淆。由此看來,把「之」字寫成「止」的責任似乎不應該全部由漢人來承擔。

在甲骨、金文和秦漢文字中間,還有戰國文字這一環。于省吾先生寫《澤螺居詩經新證》的時代,戰國文字材料還不是很豐富,所以于先生沒有能看到戰國文字中「之」和「止」中間有一個關鍵字「」,使得「之」和「止」的界限淆亂了。

一九九三年在湖北荊門郭店一號楚墓出土了屬於戰國中期偏晚的「郭店楚墓竹簡」有字簡七百三○枚,字跡清晰,為我們研究戰國文字提供了一大批重要的材料。由文物出版社出版的《郭店楚墓竹簡》(以下簡稱《郭店》)很快地在一九九八年五月面市,給學者帶來很大的方便。在這批簡中,我們看到有一個「」字,上从「ㄓ」,即「之」字;下从「止」。學者或全釋為「止」字,或部分釋「止」、部分釋「之」。我們如果依照文義分類,其文例如下:

甲.當讀為「止」的

1.智(知)足不辱,智(知)(止)不怠。(1.1.36《老子》甲)

2.樂與餌,(過)客(止)。(1.3.4《老子》丙)

3.溼澡(燥)復相(輔)也,成(歲)而(止)。(2.4〈太一生水〉)

4.《小(雅)》員(云):「非其(止)之共,唯王(邛)。」[7]3.8〈緇衣〉)

5.《寺(詩)》員(云):「(淑)誓(慎)爾(止),不侃(愆)于義(儀)。」[8]3.32〈緇衣〉)

6.能進之為君子,弗能進也,各(止)於其里。(6.42〈五行〉)

7.可教也而不可迪其民,而民不可(止)也。(10.20〈尊德義〉)

8.*(止)之。(13.111〈語叢〉一)

乙.當讀為「之」的

1.名亦既有,夫亦(將)智(知)(之),智(之)所以不(怠)。(1.1.20,《老子》甲)

2.《寺(詩)》員(云):「穆穆文王,於偮(緝)(熙)敬(止,之)。」(3.34〈緇衣〉)

3.亦既見(止,之),亦既(遘)(止,之)。(6.10〈五行〉)

丙.當讀為「等」的

    1.貴貴,其(等)(尊)(賢),義也。(6.35〈五行〉)

丁.當讀為「待」的

1.(待)勿(物)而句(作),(待)兌(悅)而句(後)行,(待)習而句(後)奠。(11.1〈性自命出〉)

乙.1《老子》甲:「名亦既有,夫亦 (將)智(知),智所以不(怠)。」句中的「」字,《郭店》釋文據今《老子》等資料直接隸定作「止」,筆者以為其實應該隸定為「之」字,因為需要討論的文字比較長,所以會以另文專門探討。不過,這一條釋為「止」或「之」並不影響本文的論點。至於乙.2的「」字正是于文第三類所稱「止字應釋作之係語末助詞」的那一類;乙.3的「」字,〈緇衣〉所引《詩經》的句子,正是于文第二類乙項所稱「止即之字用于句末係指示代詞」的那一類。因此這兩條的「」字今本雖然讀為「止」,但衡其內容,當讀為「之」,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郭店》中的「」字,因為有今本《老子》、〈緇衣〉、《詩經》的對比,所以很快地就被認出來了。其實早在《郭店》以前,出土的戰國文字材料中已有類似的字形,卻被誤認為「步」或其它字。例如:《包山楚簡》 2.228,230,232,234等簡中有「出入王」句,意思是「侍候王的出入」,「」字一般以為假借作「寺」、讀為「侍」。但是已往或把此字字形誤認為「步」(參《楚系簡帛文字編》一二五頁)、或誤釋為「」(參《包山楚簡文字編》二二二頁、六二八號)。其實這個字上从「之」、下从「止」,二個偏旁的寫法明顯地不同。

楚帛書也有這個字,甲篇的「以司堵壤,咎天」(《楚帛書》末字考釋部分摹得和書末新臨寫本不同,此從書末新臨寫本),饒宗頤、曾憲通先生合編的《楚帛書》第一六頁讀為「司堵壤,咎(晷)天步」,以為「步」指「推步」,即〈五帝紀〉所謂「數法日月星辰」。又同篇「未有日月,四神相戈(代),乃以為(歲)」,饒、曾讀為「未有日月,四神相戈(代),乃步(以)為(歲)」,釋云:「步以為歲者,《漢書.天文志》:『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紀吉凶之象。』」(同書二○頁)現在看起來,這兩個「」字作「」、「」,其上分明从「之」、下从「止」,應該讀為「止」或「之」。前一句因為末字不能肯定,所以整句的意思也還不能肯定;後一句恐怕應解為「於是留下來成為歲」。(旭昇補案:現在看來,似乎都應該讀為「持」)

剔除假借為「寺」,讀為「侍」或「等」「待」的那些條,其餘的究竟應讀為「之」或「止」呢?依數量來看,「」字似乎在大多數的文例中都讀為「止」,少數讀為「之」。「」字究竟應該讀為「止」或「之」呢?一時之間恐怕很難肯定。但是,戰國文字往往會疊加義符「止」,如「上」字或作「」(參《楚系簡帛文字編》一七頁)、「衛」字或作「」(參《楚系簡帛文字編》一七○頁),例多不備舉。從這個角度來看,「」字應該讀為「之」。但是,「」字也有可能是「止」字加注聲符「之」(「之」和「止」同屬之部開口三等字,除了調外,二字聲韻全同)。總之,無論從字形、字音、字義來看,這個字可以讀為「之」,也可以讀為「止」。

至於一般假借為「寺」,或讀為「侍」、「等」、「待」,其實也都有瑕疵。這些字應該是先讀為「之」,然後假借為「侍」、「等」、「待」,不必經過假借為「寺」的這一個過程。因為「侍」、「等」、「待」這些字都是从「寺」得聲,而「寺」字又是从「之」得聲。所以這些讀法其實都是从讀「之」而來的。因此這些字似乎是應該讀「之」而不是「止」。

或許我們可以推測,也許是先有加注「之」聲的「止」字,所以郭店楚簡中此字大多讀為「止」。但是,依戰國文字的習慣,它又很容易被視為疊加義符「止」的「之」字。藉由「」字,「之」和「止」的界限就模糊了,因此有些應該用語詞或指稱詞「之」的地方,人們不知不覺地也用了「」,後來「」字在隸化的時候,大部分都被寫作「止」字,這就造成了《詩經》中一大批「之」字寫作「止」的特殊現象。于省吾先生指出《詩經》「之」訛為「止」的例子,應該是出於這樣的原因吧!

 

參考書目

于省吾  1982  《澤螺居詩經新證》  北京中華書局

饒宗頤、曾憲通 1985  《楚帛書》 中華書局香港分局

滕壬生  1995  《楚系簡帛文字編》  湖北教育出版社

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  1991  《包山楚簡》  文物出版社

荊門市博物館 1998  《郭店楚墓竹簡》 文物出版社

張光裕主編.袁國華合編 1992  包山楚簡文字編 藝文印書館  1992.11

張光裕主編.袁國華合編  1999  郭店簡研究.第一卷.文字編 藝文印書館 1999.1

 

後記:本文因故不能與會,且交稿較遲,未及刊登於大會論文,大會後來改登於《中國詩經學會會務通訊》第18期,2000.5.15

又記:2009228日單育辰先生發表〈試論《詩經》中“瑕”、“遐”二字的一種特殊用法〉提到本文,因揀出舊作,以獻蒭蕘。文中除了加一條補案外,其餘未作任何修改。2009.3.20

 



[1] 現任玄奘大學中語系教授,兼文理學院院長、系主任。

[2] 《澤螺居詩經新證》卷下第一七七頁。

[3] 同上,第一九一頁。

[4] 同上,第一七九頁。

[5] 同上,第一七九頁。

[6] 同上,一八九至一九一頁。

[7] 見《詩經.小雅.巧言》,今本作「匪其止共,維王之邛」。

[8] 見《詩經.大雅.抑》,今本作「淑慎爾止,不愆于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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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admin 在 2009/3/21 19:02:15 评价道:第1楼

    本文原為提交給第四屆詩經國際學術研討會的論文。

  • 张铉济南 在 2009/3/21 21:45:22 评价道:第2楼

    季先生所举“”的例子皆为楚系文字,这就要证明流传至今的《诗经》文本的祖本也来源于楚系。或者举出北方如齐鲁、三晋“止”字也有类似写法才会更加有说服力。小子不敏,斗胆冒犯

  • 海天 在 2009/3/21 23:26:01 评价道:第3楼

    张铉济南:
    季先生所举“”的例子皆为楚系文字,这就要证明流传至今的《诗经》文本的祖本也来源于楚系。

     

    季先生只是以楚系文字為證來說明之止形近的現象,“”當然不只見於楚系文字,如璽彙0058、0186、陶彙4.151等皆可見以此為偏旁的字形。

  • ee 在 2009/3/22 8:13:30 评价道:第4楼

    终于拜读到大作,多谢季先生!《诗经》中的一些“止”应为"之",确实没有疑问,这从文意也可以看出,一些学者曾对于先生之说做过反驳,从文意看,即难于成立。

  • 严维权 在 2009/5/10 14:49:43 评价道:第7楼

    “雲漢〉四章:「大命近止,靡瞻爾顧。」八章:「大命近止,無棄爾成。」 七).〈大明〉五章:「文王嘉止,大邦有子。」(九).〈召旻〉四章:「我相此邦,無不潰止。」”

       此中之“止”,似为“到此、降临”之义,也即为“至”之意,

    “文王嘉止”是指文王作为纣天子下的一个大邦国,此时翦商之好机会,即好命运之预兆已经降临,“大邦有子”,表面上看似指武王姬发,然更深层的意思是指周人从此有后,有繁衍、有希望,有更广阔的前途美景。

    「大命近止,靡瞻爾顧。」“大命近止,无弃尔成”,此似姜太公吕望之语,是在伐纣前夕。其大意是:天命新至,切勿错过。

    也就是说,商纣此时已大乱,正是天大的好命运,降临到你身上,此是重任在肩,也是你伐纣克商的好时机,对此翦商的好机会,你千万不要瞻前顾后,犹豫不决,放弃机会,否则有违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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