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宰”
(首發)
樂郊
“宰”字,《說文·宀部》曰:“宰,辠人在屋下執事者。从宀、从辛,辛、辠也。”從《說文》的說解來看,許慎是把“宰”看作會意字。段玉裁認爲“此宰之本義也。引申爲宰制”,並解釋“辛、辠也”是指“辛”即“辠”之省。
《說文·䇂部》云:“䇂,辠也。”《說文·辛部》亦云:“辛,……从一、从䇂。䇂,辠也。……”《宀部》“宰”字說解中的“辛、辠也”,當本於此。那么“宰”字究竟从“䇂”還是从“辛”?
在討論“宰”字之前,有必要先對“宰”字所从之“辛”(爲了和天干之“辛”相區別,下文稱之爲 “辛1”)字進行一番探討。
一、“䇂”“辛”“”辨
“宰”字所从的“辛1”字,現代學人或認爲是“䇂”字,也有學人認爲 “䇂”“辛”本一字。羅振玉、王國維等人最初認爲二字的區別在於縱筆的曲直,而郭沫若則認爲“直畫亦可曲可直”[1]。
郭氏的說法得到後來一些學者的認同,如詹鄞鑫先生說:“甲骨文中的或是辛字,已屬無疑。甲骨文作偏旁的字,比少一橫畫,即《說文》的 䇂字。許慎把辛䇂分爲二字。實際上,在古文字裏,它們是沒有區別的。《說文》䇂部的妾字,甲文从䇂作,或从辛作;䇂部的童字,甲文从䇂作(屯南650),金文从辛作(沇兒鐘);此外甲文的言、商、竞等字,都有从䇂與从辛兩體。據此可以確定,辛與䇂同字。”[2]陳昭容先生說:“關於辛、䇂一字,郭氏論之甚詳。字,裘錫圭釋爲‘乂’的初文,是一種刀類工具,其論證令人信服。經過這些討論,甲骨文中的‘’及从‘’之字與辛、䇂的糾葛基本上可以大致釐清,辛、䇂縱筆直豎,金文中或間有曲筆,不構成區別的標準。 ”[3]劉釗也認爲:“‘䇂’本爲‘辛’字的分化字。”[4]
“辛”“䇂”同字的說法是可疑的。妾、童等字所从的“䇂”字均在字的上部,縱筆很短,且多與字的下部構件相連,難以顯示出筆勢的曲直。然而凡是“䇂”在字的下部者,如“宰”“辠”諸字,“䇂”的縱筆多作曲勢,雖然也有一小部分作直筆,與“ 辛”的字形相似,但是這種情況應當看作是“辛”“䇂”二字在後來的訛混,而不應該作爲“辛” “䇂”本同字的證據。
陳昭容先生認爲“甲骨文中的 ‘’及从‘’之字與辛、䇂的糾葛基本上可以大致釐清”,這是不準確的。詹鄞鑫先生把“辛”“䇂”都看作是鑿具的象形[5],從而與鐮刀類工具的“”區別開來,其實他討論的、兩種縱筆不作曲勢的字形都應該是“辛”字,可以看作的省形,或者認爲增飾爲。因此,可以“釐清”的“糾葛”,其實只有“辛”和“”二字。
“䇂”“”一字,是羅、王早已下了的結論。季旭昇先生對 “䇂”字有詳細的考論:“甲骨文1、2形象鐮刀類的工具,也就是‘ 乂’的初文(上古音䇂在溪紐元部開口三等,乂在疑紐祭部開口三等,聲韻俱近),所以3形下部从刀。(裘錫圭《釋》)也可以作爲刑具用,所以从䇂的字多半和罪刑有關。4形則較簡化,和‘辛’字字形相近。西周以後金文中未見單字‘䇂’,但是在‘辥’等字的偏旁中出現,而且多半寫成4形,和‘辛’的差別僅在下豎筆的曲與直,曲者爲䇂,直者爲辛,郭沫若以爲䇂辛一字,恐不可從,辛字上古音在心紐真部開口三等,與䇂的聲紐相去太遠。戰國以後,這種分別也漸漸泯滅,到《說文》僅剩中段筆畫多少的區別,所以从‘䇂’和从‘辛’的字,小篆往往混淆難分,如‘ 童’、‘妾’等字其實从‘辛’,但《說文》誤以爲 从‘䇂’。”[6]
我們雖然不同意季先生認爲“童”“妾”等字从“辛”的看法(“童”“妾”等字可能還是从“䇂”的,只是因爲 “䇂”的位置在字的上部,縱筆比較短,不容易顯示出曲勢),但是對於他對“䇂”“辛”二字區別的分析則是完全贊同的。縱筆爲直筆,無論作、、、者,都應該是“辛”字;縱筆爲曲筆,無論作、、、者,都應該是 “䇂”字。所謂 “䇂”字,其實就是“”字的一種草率的寫法。我們可以舉裘錫圭先生在《釋》一文中提到的 “”字爲例。 “”字一般从“”,如(《合》9558),但也有較爲草率的寫法,中間的折筆不甚明顯,如(《合》9567),如果“”字再寫得草率些,中間的折筆變得平直,如(《合》9565),“”就變成了“䇂”。
二、“宰”从“䇂”即“”說
“宰”字所从的“辛1”字究竟是什麽字?上文已經指出,我們同意羅、王以及季旭昇等學者的觀點,認爲縱筆爲曲筆的應該是“䇂”字。從“宰”的字形演變看,從甲骨文、殷代金文直到戰國文字,“宰”的基本形體大致不變,“辛1”字以縱筆爲曲筆的占絕大多數,因此“宰”字所從之“辛1”,很可能就是“䇂”字,即“”字。
季旭升先生認爲:“甲骨文从宀、 䇂,會罪人在屋下執事之意。上古臣、宰本都是奴隸中有能力的人(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釋臣宰》),因任管理之職,其後地位漸漸升高,遂變爲臣輔之職。《說文》以爲 从宀、从辛,微誤。《甲骨文字詁林》按語以爲契文所 从‘與辛有別,金文始訛變而近於辛’。其實到戰國楚系文字還很明顯地从‘䇂’不从‘辛’。”[7]
上古情形如何,我們不得而知。如甲骨文中的“小臣”的確是奴隸,甚至到了春秋時期還存在,從《左傳·成公十年》“小臣有晨夢負公以登天,及日中,負晉侯出諸廁,遂以爲殉”可以看出,這時的“小臣”地位仍然很低下。而至於“宰”這一職官,我們最早只能從第五期甲骨文和殷代晚期金文中看到,有“宰丰”“宰甫”和“宰椃”等,但是他們的具體職能我們并不清楚。西周時期,“宰”這一職官名在金文中多次出現。王恒餘先生認爲“就實物史料證之,西周宰官僅稱‘宰’,職務不若《周禮》所載之廣泛”,並且“自時代言之,‘宰’初期僅爲內官”[8]。張亞初、劉雨二位學者也指出:“西周之宰雖然參與一些禮儀活動,但他們的最基本的職能是管理王家的事務。……後世之宰,也還往往是家臣。”[9]
我們認爲,《說文》所謂“辠人在屋下執事者”,是因爲《說文》把“宰”所从的“䇂”字釋爲“辠”,故以“宀”“辠”二字爲基礎進行說解,未必能反映出“宰”字的本義。
我們已經指出,“䇂”字是“”字的草率寫法。裘錫圭先生在《釋》一文中已經談到:“根據它的音義推測,‘’應是‘乂’的初文。‘乂’ ‘孽’都是疑母祭部字,古音極近。乂字繁體作‘刈’(見《說文》),《國語·齊語》韋注:‘刈,鐮也’,字義也與 相合。”[10]
《說文》有“䢃”字,云“治也。从辟、乂聲”。馬敘倫引王國維說曰:“此从辟乃辥之譌。辥譌爲辟,後人囙加乂爲聲。”[11]“辥”所从之“辛1”與“乂”實則皆爲“”字。《爾雅·釋詁》:“乂、亂、靖、神、弗、淈,治也。”“乂 ”的治理之義應當是從治田刈獲的意義引申出來的。
上引季旭昇先生對“䇂”的說解中,他 認爲“䇂”“也可以作爲刑具用,所以从䇂的字多半和罪刑有關。”他對“宰”字的說解也是承此觀點的。但是我們認爲,“宰”作爲一種職官,擔負的就是治理的責任,如蔡簋(《集成》4340)銘文說:“王既令(命)女(汝)乍(作)宰,𤔲王家。”可見“宰”的職責就是“𤔲王家”。“宰”从“䇂”,很可能與“䇂,辠也”無關,而可能是取“”字的治理之義;从“宀”,表示與室家有關,亦即治理室家之事,與西周金文中“宰”作爲家臣管理王家事務的職能是相對應的。
三、與“宰”相關的讀音問題
古音學者都把“宰”字歸入之部。
从“宰”之字,《說文》有艸部之“䔂”、木部之“榟”(“梓”之異體)、水部之“滓”、耳部之“䏁”、囟部“囟”字異體“𦞤”以及糸部“繒”字籀文“𦀓”(从宰省),另外糸部新附字中有“縡”字。諸字之中,“䔂榟滓䏁縡”皆在之部,“𦀓”爲“繒”之異體,“繒”在蒸部,爲之部陽聲,亦無疑問。“𦞤”字即是“囟”之異體,則讀如“囟”,段注云:“蓋俗字。”“囟”在真部,這大概也是嚴可均認爲“宰”从真部之“辛”得聲的一個重要原因。我們在上文已經討論過“宰”字所从與“辛”無關,因此我們懷疑“𦞤”是“思”的異體,而非“囟”的異體。字書中還有“𦛛”“䏤”等字。《龍龕手鑑·肉部》倂“𦞤𦛛䏤”爲一字:“𦛛,俗;䏤,古;𦞤,今。音四。腦𦞤也。又古文音信。今作顖,亦腦會也。”“䏤”从“司”,“司”與“思”都是之部心母三等開口字;“宰”是之部精母一等開口字,从“宰”得聲的“滓䔂榟”等字則在三等,與“司”“思”讀音極其相近。 “囟”“思”二字字形相近,在《說文》中的位置也相距不遠,可能此處存在錯簡的情況,或者本有“囟”字的異體“𦛛”和“思”字的異體“𦞤”,由於字形的相近而被歸并爲一字。
從楚簡的情況來看,“囟”字讀爲“思”的例子很多,“囟”可能就是“思”的表意初文,“心”爲後加的義符。如是,則“囟”的異體“𦞤”,自然也是讀之部音。
討論至此,我們很自然地想到金文中的“辭”與“𤔲”。我們在上文中已經說過,宰是管理王家事務的家臣,具有治理室家的職能,“宰”字“治理”的意義,與“司空”“司徒”“司馬”中的“司”字表職司的意義是相似的,“ 辭”从“”,也是有“治理”的意義,故可以與从“司”之“𤔲”相通。
此外,“司”在“𤔲”裏兼有表音的作用,古音在祭部的“”在“辭”裏是否也表音呢?裘錫圭先生在最近的一篇文章裡面提到:“卜辭時代‘’()亦兼有‘司’一類讀音。與‘𤔲’相通之‘辭’(《說文》以‘𤔲’爲‘辭’之籀文),西周金文作‘’(《集成》 8792‘𤔲工丁’爵、10174兮甲盤‘王令甲政成周四方責’),殷墟卜辭中 ‘司㞢父工’亦作‘㞢父工’皆可證。”[12]
我們認爲,“辭”爲之部邪母三等開口字,聯繫到音近的“宰”字同樣是从“”作,“”很有可能在“辭”“宰”二字當中都有表音的作用。“”字古音祭部疑紐三等開口,但从“”之“薛”爲心紐三等開口,則“”的聲紐與“宰”“辭”極近。至於“”字究竟爲何有之部的讀音,是需要進一步研究的。
此外,我們還想附帶簡單談談另外一個从“”的字:屖。“屖”,《說文》認爲从尸、辛聲。“屖”在脂部,《說文》云“辛聲”,雖可認爲是脂真對轉,但是從古文字的角度來看,“屖”所从的“辛1”實際上應該是“䇂”亦即“”字,如甲骨文作“”(《合》27072,“𢕌”字所从),金文作“”(《集成》6.3556)。《說文》“辛聲”之說並不可據。馬敘倫已經指出,當从辛、尸(夷)聲,理由是“屖音心紐,夷音喻四。皆次清摩擦音也 ”。[13]李孝定認爲“𢕌字从‘尸’蓋亦聲”。[14]我們認爲這些意見是很正確的。
附:
甲骨文及殷代金文 |
《乙》8688=《合》35501,第五期; 《佚》426,第五期; 《佚》518背,第五期; 《集成》10.5395,殷晚期; 《集成》14.9105,殷晚期; |
兩周金文 |
《集成》1712,西周早期; 《集成》2010,西周早期; 《集成》4191,西周中期; 《集成》04252.1、 《集成》4252.2,西周中期; 《集成》2828、《集成》2829,西周晚期; 《集成》4324.1,西周晚期; 《集成》4325.1,西周晚期; 《集成》4188,西周晚期; 《集成》3896,春秋早期; 《集成》3987,春秋早期; 《集成》707,春秋早期; 、《集成》4340,西周晚期,春秋; 《集成》10151,春秋; |
戰國文字 |
璽彙5497, 包山102, 包山157反, 曾侯乙墓154, 曾侯乙墓155, 曾侯乙墓175, 曾侯乙墓210 上博四《柬》10, 上博四《柬》11, 上博四《柬》13, 上博四《柬》14, 上博四《柬》23 上博五《弟》11 包山36, 包山37 包山157 天星觀遣策, 上博四《柬》13, 上博四《柬》17, 上博四《柬》19, 上博四《柬》20, 上博四《柬》21, 上博四《柬》22, 上博四《柬》23, 包山266, 璽彙0142, 上博三《中》4 |
說文篆字 |
宰 |
【說明】
1、《甲骨文編》“宰”字下有以下字形,我們分作三類:
A.(乙8688=《合》35501)、(佚426)、(佚518背)
B.(鄴3下.39.8=《合》35215)
C.(掇1.131)
其中只有A形用作“宰丰”之“宰”,是職官名,“丰”是人名;其餘B、C二形的辭例分別是“乞骨十自B”“旬有不C”,B爲地名,字形與“宰”毫無關係;C則所屬辭例不明,我們認爲把B、C兩形釋爲“宰”是有問題的。
新版《古文字類編》另將“”字也釋爲“宰”字。原辭殘缺,此釋法僅僅是從字形相近的角度考慮的,我們認爲將此字釋爲“宰”字也是可疑的。“”字沒有辭例可以證明它表示職官之“宰”的意義。 “”字所从的“”,以“辛”字的演變作比較,縱向的兩斜筆“”如果進一步靠近,就有可能在下部合成一筆“丿”,這樣仍然可以顯示出與“䇂”字一樣的曲勢;而“䇂”字本來也有兩斜筆沒有合作一筆的寫法,如“”(《合》19665),其上部作“”形。所以從這個角度看,把“”釋作“宰”似乎是有可能的。但是从“”的“”字,至今尚未發現有合成一筆的寫法。金祥恒先生認爲此字“正象角形,以爲盛酒之器”[15]。蔡哲茂先生進一步認爲“象觥的角形器,中間一橫大概表示觥的一圈花紋”[16]。總之,“”不可能是“䇂”字,“”也就不可能是“宰”字。
“宰”字在殷代晚期金文中出現兩例,分別爲“宰甫”和“宰椃”,亦是“職官名+人名”。
2、兩周金文“宰”字承殷代甲金文字而來,字形發生了一些變化:
①“䇂”的斜筆“”改作“”,如“”(《集成》4188)。這種寫法應該是受到形體相近的“辛”字的影響。西周早期的宰女彝鼎、宰父丁鼎猶作“”。
②在“䇂”上增加飾筆,如“”(《集成》2829)、“”(《集成》3987)。“䇂”上加一橫作飾筆,與“辛”字相似。如“”(《集成》4214)。“䇂”上加四個短的豎筆,劉釗曾經指出:“古文字中从‘辛’或从與‘辛’類似的形體的字,其上部在發展演變中都變爲‘’或‘’。”[17]可以對比“對”字:(《集成》4214)。穆公簋蓋“宰”字作“”,在“䇂”字下又加一短橫,很顯然是受到了“對”等字的影響而誤,可以對比: (《集成》4252)。
③“䇂”縱筆的曲勢消失,與“辛”形近,如 “”(《集成》4252)。“辛 ”字在兩周金文中多見,往往作“”形,飾筆“· ”也變作短橫“-”,如“”(《集成》2732,)。蔡簋的“宰”字作“”,其“䇂”字即與此形的“辛”字相近。
3、戰國文字中用作職官的“宰 ”,除了从宀、从䇂的形體之外,還有幾種字形:
①曾侯乙墓竹簡中的“宰”字,其中的“䇂”字均从口作。《說文·口部》有“”字,云“語相訶歫也”,應與此無關。古文字中“口”形是常見的增飾符號。
②从宀、从䇂、从刀。這是楚簡中常見的“宰”字。這種从“刀”的形體又有一些小的變化。“䇂”或作“”形,如(上博四《柬》14);或加飾筆作“”或“”形,如(上博五《弟》11)、(上博四《柬》13)。“刀”又或作“刃”,如(上博三《中》4)。黃德寬主編的《古文字譜系疏證》指出:“疑爲宰割之義之後起分化字。 ”我們同意這種說法,但同時認爲裘錫圭對“”的說解也值得考慮:“甲骨文裏往往把字寫作等形,下部从刀,可知‘’本象一種刀類工具。”[18]“䇂”本从刀作,楚簡“宰”字从“刀”,也有可能是“䇂”與“辛”字形相近,表意功能不強,因而又增加了 “刀”作義符。
參考文獻
蔡哲茂 2004 《釋“”》,《新出土文獻與古文明研究》,謝維揚、朱淵清主編,上海:上海大學出版社。
陳昭容 2004 《釋古文字中的“丵”及从“丵”諸字》,《中國文字》新22期。
黃德寬主編 2007 《古文字譜系疏證》,北京:商務印書館。
季旭昇 2004 《說文新證》,臺北:藝文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
金祥恒 1964 《釋》,《中國文字》第十四冊。
李孝定 1982 《金文詁林讀後記》,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劉 釗 2005 《古文字考釋叢稿》,長沙:岳麓書社。
馬敘倫 1985 《說文解字六書疏證》,上海:上海書店。
裘錫圭 1992 《釋》,《古文字論集》,北京:中華書局。
——— 2008 《說“㚸”》(提綱),第二届古文字與古代史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
王恒餘 1967 《宰官考原》,《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三十七本(上),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詹鄞鑫 1983 《釋辛及與辛有關的幾個字》,《中國語文》第5期。
張亞初、劉 雨 1986 《西周金文官職研究》,北京:中華書局。
[1] 羅、王、郭的具體論述,可參看陳昭容《釋古文字中的“丵”及从“丵”諸字》,《中國文字》新22期,第157頁。
[2] 詹鄞鑫:《釋辛及與辛有關的幾個字》,《中國語文》1983年第5期,第369頁。
[3] 同1,第157頁。
[4] 劉釗:《利用郭店楚簡字形考釋金文一例》,《古文字考釋叢稿》第142頁。
[5] 同2。
[6] 季旭昇:《說文新證》(上冊),第153頁。1~4形分別爲、、、。
[7] 同6,第596頁。
[8] 王恒餘:《宰官考原》,《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三十七本(上),第 385頁。
[9] 張亞初、劉雨:《西周金文官職研究》,第41頁。
[10] 裘錫圭:《釋》,《古文字論集》,第35 頁。
[11] 馬敘倫:《說文解字六書疏證》卷十七,第60頁。
[12] 裘錫圭:《說“㚸”》(提綱),第二届古文字與古代史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
[13]同10,卷十五,第 147頁。
[14]李孝定:《金文詁林讀後記》,第43頁。
[15] 金祥恒:《釋》《中國文字》第十四冊,第1605頁。
[16] 蔡哲茂:《釋“”》,《新出土文獻與古文明研究》,第335頁。
[17] 劉釗:《利用郭店楚簡字形考釋金文一例》,《古文字考釋叢稿》第142頁。類似說法又見《釋“儥”及相關諸字》,《古文字考釋叢稿》第229頁。
蔡偉老師認為:
说文的缯从宰省,恐不可从。其实就是从辛得声,榛读为橧(参《读书杂志》766页。)
溱说文作潧
段注谓月+宰俗字,可从,说文鬯+吏读若迅(106页。)大概都是方音吧。
這些都是很重要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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