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警律”補例
(首發)
大丙
岳麓書院秦簡“奔警律”(《文物》09年3期第86頁,圖版見第82頁1252號),陳偉先生《“奔警律”小考》已有很好的研究(簡帛網09年4月22日)。曹旅寧先生近日亦文有補充(簡帛網09年4月25日)。曹先生認爲:
張家山漢簡《奏讞書》所載秦蒼梧利鄉反,攸令義等將吏卒新黔首擊反盜的案例可能即是秦“奔敬律”應用的事例。
我們發現《奏讞書》第十八例(即上引曹文舉出之例)中正有“奔敬” 一詞。137號“及屯卒□敬(警)”,原整理者缺釋“敬”上一字;彭浩等先生主編的《二年律令與奏 讞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8月)從蔡万進先生說,將“敬”上一字釋為“備”(第364、368頁)。今按,諦審此字字形,實作
(此為原圖版字形,爲了便於看清楚字形,後一形是對原字形所作對比度處理後的效果;《二年律令與奏讞書》74頁所收此簡紅外綫圖版雖不如原圖版清楚,但亦可看出此字字形輪廓)
寫法與陳偉先生所引《秦漢魏晉篆隷字形表》(四川辭書出版社1985年8月)“奔”字諸例一致:
(第728頁)
亦與岳麓秦簡“奔警律”之“奔”字寫法一致:
(《文物》09年3期,第82頁1252號)
可見此字應釋為“奔”。此字所在簡文,《二年律令與奏讞書》釋讀作:
及屯卒奔警,卒已罷去移徙,遝之皆未來。
按照陳文和曹文的解釋,“奔警”與“奔命”義近,爲什麽既說“奔警”卻又言“已罷去移徙”呢,似乎其中略有矛盾。我懷疑此句後一個“卒”似乎是“完畢”的意思,句似應讀為:
及屯卒奔警卒,已罷去移徙,遝之皆未來。
似乎略微通順一些。是否如此,有待進一步研究。
最後說一說陳偉先生討論過的“奔命律”“先粼黔首當奔敬(警)者”中的“粼”字。陳先生說:
簡文“粼”字,似可讀爲“遴”。“遴”有簡選義。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遴” 字條指出:“又爲‘掄’。《漢書》‘遴柬布章’,凡選擇字皆是。”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則說:“《漢書》‘遴柬布章’。遴簡謂難行封也,引申爲遴選,選人必重難也。”上揭《漢書》應劭注說到“選取精勇”,可在某種程度上佐證這一推測。
此字亦於睡虎地秦簡《秦律雜抄》10號簡“乃粼從軍者”,其用法當與“奔命律”同。睡虎地秦簡的整理者認爲該句的所謂“粼”字, “應讀爲遴,選擇。此句意思是在從軍者中選取騎士”。(《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9月,第82頁注[四]。)可為陳説之補充。郭永秉曾指出《奏讞書》152號簡、馬王堆帛書《老子》、《戰國縱橫家書》亦有此字(《讀張家山漢簡〈奏讞書〉釋文小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8年3月19日),寫作:
(奏讞書) (老子) (戰國縱橫家書)
《秦漢魏晋篆隸字形表》釋見 於帛書的兩個字爲“僯”(第113頁),似乎是正確的(其“人”旁寫在右側,故與一般寫法略有不同),因爲根據《說文》,“僯”就是“遴”的或體(《二下·辵部》),這使得讀爲“遴”的意見顯得更爲合理。
上引郭永秉文將《奏讞書》 152號簡“僯視氏所言籍”一句中 的“僯”讀為“瞵”,顯然不正確。今將“遴”的“選取”之義放到《奏讞書》,似乎也可以講通。“僯(遴)視”就是挑選著看。從簡文上下文看,“氏”所說的名籍,數量大概很多且都放在一笥之中,只能選擇性地挑一些察看。問題在於,“遴”有“遴選”之義從文獻的實際用例看是相當晚的事情(參看《王力古漢語字典》,中華書局2000年8月,第1455頁),秦漢時代的“僯(遴)”到底有沒有這個意思,簡文的這些“僯”是否還有作其他解釋的可能,皆有待進一步研究。
09年4月27日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年4月27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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