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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釗:釋甲骨文中的“秉棘”——殷代巫術考索之一
在 2009/5/6 17:15:16 发布

释甲骨文中的“秉棘”

——殷代巫术考索之一

 

刘钊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内容提要:甲骨文中有“秉棘”一语,以往对“棘”字不识或误读,影响了对卜辞的理解。本文通过对“棘”字的考释,指出“秉棘”乃“手持酸枣树的枝条”之意。“秉棘”的目的是为了驱鬼。以“棘”驱鬼作为巫术之一种,有着很强的延续性和久远的来源。通过卜辞“秉棘”一语的考释,可以窥见殷代巫术文化之一斑。

关键词:卜辞棘巫术

 

 

殷代崇奉上帝,尊神敬鬼。《礼记·表记》引孔子的话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尊神敬鬼,当然就会崇尚祭祀,注重禳除。这在甲骨文中有突出的反映。而祭祀和攘除往往又和巫术相联系。本文将撷取甲骨文中一个久被忽视的有关巫术的记载,试着加以分析和考索,以期得以窥见殷代巫术文化之一斑,并借此就正于学术界。

在殷墟甲骨文中,有如下二条宾组卜辞:

1、□戌卜,宾贞:(有)梦,王秉。(《合集》17444=《续》6·23·10,典賓。拓本见附图1

2、甲戌卜,贞:(有)梦,,才(在)仲宗,不〔隹(唯)〕(忧)[1]

八月。(《合集》17445=《明》105,典賓。拓本见附图2

 

上揭两条卜辞中有一个写作如下之形的字:

 

《合集》17444《合集》17445

 

该字孙海波的《甲骨文编》作为不识字列于附录772页,姚孝遂、肖丁主编的《殷墟甲骨刻辞类纂》,于省吾主编的《甲骨文字诂林》及沈建华、曹锦炎编著的《新编甲骨文字形总表》都漏列字头。王襄在1925年出版的《簠室殷契徵文考释》“典礼”部分四页下释该字为“枣”。[2]李孝定的《甲骨文集释》将该字列入存疑部分,谓“字下似从来,不可必为枣字,宜存疑。”[3]季旭昇著的《甲骨文字根研究》从王襄说,谓:“字实从木、象多刺之形,正为枣之特征。……至《说文》讹作‘’,从重朿,失其朔矣。”[4]

按王襄释此字为“枣”是正确的。该字形体并不像李孝定所说“似从来” ,因为甲骨文“来”字作“”“”“”,字中间都从与英语字母“M”类似的斜笔,而“”、“”形中间并不写成斜笔,反倒写得与甲骨文“朿”字作“”很像。该字结构正如季旭昇所说:“从木,像多刺之形。”

从形体上看,“枣”字最初应该是像酸枣树的形状。酸枣树属落叶灌木或小乔木,高1—3米,在细的枝干上布有许多托叶针刺。如下图(采自网上资源):

 

上引甲骨文的“”、“”,正像酸枣树带有许多针刺之形。战国兵器铭文中枣字作 “”(《集成》10922酸枣戈)、“”(《集成》11112宜无之枣戟),仍然保留着与甲骨文相近的写法,上下一体,尚未分离成两部分,只是所从类似“朿”字的部分讹混成了类似“来”字之形。在古文字中“来”、“朿”两个形体经常相混,这是众所周知的现象。枣字到《说文》小篆割裂成上下重叠的两个“朿”,已经失去其本初象形的意味。

通过以上论证,可知将“”、“”释为“枣”字无疑是正确的。但是问题并非如此简单。

枣有许多种类,如清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时品》中说:“都门枣品极多,大而长圆者为缨络枣,尖如橄榄者为马牙枣,质小而松脆者为山枣,极小而圆者为酸枣。又有赛梨枣、无核枣、合儿枣、甜瓜枣。”这是从枣的果实的角度分类的。从枣树的角度看,在中国最常见的枣树主要就分为两种,一种为北方大枣,枝干比较高大;一种为北方小枣,枝干比较低矮。北方小枣就是酸枣树。在古代汉语中,酸枣树被称作“棘”,因此“ 棘实”就是指酸枣树的果实,所以酸枣又称作“棘枣”。《淮南子·兵略训》:“伐棘枣而为矜,周锥凿而为刃。”高诱注:“棘枣,酸枣也。”《诗经·魏风·园有桃》:“园有棘,其实之食。”毛传:“棘,枣也。”朱熹《集传》:“棘,枣之短者。”刘向《九叹·愍命》:“折芳枝与琼华兮,树枳棘与薪柴。”王逸注:“小枣为棘。”

“枣”和“棘”相对时,有两对不同角度的区别。从枣树种类的角度区别时,“枣”是大概念,“棘”是小概念,说到“枣”,可涵盖所有枣树,而“棘”只指枣树之小者,即酸枣树;从枣树和果实的角度区别时,“棘”主要用来指酸枣树本身,而“枣”则主要用于指酸枣树的果实,并扩而大之指所有枣树的果实。所以“枣”和“棘”对言则别,散言则通。《埤雅》卷十三《释木》解释“枣”与“棘”的义训和形体时说:“棘,大者枣,小者棘。盖若酸枣,所谓棘也。于文,重朿为枣,并朿为棘。一曰棘实曰枣。枣性重乔,棘则低矣,故制字如此。 ”

在早期文字中,“同一个字形可以用来代表两个以上意义都跟这个字形有联系,但是彼此的语音并不相同的词”的现象很常见。[5]从“枣”和“棘”的义训和字形来看,两者最初很可能就是使用同一个形体的,即如甲骨文中“月” 与“夕”、“立”与“位”、“大”与“夫”、“老”与“考”、“王”与“士”、“示”与“主”、“卜”与“外”等的关系一样。[6]所以在甲骨文中,“”“”很可能既是“枣”字,也是“棘”字。在字形发展的某个时段,一定存在着“重朿”和“并朿”两种异体,后来即利用这两种不同的异体分别对应语言中的“枣”和“棘”两个词,从此字形发生分化,语言中这两个词在文字形体上开始可以严格区分,这也使得语言中的词与字的对应关系变得更为严密。马王堆帛书《战国纵横家书》 238号简中的地名“煮枣”写作“煮棘”,马王堆汉墓1号汉墓遣策133号简有文字“棘一笥有缣囊一”,又签牌上写有“臧(藏)棘笥”,这两处的“棘”就都用为“枣” 。正好墓中出土物353号竹笥内有枣子,可与遣策133号简和签牌文字所记相对应。[7]可见“枣”和“棘”两字形体在汉代仍然可以混用。这是“枣”和“棘” 两个形体最初本为一个来源的间接证据。所以上引甲骨文中的“”、“”,既可以释为“枣”,又可以释为“棘”。不过从具体文意考虑,在上揭卜辞文句中,“”、“”还是以释为“棘”为好。如此上引卜辞文句中的所谓“秉”,就应该释为“秉棘”。

“秉棘”是什么意思呢?

王襄在《簠室殷契徵文考释》“典礼”部分四页下考释上揭《合集》 17445号卜辞时说:“《周礼·宰夫》:‘以式法掌祭祀之戒具,与其荐羞。’《礼记·月令》:‘羞以含桃,先荐寝庙’,即《礼记·中庸》荐时食之礼也。此云王羞枣与周世荐羞于祖庙之礼同。”[8]王襄释“枣”字虽然很正确,但误释“秉”字为“羞”,又将文意牵合于《礼记》荐食之礼,其说甚为荒谬。

许进雄在《明义士收藏甲骨·释文篇》一书对《明续》SO522所作的释文中,认为“”字为“鬼神或所奏曲子之名”。这一解释没有什么根据,纯属猜测之词。[9]

宋镇豪在《甲骨文中的梦与占梦》一文中,认为“”字“可能指一种带棘的干状旗旐类器物”,意译《合集》17445号卜辞文意为“记商王梦境中在中宗之庙秉持器,不会有祸忧么”。这一解释缺乏字形的考释,也是据文意生发的猜测,对读懂卜辞没有实质性的帮助。不过文中在推测“”的形状时,提到“带棘”两字,可见在作者的潜意识中,也是将“”与“棘”相联系的。[10]

温少峰、袁庭栋在《殷墟卜辞研究—科学技术篇》一书中,对“秉 ”一词有详细的分析,因为这一观点影响较大,现不避繁琐,转引如下:

 

甲文中有“”字,旧无释。此字在木上有重朿,当是“枣”字,今简化为“枣”。枣是我国自古以来的重要药物,《神农本草经》:“大枣,味甘平,主心腹邪气,安中养脾,助十二经,平胃气,通九窍,补少气、少津液、身中不足、大惊、四肢重,和百药,久服轻身延年。”《本草纲目》:“大枣和阴阳,调营卫,生津液。”卜辞云:

205**卜,宾贞:……疒,王秉枣?(《续》六·二三·一○)

“秉”有“执”义(《尔雅·释诂》),又有“禾盈把”义(《集韵》)。此辞乃殷王武丁患病之后,卜问是否以一把大枣为药以治疗之,乃是殷人以枣入药之证。更值得重视的是下列卜辞:

206)甲戌卜,贞。(有)(瘧),秉枣?(《明》一○五)

此辞乃患虐之后,卜问是否“秉枣“而治疗之。就大枣可否治瘧一事,作者求教于杨宗秩同志,承来信告之曰:“古代医书有以枣治瘧之说。《本草纲目》引《岣嵝神书》云:‘咒枣治瘧,执枣一枚,咒曰:吾有枣一枚,一心归大道,优他或优降。或劈火烧之,念七遍吹枣上,与病人食之,即愈。’据《黄帝内经 ·瘧论》,认为瘧之成因,系人体感受外邪后,阴阳更盛,上下交争,相并相移,营卫不调的结果。古人所言之瘧,比今之瘧原虫伤人发瘧的范围要广泛得多,其中如因脾胃虚弱、食积,导致寒热往来,亦属瘧疾。以枣治之,可以有效。《岣嵝神书》谓‘咒枣治瘧’,其实,不咒亦同样取效。汉代张仲景《伤寒论》即以枣作复方治瘧之小柴胡汤,沿用至今,仍获显效。殷人以枣治病,以枣治瘧,从这个侧面,充分标明我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文明历史。殷商时代卫生事业已较发达,以枣疗瘧,不失其为明证也。”卜辞记“秉枣治瘧”,后世医书记“咒枣治瘧”,二者若合符契,此为殷代以药物治病之又一确证。[11]

 

在上引解释中,对“枣”字的考释是正确的,但是说枣字“旧无释”却不是事实。将“秉枣”与治病联系起来乍看似乎很有道理,其实却是非常错误的。首先,是因为将“梦”字误释为“疾”和 “瘧”,才会牵扯出以枣为药治病和枣可治瘧的议论,真可谓一字之差,谬以千里。其次,将“秉枣”一语中的“枣”理解成枣的果实,从词语搭配的角度看也是有问题的。在古汉语中,“秉”字在用作动词时,是指手握持物体的动作。如果 “秉”字所带的宾语是具体实在的物体的话,则这个物体一般都具有细长的形貌。如早期典籍中的“秉剑”、“秉耒”、 “秉圭”、“秉枹”、“秉拂”、“秉刍”、“秉旄”、“秉牍”、“秉辔”、“秉笔”、“秉鞭”、“秉节”、“秉钺 ”、“秉椒”等,所持之物无一例外都是细长状的,像“枣”这样小而椭圆的物体,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使用“秉”这个词来搭配的。上引宋镇豪的文章将“”理解为细长状的“一种带棘的干状旗旐类器物”,很可能也是考虑到“秉”字所带宾语具有的这种形貌特征,才做出了如上的推测。

我们认为上引甲骨文中“秉棘”的“棘”指的就是酸枣树,具体所指可以是酸枣树的枝条,或是用酸枣树枝条制成的箭、刀、锥、剑等物。在古代,酸枣树的枝条可以用来充当驱鬼的法器,即制成驱鬼的箭、刀、锥、剑来使用。用“棘”做成的箭在古代被称作“棘矢”或“棘箭”,常常见于记载驱鬼的描写。《左传·昭公十二年》:“昔我先王熊繹,辟在荆山……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禦王事。”晋杜预注: “桃弧,棘矢,以禦不祥。言楚在山林,少所出有。”又《左传·昭公四年》说:“其出之也,桃弧、棘矢,以除其灾。 ”晋杜预注:“桃弓、棘箭,所以禳除凶邪,将御至尊故。”唐《法苑珠林》卷四十五载《白泽图》云:“又丘墓之精名曰狼鬼,善与人斗不休,为桃棘矢,羽以鵄羽以射之。”以“棘”为箭、刀、锥、剑用来驱鬼的记载,还见于睡虎地秦简《日书》。如“以桃为弓,牡棘为矢,羽之鸡羽,见而射之,则已矣。”(简27背壹—28背壹)、“以棘锥桃秉(柄)以(敲)其心,则不来。”(简36背壹)、“取牡棘烰(炮)室中,蠪(龙)去矣。”(简51背壹)、“人妻妾若朋友死,其鬼归之者,以沙芾、牡棘枋(柄),热(执)以待之,则不来矣。” (简65背壹—66背壹)、“以牡棘之剑【刺】之,则不来矣。”(简42背贰—43背贰)、“取桃枱椯四隅中央,以牡棘刀刊其宫蘠(墙)。”(简 24背参—25背参)、“鬼恒宋易人,是不辜鬼,以牡棘之剑刺之,则止矣。”(简 36背参)

《汉书·景十三王传》载广川王刘去与后昭信共杀刘去幸姬陶望卿,“共支解,置大镬中,取桃灰毒药并煮之。”采用如此残酷的手段,目的是让死去的陶望卿“使不能神”。该传又载后昭信与广川王刘去杀姬荣爱,“去缚系柱,烧刀灼溃两目,生割两股,销铅灌其口中。爱死,支解以棘埋之。”“以棘埋之”中 “棘”的作用,与上条所引“桃灰”的作用相同。又《汉书·翟方进传》载:“莽尽坏义第宅,污池之。发父方进及先祖冢在汝南者,烧其棺柩,夷灭三族,诛及种嗣,至皆同坑,以棘五毒并葬之。”上引《汉书》用“棘”葬埋尸体的两例记载,说明用“棘”葬埋尸体的目的是阻止被虐杀者化为鬼魂进行报复。这也是典籍记载中“棘”可用于驱鬼的例证。

棘可用来驱鬼,与其自然特性和功用有关。首先棘木非常坚硬,且布满针刺,很适合作为武器来使用。古代经常用“棘”制作矛和戟的柄,即《淮南子·兵略训》所谓“伐棘枣而为矜”。《史记 ·平津侯主父列传》:“起穷巷,奋棘矜,偏袒大呼而天下从风。”司马贞索隐:“矜,今戟柄。”在古代医方中,“棘针”(又名棘刺、白棘),尤其是曲钩棘针,是一味经常出现的药品,多用于治疗痈疽毒疮等症。梁陶弘景《本草经集注》谓白棘“补肾气,益精髓。”古人认为酸枣具有滋益补气,安心养神的功能。《神农本草经》谓酸枣“味酸,平,无毒。治心腹寒热,邪结气聚,四肢酸痛,湿痹。久服安五脏,轻身,延年。”梁陶弘景《本草经集注》谓酸枣“补中,益肝气,坚筋大骨,助阴气,令人肥健。”不光酸枣如此,秦汉人视所有的枣都具有补气健身的功能。《太平御览》卷九百六十五引焦赣《易林·师之豫》曰:“北山有枣,使叔寿考。”传汉东方朔撰《神异经》中载“北方荒中有枣林焉,其髙五十丈,敷张枝条数里余,疾风不能偃,雷电不能摧,其子长六七寸,围过其长,熟赤如朱,干之不缩,气味润泽,殊于常枣,食之可以安躯,益于气力。此枣枝条盛于常枣,亦益气安躯。赤松子云:北方大枣味有殊,既可益气又安躯。”古人还认为枣可以通神,所以《汉书·郊祀志》载方士公孙卿谓:“‘仙人可见,上往常遽,以故不见。’今陛下可为馆如缑氏城,置脯枣,神人宜可致。”又《汉书·封禅书》载李少君游说汉武帝时说:“臣尝游海上,见安期生,安期生食臣枣,大如瓜。”《后汉书·方术列传·王真传》载“孟节能含枣核,不食可至五年十年。”1991年发现的东汉二年肥致碑,记载“君常舍止枣树上,三年不下,与道逍遥。”在汉代铜镜铭文中,也常见“上有仙人不知老,渴饮玉泉饥食枣”的诗句。至于西王母、汉武帝食枣的传说更是尽人皆知。又后世道教经籍中含枣核、服枣汤、煎枣糕的记载更是不胜枚举。《抱朴子内篇》卷四《金丹》篇载“张子和丹法”,谓丹合成后“以枣膏和丸之,服如大豆,百日,寿五百岁。”卷十五《杂应篇》谈到“登峻涉险、远行不极之道”时谓:“或用枣心木为飞车” ,卷十七《登涉》提到仙人陈安世符时谓:“此符是老君所戴,百鬼及蛇蝮虎狼神印也。以枣心木方二寸刻之,再拜而带之,甚有神效。”[12]

既然古人认为“棘”和“枣”具有如此多的功效和如此强的神力,因此用其来驱鬼,就变得不难理解了。

秦汉时期的人有很强的谐音观念,常常将同音或音近的两个不同的字的字义随便替换。如《史记·张耳陈余列传》载汉高祖过赵柏人之地,将“柏人”谐音理解成“迫人”并不宿而去,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说文解字》中存在的大量的“声训”,也是这一习俗的充分反映。这一习俗甚至反映在当时施行巫术的相关法器上。如秦汉时常常用“桃”和“桑”来驱鬼,“桃”即谐音“逃”,“桑”即谐音“丧”。“丧”古代有“逃亡 ”之义,又“丧”可训为“亡”,“亡”也有逃亡之义。[13] 因此“桃”和“桑”都包含着“逃跑”的意思,暗喻用“桃”和“桑”驱鬼可以让鬼“逃跑”。古代“棘”与“亟”、“急”相通,秦汉时驱鬼的咒语常常有“急急如律令”一类的套语,用“棘 ”驱鬼是否也有谐音的观念存在其中,殷代是否就有了与秦汉一样的谐音观念,这些都是值得考虑的问题。

在古人的观念中,梦与鬼魂有关。古人认为人做恶梦是因为鬼把人的魂魄夺走造成的。做恶梦在古代称为“厌”,又称作“”,《说文》:“,寐而厌也。”又作“眯”,睡虎地秦简《日书·诘皋》:“一室中卧者眯也,不可以居,是□鬼居之。”《淮南子·精神训》;“觉而若眯,以生而若死。”高诱注:“眯,厌也。楚人谓厌为眯。”今日北方方言犹称做恶梦为“厌住了”,正是这一词语的孑遗。在甲骨文中有许多“梦”和“多鬼梦”的记载,也反映了殷人把梦与鬼魂相联系的观念。[14]

上引两片卜辞的文句中,都有“有梦,王秉棘”的记载。既然已知“梦” 与鬼魂有关,又已知“棘”可用来驱鬼,则上引卜辞文句中的“有梦,王秉棘”,显然说的是王做了恶梦,然后手持酸枣树的枝条来驱鬼的意思。

殷人认为致人做恶梦、并为生人带来灾厄的鬼常常就是祖先,即先王先妣。而先王先妣的牌位就在宗庙里,所以上引《合集》17445说王有梦并“在仲宗”“秉棘”,显然是指在宗庙中禳除,这就清楚地揭示了为什么会选择在“宗庙 ”里施行这一巫术的原因。

讨论至此,甲骨文中“秉棘”的含义可以说已经很清楚了。

由甲骨文中以棘驱鬼的记载,我们得以窥见殷代巫术文化之一斑。从秦汉以前典籍及出土文献中反映出的这一习俗,让我们知道以棘驱鬼作为具有顽强生命力的巫术文化之一种,有着很强的延续性并有着久远的来源。

下面附带考释一下甲骨文中的另外一个棘字。

花园庄东地甲骨206片有如下文句:

3、丁丑卜,在主京:子其叀舞戉,若。不用。子弜叀舞戉于之,若。用。多万又(有)巛(灾),引 。(非王卜辞。拓本部分见附图3

文中“引”字后一字作如下之形:

姚萱在《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初步研究》一书中引张亚初说将其释为“祁”。[15]

按《甲骨文编》所收“祁”字作如下之形:

 

       

 

字中所从的垂笔都作互不交叉的平行姿态,与“”字中间的笔画有明显的不同。“”与上释甲骨文“枣”或“棘”字作“”更为接近,只是下垂的两笔写得有些弯曲而已。魏慈德在《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地名及语词研究》一文中,将花园庄东地甲骨206片中的“”字与上揭《合集》1744417445中的“”和“”相比较,认为三者是一个字,这是非常正确的意见。[16]

因此,我们认为“”字也应该释为“枣”或“棘”,从文意上考虑,在上引卜辞文句中也应该释为“棘”。所谓“引 ”,就应该释为“引棘”。

上引魏慈德的文章在谈到“引”的含义时说:“‘秉’‘引’构词方式当同于‘舞戉’,‘舞戉’是持戉以舞,故‘’当也是可持之物。‘引’在此与消灾有关。”这一解释恐怕是有问题的。

黄天树曾指出,卜辞“用”、“不用”等用辞后所附记的刻辞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验辞,一种还是用辞,即记录施用情况的用辞。[17] 在上引花园庄东地甲骨260片中,“子其叀舞戉,若。不用。”和“子弜叀舞戉于之,若。用。”两句,乃是“舞戉”与“弜舞戉”的正反对贞。其中的“用”和“不用”即是用辞。卜辞中的用辞有一个规律,就是凡辞末缀以“不用”之语的,绝大部分其后都不再附记其它刻辞。因为没有被选用,也就无事实可记了;而在“用”后面附记的刻辞,其内容又往往与命辞中所卜问的内容不同。[18] 上引卜辞文句中“多万又(有)巛(灾),引棘”一句,紧跟在“用”这一用辞后,显然是针对“子弜叀舞戉于之,若。”这一句说的,其内容正与前边命辞所卜问的不同。因此从其位置看,这一句不是验辞,就是用辞,只有这两种可能。关于如何判断用辞之后所附记的刻辞到底是验辞还是用辞的问题,姚萱曾说:“有些追记的内容是很难用是否‘应验’来概括的,有不少还是称作‘用辞’比较恰当。从一般的原则来讲,大凡追记的事实或情况是占卜主体所不能控制的,例如田猎遇上野兽、擒获若干,天气阴、启或刮风下雨,某人有疾病、死等等,都应该属于验辞,是跟贞卜是否应验有关的;大凡所追记的事实或情况是占卜主体所能控制的、可以主动发出的,如对某人举行某种祭祀、外出、呼令某人作某事等等,则多半应划归用辞,是记录跟施用或不用此卜有关的事实或情况的。” [19] 本着这一原则,姚萱是将上引卜辞“多万又(有)巛(灾),引棘”视为验辞的。如果这一句是验辞,因与前边的命辞说的不是一回事,“引棘”就不一定与“舞戉”的构词方式相同,“引棘” 的含义也就不一定与消灾有关了。

我们认为“引棘”的“引”应该读为“延”。“引”、“延”二字古代音义皆近,可以相通。古音“引”在喻纽真部,“延”在喻纽元部,声纽相同,韵为旁转。《说文·廴部》:“廴,长行也。从彳引之。”《玉篇·廴部》:“廴,今作引。”《说文·部》:“延,长行也。”《说文》认为“”字从廴从止,又认为“延”字从丿声,而“廴”、“延”义训又相同,这充分标明了廴、、延三者的渊源关系。典籍中“延”训为“引”的例证很多见,不烦赘举,[20]所以“引”读为“延”没有问题。

“延”古代有“及”、“到达”义,《逸周书·度邑》:“自雒汭延于伊汭。”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谓:“延,及也。”《战国策·齐策二》:“倍楚之割而延齐”,高诱注:“延,犹饶也,及也。”《文选·扬雄〈羽猎赋〉》:“乃诏虞人典泽,东延昆邻,西驰阊阖。”李善注引孔安国《尚书传》:“延,及也。”《集韵·仙韵》:“延,《说文》:‘长行也。’一曰陈也,一曰及也。”又《集韵·线韵》:“延,及也。 ”甲骨文“引”可通为“延”,还可以从一条卜辞得到印证。《甲骨文合集》23717片甲骨说:“辛卯卜,大贞,洹引弗𦎫(敦)邑,七月。文中“引”字就应该读“羡”。“羡”本作“、“涎”,有多、余、溢出之意,又与“衍”通,在甲骨文文句中指洹水漫衍。该辞是卜问洹水漫衍是否会冲击城邑。张政烺先生曾撰有《殷墟甲骨文“羡”字说》一文,[21] 指出卜辞中有“洹不”和“洹其”的记载,也是讲洹水漫衍的,可与上释“洹引弗𦎫(敦)邑”中的“洹引”比照参看。

“引棘”的“棘”古代可训为“急”,《诗经·桧风·素冠》“棘人栾栾兮”毛传、《小雅·采薇》“猃狁孔棘”毛传、《出车》“维其棘矣”郑笺、《雨无正》“孔棘且殆”郑笺、《大雅·文王有声》“匪棘其欲”郑笺、《江汉》“匪疚匪棘”郑笺、《楚辞·天问》“启棘宾商”洪兴祖补注等都训“棘”为“急 ”。典籍中“棘”又与“亟”、“革”(读ji)相通,都是急的意思,如《诗·豳风·七月》:“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郑玄笺:“亟,急。”《礼记·檀弓上》:“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变。”郑玄注:“革,急也。”

通过上述论证,可知上揭卜辞“引棘”一语的含义,就是“达到危急”、 “发展到很急迫的程度”的意思。卜辞“多万又(有)巛(灾),引棘。”一句,是说“多万有灾祸,而且达到很危急的程度”。

(附图1

(附图2

(附图3

 



[1]“忧”字的读法从裘锡圭说,见裘锡圭《说“”》,《古文字论集》105页,中华书局19928月。

[2]《簠室殷契徵文考释》,天津博物院19259月石印本,引自《甲骨文文献集成》第一册199页,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4月。

[3]《甲骨文字集释》4519页,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五十,196110月。

[4]《甲骨文字根研究》305页,台湾文史哲出版社200312月。

[5]裘锡圭《文字学概要》5页,商务印书馆20047月。

[6]相关研究请见林沄《王、士同源及相关问题》、《古文字转注举例》两文,《林沄学术文集》 2229页、3543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12月。

[7]《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141页,文物出版社1973年。

[8]《簠室殷契徵文考释》,天津博物院19259月石印本,引自《甲骨文文献集成》第一册199页,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4月。

[9]《明义士收藏甲骨·释文篇》55页,加拿大皇家安大略博物馆1972年。

[10]宋镇豪《甲骨文中的梦与占梦》,《第十六届中国文字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366页,高雄师范大学,2005年。又载《文物》20066期。

 

[11]温少峰袁庭栋《殷墟卜辞研究——科学技术篇》340页,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312月。

[12]关于“枣”的药用功效及驱鬼功能的讨论参见王子今《秦简〈日书〉甲种疏证》 349351页,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2月;姜守诚《〈太平经〉研究》110114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10月;虞万里《东汉〈肥致碑〉考释》,《榆枋斋学术论集》631页,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8月;高国藩《敦煌巫术与巫术流变》389390页,河海大学出版社19933月。

[13]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楚除绝日占辞“桃人不得”,“桃”即读为“逃”。“桑”通作“ 丧”、“亡”简帛亦多见,参见白于兰《简牍帛书通假字字典》61页、273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1月。

[14]参拙作《秦简考释一则》,《康乐集》7879页,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1月。

[15]姚萱《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初步研究》286页,线装书局200611月。

[16]魏慈德《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地名及语词研究》,《中国历史文物》20056

[17]黄天树《关于无名类等的用辞》,《殷墟王卜辞的分期与断代》303306页,科学出版社200710月。

[18]黄天树《关于无名类等的用辞》,《殷墟王卜辞的分期与断代》303306页,科学出版社200710月。

[19]姚萱《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初步研究》83页,线装书局200611月。

[20]宗福邦、陈世铙、萧海波《古训汇纂》714页,商务印书馆20037月。

[21]张政烺《殷墟甲骨文“羡”字说》,《张政烺文史论集》444446页,中华书局2004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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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释甲骨文中的“秉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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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东山铎 在 2009/5/6 19:58:01 评价道:第1楼

    给补个不是很恰当的例子:

    《周礼·秋官·朝士》云:“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群士在其後。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後。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长众庶在其後”。

    郑注:“树棘以为立者,取其赤心而外刺,象以赤心三刺也。”

    (南宋)洪迈撰《容斋五笔》第四卷:
    棘寺棘卿

        今人称大理为棘寺,卿为棘卿,丞为棘丞,此出《周礼·秋官》:“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郑氏注云:“植棘以为位者,取其赤心而外刺也。”棘与枣同。棘之字,两朿相并,枣之字,两朿相承。此所言者,今之枣也。然孤、卿、大夫皆同之,则难以独指大理。《王制》云:“正以狱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料后人藉此而言。《郑注》亦只引前说,此但谓其入朝立治之处,若以指刑部尚书亦可也。《易·坎卦》“系用徽纆,置于丛棘”,以居险阻囚执为词,其义自别。

  • 东山铎 在 2009/5/6 20:14:19 评价道:第2楼

    洪迈也认为“棘与枣同”,不是当否?

  • 破晓 在 2009/5/6 21:18:31 评价道:第3楼

    有意思

    似乎应该提一下

    酸枣,有考古实物证明很早就有

  • 东山铎 在 2009/5/6 23:08:03 评价道:第4楼

    确实有意思,“酸枣戈",呵呵~~~

    有的《容斋随笔》标点本将“棘与枣同”放到引号中,则成了郑注的内容啦,若真是那样的话,确实是很好的例证,但郑注实际上没有这话,所以就“玄乎”了~~~

    怀疑洪迈的意思是认为那个字是“枣”读为“曹”,要不然凭哪点认定那个字非是“枣”的呢?

     

  • 陈絜 在 2009/5/14 20:42:30 评价道:第5楼

    认真拜读了刘先生《故宫博物院院刊》09年2期上的文章,很有意思,也很有启发。不过这两张酸枣树的照片好像不是太清晰,美中不足呀。

  • 双刀客 在 2009/5/15 10:38:16 评价道:第6楼

    陈先生所言极是。其实网上照片有清楚的,选这个图片只是为了突出显示酸枣的棘刺,所以选了一个既没叶,也没果的(右边的一帧好像有个干巴果),看去很有冬天的肃杀之气。可笑的是左边的一帧在刺上还残留了一片红色的丝织物。虽然是不应该有的,却反倒增加了一抹靓丽的色彩。

  • 糨糊一桶 在 2009/5/22 0:21:54 评价道:第7楼

    今天找到了原刊,认真学习了刘老师的这篇文章,陈先生的一篇金文的也一并学习了,好文章,向两位先生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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