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簡《五紀》簡104—107部分文字釋讀
(首發)
王寧
棗莊廣播電視台
清華簡十一《五紀》簡104-107有段記述黃帝在征伐蚩尤之前的文字,讀整理者之釋讀,感覺有些地方仍然難以通講,故作此筆記略抒己見。此中所說均不敢必,僅供同好參考。
先將整理者的釋文錄於下:
黃帝乃備(服)(弁→?),[1]陳兩參,傳五,丮濿(礪)武,焉左執黃戉(鉞),右??(麾)兆(旐),(呼)【104】□□□□□□曰:寺(時)女(汝)高畏,寺(時)女(汝)畏溥,寺(時)女(汝)四巟(荒),(磔)丨(撼)寺(蚩)蚘(尤),乍(作)?(遏)五兵。?(肆)??(越)高鬼(畏),丨(撼)正(征)【105】且(阻)黃(橫)。敔(圉)女(汝)水,(梏)乃隼(準)于方,武乃?(攝)韋(威)。四巟(荒)□□□[繮(張)],鳧??(硜→磬)(龠、籥)配將,天之五椯(瑞)廼上,枼(世)萬【106】(留)尚(常)。”?(肆)號廼旨(詣),大遺(潰)寺(蚩)蚘(尤)。【107】
先說“黄帝”到“(呼)”的斷句,主要是“陳兩參(驂),傳五,丮濿(礪)武”三句,據《清華簡第十一輯整理報告補正》引张帆先生说,“‘兩參’似當讀為‘兩驂’”,又指出:“《左傳》昭公元年記載魏舒與狄人戰時‘為五陳以相離,兩於前,伍於後,專為右角,參為左角,偏為前拒。’《正義》:‘五陳者,即兩、伍、專、參、偏是也。’則‘參’‘’也有可能是陣名。”[2]從文意看,似以後說爲長。其斷句疑當作:
“黃帝乃服弁,陳兩參傳(專)五(伍),丮濿(礪)武,焉左執黃戉(鉞),右??(麾)兆(旐)(呼)。”
此節是以“五(伍)”、“武”、“呼”同魚部為韻。兩、參、傳(專)、五(五)皆所陳列的陣名,“”、“丮”整理者均無釋,義不明。“丮”字筆者曾疑是“揚”之省,後細思之亦非。謝明文先生在《說夙及其相關之字》一文中指出“丮”在甲、金文中與“夙”通用,[3]《說文》:“夙,早敬也。”段注:“《大雅》:‘載震載夙’,毛云:‘夙,早也。’箋云:‘夙之言肅也。’惟夙有敬意,故鄭云爾。”王引之《經義述聞·左傳下》云“夙、肅古今字”,[4]是“夙”可讀為“肅”。以此,則“”當讀為“洗”,通“洒”,《廣雅·釋詁四》:“洒,齊也。”《集韻·上声·二十七銑》:“洒,恭肅貌。”是“洒”、“夙(肅)”義相近。又段玉裁於《說文》“洒”下注云:“古有假‘洒’爲峻陗之‘峻’者”,“峻”古訓“峭刻”、“嚴切”,亦與“肅”義相近,則“洗(洒)夙(肅)”即“齊肅”、“峻肅”,“濿武”即“厲武”,或曰“武厲”,《逸周書·大武》言“六厲”,其中“三武厲以勇”,《楚辭·天問》:“何壯武厲,能流厥嚴”,“厲武”、“武厲”皆磨礪訓練軍隊之謂。“洗(洒)肅厲武”即嚴格地訓練軍隊之意。
又:“丮”字又見簡59“丮豊(禮)(號)祝”,此“丮”疑亦當讀“肅”。簡115“祝宗丮”、簡116:“(呼)曰武壯,應曰正橫,丮曰奚(當)”。[5]此二“丮”字疑均讀“嘯(歗)”,古書或“嘯”、“呼”連言,如《六韜·龍韜·五音》:“聞人嘯呼之音者,羽也。”《楚辭·招魂》:“招具該備,永嘯呼些。”
“左執黃鉞,右麾旐呼”,此“呼”謂發號施令。
此後的一段話,當是黃帝在征伐蚩尤之前的號令之辭,“□□□□□□曰”有缺文,揣測應該是黃帝出號令,由某人代爲號祝宣佈。從“曰”到“枼(世)萬留尚(常)”乃號令之辭,皆用韻語,號祝的對象是“高畏”、“畏溥”、“四荒”,均神靈之名。
“高畏”簡105作“高鬼”,整理者云:“‘高畏’為天之號,‘畏溥’為地之號。”按:整理者所言是,此是以天高而可畏,故稱“高畏”,此用指天神。上博簡《容成氏》簡40言商湯伐夏桀的時候“以伐高神之門”,[6]“高神”當是指天神。
“畏溥”猶言“溥畏”,“溥”有廣大義,地以廣而可畏,故稱“畏溥”,此用指地祇。
“四荒”程浩先生認為即“四方”,[7]賈連翔先生又以簡文中的“四冘”爲四方,[8]疑四荒相當於四方是,此蓋指四方之神。
以此,則黃帝是借天、地和四方之神之名發出號令。《韓非子·十過》言黃帝“黃帝合鬼神於泰山之上”,《列仙傳·黃帝》說黃帝能“能劾百神朝而使之”,《抱樸子·極言》說“昔黃帝生而能言,役使百靈”,均當有古傳作依據。
從“磔丨蚩尤”到“丨征且黃”是號令裡聲討蚩尤的話。從石從攴之字疑當讀為“庶”。“丨”字整理者括讀“撼”,在簡文中義難通。“丨”是楚簡文字中“細”的表意初文,上博簡《李頌》裡用為“次”,[9]此處當讀“資”,古訓“才”、“材”、“材質”。“庶”是庶人,在古書中常與“哲人”、“賢人”為對,代表普通平庸的人。“庶資”即庶人之資,意為很普通的才能,這是蔑視蚩尤之語,簡98言“黃帝又(有)子曰寺(蚩)蚘(尤)”,認為是黃帝之子,並非庶人。而《大戴禮記·用兵》載孔子曰:“蚩尤,庶人之貪者也”,是古確有蚩尤為庶人之說。
“?”字《廣雅·釋詁三》《玉篇·攴部》並訓“擊也”,“作?五兵”即“作擊五兵”,謂作五兵以擊,或作五兵以為攻擊之武器。此將“?”字前置,是為了以“兵”入韻。
“丨征且黃”,此“丨”字亦當讀“資”,《逸周書·皇門》:“資告予元”,孔晁注:“資,用也。”《廣雅·釋詁四》:“資,用也。”
“且黃”不當讀“阻橫”,而當讀“祖黃”,是指黃帝,陳侯因齊敦言“高且(祖)黃啻(帝)”(《集成》4649),《論衡·奇怪》言“五帝、三王皆祖黃帝”,是皆以黃帝為祖。馬王堆帛書《十六經·立命》曰:“昔者黃宗質始好信”,原注謂“黃宗,黃帝之廟”,[10]恐非是。“黃宗”指黃帝,《周禮·春官·小宗伯》:“則帥有司而立軍社”,鄭玄注:“遷主曰祖”,孫詒讓《正義》:“七廟自禰廟以外並得稱祖,故出軍載遷主亦稱祖也。又謂之宗,《肆師》云:‘凡師甸,用牲于社宗’是也。祖、宗義亦同。”[11]“黃宗”猶言“黃祖”,謂高祖黃帝。此稱黃帝為“祖黃”,也是為了押韻而然。
此四句大意是說:那個只有庶人才能的蚩尤,作了五兵為攻擊的武器,乃逾越天神之意,用之(五兵)來征伐黃帝。
敔(圉)女(汝)水,(梏)乃隼(準)于方,疑當斷讀作“敔(圉)女(汝)水梏,乃隼(準)于方”,“敔(圉)”此為堅守、秉持義。“水”即水準之“水”,亦通“準”,出土文獻中“準衡”或作“水衡”。[12]“梏”訓“直”,《爾雅·釋詁》:“梏,直也。”郭璞注為“正直”之義。水是取平的,梏是取直的,此以“水梏”代表公平與正直,“乃準于方”就是作為衡量四方之標準。
武乃攝韋(威)。四巟(荒)□□□[繮(張)],按:此當以“武乃攝韋(威)四巟(荒)”為句,“巟”字入韻。“□□□[繮(張)]”為另一句。
□□□[繮(張)],整理者云:“此處約缺四字,第四字根據殘筆或可補‘繮’字,讀為‘張’,疑指四荒的旗號得到伸張。”按:缺文開始二字疑當補“鐘鼓”二字;末一殘字,根據字形看的確當是簡117所見的“”字,簡文云“繮施大?(振)”,整理者括讀“張”,注釋云:“繮,讀爲‘張’。或疑爲‘’字,讀為‘陳’。”按此字釋“繮”讀為“張”甚可疑,gefei先生讚成讀“陳”之說,[13]也許是對的。此字右旁並非是“畺”,而是《說文》之“畕”字,釋云:“比田也。从二田。凡畕之屬皆从畕。闕。”段注:“‘闕’大徐本無,非也。此謂其音讀闕也。大徐居良切,小徐、《玉篇》同,以‘畺’之音皮傅之而已。竊謂田與田相乗,所謂陳陳相因也,讀如敶列之‘敶’。”段說當是。故此字當是“紳”字,此即讀爲“陳(敶)”。此句可能當補作“[鐘鼓乃]紳(陳)”,謂陳列鐘鼓爲樂。簡117句當讀為“紳(陳)施大振”。
鳧??(硜→磬)(龠→籥)配將,薛培武先生讀“鳧”為“拊”、“柎”,是節樂之器,“配將”是配合輔助義,[14]當是。柎、磬、籥皆鐘鼓之配合樂器,此蓋謂征伐出兵時所奏之軍樂。“”字整理者釋“龠(籥)”是,《整理報告補正》中作“侖”,恐非。
世萬留常:謂萬世保留以為法則,謂黃帝發明軍樂,後世以為法則。《事物紀原》卷二:“《唐樂志》曰:‘黄帝使岐伯作鼓吹,以揚徳建武。’蔡邕《禮志》亦云然。《唐紹傳》曰:‘紹謂鼓吹本軍容,黃帝戰涿鹿以為警衛也。”又云:“蔡邕《禮志》曰:‘黄帝使岐伯作軍樂凱歌,今廻軍有樂,即其遺意也。”此等諸說蓋均有所本。
此句以上當是號令之語,且均為韻語,押陽部韻,故下文緊接著說“?(肆)號廼旨,大遺(潰)寺(蚩)蚘(尤)”,且不再用陽部韻。“旨”當讀“稽”,《說文》訓“稽,留止也”,此當為“定”義,《韓非子·十過》“號令已定,守備已具”是也。
[1] 此字整理者讀“鞭”,恐非。讀“弁”、“?”從gefei先生說。見《清華簡〈五紀〉初讀》(下簡稱《初讀》)第93#,發表於 2021-12-19.簡帛網-簡帛論壇-簡帛研讀,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694&extra=&page=10
[2]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清華簡第十一輯整理報告補正》,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網站2021年12月26日。
[3] 謝明文:《說夙及其相關之字》,《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7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
[4] [清]王引之撰,虞思徵等點校:《經義述聞》,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1139頁。
[5] “”字整理者讀“尚”,茲從ee先生讀“當”。見《初讀》76#,發表於 2021-12-18。
[6]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81頁。
[7] 程浩:《清華簡五紀思想觀念發微》,《出土文獻》2021年第4輯,第7頁。
[8] 賈連翔:《清華簡<五紀>中的“行象”之則與“天人”關係》,《文物》2021年第9期。
[9] 王寧:《再釋楚簡中的“丨”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11/9/7。
[10] 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4,中華書局2014年,第151頁。
[11] [清]孫詒讓:《周禮正義》,中華書局1986年,第1448頁。
[12] 白于藍:《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561頁。
[13] 《初讀》103#,發表於 2021-12-19。
[14] 薛培武:《清華簡〈五紀〉與晉璽合證短札》,簡帛網2021-12-19.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1-12-24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1-12-26
点击下载附件: 2252王寧:清華簡《五紀》簡104—107部分文字釋讀.docx
下载次数:101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6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