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清華簡《五紀》中關於占卜的一段話
(首发)
尚賢
新近出版的《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拾壹)》雖然只收了《五紀》一篇簡文,但是此篇簡文篇幅頗長,內容豐富。整理者指出:“全篇內容基本完整,存四千四百七十字(重文、合文、順序編號按一字計),是前所未見的先秦佚籍。”[1]我們在閱讀簡文並參考學者們發表的高見之後,收穫很大,也想表達一點自己的意見。這裡僅就簡文中有關占卜的一段話談談我們的看法。
簡54—56有下面一段話,我們先把整理者的釋文原樣不動照録如下:
夫是古(故)(凡)攻祝、齋??(宿)、祭祀、(壇)敘(除)、工(貢)事,用?(費)【五三】而不旹{=}(時),??=(上下)不川(順),敝(弊)(筮)沽(苦)龜,夫??(兆)奎(卦)笀(茫)??(亂),占垕(厚)吳(虞)之。夫是古(故)(視)向而不??(明),聖(聽)向而不悤(聰),言【五四】向不皇(匡),多?(費)用??(棄),畏(鬼)神弗亯(享),猷(咸)亡(無)(蹊),保(必)不行,??(明)神(渝)事,后祝受央(殃)。[2]
已經有幾位研究者對釋文作了一些修正。李丹先生指出:
此处“敝(弊)筮沽(苦)龜”當讀爲“敝筮枯龜”。《禮記·曲禮上》有“龜策敝則埋之”。《論衡·卜筮》枯龜之骨,死蓍之莖,問生之天地,世人謂之天地報應,誤矣。”所表達內容與此處相同,即枯敗的筮、龜所卜筮出來的兆卦混亂不清。[3]
這顯然是很好的意見。隨後,網友“tuonan”在解釋本篇簡109—110“黄帝既杀蚩尤,乃飨蚩尤之身,焉始为五笀”的“五笀”時,也發表了很好的意見。他提出:
楚文字“乍”“亡”之間頗多訛例,不知這個“笀”有無可能是“笮”之訛寫或誤識(不過,“笀”確已見於曾侯乙155號簡)?“笮”,可讀為“菹”(此詞之異寫頗多)。“五笮”即“五菹”。《周禮·醢人》:“王舉,則共醢六十罋,以五齊、七醢、七菹、三臡實之。”其中有“七菹”說法。帛書《十六經·正亂》:“腐亓(其)骨肉,投之苦酭(醢),使天下?之。”也是講蚩尤。“菹”,猶此“苦酭”(附帶一說,“苦酭”多解為“加苦菜以調味的肉醬”,望文生訓。“苦”讀為“?”。《說文》:“?,韭鬱也。”《廣雅》:“?、醃,??也。”)[4]
而且,他進一步指出:
“兆卦笀亂”,“笀”整理者讀為“茫”,如果這個“笀”也是“笮”的話,可以讀“錯”,“錯亂”。[5]
這當然也是可取的意見,王寧先生表示信從,是正確的。[6]這樣,簡文“敝筮枯龜,夫兆卦錯亂”的意思就再清楚不過了。但是,隨後的“占垕(厚)吳(虞)之”一句話怎麼理解呢?整理者的讀法實在讓人不解。網友“gefei”認爲:
簡54“占后吳之”,“后”即“后曰:”“后祝”之“后”,不讀“厚”,“吳”讀“誤”,誤惑也,因兆卦亂了,下文視不明、聽不聰云云是“誤”的表現。[7]
王寧先生則認爲:
“垕吳”當讀為“厚誤”或“厚誣”。[8]
其實,他們都沒有注意到,整理者釋爲“垕”的字,原本寫爲“”[9]。這分明是一個上從“石”下從“土”的字,當釋爲“??”。整理者在釋爲“垕”的基礎上讀爲“厚”,網友“gefei”改讀爲“后”,都是不正確的。“??”字見於《龍龕手鑒·手部》,被當爲“堶”的異體。簡文顯然不是此字。不過此字顯然從“石”得聲,可以很容易地跟過去戰國竹書裡的相關之字聯繫起來看。
上博簡《三德》簡5、簡6兩次出現“土地乃坼”的話,讀爲“坼”的字原形爲:[10]
簡5 簡6
此字從“土”、從“??”聲,“??”又從“石”聲,跟《五紀》的“??”就是同一個字。《三德》整理者將“”讀爲“坼”,毫無疑問是正確的。由此,我們就可以知道,《五紀》的“占??吳之”當讀爲“占坼誤之”,上引網友“gefei”和王寧先生讀“吳”爲“誤”的意見是可取的。
“占坼”的說法,見於古書。《周禮·春官宗伯·占人》:
凡卜簭,君占體,大夫占色,史占墨,卜人占坼。
鄭玄注:
體,兆象也。色,兆氣也。墨,兆廣也。坼,兆舋也。
孫詒讓作了更詳細的解釋:
云“墨,兆廣也。坼,兆舋也”者,賈疏云“據兆之正釁處爲兆廣,就正墨旁有奇釁鏬者爲兆釁也。”案:賈説是也。《説文·土部》云:“墨,書墨也。??,裂也。”坼即??之隸變,舋者釁之俗。墨蓋謂龜兆所發之大畫,如以墨畫物之界域明顯;坼則大畫之旁坼裂之細文,即《大卜》注所謂釁罅。《史記·龜策傳》説卜法云:“大者身也,小者枝也。”《蘇氏演義》引《卜法》云:“大曰兆,旁出文曰支。”舋即枝也。《國語·晉語》:“獻公卜伐驪戎,史蘇占之,曰:遇兆挾以銜骨,齒牙爲猾,戎夏交捽。”韋注云:“齒牙,謂兆端左右釁坼,有似齒牙中有從畫,故銜骨也。”又《史記·龜策傳》説宋元王得龜事,云:“荆支卜之,必制其創。理達於理,文相錯迎。”此説墨坼之文理也。墨坼對文則異,散文亦通,故《玉藻》“史定墨”注云“視兆坼也”。[11]
由此可見,簡文“敝筮枯龜,夫兆卦錯亂,占坼誤之”,說的是用“敝筮枯龜”占卜,就會出現“兆卦錯亂”,視兆坼也會出現差錯。這樣理解,文從字順。
接著,我們再來看後面的話如何理解。整理者把簡文讀爲“夫是故視向而不明,聽向而不聰,言向不匡”,但是沒有注釋。我們不知道爲什麼要把“皇”讀爲“匡”,也不知道句子中的三個“向”是什麼意思。至今似乎也沒有人討論過這些問題,但有必要給出一個清楚的解釋。
其實,只要聯繫上面幾句說占卜的話,順著這個思路往下讀,就會明白。這三個句子說的都是占卜中的不良表現。這裡面的“向”都是“朝向、面向、面對”的意思,所謂“視向而不明,聽向而不聰,言向不皇”實際上就是“視向之而不明,聽向之而不聰,言向之而不皇”,被省略掉的“之”指龜,三句話的主語都是指占卜者,從後面的簡文看,就是指“后”和“祝”。簡文前面說了占卜中沒有好好選擇材料,接著又說占卜者在占卜過程中不好好做事,視、聽、言三方面都沒有一個正經樣子。因此,“言向不皇”的“皇”顯然不可能讀爲“匡”,應該就是跟“明”“聰”一樣的形容詞,“皇”的常用義就是“美”,用在這裡也完全能夠講通簡文。動詞“朝向、面向”的“向”,古人也常常用“鄉”“嚮”等字。爲了容易讓人理解或避免誤解,我們建議簡文的釋文直接讀爲“嚮”。古書中跟簡文用法相似的“鄉”“嚮”,我們可以用王引之《經義述聞》“第廿八論埤雅鵲巢嚮天一而背歲之誤”的一段話來幫助理解。王氏說:
《淮南·天文篇》:“太陰所建,蟄蟲首穴而處。疑當作“蟄蟲首而穴處”,首,亦向也。鵲巢鄉而爲戶。”《氾論篇》:“夫蟄蟲鵲巢皆嚮天一者,至和在焉爾。”太陰、天一皆太歲之别名也。《廣韻》“鵲”字注引《淮南子》曰“鵲知太歲之所”,《說文》“舃”字注同。即謂鄉而爲户也。”而《博物志》乃云“鵲巢門戶背太歲”,與《淮南》異者,蓋同一太歲而陰陽家師說不同,或以爲鄉之則吉,或以爲鄉之則凶,故鵲巢之於太歲,亦有鄉背兩說耳。陸佃《埤雅》求其故而不得,乃強分天一、太歲爲二,云:“鵲巢嚮天一而背歲。”如其說,則天一與太歲相衝,假如太歲在寅,則天一當在申,推之十二辰莫不皆然矣。然遍考書傳,無謂太歲之衝爲天一者,亦無分天一、太歲爲二者。《廣雅》云“天一,太歲也”,農師豈未之見邪?段氏《說文注》乃襲用陸氏之臆說,非也。[12]
王氏所引的“蟄蟲首穴而處”和“鵲巢鄉而爲戶”是兩個結構基本對稱的句子,前一句動詞“首”後面有賓語“穴”,後一句動詞“鄉”,也就是“嚮”,後面省略了賓語,跟簡文“視向”後面省略賓語是一樣的做法。
接下來的幾句話,也是跟占卜有關的。有人已經意識到這一點,並且提出了很好的看法。網友“gefei”幾次表達了他對簡文難解字詞的看法。關於“猷”“奚”“保”,他最先表達的意見是:
簡55“猷咸亡奚,保必不行”,“猷”即《詩》“我龜既厭,不我告猷”的“猷”,“奚”讀何待考[“奚”可能也是告的意思。【幵—奚】可通假(《聲素研究》718頁),則此“奚”可讀“開”,開示、開告。“猷咸亡(無)奚(開)”猶“不我告猷”]。“保”則可讀為“孚”,有些研究者認為“孚”指兆象(如“jdskxb”先生在“清華十《四告》初讀”網貼下第62樓發言,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624&extra=&highlight=%E5%9B%9B%E5%91%8A&page=7,2020-11-25;“在宥”先生在“清華五《殷高宗問於三壽》初讀”網貼下第94樓發言,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249&extra=&page=10,2021-5-23),似可講通,則“保(孚)必不行”謂占得的兆象必不應驗。[13]
隨後,他又作了修正,對於“奚”的讀法,他作過兩次修正。第一次說:
簡55“猷咸無奚”的“奚”似可讀“傾”(通假之例見《凡物流形》),傾吐、傾告、訴告。[14]
第二次又說:
《舉治王天下》簡17:“……有慶。子嘗以此謑之,其白黑將可知也。”網友“wqpch”謂:“謑字,似可讀爲卟,《說文·卷三》:‘卜以問疑也。從口卜。讀與稽同。《書》云‘卟疑’。”“奚”與“係”通假,不必言。郭店《五行》“愛父,其稽愛人”,裘先生讀“稽”為“繼”,“繼”與“係”通假多見(本音義俱近),說明“奚”通假為“卟/稽”有可能。不知《五紀》簡55“猷咸無奚”的“奚”與《舉治》“謑”是否當表一詞。[15]
他的這些意見,好壞參半。我們認爲,他把簡文的“猷”跟《詩》“我龜既厭,不我告猷”的“猷”聯繫起來,是非常正確的看法。其實,簡文的“猷”就是“繇”。簡文前面說占卜,後面說“繇”。“繇”就是“兆辭”,是看了卜兆之後做出判斷的話。“繇咸無”的“”,亦即“奚”,從網友“gefei”所說的話裡面已經可以看到它可以讀爲“係”。[16]所謂“繇咸無係”說的就是因爲占卜用料不當、行爲不當而導致了無法得到繇辭,也就是“繇辭無所依從、無法得出”的意思。
後面“保必不行”的“保”,網友“gefei”讀爲“孚”,也是很好的意見。不過,他根據其他學者的意見,認爲“孚”有“兆象”的含義,恐怕找不到可靠的證據,放到簡文裡面也不是很恰當。古人常訓“孚”爲“信”,已經有很多人對跟占卜有關的“孚”做過研究,[17]我們也曾經準備撰寫一篇關於這種“孚”的研究的文章,但一直未能完成。簡單地講,我們認爲,“孚”既可以用於命辭,也可以用於占辭,都是“徵驗”“驗證”的意思。“信”本來就有“信驗”之義,[18]因此古人訓“孚”爲“信”,實際上已經包含了我們所說的意思,只是沒有說透,今人不能完全理解而已。簡文說“孚必不行”,意思就是“不可能得到徵驗”的意思。
簡文從“敝筮枯龜”開始,一直到“孚必不行”,都是講述占卜過程中一些不好的表現和占卜的結果。接下來的兩句話“??神事,后祝受殃”是總結性的話,也就是前面那些不妥當的做法所帶來的惡果。“后祝”應該理解爲“后”和“祝”,都是占卜的主體。前面一句整理者讀爲“明神渝事”,似乎是把“明神”理解爲名詞主語,但是說“明神”這樣的“神”居然“渝事”,實在難以理解。如果是說明神不給后和祝保佑,就應該直接說“不佑”之類的話,爲什麼要“渝事”呢?而且,所改變的又是什麼事情呢?我們認爲,“事”當讀爲“瀆事”,是指前面所說的占卜的人在“瀆事”。准此,“明神”也應當視爲動賓結構。這一句話實際上是“明於神而瀆於事”的意思,主語當然是占卜的人而不是“明神”。明於神,是指這些人爲了得到好處,還是知道去占卜的,知道向神求助。瀆事,是指這些人真的去占卜了,卻做出很不合理的事情來。
通過以上的討論,就可以知道,我們所討論的一段文字,都是圍繞占卜而說的話,只要思路正確,就可以把看似難懂的字詞解釋清楚。在解決這些問題之後,我們再回過頭去檢討一下整理者對“工事”的讀法。我們認爲,從上下文義來看,讀“工事”爲“貢事”也是不恰當的。其實,“工事”就是“百工之事”。如果稍加注意,就會知道,簡文在講完“凡攻祝、齋宿、祭祀、壇除、工事”之後,接著說“用費而不旹=(時之)”[19],包括了對“時”的重視。請看下面所引《周禮?冬官?總敘》裡面的話:
天有時以生,有時以殺,草木有時以生,有時以死,石有時以泐,水有時以凝,有時以澤,此天時也。
鄭玄注:言百工之事當審其時也。[20]
可見,把簡文的“工事”理解爲“百工之事”,正好跟《周禮》鄭注所述相合。
最後,我們把已經討論過的這一段簡文重新用寬式釋文寫出來,供大家參考:
夫是故凡攻祝、齋宿、祭祀、壇除、工事,用費【五三】而不時之,上下不順。敝筮枯龜,夫兆卦錯亂,占坼誤之。夫是故視嚮而不明,聽嚮而不聰,言【五四】嚮[而]不皇。多費用棄,鬼神弗享。繇咸無係,孚必不行。明神瀆事,后、祝受殃。
2022.1.12寫完
[1] 參看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黃德寬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拾壹)》,上海:中西書局,2021.11,第89頁。
[2] 參看上注所引書第107頁。
[3] 參看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清華簡第十一輯整理報告補正》,https://www.ctwx.tsinghua.edu.cn/info/1081/2749.htm,2021.12.16。
[4] 參看武漢大學“簡帛”網站之簡帛論壇“清華簡《五紀》初讀”專題下發言,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694&extra=&page=4 ,第40樓,2021.11.28。大家在論壇發言時往往比較隨意,形之於文字,往往有一些小問題,但為了保留原貌,我們都按原樣引用,只在標點上略作改動。
[5] 參看網友“tuonan”在武漢大學“簡帛”網站之簡帛論壇“清華簡《五紀》初讀”專題下發言,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694&extra=&page=7 ,第61樓,2021.12.17。
[6] 參看王寧先生在武漢大學“簡帛”網站之簡帛論壇“清華簡《五紀》初讀”專題下發言,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694&extra=&page=17 ,第163樓,2021.12.24。
[7] 參看網友“gefei”在武漢大學“簡帛”網站之簡帛論壇“清華簡《五紀》初讀”專題下發言,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694&extra=&page=16 ,第153樓,2021.12.23。
[8] 出處同注6。
[9] 參看注1所引書第206頁“字形表”中的字形,放大圖版的彩照反而不如這個黑白字形清楚。
[10] 參看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12。下面所列字形見第131和132頁,考釋見第291頁。
[11] 參看(清)孫詒讓著,汪少華整理:《周禮正義》,北京:中華書局,2015.11,第2359頁。
[12] (清)王引之撰,虞思徵、馬濤、徐煒君校點:《經義述聞》第4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10,第1832~1833頁。
[13] 參看網友“gefei”在武漢大學“簡帛”網站之簡帛論壇“清華簡《五紀》初讀”專題下發言,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694&extra=&page=12 ,第118樓,2021.12.20。
[14] 參看網友“gefei”在武漢大學“簡帛”網站之簡帛論壇“清華簡《五紀》初讀”專題下發言,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694&extra=&page=16 ,第153樓,2021.12.23。
[15] 網友“gefei”在武漢大學“簡帛”網站之簡帛論壇“清華簡《五紀》初讀”專題下發言,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694&extra=&page=28 ,第277樓,2022.1.8。
[16] 具體的例子,可以參看:白於藍編著:《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12,第751頁。
[17] 比較集中討論這一問題的,可以拿張玉金《<周易>“有孚”新探——兼論《周易》卦爻辭的性質》為代表,此文刊於《出土文獻》第三輯,上海:中西書局,2012.12。
[18] 宗福邦、陳世鐃、蕭海波主編《故訓匯纂》(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7)第125頁“信”下列舉以下三種解釋,可以參考:
(46)信,符也。《法言·修身》。
(47)信,驗也。《廣韻·震韻》。
(48)信者,乃符驗之別名。《日知錄》卷三十二。
(49)信,信驗也。《老子》二十一章“其中有信”王弼注。
[19] 整理者認為“時”下面的“=”符號是衍文。其實未必,這句話完全可以讀為“不時之”。
[20] 參看(清)孫詒讓著,汪少華整理:《周禮正義》,北京:中華書局,2015.11,第3762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2-1-12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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