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鬟河”新解
(首發)
夔一
賈誼《新書·脩政語上》有一段記敘大禹治水的話,如下:
大禹曰:“民無食也,則我弗能使也,功成而不利于民,我弗能勸也。” 故鬟河而道之九牧,鑿江而道之九路,澄五湖而定東海。民勞矣而弗苦者,功成而利于民也。禹嘗晝不暇食,夜不暇寢矣,方是時也,憂務故也。故禹與士民同務,故不自言其信,而信諭矣。故治天下,以信爲之也。[1]
句中“鬟河”頗難懂。盧文弨抱經堂本《賈子新書》校記云:“鬟與環同,別本作環”。
蔣禮鴻《義府續貂》已疑盧說:
此所導者乃河,非別有他物可環河而導之也。環河義不可通,鬟乃鬄字之誤。《詩·魯頌·泮水》:“狄彼東南。”釋文曰:“鄭作剔,治也。《韓詩》云鬄,鬄,除也。”陳奐《詩毛氏傳疏》謂鄭箋從韓義。然則鬟河而導之即治河而導之,鬄者,謂疏濬耳。《淮南子·要略篇》作“剔河而道九岐,鑿江而通九路 ”,足證鬟字為鬄之誤。[2]
向宗魯《賈子札記》說與蔣禮鴻說不謀而合:
“鬟河”義不可通,河之所經,亦不得遍九牧也。“鬟”當為“鬄”,“ 牧”當為“岐”,皆字形相似而誤。《淮南·要略》篇“剔河而道九岐。”高注:“剔,洩去也。九岐,河水破岐為九,以入海也。”《說文》無“剔”字,《賈子》假“鬄”字為之。《說苑·君道》篇易“剔”為“疏”,“疏”亦洩去之意。作“鬟”則義不可通。盧云:“鬟與環同,別本作環。”不知“鬟”誤作“環”,而“鬟”實“鬄”之誤,此誤中之誤也。[3]
“鬄”誤作“鬟”,“鬄”再讀為“剔”,這種理解似較迂曲。諸家已經指出,“鬟河而道之九牧” 句可與《說苑·君道》“疏河以導之”、《淮南子·要略》“剔河而道九岐”對讀。“鬟河”,一作“疏河”,一作“剔河”。既有“疏”、“剔”兩種異文,則“鬟”未必一定與“剔”聯繫。我們認為“鬟”不是“鬄”之誤字,“鬟”可以直接讀為“濬”。
“鬟”聲符“睘”與“濬”的聲符“睿()”在音聲上有密切的關係。“鬟”是匣母合口元部字,“濬”是心母合口文部字。上古音元部與文部的合口呼關係密切。“圜”(元部)、“圓”(文部)是一組異體字。“濬”、“浚” 是文部字,但同一聲符的“酸”、“狻”是元部字。
《周易》“渙卦”之“渙”,上博簡本作“”或“”。孟蓬生先生已經指出“”、“”是雙聲符字:
《周易》第五十四簡:“……其居……其躬……其群。”濮茅佐先生注:“‘ ’,爰聲。下或作,可讀爲渙。”今按: “”字讀“渙”,毫無疑義,但其構形當分析爲廾,聲。而“”字爲一雙聲符字,睿爰皆聲。睿聲字一般認爲在文部,而按之載籍,則常與元部之字發生關係。今本《周易》:“浚恒,貞凶,无攸利。”上博竹書《周易》第二十八簡:“恒,貞凶,无攸利。” (174頁)馬王堆漢墓帛書《周易》:“夐恒,貞凶,无攸利。”《說文·玉部》:“赤玉也。从玉,敻聲。”臣鉉等曰:“今與璿同。”《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楚子玉自爲瓊弁玉纓。”《說文·玉部》:“美玉也。从玉,睿聲。《春秋傳》曰:璿弁玉纓。”《說文·目部》:“夐,營求也。从,从人在穴上。《商書》曰:高宗夢得說,使百工夐求,得之傅巖。巖,穴也。”又《廾部》:“奐,取奐也。一曰大也。从廾,夐省。”小徐本作“夐省聲”,段注從之,並說:“鉉本去聲字而爲之說,不知古音故也。 ”實際上奐夐上部所从爲同一構件,二者有可能皆从之得聲。《說文》將該構件分析爲“从人在穴上”,並附會殷高宗得傅說之事爲說,實不足信。然則(睿亦聲)之於渙,猶璿之於瓊,之於夐也。[4]
《老子》“渙乎其若釋”,郭店簡《老子》甲本作“乎其若釋。”上博二《容成氏》“軒轅氏” 寫作“軒緩氏”。[5]由此可見,“睘(袁)”、“睿”、“奐”、“爰” 等聲符的性質和用法是高度一致的。“鬟”讀為“濬”,語音上沒有任何問題。
將“鬟河”讀為“濬(浚)河”,文義上當然也是十分貼切的。《韓非子·顯學》說“昔禹決江浚河而民聚瓦石。”《淮南子·泰族》說“禹鑿龍門,辟伊闕,決江浚河,東注之海,因水之流也。”這些“浚河”都是說大禹的事情。古文獻在說大禹治水的時候,“浚河”往往又作“浚川”、“浚江”。古書裡還有“穿河”、“ 決河”,音義和“濬”都很相近,似乎也是同源詞。
綜上,將“鬟河”讀為“濬河”,大概是一種更合理的意見。
4月22日一稿
4月23日修改
[1] 閻振益、鍾夏:《新書校注》,中華書局,2000年,361頁。
[2] 蔣禮鴻:《義府續貂》(增訂本),中華書局,1987年,63頁。
[3] 向宗魯《賈子札記》未刊,此據是著《說苑校證》(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7頁“疏河以導之”注下附錄轉引。
[4] 孟蓬生:《上博竹書<周易>的兩個雙聲符字》,簡帛研究網,2005年3月31日。
[5] 還有很多例證,可參考裘錫圭先生《公盨銘文考釋》一文關於“濬川 ”的討論。裘先生文收入《公盨》,線裝書局,2002年;又載《中國歷史文物》2002年第6期;收入氏著《中國出土古文獻十講》,復旦大學出版社, 2004年,46-78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09年4月23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09年5月15日
非常赞成“夔一”的观点!这又是一个地下材料与传世材料相印证的典型例子!
既已引到裘先生講豳公盨文,該銘中“濬”字正加注“圓”之初文“〇”爲聲符;本文中已說“‘圜’(元部)、‘圓’(文部)是一組異體字”,“圜”、“鬟”所从聲符“睘”亦以“圓”之初文“〇”爲基本聲符。如此直接密合的材料,爲什麽不點明呢?
多謝yihai老師指教!想清楚的東西卻不能寫清楚,行文還是稚嫩啊。慚愧慚愧!
稍微有一点别扭,西汉时期,心、匣的关系有这么近吗?
感謝張先生指教!
《呂氏春秋·重言》:援桐葉以為珪。《說苑·君道》援作翦。《尚書·呂刑》其罰百鍰,《史記》有異文鍰作選。《漢書·蕭望之傳》引亦作選。此二例均是漢代文獻以精系字通匣母例。《說文》宣、桓均从亘聲。宣心母,桓匣母。《周易·謙卦》:撝謙。《釋文》云鄭讀撝為宣。又漢人从宣从爰之字多通用。可見漢時精系與曉匣二母可相諧。
嘗試解答,未必正確,還望多批評:)
新说在读音和意义上都可通,但旧说也不能轻言放弃。“鬄”并非是再讀為“剔”,而应该是“剔发”之“剔”的本字。所以旧说引《淮南子》认为是“鬄”之误字,证据还是比较坚强有力的。结合字形考虑,似乎旧说正确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援作翦”不能判断百分百是异文,“《說文》宣、桓均从亘聲。宣心母,桓匣母”不能证明汉代读音,其他鄙人都同意
感謝張先生再次指正!“援”與“翦”的確未必是語音上的聯繫。所引《說文》例,應該表述為“說明漢人對心母匣母的相諧還是有一定認識的”。
张崇礼:
新说在读音和意义上都可通,但旧说也不能轻言放弃。“鬄”并非是再讀為“剔”,而应该是“剔发”之“剔”的本字。所以旧说引《淮南子》认为是“鬄”之误字,证据还是比较坚强有力的。结合字形考虑,似乎旧说正确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比較同意張老師的說法。另,校“鬟”為“鬄”,古人業已發之,明周嬰《卮林》卷五“鬟河釃湖”條:“高誘《淮南》注曰:‘剔,洩去也。’《莊子》‘燒之剔之’,向秀、崔譔並作‘鬄’;鄭玄《儀禮》注曰:‘今文鬄為剔。’據此則《新書》當作‘鬄河而導之九牧’,正與《淮南》同字也。”
浙江大學古籍所 張文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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