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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連龍:談《保訓》篇的“中”
在 2009/6/20 11:04:10 发布

談《保訓》篇的“中”

(首發)

 

王連龍

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

 

“中”是《保訓》篇的核心觀念,其涵義的釋說將直接影響到我們對《保訓》篇的研讀。雖然目前學界對“中”有所論述[1],其中也不乏精見,但這個問題仍然存在進一步探討的必要。筆者關於《保訓》篇的“中”也有些自己看法,今略陳如下,並就正于同道。

在具體探討“中”涵義之前我們有必要對其作一通篇的考察。在《保訓》篇中,“中”出現於與舜、微有關的兩則史事傳說中,四見其用。那麼,這就涉及到四個“中”的涵義是否一致問題。就《保訓》篇的訓誡主題來看,其要求主題必須明確而集中。如果在涵義不同的“中”的使用基礎上,還要表達出一個用“中”治國的寶訓,這顯然不符合遺訓體裁,也有悖於常理。所以說,《保訓》篇四個“中”的涵義应当是一致的。同時,這種涵義的一致性還反映在與“中”有關的表述上。如文王用“中”四次,分別是 “求中”、“得中”、“假中”及“歸中”,這種形式如一的形象表述也可以佐證四個“中”涵義相同。這也引發了另一個問題,即“中”應是個有形之物,這一點也得到學者的普遍認同。

在四個“中”涵義相同及“中”應為有形之物的前提下,我們首先分析一下《保訓》篇的第一個“中”,即舜“求中”與“得中”。通過文王的敍述,可以知道舜曾親耕曆丘,進而“求中 ”,在“得中”後,為堯所舉,即帝位。顯然,舜“求中”至“得中”,是這則史事的主題,也是舜即帝位的一個直接原因。關於舜即位前的事蹟,傳世文獻及出土文獻均有所載。最常見的事蹟莫過於舜耕曆山、漁雷澤及陶河濱。而事实上,舜在即帝位之前還有一件事情為大家所忽略,那就是營建宮室(“宮室”的涵義前後有所變化,考古發掘表明,在仰紹文化後期、紅山文化後期、大汶口文化後期出現許多中心聚落遺址,這大體與本文所講的“宮室” 相當)。如《史記·五帝本紀》在敍述舜耕曆山等事蹟後,載舜 “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即營建宮室。與《五帝本紀》記載相一致,舜營建宮室事還見載于管子·治國》、《墨子·辭過》、《大戴禮記·少閑 》、《屍子》、《慎子·外篇》、《呂氏春秋·貴因》、《淮南子·修務訓》等傳世文獻。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文獻在記述舜營建宮室時,均以其與堯授禪位相聯繫,認為舜營建宮室與即帝位存在著因果關係。在傳世文獻之外,上博簡《容成氏》篇記載舜立禹為司空,治理山陵水潦,天下之民“始可處”[2]。也與傳世文獻載舜營建宮室事相印證。

如果說,上面的論述說明了舜“求中”與營建宮室有關係的話。那麼,接下來關於“求中”內容的闡釋,則可進一步證明“求中”就是營建宮室。在分析《保訓》篇所載舜“求中”活動後,我們可以知道其大體分為不違民欲、施惠遠近、易位測陰陽及四方之民鹹順等幾個方面。為了便於說明問題,我們儘量採用主題相同的禹、公劉、公亶父營建宮室的相關材料。如與舜“求中”相對應,禹營建宮室事見載于上博簡《容成氏》:“禹乃因山陵平隰之可封邑者,而繁實之,乃因邇以知遠,去苛而行簡,因民之欲,會天地之利夫,是近者悅治,而遠者自至。四海之內及四海之外皆請貢。禹然後始為之號旗,以辨其左右,思民毋惑。東方之旗以日,西方之旗以月,南方之旗以蛇,中正之旗以熊,北方之旗以鳥。”[3]通過比較,明顯可以看出禹“因民之欲”與舜不違民欲對應,“會天地之利”近者悅、遠者至對應施惠遠近,四海內外皆請貢對應四方之民鹹順不擾,而禹建旗號也與舜“求中”也存在著對應關係,下文將詳述。公劉與公亶父營建宮室事雖時代較晚,但與舜“求中”也存在對應關係。如《詩經·大雅·公劉》載公劉營建宮室之前,“于胥斯原,既庶既繁,既順迺宣,而無永歎”,考察其是否適合發展農業生產,這與舜“求中”前親耕於曆丘是相對應的。而公劉“既景迺岡,相其陰陽”,更是與舜易位測陰陽相一致,即選擇適宜地點建築居邑。另外,載公亶父營建宮室事的《詩經·大雅·緜》,在描寫公亶父選定地點之前也提到“周原膴膴,堇荼如飴”,謂其土地肥沃,適合農業生產。凡此種種相類記載,都可以證明舜“求中 ”就是營建宮室。

“求中”所指既明,我們再探討一下“中”的涵義。“中”字見於甲骨文及金文,其字義通常有旂旗、仲、中正、中日、中室、人名、測風工具以及由“中日”引申出與天文活動有關的“ 立表測影”[4]。當然,這些字義所屬的商代要比舜的原始社會末期晚得多。但就《保訓》篇而言,筆者認為“中”釋為旂旗還是比較合適的。

通過歷史學、民族學及文化學的相關研究,目前,旂旗由原始社會部落或氏族的標誌發展而來,具有立旗圈地、聚集成員的功能,已經成為學界的共識。而我們說,旂旗所具有的這些功能恰恰在舜營建宮室的活動中得到充分的體現。

據傳世文獻所載,有虞氏發展至舜時,七世“微為庶人” [5],其氏族有所衰落,後舜勵精圖治,復興有虞氏。這也與《保訓》篇中舜營建宮室的記載暗合。而在有虞氏的復興過程中,旂旗所發揮的重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在史籍中,我們也可以找到許多相關記載。如“有虞氏之旂”[6]舜有告善之旌”[7]、“緌,有虞氏之旌也”[8]、“舜之踐帝位,載天子旗”[9]等等,這些記載雖稱謂略異,但同為旂旗之屬是沒有問題的。上文在論述《保訓》與《容成氏》的對應關係時,曾提到大禹營建宮室,始為旗號。對此,有學者已經指出此旗號與原始氏族圖騰徽幟有關,意義在於按地域劃分不同的族群[10]。這是非常正確的。基於這種判斷,我們也可以說,舜所求的“中 ”與大禹始為旗號同指一件事情,那就是建立具有領導地位之象徵的氏族徽幟。

旂旗在作為氏族標誌之外,其所具有的集眾及圈地作用,更為學界所關注。如唐蘭先生就認為:中者最初為氏族社會中之徽幟,……古時用以集眾。[11]後來,胡厚宣先生對唐氏觀點又有所發展,主張甲骨卜辭中的“立中”,“是原始社會立旗圈地,開闢疆土的孑遺。”[12] 唐、胡兩位先生的觀點無疑是正確的。在《保訓》篇所載舜“求中 ”活動中,舜不違民欲、施惠遠近及建造居邑,以致四方之民皆來歸順,正是旂旗集眾功能所在。而且值得一提的是,“ 求中”之“求”,也可訓為“聚”。王引之《經義述聞·詩·萬福來求》云:“《管子·七法》篇‘聚天下之精材’,《幼官》篇作‘求天下之精材’。是‘求’與‘聚’亦同義。”“《桑邑》篇‘萬福來求’。‘求’與‘逑 ’同,逑,聚也。”又,《逸周書·大聚》“王若欲求天下之民”,此“求”亦可訓為“聚”。如此,“求中”也就是聚 “中”,聚集在旂旗之下。這也在一定程度上佐證了《保訓》篇的“中”就是集眾的旂旗。另外,《大學》、《孟子·離婁上》、《呂氏春秋·慎人》等傳世文獻關於舜凝聚民眾的記載很多,也可與《保訓》相印證,不贅。

我們說,舜營建宮室主要有兩個內容:一是建立氏族徽幟,二是集民圈地,而旂旗正是這兩項活動不可或缺的關鍵因素。換句話說,舜“求中”之“中”就是指旂旗。

下面我們談一下《保訓》篇第二處用“中”,也就是上甲微“假中”[13]及“歸中”。筆者認為,這個“中”也可以釋為旂旗。為學者所熟知,上甲微為其父王亥報仇的史事還見載于《周易》、《山海經》、《竹書紀年》、《楚辭》等傳世文獻。特別是,《竹書紀年》所載“甲微假師于河伯,以伐有易”,與《保訓》“ 微假中於河,以複有易”正相吻合。這種事蹟上的吻合已為李學勤先生所指出,近又有學者從文字學角度論證了“假中”就是“假師”[14] 。目前看,這個觀點是可以接受的。

那麼,這個釋為旂旗的“中”與義為軍旅的“師”有什麼關係呢?這一點前輩學者早有論及,如唐蘭先生論“中”為徽幟時,就提到“若為三軍,則中軍也”[15]。後來白川靜先生的“立中即任命中軍之元帥”[16]、胡厚宣先生的“立中”“當是為了軍隊駐紮、武裝墾殖”[17]等觀點,均在唐說基礎上進一步闡述了旂旗與軍旅的密切關係。與諸位先生判斷相一致的是,在甲骨文及金文中一些代表軍事力量的名詞多與旂旗有關。如甲骨文中的“旅”字從下,以旂致眾之意。金文中的“”更形象地作(父乙卣),為眾人環繞大旗之形。正是基於這種密切關係,所以旂旗與軍旅往往可以互相指代。以旆為例,旆原指繼接旂旗的附帛,因其與旂旗成一整體,故亦可稱旗,《詩經·商頌·長髮》“武王載旆”可為其證。而在軍事行動中,這種旆經常代指前驅軍旅。如《詩經·小雅·六月》宣王北伐“織文鳥章,白旆央央”中的“白旆”就 為突啟敵陣的前驅所配。又如《左傳·莊公二十八年》載:“秋,子元以車六百乘伐鄭,入於桔柣之門。子元、鬥禦疆、鬥梧、耿之不比為旆,鬥班、王孫游、王孫喜殿。”文中“旆”與“殿”對舉,顯然指前軍而言。另外,《左傳》僖公二十八年“狐毛設二旆而退之”、襄公十八年“左實右偽以旆先”中的“旆”均代指前軍。應該說,這種旂旗與軍旅的互相指代關係,可以證明微“假中”的“中”即是指旂旗。

此外,就微“假中”上下文義來看,中——旂旗——軍旅的通釋也比較合適。上文已言,《保訓》篇的“假中”與《竹書紀年》“假師”事若符契合,只是《保訓》把“河伯”簡稱為“河”而略異[18]。關於河伯的身份,王夫之《楚辭通釋》以為古諸侯。值得注意到是,《竹書紀年》以“伯”稱之,顯然在戰國人看來,河伯勢力強大,非一般諸侯,而是當時霸主。而據《山海經·大荒東經》所載,“王亥托于有易、河伯僕牛,有易殺王亥取僕牛,河念有易,有易潛出”。其有兩點給我們以啟示:一、王亥僕牛直至被殺均與河伯有關;二、河伯與有易存在著從屬關係。正是基於這幾點,才會出現上甲微向河伯假師以復仇有易之事。也就是說,微“假中”即“假師”存在邏輯上合理性。

基於以上兩點認識,我们认为,上甲微“假中”及“歸中”的“中”釋為旂旗是合适的。同樣,我們回顧前文已證舜“中”為旂旗的觀點,也會發現,與此處“中”的解釋相一致,甚至二者之間還存在著互證的關係。

那麼,旂旗與遺訓有何關係呢?要解決這個問題,還要從《保訓》篇的主題入手。在《保訓》篇中,文王遺訓的主旨就是要求太子發遵行“中”道。這個“中 ”道,文王是通過舜“求中”與微“假中”兩個史事傳說來進行說明的。那麼,這兩個史事傳說有什麼深層次的意義?在我們考證出“中”為旂旗後,才明白這是文王在說明旂旗聚集民眾、以勅軍旅的核心意義。顯然,文王是希望太子發理解旂旗的這種核心意義,並掌握這個核心。如果結合太子發的儲君身份來看,實際上,這是文王在強調周天子至高無上的政治核心地位。文王為西伯,得專伐之權,立德立威,天下歸心,《詩經·大雅·緜》“予曰有疏附,予曰有先後,予曰有奔奏,予曰有禦侮”即其立中之政治化形象描述。奔奏,即奔湊,言奔至輻湊。湊,彙集,若車輪轂之輻而向心輳集。猶今語之凝聚力,包括人心向背。所以,文王以切身感受來教導太子發明白“中”道,並在政治實踐中遵行這個“中”道。從歷史記載來看,在周初的政權建設中,這個“中”道明顯地得到了貫徹。這一方面表現在君權神授及“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詩經·小雅·北山》)的周天子天下共主的觀念上。另一方面則更為集中地體現于周初政治制度的制定:首先,周人在血緣宗法上建立了嚴格的嫡長子繼承制。使王位君位有所定分,排除了諸子及諸弟取得嗣位的資格。同時,嫡長子繼承制也在王位繼承問題上,剔除了民主制的殘餘,使其更具有專制性的特點。從而維護了王權,實現了同宗的輻輳。其次,周人又在地緣上建立了廣泛的分封制。周人建立政權後,在全國範圍內施行大規模的分封,這在史籍中多有記載。這些新封諸侯國不但數目眾多,而且獲封者多為周天子子弟、同姓及戚屬。所以說,這種看似分散和割據的地緣狀態,實際上大大加強了周天子對諸侯國的統屬關係,形成更為集中的王權,實現天下的輻輳。可以看出,文王遺訓的“中”道,在其身後的國家形成過程中得到了很好的施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文王的“中”道還停留在政治的層面上,後來才為儒家抽象演繹為泛化而具有哲理意義的“中”,從觀念上完善其秩序精神。這一點筆者在“釋疑”一文中有所涉及[19],不贅。



[1] 李均明:《周文王遗嘱之中道观》,《光明日报》2009420日;姜广辉:《<保训>十疑》,《光明日报》200954日;刘光胜:《<保训>何解——兼谈清华简<保训><易经>的形成,《光明日报》2009518日;李锐:《<保训>“假中于河”试解 》,孔子20002009415日;武家璧:《舜帝的求中得中——读清华简<宝训>(之一)》,简帛网200955日。近日子居先生来信告之,其以‘中’释为‘众’,虽未有详证,也可成一家之说,权列于此。

[2] 马承源:《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269页。

[3] 同上263266页。

[4] 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中华书局1996年,第29352943

[5] 《史记·五帝本纪》。

[6] 礼记·明堂位

[7] 管子·桓公问

[8] 《释名·释兵》。

[9] 《史记·五帝本纪》

[10]晏昌贵:《<容成氏>中的“禹政”》,《上博藏战国楚竹书研究续编》,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第365页。

[11] 唐兰:《殷虚文字记》,中华书局1981年,第53页。

[12] 胡厚宣:《记香港大会堂美术博物馆所藏一片牛胛骨卜辞》,《中原文物》,1986年第1

[13] “假”字,李学勤先生读为,见李学勤《周文王遗言》,《光明日报》2009413日;赵平安先生读为“托”,见赵平安《〈保训〉的性质和结构》,《光明日报》2009413日;陈伟先生释为,读为,见陈伟《字试说》,简帛网2009415。本文暂从李说。

[14] 子居、战国时代在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09414日、2009414日发言。此为子居先生相告,深表感谢。

[15] 唐兰:《殷虚文字记》,中华书局1981年,第54页。

[16] 白川静:《穆帅》,《甲骨金文学论丛》三集,立命馆大学文学部中国文学研究室1955,第64页。

[17] 胡厚宣:《记香港大会堂美术博物馆所藏一片牛胛骨卜辞》,《中原文物》,1986年第1

[18] 也有学者认为先秦“河”与“何”、“荷”同,河即荷国,以荷为图腾。见何光岳《楚源流史》,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31页。

[19] 王连龙:《对姜广辉先生<保训>十疑的几点释疑》,《光明日报》2009525日。

 

 

本文收稿日期爲2009619

本文發佈日期爲200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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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xinqiji 在 2009/6/20 11:26:19 评价道:第1楼

    感觉走得比较远。

  • xinqiji 在 2009/6/20 11:29:02 评价道:第2楼

    提出这个观点以后,需要证明“旌旗”如何能代表“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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