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簡《保訓》解析[1]
(首發)
子居
前數日見東山鐸兄于論壇所貼《文物》所刊《保訓》簡圖片,後又于王連龍先生處得贈《文物》所刊《保訓》簡數碼照片,今日更見網友公子小白先生共享清晰版《文物》所刊《保訓》簡(贴图于下),遂得以逐步字字核對,草成此文,感謝在先。
先列出释文:
1、隹王五十=年,不 [疒余],王念日之多鬲,恐墜保訓。戊子自演。己丑,昧[爽]
2、[□□□□□□□□□□王 ]若曰:“發,朕疾適甚,恐不女及
3、訓。昔前人傳保,必受之以詷。今朕疾允病,恐弗念終,女以箸
4、受之。欽哉,勿淫!昔舜舊作小人=,新耕于鬲丘,恐救中,自詣厥志
5、不諱于庶,萬生之多,欲厥有施, 于上下遠邇,迺易位邇詣,則
6、陰陽之物,咸順不逆。舜既得中,言不易實變名,身茲備,惟
7、允,翼=不解,用作三降之德。帝堯嘉之,用受厥緒。於呼!祗之
8、哉!昔微叚中于河,以復有易,有易伓厥罪。微亡害,迺歸中于河。
9、微志弗忘,傳貽子孫=,至于成康,祗備不解,用受大命。於呼!發,敬哉!
10、朕聞茲不舊,命未有所延。今女祗備毋解,其有所由矣。不
11、及,爾身受大命。敬哉,毋淫!日不足,隹宿不羕
惟王五十=年
文王五十年,即其終年。網友破曉先生指出:
《保訓》講文王在位 50年,臨終前教導太子發事,《逸周書·文儆·文傳》兩篇也是文王教導太子發之事,《文傳》“文王受命之九年”據黃懷信注釋就是“文王五十年”, 于《保訓》同,但內容完全不一樣。” [2]
查黃懷信《逸周書校補注譯》(修訂本)《文傳解》注一:
[受命]受天滅商殺紂之大命,在文王四十二年。九年,文王五十年;三月,文王臨薨之月。今本《紀年》以此年三月西伯昌薨,當據此。”[3]
文王五十年,即受命九年,可知《保訓》與《逸周書》的《文儆》、《文傳》篇存在著一定的相關性。
李銳先生在《讀〈保訓〉劄記》一文中指出:
從金文來看,以“惟王”多少“年”開篇的青銅器銘文,多見于西周中晚期(《尚書·洛誥》用“惟七年 ”,無“王”字,在篇末),如西周中期的有:曶鼎(《殷周金文集成》5.2838),望簋(8.4272),師酉簋(8.4288),牧簋(8.4343);晚期的有:柞鐘(1.133),散伯車父丁(5.2697),小克鼎(5.2796),虢薑簋(7.3820),五年師簋(8.4216),走簋(8.4244),元年師簋(8.4279),伊簋(8.4287),師簋(8.4311),師簋(8.4312),比盨(9.4466)。戰國時期的曾姬無卹壺(15.9710)、陳璋(16.9975)也有類似表述,恐只能看作是一種遺存,就如同戰國時期的楚王酓章鐘,也偶用“惟王五十又六祀”這種類似西周早期的文字一樣(不過西周早、中期這種語句常放在結尾處,《尚書·洪范》、《逸周書·大匡》、《逸周書·文政》用“惟十有三祀”,《逸周書·武儆》用“惟十有二祀”,在篇首,但是沒有用“王”字)。[4]
由此可知,《保訓》的開篇模式淵源有自,上承自西周中晚期的金文或類似材料。而且,在前面提到的《逸周書》卷三的《文儆》、《文傳》篇後,即《柔武》、《大開武》、《小開武》、《寶典》、《酆謀》,各篇所記時間為:
《柔武》:維王元祀一月既生魄
《大開武》:維王一祀二月
《小開武》:維王二祀一月既生魄
《寶典》:維王三祀二月丙辰朔
《酆謀》:維王三祀
除了《保訓》中的“年”在這幾篇作“祀”外,紀年形式基本上如出一轍,所以,或可推測《逸周書》卷三這幾篇和《保訓》的成文時間大致相去不遠。
不[疒余]
不[疒余],孟蓬生先生以为释[疒余],读为“不豫” [5],傳世文獻多作“不豫”,即不樂,先秦時常作為身體不適的代稱,如:
《尚书·金縢》:“王有疾,弗豫。”
《逸周书·五权》:“维王不豫于五日,召周公旦曰 ……”
《穆天子传》卷六:“内史将之以见天子,天子告不豫而辞焉。”
《论衡·死伪》:“周武王有疾不豫,周公请命,设三坛同一墠,植璧秉圭,乃告于太王、王季、文王。”
王念日之多歷
李銳先生指出:“古書多有‘多歷年’之說,當同於此處的‘日之多歷’。如《尚書·君奭》的‘多歷年所’;《國語·吳語》:‘伯父多歷年以沒元身。 ’”[6]是知此言文王考慮到經歷了那麼長時間,是來日無多的婉語,類似句式有:
《尚书·君奭》:“故殷礼陟配天,多历年所。”
《国语·晋语八》:“思长世之德,历远年之数,犹惧不终其身。”
《国语·吴语》:“伯父多历年以没元身,伯父秉德已侈大哉!”
《孟子·万章上》:“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于民久。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于民未久。”
恐墜保訓
傳世文獻中多言“墜命”,可與此對觀,如:
《尚書·金縢》:“無墜天之降寶命。”
《尚書·酒誥》:“今惟殷墜厥命,我其可不大監撫于時!”
《尚書·召誥》:“相古先民有夏,天迪從子保,面稽天若;今時既墜厥命。今相有殷,天迪格保,面稽天若;今時既墜厥命。……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茲二國命,嗣若功。”
《尚書·君奭》:“弗吊天降喪于殷,殷既墜厥命,我有周既受。……不知天命不易,天難諶,乃其墜命,弗克經歷。”
《國語·晉語二》:“敬不墜命,微知可否。”
保爲保有、守護之意,如《左传·哀公二十七年》:“乃先保南里以待之。”杜预注:“保,守也。”保訓,即所保天命之訓。對“保”的重視于《逸周書》中多見,《酆保》開篇即言:“維二十三祀庚子朔,九州之侯咸格于周。王在酆,昧爽,立于少庭,王告周公旦曰:嗚呼!諸侯咸格來慶,辛苦役商,吾何保守?何用行?”《文儆》開篇又言“維文王告夢,懼後祀之無保”更于結尾重申“嗚呼!敬之哉!倍本者槁。汝何葆非監?不維一保監順時,維周于民之適敗,無有時蓋,後戒後戒,謀念勿擇。”又于《文傳》開篇言 “文王受命之九年,時維莫春,在鄗,召太子發曰:嗚呼!我身老矣!吾語汝,我所保與我所守,傳之子孫。”于《度邑》更是強調“我未定天保。何寢能欲?”于《五權》則有“政有三機五權,汝敬格之哉!克中無苗,以保小子于位。”于《嘗麥》則有“保甯爾國,克戒爾服,世世是其不殆,維公咸若。”皆即《保訓》此“保”之意。
戊子,自演。己丑,昧爽
演字原釋潰,李锐先生指出:“在清华大学会议上, 李守奎先生指出所隶“溃”字有疑问,但该字右下残笔影响辨识。后来与李守奎等先生查看原简,多认为右部当为寅字,原字当隶定为“演”,残笔应该无关,如何释读则待考。”[7]一上示三王先生認爲可通“頮”[8],當是。《尚書·顧命》開篇部份“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懌。甲子,王乃洮頮水。相被冕服,憑玉幾。乃同。”與此相類,當是《保訓》對《顧命》的一種模仿。《顧命》所言“甲子,王乃洮頮水。”于《尚書校釋譯論》有詳說:
王乃洮頮水——《釋文》:“(洮)音逃。(頮)音悔。”鄭玄注:“洮頮爲濯。”見段玉裁《撰異》錄《三圓志·吳志》注引《虞翻別傅》:“翻奏鄭玄解《尚書》違失事四,成王疾,困憑几,洮頮爲濯,以爲澣衣成事。”段氏接著講:“洮讀爲濯者,《周禮·守祧》注:‘古文洮爲濯。’《爾雅》郭本‘珧’,衆家本皆作濯,是其例也。兆聱翟聱同在第二部。”又云:“《說文》小篆作‘沬’,古文作頮,徒水、升、頁,含意。雨手匊水灑面也。今《說文》作‘須’,乃是誤字(按《說文·水部》云:“沬,灑面也。從水未聱。須,古文沬,從頁”)。《尚害音義》、《文選·報任少卿書》注所引皆不誤。”皮氏《考證》云:“據此則古文作‘頮’,今文作‘沬’。”按《釋文》引馬融云:“洮,洮髪也。頮,頮面也。”“洮髪”,即上引《撰異》所錄鄭玄“守洮”注義,亦即濯髪。“頮面”即《說文》所釋兩手掬水灑面。《孔疏》則云:“《禮》:‘洗手謂之盥,洗面謂之頮。’頮是洗面,知洮屬盥手。”吳闓生《大義》承其父說釋云:“洮讀爲縚。縚髪爲一事,頮面爲一事。發大命,臨群臣,必齋戒沐浴,今疾病危殆,但縚髪頮面,扶相者被以衮冕,憑玉几以發命。”洮字經師們或釋焉洮髪,或釋焉盥手,這是古代禮制中的具體細節,知有此異說,在古人要斤斤辨明,今天但知其爲古禮細節之異說即可,不用去究其是非。
這裡再略加補充,《禮記·玉藻》:“日五盥,沐稷而靧粱。”孔穎達疏:“沐稷而靧粱者,沐,沐髮也;靧,洗面也。取稷粱之潘汁,用將洗面沐髮,並須滑故也。然此大夫禮耳。又人君沐靧皆粱也。”《禮記·內則》:“其間面垢,燂潘請靧。”陸德明釋文引漢馬融曰:“洮,洮髮也。頮,頮面也。”《周禮·天官·內豎》“執褻器以從遣車”鄭玄注:“褻器,振飾頮沐之器。”賈公彥疏:“死者器物雖皆不用,仍法其威儀者,故此注褻器爲振飾頮沐之器,不爲清器虎子也。知有振飾頮沐器者,案《特牲》爲屍而有槃匜,並有簞巾,巾爲振飾,槃匜爲盥手,明其頮面沐髮亦有之。”
喪為大事,故古代有將死而沐浴的習俗,如:
《風俗通義》卷二:“葉令祠俗說孝明帝時,尚書郎河東王喬遷為葉令,喬有神術,每月朔常詣台朝。帝怪其來數而無車騎,密令太史候望。言其臨至時,常有雙鳧從東南飛來。因伏伺,見鳧,舉羅,但得一雙鞋耳。使尚方識視,四年中所賜尚書官屬履也。每當朝時,葉門鼓不擊自鳴,聞于京師。後天下一玉棺于廳事前,令臣吏試入,終不動搖。喬曰:‘天帝獨欲召我。’沐浴服飾,寢其中,蓋便立覆。”
《金樓子·說蕃》:“穎素為鄴都所服,慮為變,偽稱台使,賜穎死。穎曰:“我放逐于今三年,身體手足不見洗沐,取五鬥湯來。”其二子號泣,穎叱去。浴訖,散發束首臥。命縊之,二子皆死,鄴中為之悲哀。”
《太平廣記》卷第三百四十八鬼三十三引《會昌解頤錄》:“經一年:疾困。遂開第三封,題雲;‘可處置家事。’乃沐浴,修遺書,才訖而遂終焉。”
元·徐顯《歷代小史》:“明年癸巳春正月,與予遊開元佛舍,私與予言:吾聞中原豪傑方興,而吾不及預,命也夫!今茲六氣淫厲,吾犯司地,殆將死矣,如期必于秋。予日:何至是?逾月,果疾,予住視之,則猶談笑無他苦。秋七月,沐浴竟,遂徵(候)然而逝,年四十有九。”
元·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六:“母錢氏,年六十餘,病將死,良吉沐浴禱天。”
明·宋端儀《立齋閑錄》:“叔英之將死也,沐浴具衣冠。”
《宋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三儒林四:“又謂家人曰:‘吾將死矣。’又告僚屬曰:‘某將告終。’會禱雪,明日,雪。乃沐浴更衣端坐,後二日日中而卒。”
《顧命》裏是甲子,《保訓》裏是戊子,皆在子日,或可考慮這裏有擇日的訊息。《論衡·譏日》引《沐書》曰:“子日沐,令人愛之。卯日沐,令人白頭。”證之以《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無以卯沐浴,是謂血明,不可□井池。”可見《譏日》所言確實淵源有自,再證以《顧命》和《保訓》,則“子日沐”爲宜的習俗,很可能先秦相傳已久。
關于昧爽,于文獻可徵者,見以下各條:
《尚書·牧誓》:“時甲子昧爽,王朝至 于商郊牧野,乃誓。”
《逸周書·酆保》:“維二十三祀庚子朔,九州之侯咸格于周。王在酆,昧爽,立于少庭。”
《逸周書·史記》:“維正月,王在成周,昧爽,召三公左史戎夫。”
《禮記·內則》:“昧爽而朝.問何食飲矣。……由命士以上.父子皆異宮.昧爽而朝.慈以旨甘。”
《穆天子傳》卷六:“昧爽,天子使嬖人贈用文錦明衣九領”
《荀子·哀公》:“孔子曰:……君昧爽而櫛冠,平明而聽朝。”
陳夢家先生曾言:“金文冊命的時間通常是“旦 ”即旦明之時,但39(免簋)則在昧爽,即旦明以前所謂晨明。免簋和小盂鼎是僅有的行禮于昧爽的銅器,而且告行于周廟,可見其事的隆重。”[9]
[王]若曰:“發,朕疾適甚,恐不汝及訓
這段話可以與《尚書·顧命》:”王曰:嗚呼!疾大漸,惟幾,病日臻。既彌留,恐不獲誓言嗣,茲予審訓命汝。”類觀,都是陳述王自身病重時的憂慮。
“若曰”的用法多見于西周中期到晚期的金文,傳世文獻中可查最晚的材料為《左傳·定公四年》西元前506年所引(《左傳·定公四年》:“其載書云:‘王若曰:晉重、魯申、衛武、蔡甲午、鄭捷、齊潘、宋王臣、莒期。’藏在周府,可覆視也。”),此后就不復可見,故可知“若曰”的應用時間下限很可能就是春秋中期。
昔前人傳保
這里是申明前人所傳,希望後人有所保有。 《素問·靈蘭秘典論》:“黃帝乃擇吉日良兆,而藏靈蘭之室,以傳保焉。”與此相類。更可知《保訓》之“保”,不能理解爲“寶”。
必受之以詷
詷,共同。《周禮·春官·大宗伯》:“時見曰會,殷見曰同。”鄭玄注:“殷,猶衆也,十二歲王如不巡守,則六服盡朝。朝禮既畢,王亦為壇,合諸侯以命政焉。”《周禮·秋官·大行人》:“殷同以施天下之政。”鄭玄注:“殷同,即殷見也。”《说文·言部》:“詷,共也。《周書》曰:‘在夏后之詷。’”皆即此“詷”。這裡是說前人臨終時有所訓命告誡,必會同臣屬、族人而后申言。《尚書·顧命》“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懌。甲子,王乃洮頮水。相被冕服,憑玉幾。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畢公、衛侯、毛公、師氏、虎臣、百尹、禦事。”《左傳·宣公四年》:“及將死,聚其族,曰:椒也知政,乃速行矣,無及于難。”都是相似的例子。
“受之以”是比較有顯著時間和地域特性的詞,如:
《管子·侈靡》:“水之變氣,應之以精。受之以豫。”
《周易·序卦傳》:“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 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
《孔子家語·六本》 :“孔子曰:……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
其省稱“受以”則多見于《儀禮》及《禮記》,如:
《儀禮·喪服》:“受以小功衰 。”
《儀禮·特牲饋食禮》:“屍受以菹豆 。”
《儀禮·少牢饋食禮》:“祝受以東北面 于戶西。”
《禮記·內則》:“其相授.則女受以篚。”
《禮記·間傳》:“斬衰三升,既虞卒哭,受以成布六升,冠七升;為母疏衰四升,受以成布七升,冠八升,去麻服葛,葛帶三重。”
因此,當可推知“受之以”、“受以”這樣的詞彙應用爲春秋戰國時期齊魯地區的特色。
今朕疾允病,恐弗念終
疾,患病;病,重病。這裡是說文王覺得現在自己的病確實非常嚴重,恐怕堅持不到“同”的結束。“今朕”之說又見于以下各例:
《尚書·湯誓》:“夏德若兹,今朕必往。”
《尚書·多士》:“今朕作大邑于兹洛,予惟四方罔攸宾,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
《逸周書·寤儆》:“维四月朔,王告儆,召周公旦曰:呜呼!谋泄哉!今朕寤有商惊予。”
《逸周書·本典》:“维四月既生魄,王在东宫,告周公曰:呜呼!朕闻武考,不知乃问,不得乃学,俾资不肖,永无惑矣。今朕不知明德所则,政教所行,字民之道,礼乐所生。”
女以箸受之
“箸”爲“書”,見《簡牘帛書通假字字典》第 94頁“箸與書”條(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先秦時多有口述而使人以書記錄的情況,如:
《礼记·玉藻》:“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
《战国策·齐策六·齐闵王之遇杀》:“ 及君王后病且卒,诫建曰:‘群臣可用者某 。’建曰 :‘请书之。’君王后曰 :‘善。’取笔牍受言。”
《吕氏春秋·重言》:“天子无戏言,天子言,则史书之,工诵之,士称之。”
《吕氏春秋·骄恣》:“王曰:‘春子,春子,反!何谏寡人之晚也?寡人请今止之。’遽召掌书曰:‘书之,寡人不肖,而好为大室,春子止寡人。’”
這裡是因爲文王年老且病重,擔心不能等到會同臣屬的全部儀式完成,故命太子發以書記錄訓辭。
欽哉,勿淫
欽,《尚书·尧典》:“钦明文思安安。”郑玄云: “敬事节用谓之钦。”《礼记·内则》:“欽有帥。”郑玄云:“欽,敬也。”欽哉的用法在先秦文献非常集中,僅見于以下几例:
《逸周書·武穆》:“欽哉!欽哉!餘夙夜求之無射。”
《逸周書·嘗麥》:“箴大正曰:欽之哉!諸正敬功。”
《尚書·堯典》:“帝曰:往,欽哉!… …帝曰:我其試哉!女于時,觀厥刑于二女。厘降二女于媯汭,嬪于虞。帝曰:欽哉!……欽哉,欽哉,惟刑之恤哉!… …帝曰:俞,往,欽哉!……帝曰:咨!汝二十有二人,欽哉!惟時亮天功。”
《尚書·皋陶謨》:“帝庸作歌。曰:‘ 敕天之命,惟時惟幾。’乃歌曰:‘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皋陶拜手稽首颺言曰:‘念哉!率作興事,慎乃憲,欽哉!屢省乃成,欽哉!’乃賡載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又歌曰:‘元首叢脞哉!股肱惰哉!萬事墮哉!’帝拜曰:‘俞,往,欽哉!’”
因此或可推想,这几篇的成文时间及地域是大致相近的。“欽哉”又見于戰國時期魚鼎匕,當是對《書》體文獻的一種擬仿。
淫,指過度、恣意放縱、沒有節制。《左傳·昭公六年》:“制爲祿位以勸其從,嚴斷刑罰以威其淫。”杜預注:“淫,放也。”《國語·周語下》:“言爽,日反其信;聽淫,日離其名。”韋昭注:“淫,濫也。”《禮記·儒行》:“儒有可親而不可劫也……其居處不淫。”孫希旦集解:“淫,侈濫也。”《春秋穀梁傳·襄公二十五年》:“莊公失言,淫于崔氏。”范甯注引范邵曰:“淫,過也。 ”《文選·揚雄〈羽獵賦〉》:“創淫輪夷,丘累陵聚。”郭璞注引張晏曰:“淫,過也。”淫佚則會失衆亡國,故這裡著重強調“勿淫”。相似觀念于先秦之例有:
《尚書·西伯戡黎》:“惟王淫戲用自絕。故天棄我,不有康食。”
《尚書·多士》:“有夏不適逸,則惟帝降格,向于時夏。弗克庸帝,大淫泆有辭。惟時天罔念聞,厥惟廢元命,降致罰。……誕淫厥泆,罔顧于天顯民祗,惟時上帝不保,降若茲大喪。”
《尚書•無逸》:“無淫于觀、于逸、于游、于田,以萬民惟正之供。”
《國語·周語上》:“國之將亡,其君貪冒、辟邪、淫佚、荒怠、粗穢、暴虐;其政腥臊,馨香不登;其刑矯誣,百姓攜貳。”
《國語·周語下》:“昔共工棄此道也,虞于湛樂,淫失其身,欲壅防百川,墮高堙庳,以害天下。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禍亂並興,共工用滅。其在有虞,有崇伯鯀,播其淫心,稱遂共工之過,堯用殛之于羽山。……及其失之也,必有慆淫之心間之。故亡其氏姓,踣斃不振;絕後無主,湮替隸圉。……若夫匱財用,罷民力,以逞淫心,聽之不和,比之不度,無益于教,而離民怒神,非臣之所聞也。 ……自幽王而天奪之明,使迷亂棄德,而即慆淫,以亡其百姓,其壞之也久矣。”
《墨子·辭過》:“儉節則昌,淫佚則亡。”
《墨子·非命中》:“是故昔者三代之暴王,不繆其耳目之淫,不慎其心志之辟,外之驅騁田獵畢弋,內沉于酒樂,而不顧其國家百姓之政。繁為無用,暴逆百姓,使下不親其上,是故國為虛厲,身在刑僇之中。”
《管子·形勢解》:“亂主淫佚邪枉,日為無道,至于滅亡而不自知也。”
《商君書·弱民》:“弱則軌,淫則越志。”
《晏子春秋·景公愛嬖妾隨其所欲晏子諫》:“淫于耳目,不當民務,此聖王之所禁也。”
《晏子春秋·晏子死景公驰往哭哀毕而去》:“子大夫日夜責寡人,不遺尺寸,寡人猶且淫泆而不收,怨罪重積于百姓。”
《大戴禮記·曾子立事》:“居上位而不淫,臨事而栗者,鮮不濟矣。”
《大戴禮記·少閑》:“禹崩,十有七世,乃有末孫桀即位。桀不率先王之明德,乃荒耽于酒,淫泆于樂,德昏政亂,作宮室高臺汙池,土察,以民為虐,粒食之民惛焉幾亡。”
可見先秦時是普遍認爲“淫佚”不僅關係到君王的個人道德修養,榮辱得失,同時還是與政權之興衰存亡緊密相關的。
昔舜舊作小人,親耕于歷丘
該句與《尚書·無逸》的“其在祖甲,不義惟王,舊為小人。”是非常相似的。關于“丘”字的釋讀,是依據海天先生所指出的:
簡4「親耕于歷△」,「△」似是「茅」字,趙平安先生已說。而「茅」可以讀為「丘」。郭店《老子》甲本簡33與今本第五十五章“骨弱筋柔而握固”之“柔”相當之字作【柔 /求】,孟蓬生先生:《郭店楚簡字詞考釋》之“一、 ”,《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四輯,第404頁已指出“求”當也是全字的聲符,求聲、柔聲音近可通。陳劍先生〈金文零釋四則〉進一步指出:「柔”字本从“矛”聲,郭店《五行》簡41以“矛”爲“柔”,【柔/求】或即在“矛”字上加注“求”聲而成,(趙彤:《戰國楚方言音系》,第53頁,中國戲劇出版社, 2006年5月。)或係在“柔”字上加注“求”聲、同時又替換了其義符“木”而成,(廖名春:《郭店楚簡老子校釋》,第326頁,清華大學出版社, 2003年6月。)總之當是一個雙聲字。」《古文字學論稿》頁145-146。則【求與矛】可通假。而甲骨文「有求」即「有咎」。則【求與矛與咎】皆音近可通。最後,《子羔》39「遊于玄丘之內」,玄「丘」可讀為玄「咎」,參白於藍〈玄咎〉:〈釋「玄咎」〉,簡帛研究網,2003/01/19。則《保訓》簡文「茅」可以讀為「丘」。[10]
值得注意的是,《保訓》與《容成氏》皆作“鬲丘”,而傳世文獻則俱作 “歷山”,如:
《管子·版法解》:“舜耕曆山,陶河濱,漁雷澤,不取其利,以教百姓,百姓舉利之,此所謂能以所不利利人者也。”
《墨子·尚賢下》:“是故昔者舜耕於歷山,陶於河瀕,漁于雷澤,灰于常陽,堯得之服澤之陽,立為天子,使接天下之政,而治天下之民。”
《呂氏春秋·慎人》:“舜耕於曆山,陶於河濱,釣于雷澤,天下說之,秀士從之,人也。”
《韓詩外傳·卷七》:“故虞舜耕於歷山之陽,立為天子,其遇堯也。”
其中或有可辨者,存此待考。另外一點是,舜的抑己利民,前引已有所見,文獻中更有將其歸爲舜巧于使民者,如:
《荀子·哀公》:“昔舜巧於使民,而造父巧于使馬。舜不窮其民,造父不窮其馬,是以舜無失民,造父無失馬也。”
《韓詩外傳·卷二》:“昔者舜工於使人,造父工于使馬,舜不窮其民,造父不極其馬,是以舜無佚民,造父無佚馬。”
《韓非子·難一》:“舜其信仁乎!乃躬藉處苦而民從之。”
《韓非子》之“躬藉”即相當于《保訓》的“親耕”,傳世文獻又有作“躬耕”者(《韓詩外傳》卷二:“楚狂接輿躬耕以食。”),意皆無別。
恐救(求)中
筆者曾于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論壇的討論帖中言及《保訓》之“中”當是“衆”,這裏再嘗試給出較詳細的論證。
遍查先秦典籍,皆未見“求中”或“救中 ”的說法,而“得中”之說于先秦則基本上局限于《易傳》,皆是因爻位居中而言,與《保訓》內容絲毫無涉,“假中 ”、“歸中”更是不見于傳世文獻。反觀《保訓》全篇,幾乎每詞都能在傳世文獻中尋得對應,何以與“中”有關的這幾個詞卻于傳世文獻無徵呢?若“求中”、“得中”是被認為文王曾傳給武王的重要觀念,何以竟會隨著《保訓》篇的亡佚而一同亡佚,完全不見于他書所載或稱引論述呢?亡佚一篇文章並不奇怪,但要說亡佚一個詞、一個曾被認為很重要的思想觀念,這恐怕是說不過去的。與此相對的是,若于文獻檢“求衆 ”,則可證于《墨子·節葬下》所言“以此求衆,譬猶使人負劍,而求其壽也。”,“得衆”之辭于傳世文獻更是多有。舉例如下:
《墨子·尚賢》:“今者王公大人為政于國家者,皆欲國家之富,人民之衆,刑政之治,然而不得富而得貧,不得衆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亂,則是本失其所欲,得其所惡,是其故何也?”
《管子·立政》:“故曰:‘卿相不得衆,國之危也。大臣不和同,國之危也。兵主不足畏,國之危也。民不懷其產,國之危也。’故大德至仁,則操國得衆。見賢能讓,則大臣和同。罰不避親貴,則威行于鄰敵。好本事,務地利,重賦斂,則民懷其產。”
《管子·大匡》:“召忽雖不得衆,其及豈不足以圖我哉?”
《管子·參患》:“得衆而不得其心,則與獨行者同實。”
《左傳·隱公元年》:“子封曰:可矣,厚將得衆。”
《國語·晉語二》:“驪姬謂公曰:“吾聞申生之謀愈深。日,吾固告君曰得衆,衆不利,焉能勝狄?”
《晏子春秋·晏子使晉晉平公問先君得衆若何晏子對以如美淵澤第十五》:“平公問焉,曰:昔吾先君得衆若何?”
《孫臏兵法·篡卒》 :“孫子曰:恒勝有五:得主專制,勝。知道,勝。得衆,勝。左右和,勝。量敵計險,勝。”
《郭店楚墓竹簡·性自命出》:“上交近事君,下交得衆,近從政,修身近至仁。”
《荀子·致士》:“得衆動天。美意延年。誠信如神。誇誕逐魂。”
《尉繚子·十二陵》:“除害在于果斷;得衆在于下人。”
《呂氏春秋·驕恣》:“欲無壅塞必禮士,欲位無危必得衆,欲無召禍必完備。三者,人君之大經也。”
《禮記·大學》:“道得衆則得國,失衆則失國。”
《說苑·指武》:“治軍若此,其得衆也,不可待也。”
《春秋榖梁傳·隱公四年》:“其稱人以立之,何也?得衆也。得衆則是賢也。”
《禮記》“得衆則得國,失衆則失國”幾乎可以說就是《保訓》舜事的天然註腳。更由下文“假中于河”、“歸中于河”可知,《保訓》之“中”可求、可得、可假、可歸,自是實物而非虛辭,又證以《竹書紀年》“假師于河伯”,則《保訓》之“中”正與《紀年》之“師”對應,而“師”之訓“衆”,典籍多有,如
《周易·師卦》:“彖曰:師,衆也……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衆。”
《周易·序卦傳》:“師者,衆也。”
《孔子家語·辯政》:“師,衆也。”
《爾雅·釋詁》:“師、旅,衆也。”
《詩·大雅·文王》:“殷之未喪師,克配上帝。”鄭玄箋:“師,衆也。”
可知“假師”、“假衆”無別,再核以《保訓》原文,舜“求衆”、“得衆”,上甲微“假衆”、“歸衆”,皆于文意甚安,且可與傳世文獻相印證,以此可見,《保訓》之“中”,當以解“衆 ”字為宜。
《保訓》文中也說到“女以書受之”,提到的是對口述的記錄過程,無論確實是文王口述而武王記錄,還是後人託名成文,都不排除這個對口述記錄的可能,這樣,就類似 于伏生晚年口述《尚書》的情況了(《史記·晁錯列傳》:“錯為人硡直刻深。孝文帝時,天下無治尚書者,獨聞濟南伏生故秦博士,治尚書,年九十餘,老不可征,乃詔太常使人往受之。太常遣錯受尚書伏生所。”《正義》引衛宏《詔定古文尚書序》云:“征之,老不能行,遣太常掌故晁錯往讀之。年九十餘,不能正言,言不可曉,使其女傳言教錯。齊人語多與潁川異,錯所不知者凡十二三,略以其意屬讀而已也。”)。查“汉典”网站《康熙字典》:
众,……又叶諸良切,音章。……又叶諸仍切,音蒸。
中,……又《韻補》叶陟良切,音章。師古曰:古讀中爲章。……又叶諸仍切,音征。《劉貢父·詩話》關中讀中爲烝。
以此可以推知,“衆”字被記錄者誤書為“中”字,是完全可能的。
自詣厥志
詣即稽,見《簡牘帛書通假字字典》第145頁“旨與稽”條,《周易·系辭下》:“於稽其類,其衰世之意邪?孔穎達疏:“稽,考也。”《周禮·夏官·大司馬》:“簡稽鄉民,以用邦國。”鄭玄注:“稽,猶計也。”自詣厥志,即自考其志。
厥志的說法又可見于以下文獻:
《尚書·盤庚中》:“予若籲懷茲新邑,亦惟汝故,以丕從厥志。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其克相上帝,寵綏四方。有罪無罪,予曷敢有越厥志?”
《大戴禮記·用兵》:“詩云:‘魚在在藻,厥志在餌。鮮民之生矣,不如死之久矣。校德不塞,嗣武孫子。”
不諱于庶
諱即違,見《簡牘帛書通假字字典》第 156頁“韋與諱”條。舜的“自稽厥志,不違于庶”,又可印證于以下文獻所描述的內容:
《孟子·公孫醜上》:“大舜有大焉,善與人同。舍己從人,樂取于人以為善。”
《淮南子·原道訓》:“昔舜耕于歷山,期年,而田者爭處墝埆,以封壤肥饒相讓;釣於河濱,期年,而漁者爭處湍瀨,以曲限深潭相予。當此之時,口不設言,手不指麾,執玄德於心,而化馳若神。使舜無其志,雖口辯而戶說之,不能化一人。是故不道之道,莽乎大哉!”
《太平御覽》卷八十一引《禮·含文嘉》曰:“舜損己以安百姓。”
是知舜之志即耕、釣諸行皆趨同于民,以行不違于庶而更易風習所向的“ 不道之道”。
“不違”的用法,不見于西周金文,是典型的春秋戰國詞彙,略舉數例:
《六韜·文韜·文師》:“今臣言至情不諱,君其惡之乎?”
《管子·重令》:“所好惡,不違于上。”
《墨子·非攻下》:“禹既已克有三苗,焉磨為山川,別物上下,卿制大極,而神民不違,天下乃靜。”
萬姓之多
言欲舜“有施于上下遠邇”者有萬姓之多。之多,即那么多,是很特殊的句式,又见于《禮記·中庸》:“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無窮也,日月星辰系焉,萬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廣厚,載華嶽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今夫山,一卷石之多,及其廣大,草木生之,禽獸居之,寶藏興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測,黿鼉蛟龍魚鱉生焉,貨財殖焉。 ”
《管子·版法》稱:“凡所謂能以所不利利人者,舜是也;舜耕曆山,陶河濱,漁雷澤,不取其利,以教百姓,百姓舉利之。”百姓舉利之即“萬姓欲厥有施”。
欲厥有施,于上下遠邇
有施也是典型的春秋戰國詞彙,如:
《逸周書·官人》:“有知而言弗發,有施而心弗德。”
《左傳·昭公二十六年》:“陳氏雖無大德,而有施于民。”
《國語·晉語三》:“君有施于晉君,晉君無施于其衆。”
《尹文子》:“富貴者有施與己。”
《賈誼新書·修政語上》:“故道以數取之為明,以數行之為章,以數施之萬姓為藏。”
《太平御览》卷八十一引《尸子》曰:“舜兼爱百姓,务利天下。”
迺易位邇詣
《尚書·堯典》稱“慎徽五典,五典克從。納於百揆,百揆時敘。賓於四門,四門穆穆。納於大麓,烈風雷雨弗迷”者,即此“易位邇稽”。
則陰陽之物,咸順不逆
先秦時以世間萬物分爲陰物、陽物。《禮記·祭統》稱:
賢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謂福也。福者,備也。備者,百順之名也。無所不順者,謂之備。言內盡于己,而外順于道也。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親,其本一也。上則順于鬼神,外則順于君長,內則以孝于親。如此之謂備。唯賢者能備,能備然後能祭。是故,賢者之祭也,致其誠信與其忠敬,奉之以物,道之以禮,安之以樂,參之以時。明薦之而已矣,不求其為。此孝子之心也。……夫祭也者,必夫婦親之,所以備外內之官也。官備則具備。水草之菹,陸產之醢,小物備矣;三牲之俎,八簋之實,美物備矣;昆蟲之異,草木之實,陰陽之物備矣。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長,苟可薦者,莫不咸在,示盡物也。外則盡物,內則盡志,此祭之心也。
是這句話的最好註腳。
舜既得中
舜得衆之說,文獻多有,如:
《莊子·徐無鬼》:“舜有膻行,百姓悅之,故三徙成都,至鄧之墟十萬家。堯聞舜之賢,舉之童土之地。”
《管子·治國》:“舜非嚴刑罰,重禁令,而民歸之矣,去者必害,從者必利也。”
《禮記·祭法》:“舜勤衆事而野死。”
《太平御覽》卷八十一引《尸子》曰:“ 舜一徙成邑,再徙成都,三徙成國,其致四方之士。”
《太平御覽》卷八十一引《帝王世紀》: “(舜)家本冀州,每徙則百姓歸之。”
言不易實變名
名實也不是西周時的辭彙,而屢見于春秋戰國時期,如:
《司馬法·仁本》:“先王之治,順天之道 ,設地之宜,官民之德,而正名治物。”
《晏子春秋·內篇問上第三》:“倍仁義而貪名實者,不能威當世。”
《六韜·上賢》:“相不能富國強兵,調和陰陽,以安萬乘之主,正群臣,定名實,明賞罰,樂萬民,非吾相也。”
《管子·九守》:“修名而督實,按實而定名。名實相生,反相為情。名實當則治,不當則亂。”
舜此時之位正相當于《六韜》所言之相(《孟子·萬章上》:“舜相堯二十有八載”),“定名實”正屬其職。而易實變名,則是政權更替的象徵,《国语·周语中》(周王言于晋文公):“叔父若能光裕大德,更姓改物,以创制天下,自显庸也,而缩取备物以镇抚百姓,余一人其流辟旅于裔土,何辞之有与?”韦昭注:“更姓,易姓也。改物,改正朔、易服色也。”即此處“易實變名”之意。這裡是說舜雖已得衆,且神民不違,諸物咸順,仍然躬行臣道,言辞上並未表现出谋求變易名實,另立政權的情况。
身滋服,惟允
是說舜自身更加順服。李锐先生提出第6支简“ 身兹(滋)备惟允”当读为“身滋服,惟允”。[11]惟允可见者如下:
《尚書·堯典》:“夙夜出納朕命,惟允 。”
《逸周書·大匡》:“惟允惟讓,不遠群正,不邇讒邪。”
翼翼不懈
《爾雅·釋詁下》言:“翼翼,恭也。” 翼翼於文獻多見,如:
《詩經·大雅·文王》:“世之不顯,厥猶翼翼。”
《詩經·大雅·大明》:“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
《詩經·大雅·烝民》:“令儀令色,小心翼翼。古訓是式,威儀是力。……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夙夜匪解,以事一人。”
《逸周書·小開》:“奸慝言彼,翼翼在意。”
《墨子·非樂上》:“于武觀曰……萬舞翼翼,章聞于天,天用弗式。”
《管子·弟子職》:“小心翼翼,一此不解。”
《國語·周語中》:“以敬承命則不違,以恪守業則不懈,以恭給事則寬于死,以儉足用則遠于憂。若承命不違,守業不懈,寬于死而遠于憂,則可以上下無隙矣。”
其中《管子》的“小心翼翼,一此不解。”更是與《保訓》此句密合無間。
“不解”,又或言“匪解”,這樣的辭彙同樣不見于商周金文(西周多言夙夜勿废、夙夜不坠 ),在春秋早期則是言“匪解”,至春秋中期後轉變為“不解”,例如下:
《詩經·大雅·韓奕》 :“纘戎祖考,無廢朕命,夙夜匪解,虔共爾位,朕命不易。
《詩經·周頌·桓》 :“綏萬邦,屢豐年,天命匪解。”
《詩經·魯頌·閟宮》:“春秋匪解,享祀不忒。”
《詩經·商頌·殷武》:“歲事來辟,勿予禍適。稼穡匪解。”
《詩經·大雅·假樂》:“不解于位,民之攸塈。”
《左傳·文公三年》:“孟明之臣也,其不解也,能懼思也。”
《國語·周語上》:“恪恭于農,修其疆畔,日服其鎛,不解于時,財用不乏,民用和同。”
《國語·魯語上》:“使長監于世,故能攝固不解以久。”
《國語·吳語》:“春秋貢獻,不解于王府。”
《管子·形勢解》:“主惠而不解,則民奉養。父母慈而不解,則子婦順。臣下忠而不解,則爵祿至。子婦孝而不解,則美名附。故節高而不解,則所欲得矣,解則不得。”
《墨子·天志中》:“又以先王之書馴天明不解之道也知之。”
《戰國策·蔡澤見逐于趙》:“大夫種事越王,主離困辱,悉忠而不解。”
用作三降之德
降,自上而下之謂,此所用“降”字之義,先秦多見,如:
《山海經·大荒西經》:“帝俊生后稷,稷降以穀。”
《尚書·堯典》:“厘降二女于媯汭,嬪于虞。”
《國語·周語中》:“十七年,王降狄師以伐鄭。”
《楚辭·天問》:“禹之力獻功,降省下土四方。……帝降夷羿,革孽夏民。”
三降之德,即是指舜舉伯夷、伯禹、后稷三人而降以治民,最早見于《呂刑》所稱“乃命三后,恤功于民。伯夷降典,折民惟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降播種,農殖嘉穀”,其后文獻多有言之者,且或有增益,如:
《太平御览》卷八十一引《尸子》:“舜举三后而四死除。”
《左傳·僖公三十三年》 :“舜之罪也殛鯀,其舉也興禹。”
《管子·法法》:“舜之有天下也,禹為司空,契為司徒,皋陶為李,后稷為田。”
《孟子·滕文公上》:“堯獨憂之,舉舜而敷治焉。舜使益掌火,益烈山澤而焚之,禽獸逃匿。禹疏九河,瀹濟漯,而注諸海;決汝漢,排淮泗,而注之江,然後中國可得而食也。……后稷教民稼穡。樹藝五穀,五穀熟而民人育。人之有道也,飽食、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于禽獸。聖人有憂之,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堯以不得舜為己憂,舜以不得禹、皋陶為己憂。”
《郭店楚簡·唐虞之道》:“愛親尊賢,虞舜其人也。禹治水,益治火,後稷治土,足民養生。”
《上博楚簡·容成氏》:“舜聽政三年,山陵不處,水潦不穀,乃立禹以爲司空。……乃立後稷以爲田。……乃立咎繇以爲李。……乃立質以爲樂正。”
《馬王堆帛書·二三子問》:“黃帝四輔,堯立三卿。”
《楚辭·離騷》:“昔三后之純粹兮,固衆芳之所在。”
《荀子·成相》:“得后稷,五穀殖,夔為樂正鳥獸服。契為司徙,民知孝弟尊有德。禹有功,抑下鴻,辟除民害逐共工,北決九河,通十二渚疏三江。”
《陸賈新語·輔政》:“昔者,堯以仁義為巢,舜以稷、契為杖,故高而益安,動而益固。”
《大戴禮記·五帝德》:“使禹敷土,主名山川,以利于民;使後稷播種,務勤嘉穀,以作飲食;羲、和掌曆,敬授民時;使益行火,以辟山萊;伯夷主禮,以節天下;夔作樂,以歌鑰舞,和以鐘鼓;皋陶作士,忠信疏通,知民之情;契作司徒,教民孝友,敬政率經。其言不惑,其德不慝,舉賢而天下平。”
《後漢書·馮衍列傳》:“皋陶釣于雷澤兮,賴虞舜而後親。”
帝堯嘉之
“嘉之”爲春秋詞彙,見下列諸例:
《左傳·昭西元年》 :“帝用嘉之,封諸汾川。”
《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夏后嘉之,賜氏曰禦龍。”
《國語·周語下》:“皇天嘉之,祚以天下,賜姓曰姒、氏曰有夏。”
《儀禮·覲禮》:“伯父實來,予一人嘉之;伯父其入,予一人將受之。”
用受厥緒
金文中多言“膺受”,罕言“用受”。
“厥緒”于傳世文獻中又作“其緒”,一文一白而已,于意無別,如:
《國語·周語上》:“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于戎、狄之間,不敢怠業,時序其德,纂修其緒,修其訓典。”
《史記·太史公自序》:“趙夙事獻,衰續厥緒。”
《鹽鐵論·救匱》:“而葛繹、彭候之等,隳壞其緒,紕亂其紀。”
《春秋繁露·玉杯》:“五其比,偶其類,覽其緒,屠其贅。”
《風俗通義·五伯》:“大彭氏、豕韋氏復續其緒。”
《漢書·禮樂志》:“咸循厥緒。繼統共勤。”
《漢書·韋賢傳》:“乃及夷王。克奉厥緒。”
昔微矵中于河
微,即上甲微,《楚辭·天問》:“昏微遵跡,有狄不寧。”亦如此稱。矵,即“假”,可見徐伯鴻先生《說“微矵中于河”句中的“矵”字》一帖的分析 [12]。上甲微假中于河事,見《大荒東經》郭璞注,《山海經·大荒東經》:“王亥托于有易、河伯僕牛。有易殺王亥,取僕牛。河念有易,有易潛出,為國于獸,方食之,名曰搖民。”郭璞注:“《竹書》曰:殷王子亥賓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綿臣殺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師于河伯以伐有易,滅之,遂殺其君綿臣也。……言有易本與河伯友善,上甲微殷之賢王,假師以義伐罪,故河伯不得不助滅之,既而哀念有易,使得潛化而出,化為搖民國。”不難看出,《竹書》“假師于河伯”即《保訓》“假中于河”,中當爲衆,前文已言。
以復有易
言上甲微復仇于有易,“以復”的用法,一如 《墨子·非攻中》所言:“越王句踐視吳上下不相得,收其衆以復其讎,入北郭,徙大內,圍王宮而吳國以亡。”
有易伓厥罪
有易伏厥罪實際上是上甲微戰勝有易的另一種說法。諸侯征伐以討罪的觀念是春秋時期的典型觀念,此時王室已經衰微,“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論語·季氏》),“师必有名”(《礼记·檀弓下》),故多言討罪。自戰國起,兵亂不止,多無名之師,故不再流行以國族為對象的“弔民伐罪”觀念。伐罪的戰爭觀實際上是王權衰落後的諸國兼併弱小的口實而已,是春秋時期比較特有的現象。[13]現將伏其罪的文例略舉如下:
《詩經·小雅·雨無正》:“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若此無罪,淪胥以鋪。”
《左傳·隱公十一年》:“君謂許不共,故從君討之。許既伏其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
《左傳·莊公十四年》:“傅瑕貳,周有常刑,既伏其罪矣。”
《左傳·定公十四年》:“晉國有命,始禍者死。二子既伏其罪矣,敢以告。”
《周禮·夏官司馬·大司馬》:“及師,大合軍,以行禁令,以救無辜,伐有罪。”
《左傳·僖公元年》:“凡侯伯,救患、分災、討罪,禮也。”
《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子犯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
《左傳·宣公十四年》:“十四年春,孔達縊而死。衛人以說于晉而免。遂告于諸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達,構我敝邑于大國,既伏其罪矣,敢告。”
《呂氏春秋·至忠》:“是以臣之兄驚懼而爭之,驚懼王(楚莊王)壽之不長,故與王爭隨兕而奪王也。故伏其罪而死。”
微亡害
“無害”之辭,不見于西周金文,而多見于傳世文獻,如:
《逸周書·小開》:“維德之用,用皆在國,謀大,鮮無害。”
《逸周書·周祝》:“地為軫,天為蓋,善用道者終無害。”
《左傳·成公十三年》:“秦師克還無害,則是我有大造于西也。”
《左傳·襄公十八年》:“收師而退,可以無害,君亦無辱。”
《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奉君以走固宮,必無害也。”
《國語·晉語三》:“復其君而質其適子,使子父代處秦,國可以無害。”
《管子·幼官》:“莫之能應,故全勝而無害。……審于動靜之務,則功得而無害。”
《管子·兵法》:“三官不繆,五教不亂,九章著明,則危危而無害,窮窮而無難。”
《楚辭·天問》:“皆歸射箤,而無害厥躬。”
《鶡冠子·天則》:“為而無害,成而不敗。”
《商君書·外內》:“故其賞少,則聽者無利也;威薄,則犯者無害也。”
迺歸中于河
此言上甲微既勝有易,于是將從河伯處所借之師還給河伯。歸與假的對應,也是文獻常見的,如:
《孟子·盡心上》:“久假而不歸,惡知其非有也。”
《淮南子·繆稱訓》:“生所假也,死所歸也。”
微志弗忘
弗忘、不忘亦是春秋辭彙,皆不見于西周金文。“志之不忘”的說法,也是比較有齊魯地區特色的,如:
《六韜·文啟》:“文王曰:“公言乃協予懷,夙夜念之不忘,以用為常。”
《藝文類聚》卷六十四引《尚書大傳》: “商所受于夫子,志之弗敢忘也。”
《孔子家語·六本》:“子夏曰:商請志之,而終身奉行焉。”
傳貽子孫
“傳貽子孫”之說,又見于《墨子》、《晏子春秋》:
《墨子·非命中》:“故書之竹帛,傳遺後世子孫 。”
《墨子·非命下》:“琢之盤盂,傳遺後世子孫 。”
《墨子·魯問》:“則書之于竹帛,鏤之于金石,以為銘 于鐘鼎,傳遺後世子孫 。”
《晏子春秋·內篇諫上第一》:“公喟然歎曰:嗚呼!使國可長保而傳于子孫,豈不樂哉?”
《墨子》多引《書》,故此言或有所本。
至于成康
成康,即成湯。李锐先生支持孟蓬生先生关于“康”通“汤” 的讲法,指出传世本《缁衣》“惟尹躬及湯 ,咸有壹德”之“汤”,上博简《缁衣》作“康”。他还认为第 9、10两支简的“祗备”当读为“祗服” ,《尚书·康诰》有“子弗祗服厥父事”。 [14]
用受大命
成湯受命之說,于文獻可見,如:
《尚書·君奭》:“我聞在昔成湯既受命,時則有若伊尹,格于皇天。”
《墨子·非攻下》:“天乃命湯于鑣宮,用受夏之大命。”
於呼!發,敬哉(典型句式)
於,“始見於春秋銅器銘文中,僅有數例,義與‘于’同。……直到春秋末、戰國時期才大量使用,與‘於’字同時並行,逐漸取代‘於’字,更增加了一些新的功能。”(趙誠《二十世紀金文研究述要》第 512頁,書海出版社 , 2003)於呼,西周时期多写作烏虖(4021、5061、5057、5057、4027、4015、4015、2835、2117、2115),這種情況的遺存一直延續到春秋晚期(6514,余剌之文子虞鼎; 6280,余剌之子缶),於虖則出現于春秋晚期金文(6134,余贎徺兒鐘 春秋晚期;6108,余贎獵兒鐘 春秋晚期),持續到戰國時期(6244,[妾子][次虫]壺,戰國早期;6245,中山王厝方壺,戰國早期;6522,中山王厝鼎,戰國晚期)。傳世文獻中,《詩經》則皆作“於乎”,見于《大雅》和《周頌》:
《詩經·大雅·抑》:“於乎小子,未知臧否。……於乎小子,告爾舊止。”
《詩經·大雅·桑柔》:“於乎有哀,國步斯頻!”
《詩經·大雅·雲漢》:“王曰於乎!何辜今之人?”
《詩經·大雅·召旻》:“於乎哀哉!維今之人,不尚有舊。”
《詩經·周頌·維天之命》:“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
《詩經·周頌·烈文》:“於乎,前王不忘!”
《詩經·周頌·閔予小子》:“於乎皇考!永世克孝。……於乎皇王!繼序思不忘。”
《詩經·周頌·訪落》:“於乎悠哉!朕未有艾。”
“於呼,敬哉”這樣的句式也是非常典型的,金文中見于“餘贎呄兒鐘”春秋晚期(6108)“餘贎曓兒鐘”春秋晚期(6134),于先秦傳世文獻中則局限于以下各例:
《尚書·呂刑》:“王曰:“嗚呼!敬之哉!官伯族姓,朕言多懼。”
《尚書·康誥》:“王曰:“嗚呼!封,敬哉!無作怨,勿用非謀非彝蔽時忱。”
《逸周書·酆保》:“旦拜曰:“嗚呼!王孫其尊天下,適無見過過適,無好自益,以明而跡。嗚呼!敬哉!”
《逸周書·小開》:“嗚呼!敬之哉!汝恭聞不命。……嗚呼!敬之哉!後之人!”
《逸周書·文儆》:“嗚呼!敬之哉!民之適敗,上察下遂信。……嗚呼!敬之哉!汝慎守弗失,以詔有司,夙夜勿忘,若民之向引。……嗚呼!敬之哉!倍本者槁。”
《逸周書·寶典》:“維王三祀,二月丙辰朔,王在鄗,召周公旦曰:嗚呼!敬哉!”
《逸周書·和寤》:“王曰:“嗚呼!敬之哉!無競惟人,人允忠,惟事惟敬,小人難保。”
《逸周書·武儆》:“王曰:嗚呼!敬之哉!汝勤之無蓋。”
《逸周書·五權》:“維王不豫於五日,召周公旦曰:“嗚呼!敬之哉!昔天初降命于周,維在文考,克致天之命,汝惟敬哉!先後小子,勤在維政之失。政有三機五權,汝敬格之哉!克中無苗,以保小子於位。……嗚呼!敬之哉!汝慎和稱五權,維中是以,以長小子於位,實維永寧。”
《逸周書·成開》:“王拜曰:允哉!維予聞曰:何鄉非懷?懷人惟思,思若不及,禍格無日。式皇敬哉!余小子思繼厥常,以昭文祖之守定武考之烈,嗚呼!余夙夜不寧。”
《逸周書·皇門》:“嗚呼!敬哉!監於茲,朕維其及。”
《逸周書·嘗麥》:“嗚呼!敬之哉!如木既顛厥巢,其猶有枝葉作休。”
《逸周書·祭公》:“嗚呼!三公,予維不起朕疾,汝其皇敬哉!”
因此可以推知,此各篇寫定時間及地域當很接近。
朕聞茲不久,命未有所延
這句是文王說我知道這些的日子不長,天命未能有所伸張。文王在位五十年,而受命僅爲最後九年,未能戰勝殷商,故言“命未有所延”。相似例句有如《尚書·召誥》:“ 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
周初記載即有文王受命之說,上見于《何尊》,即記載有:“在四月丙戌,王誥宗小子于京何尊局部室,曰:‘昔在爾考公氏,克逨文王,肆文王受茲命。”其後,延伸爲“文武受命”,于西周中後期金文,遂成爲習見之辭,略舉數例如下:
《大盂鼎》:“丕顯 文王,受天有大命。”
《乖伯簋》:“丕顯祖文武,膺受大命。 ”
《毛公鼎》:“丕顯文武,皇天引厭劂德,配我有周,膺受大命。”
《逨鼎》:“丕顯文武,尹受大命。”
《師詢簋》:“丕顯文武,膺受天命。”
傳世文獻中亦多見受命之說:
《尚書·康誥》:“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誕受厥命越厥邦厥民。”
《尚書·洛誥》:“惟周公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
《尚書·無逸》:“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
《尚書·君奭》:“天不庸釋于文王受命。”
《尚書·顧命》:“昔君文王、武王宣重光,奠麗陳教,則肄肄不違,用克達殷集大命。”
《詩經·大雅·文王》:“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假哉天命!有商孫子。商之孫子,其麗不億。上帝既命,侯于周服。”
《詩經·大雅·大明》:“有命自天,命此文王。”
《詩經·大雅·文王有聲》:“文王受命,有此武功。”
《詩經·周頌·昊天有成命》:“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
《逸周書·小開武》:“維王二祀一月既生魄,王召周公旦曰:嗚呼!余夙夜忌商,不知道極,敬聽以勤天命。”
《逸周書·克殷》:“武王再拜稽首,膺受大命革殷。”
《逸周書·商誓》;“今在商紂,昏憂天下,弗顯上帝,昏虐百姓,棄天之命,上帝弗顯,乃命朕文考曰:殪商之多罪紂。肆予小子發,弗敢忘天命,朕考胥翕稷政,肆上帝曰:必伐之。予惟甲子,克致天之大罰,□帝之來,革紂之□,予亦無敢違大命。”
《逸周書·五權》:“昔天初降命于周,維在文考,克致天之命。”
《逸周書·祭公》;“皇天改大殷之命,維文王受之,惟武王大克之……維武王申大命,戡厥敵。”
今汝祗備毋解,其有所由矣,不及,爾身受大命
李銳先生《讀〈保訓〉劄記》言:
“祗備”當讀為“祗服”,見《尚書·康誥》:“子弗祗服厥父事 ”。疑簡6“身茲(滋)備惟允”當讀為“身滋服,惟允。”“惟允”,見《堯典》:“夙夜出納朕命,惟允”。
毋通無(見《古字通假會典》第772頁“毋與無”條),毋解,即無懈。
由,緣故,如《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有臧武仲之知,而不容于魯國,抑有由也。”
不及,朕不及汝的省語,言文王以爲不及武王之敬服不懈。
全句是說,現在你恭敬地服行,沒有懈怠,這應該是有緣故的吧,這方面我不如你,你承擔這天命。
敬哉,毋淫!日不足,隹宿不羕
“日不足,宿不祥”是《保训》成篇之时的成语,现举数证如下:
《逸周書·大開》:“維宿不悉,日不足。”
《逸周書·小開》:“後戒後戒,宿不悉,日不足。”
《銀雀山漢簡·六韜·葆啟》:“吾聞宿善者不□且,日不足……沇才!日不足。”
《淮南子·繆稱訓》:“文王聞善如不及,宿不善如不祥,非為日不足也”
《詩經·天保》:“降爾遐福,維日不足。 ”
对照可知,《逸周书》之“悉”或是恙字之讹,就相当于“祥”。而宿字所指,查《汉语大词典》2.0电子版“宿”字:
拖延;停留。《管子·君臣上》:“有過者不宿其罰,故民不疾其威。”尹知章注:“宿,猶停也。”《汉书·韩安国传》:“孝文皇帝又嘗壹擁天下之精兵聚之廣武常谿,然終無尺寸之功,而天下黔首無不憂者。孝文寤于兵之不可宿,故復合和親之約。此二聖之迹,足以爲效矣。”颜师古注:“宿,久留也。”又,安心;安于。《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夫物,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職,則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業,其物乃至。”杜预注:“宿,猶安也。”孔颖达疏:“夜宿所以安身,故云宿猶安也。謂安心思其職業。”一说宿,久。言官久于其业。见竹添光鸿《左传会笺》。
可见,“日不足,惟宿不祥”就是说日子不够多,迟滞拖延是非常不祥的,即“ 时不我待,岁不我与,安于现状是大不祥”之意。
《保訓》此篇估計是在繼承模仿《尚書》的《無逸》、《顧命》、《呂刑》等篇的基礎上產生的。而由于其中又存在著若干春秋詞彙(如傳保、受之以、求中、得中、不 違、有施、陰陽之物、咸順、名實、不懈、嘉之、厥绪、假衆、以復、亡害、傳貽子孫、不久、其有所由、不及等等,皆不見于西周金文),且《保訓》虽然承襲了西周時的天命觀,而由其所強調的 “衆”則不難看出,在實質上已經將天命觀卻替換爲春秋時的民本思想。從全篇之中,看不到两个故事中前代時王的重要作用,堯只出場一下,夏王更是沒有出場,所能看到的,只是通過得衆,從而得天命的啟示,皆可證《保訓》是成文與春秋時期,春秋時期,天命觀念逐漸衰落, 人本思想興起,《保訓》的主旨,也正是這一變化的具體反映。
更由“若曰”的存在下限爲春秋中期,“於呼”存在的上限雖于金文見于春秋晚期,但在傳世文獻《詩經》中的《大雅》《周頌》已見,《大雅》《周頌》皆屢見春秋時人稱引,故其寫定的時期當不晚于春秋中期。將這樣的上下限綜合考慮后可知,《保訓》篇成文當于春秋中期左右或稍晚。
陳夢家先生曾指出:
有關《尚書》的考實問題,也就是《尚書》每一篇的真正的著作或結集的時代。關于此問題,應該以西漢初伏生所傳的今文二十九篇為起點,向前向後研究它的來源和變遷。關于來源問題有二:一是先秦在不同時代、不同國別內有種種的傳本。這些傳本有的進入于伏生的《尚書》中,有的亡佚了;而它們在當時或作為《書》,或不作為《書》的。《書》的形成當在較後的時期,最早只能推到孔子教學的年代。先秦時代的《書》,有不同的傳本,有寫法上的歧異,有字句上的不同,也有解說上的差別。……一是今文《尚書》並不能依照“虞書”“夏書”“商書”“周書”而認定它們分屬于虞、夏、商、周的時代的。在第三部中,我們曾分別考定了《甘誓》、《湯誓》、《般庚》上和《周書》的《大誥》,只有後者由于它和西周金文相同,可以定為當時的誥命,其他三篇都是後世的擬作。今文《尚書》應分別考定其時代,在此約略地推斷如下:一、西周初期的命書,《周書》、《康誥》(1)(2)、《酒誥》、《洛誥》、《君奭》、《立政》(1)(2)、《梓材》、《無逸》、《多士》 (1)(2)、《多方》(1)(2)、《康王之誥》、《召誥》、《大誥》。二、西周中期以後的命、誓,《周書》、《呂刑》、《文侯之命》、《秦誓》。三、約為西周時代的記錄《費誓》、《周書》、《金縢》、《顧命》。四、戰國時代擬作的誓,《夏書》:《甘誓》;商《書》:《湯誓》,《盤庚》;《周書》:《牧誓》。五、戰國時代的著作,《虞書》:《堯典》,《舜典》,《皋陶漠》,《益稷》;《夏書》:《禹貢》;《商書》:《高宗肜日》、《西伯勘黎》、《微子》;《周書》:《洪範》。而關于夏、商、周三代之《書》的保存與擬作,應該分別為晉、宋、魯三國所為。《周書》多是魯國太史所藏,而夏、商之《書》多為晉、宋兩國之人所擬作。這些擬作,也自然有所本,因之也保存了許多史料。……今文《尚書》包含的年代,大約起自西元前十一世紀末至西元前四世紀末,前後七百年。是為距今二幹三百年以前的著作。先秦書中所引《尚書》的佚篇,大約是西元前500~200年間所流傳的。(《尚書通論》第110~112頁,中華書局,1985年)
現在看來,這樣的估計用來衡量《尚書》、《逸周書》以及現在所見的頗有《逸周書》風格的《保訓》,仍是非常值得借鑒的參考標尺。
網友海天先生在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論壇的“《文物》第6期出版清華簡上市嘍”一帖第 28樓、第30樓(http://www.guwenzi.com/ShowPost.asp? PageIndex=2&ThreadID=1659)跟帖指出:
簡文的祗與三體石經《尚書君奭》祗字寫法相同。簡11的及字與一般戰國文字寫法不同,而近于傳鈔古文以及唐虞之道15、語叢二19,參《郭店簡與上博簡對比研究》頁 274-275。依照馮勝君先生的看法,後二者是齊魯一系的抄本,則保訓應該也可以同樣理解”、“又簡3、9弗的寫法;簡9至的寫法皆與一般楚文字的寫法不同,可參《郭店簡與上博簡對比研究》頁272-273、297。”
可見《保訓》一篇的字體是有齊魯系特徵的,並且,《保訓》篇中除與《逸周書》、《尚書》、《左傳》、《國語》相似語句較多外,可數的先秦文獻,就要算《管子》、《墨子》了,比如“受之以”這樣典型的齊魯系句式,這無疑也體系了齊魯系的文風。
結合以上分析可知,《保訓》篇非常可能是寫定於春秋中期或稍晚的齊魯地區,只是非常可惜的是,《保訓》篇相當簡短,可供挖掘的資訊有限,因此這樣的《書》體篇章寫定,是否會與齊桓公霸業巔峰“葵丘之會”及之後的“管仲平戎于王”等事件相關,就皆屬未知了,希望在日後能有更多的訊息發現。
⑴ 本文是在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論壇《“清華簡”研究初見成果:解讀周文王遺言zz》4月13日至5月1日的討論帖(http://www.gwz.fudan.edu.cn/ShowPost.asp?ThreadID=1187)基礎上修訂擴充而成。
⑵ 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論壇的討論帖《“清華簡”研究初見成果:解讀周文王遺言zz》(http://www.gwz.fudan.edu.cn/ShowPost.asp? PageIndex=9&ThreadID=1187)第173樓。另外,《清華簡〈保訓〉座談會紀要》光明網, 2009年 7月3日,提到“文王在位的時間 ,應該信從《尚書•無逸》的記載。《無逸》為周公所作,其敍述要比後人準確得多。而《保訓》簡“惟王五十年”正印證了周文王“享國五十年”的記載。”
⑷ 李銳《讀〈保訓〉劄記》“簡帛研究”網站(http://jianbo.sdu.edu.cn/admin3/2009/lirui002.htm)
⑸ 《清華簡〈保訓〉座談會紀要》(http://www.gmw.cn/content/2009-07/03/content_942975.htm),光明網,2009年7月3日
⑹ 李銳《讀〈保訓〉劄記》“簡帛研究”網站:(http://jianbo.sdu.edu.cn/admin3/2009/lirui002.htm)
⑺ 李銳《讀〈保訓〉劄記》“簡帛研究”網站:(http://jianbo.sdu.edu.cn/admin3/2009/lirui002.htm)
⑻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論壇“zz讀《保訓》劄記(李銳)”帖33樓(http://www.guwenzi.com/ShowPost.asp?PageIndex=2&ThreadID=1571)
⑽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論壇,“《文物》第6期出版清華簡上市嘍”帖41樓(http://www.gwz.fudan.edu.cn/ShowPost.asp? PageIndex=3&ThreadID=1659)
⑿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論壇:(http://www.gwz.fudan.edu.cn/ShowPost.asp?ThreadID=1673)
⒀ 可參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論壇上筆者關于“有罪”一詞的帖子(http://www.guwenzi.com/ShowPost.asp?ThreadID=1203)第6樓所舉數例。李銳先生《讀〈保訓〉劄記》文中言“匐厥罪”又見于牧簋,但牧簋的“匐厥罪”並非是以國族爲對象,所以與《保訓》仍有不同。
不错不错。子居出手不凡。干脆别当会计,到我们中心做研究算了。
汗,真的可以么?先生在跟俺说笑吧
呵呵,子居的
其中大有文章~~~
陳夢家先生所說的“《周書》多是魯國太史所藏”,而夏、商之《書》多為晉、宋兩國之人所擬作。這些擬作,也自然有所本,因之也保存了許多史料。……”
——這好像是推測之辭喲,當時的史官(比如魯國的史官)到底是“藏”(保存)還是“擬作”呢?而“擬作”又“有所本”~~~《尚書》真是讓人糊塗
《保訓》若是真屬《周書》,那就應該歸入“魯國太史”所藏的吧;這樣,說是齊魯系抄本就有根據啦~~~
好文!
簡1「自演」之「演」右下有合文符號作「演﹦」,或爲「演水」合文。與《顧命》「甲子,王乃洮頮水。」的「頮水」正對應。
簡9原釋爲「成康」之「康」實際上作「從水從庚」,就是「湯」字異體。郭店、上博簡用爲「湯」的所謂「康」均當如是觀。「唐」《說文》古文作「啺」,「愓」甲骨文作「庚/心」(裘錫圭先生釋),例同。
簡11「日不足,隹𠈇不羕」之「羕」本作「從州從羊」形,楚璽「行亡羕(無恙)」之「羕」作「從川從羊」均「從永從羊」之「羕」的異體。「不羕」之「羕」會不會用爲「永」?
真的有料!子居加油!!
不错。子居兄搞古文字肯定比搞会计有前途,可考虑改行。呵呵。
呵呵,几位老大都这么说啊,那俺就拜托几位老大多关照咯。转行容易不,都需要啥条件啥手续啊,俺先打听一下
不过话说,文章蓬头垢面的就拿出来了,有的例子不相关了该删掉,有的繁简转换时转错了,有的字也打错了,很多表达也欠推敲修整,惭愧啊惭愧
东山铎:
《保訓》若是真屬《周書》,那就應該歸入“魯國太史”所藏的吧;這樣,說是齊魯系抄本就有根據啦~~~
俺前面也有说陈梦家先生的估计是值得借鉴吧,东山兄
并且,兄台应该看得出来,俺是倾向于齐系的,因为《保训》更接近《逸周书》,而《逸周书》和《六韬》又是难兄难弟。
并且,春秋五霸、战国七雄,都没鲁啥事吧,好像。所以,俺一直认为对于先秦时鲁国文化的作用,不好过高估计。
llaogui:
好文!
簡1「自演」之「演」右下有合文符號作「演﹦」,或爲「演水」合文。與《顧命》「甲子,王乃洮頮水。」的「頮水」正對應。
簡9原釋爲「成康」之「康」實際上作「從水從庚」,就是「湯」字異體。郭店、上博簡用爲「湯」的所謂「康」均當如是觀。「唐」《說文》古文作「啺」,「愓」甲骨文作「庚/心」(裘錫圭先生釋),例同。
llaogui先生说得对,学习了
拜读两三遍,真是胜义如云啊!
根据子居先生的解释,整篇是文王向武王传授克商大法,内得民众(亲民附众),外假师众(军事联盟),则可成就天之大命。
这种思想恐怕也不会太晚哦。
llaogui:
好文!
簡1「自演」之「演」右下有合文符號作「演﹦」,或爲「演水」合文。與《顧命》「甲子,王乃洮頮水。」的「頮水」正對應。
簡9原釋爲「成康」之「康」實際上作「從水從庚」,就是「湯」字異體。郭店、上博簡用爲「湯」的所謂「康」均當如是觀。「唐」《說文》古文作「啺」,「愓」甲骨文作「庚/心」(裘錫圭先生釋),例同。
剛看小白兄帖子发一份清晰的《保训》图片并谈简文与传抄古文的关系,ee跟帖已經指出簡1「演」字下有合文符號。抱歉。
被战国先生这么夸,有些晕晕的,心里直打小鼓……
俺的想法是,很可能自太公时期就有一小部分遗留内容,齐桓公称霸巅峰这段时间和周的蜜月期里,非常有可能又引入了不少相关内容,只不过这些内容多半是口述性的故训,再加上齐有因地施政的兵家风格,所以并不甚注重文本、词句等外在的形式,而比较倾向于保留内容,整体上从文本自然就比较难判断该内容实际上是怎样个来源。
如果能有金文和简帛、传世文献来形成历时的数据链,应该就可以说明问题。
金文部分俺了解得很少,举证就比较困难些,惭愧啊
赞一个!
文献方面又检出新材料,佩服,真是不该做会记啊!
有几个断句,恐怕还需要再考虑。
说子日洗面,虽解释得很好,但是仿佛文王不像重病。还有几个关键字,尚容讨论。
关于年代问题,我还是有保留。因为目前能查到的疏证文献时代多是被断定为春秋以后的,而其来源未必一定在春秋之后。以为保训与之接近就是时代接近,未必然。照子居兄的解释,也完全可以说是战国人假造的啊,所以没有被收入《尚书》《逸周书》。
此要以!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
朕聞茲不久,命未有所延
這句是文王說我知道這些的日子不長,天命未能有所伸張。文王在位五十年,而受命僅爲最後九年,未能戰勝殷商,故言“命未有所延”。相似例句有如《尚書·召誥》:“ 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
关于“命未有所延”
可与之对读的还有:《逸周书·作雒》周公敬念于後曰:予畏周室不延……
说子日洗面,虽解释得很好,但是仿佛文王不像重病
有《顾命》做例子呀,李兄忘啦?俺估计如果不是重病,恐怕是要沐浴全套的呢
关于年代问题,我还是有保留。俺用来框定年代的上下限材料,本质上是金文啊,并非传世文献,这个没办法造假的吧。金文的“若曰”,没有春秋时期的,金文的“於呼”,是春秋晚期才出现的。传世文献是在此基础上的修正啊,毕竟金文材料有一定局限性不是?
当然,若李兄愿意说是战国时人造假,俺也不反对,呵呵,毕竟无法完全排除这个可能。
破晓:
……
关于“命未有所延”
可与之对读的还有:《逸周书·作雒》周公敬念于後曰:予畏周室不延……
佩服
又注腳八所說不是一上兄的原意
《顧命》是洗面之後就召集大臣,保訓是第二天才召集。當然你可以說半夜自己洗面,昧爽乃“同”。一個重病的老人能自己洗面,還用得着多次聲明病得不輕麽?當然,這個可能摳得太細了。姜廣輝就是于此有疑啊。
兄說:金文的“若曰”,没有春秋时期的,金文的“於呼”,是春秋晚期才出现的。兄怎麽忘了《尚書》,《尚書》周初文獻都是春秋作品?金文是特殊材料,千萬不能說金文所無,文獻就一定沒有。
身滋服,孫飛燕也有此意見。我上次會上說得不太肯定,在文章中倒是認定此點。丘字的釋讀看來大家都公認了,我据郭店《老子》問老孟,老孟說在會上私下有這個意見,和王志平說過。讓他發表出來,他說以言公大同之意。赞!問老宋,補以陳劍之例。看來還是當前這個學術圈頗有古風。只是希望大家都把真名顯露出來,正式文章引用之時,不要出現很多怪名字,以免讓人覺得這個學術圈怪怪的。
則陰陽之物,頗疑則是效法之意,而勿(物)之意為分,可參裘先生論“物”。
兄解釋中為眾,怎麽解釋傳貽子孫?傳的是什麽?何以受大命?
海天:
佩服
又注腳八所說不是一上兄的原意
是啊,他还没证据呢,俺欺负欺负他,谁让他光欺负俺来着,嘿嘿。
李锐:
《顧命》是洗面之後就召集大臣,保訓是第二天才召集。當然你可以說半夜自己洗面,昧爽乃“同”。一個重病的老人能自己洗面,還用得着多次聲明病得不輕麽?當然,這個可能摳得太細了。姜廣輝就是于此有疑啊。
兄說:金文的“若曰”,没有春秋时期的,金文的“於呼”,是春秋晚期才出现的。兄怎麽忘了《尚書》,《尚書》周初文獻都是春秋作品?金文是特殊材料,千萬不能說金文所無,文獻就一定沒有。
身滋服,孫飛燕也有此意見。我上次會上說得不太肯定,在文章中倒是認定此點。丘字的釋讀看來大家都公認了,我据郭店《老子》問老孟,老孟說在會上私下有這個意見,和王志平說過。讓他發表出來,他說以言公大同之意。赞!問老宋,補以陳劍之例。看來還是當前這個學術圈頗有古風。只是希望大家都把真名顯露出來,正式文章引用之時,不要出現很多怪名字,以免讓人覺得這個學術圈怪怪的。
則陰陽之物,頗疑則是效法之意,而勿(物)之意為分,可參裘先生論“物”。
兄解釋中為眾,怎麽解釋傳貽子孫?傳的是什麽?何以受大命?
重病的人,有可能自己洗脸,但洗过后是否还有足够精力坚持一场召集臣属的大场面,就难说了。俺猜想说不定就是文王于子日确有召集之意,但坚持着洗过脸后认为自己体力不支,临时取消了,所以才第二天一大早专门训于武王,也是可能吧。
“一個重病的老人能自己洗面,還用得着多次聲明病得不輕麽?”
这两者没啥具体关系吧?能自己洗脸不意味着就病情不重啊。
没明白李锐兄举《尚书》是要说明哪个呢
关于名字,大家习惯不一样吧,俺本来就不是学术圈的,只是在网上玩,所以倒满习惯怪怪的名字,呵呵。
则字俺觉得原来说是“测”就满好,所以没出解释,李兄说是效法意,想了一下,没懂兄台是说谁效法谁,惭愧
传贻子孙的,俺认为就是“对众的重视”这个概念,这也是《保训》篇中所申明何以受天命的关键。
非常感激兄台的意见,欢迎再狠批啊
子居做了一件好事!
赞一个,挺享受的.
凭网友所提供的资料,以及这篇析文的征引,《保训》篇基本已清淅了.
1#简中的"不△",△从疒从邑从隹,是个"痈"字;"△之多",△是"困",凭通篇字迹笔划之纤毫显现,"日"字当不致此形骸;"恐述"的述,就是述,不是"坠";"自演"即季寅,指三月底.
2#简掉失的十一字,可能是:"爽,王洮溃、被冕服、凭玉几, 王"; "疾△",△从衣从垂,是个"衰"字.
4#简"△茅",△是南是鬲?是个永远扯不清的问题.
5#简"远△"与"△诣",△都是"执".
6#简"不△",△是"妖"; "△名",△是"使", 古人成大事者,名声比命大,"滋备"的,一定是"名身",不会只是"身滋备".
8#简"微亡△",△是"离",应训为"罹",是"微无后顾之忧"之意.
不知是否这样?
“今朕疾允病”中的“疾病”的用法似乎可与以下文献互证。
《左传·宣公十五年》: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
“中”讀為“眾”,恐不可從。舜“求眾”,文義難通。我們認為趙平安先生其實已經對“中”作了很好的解釋,“中”應該就是以書冊形式流傳的類似禱辭或訓典的東西。記錄某種特定內容的書冊被稱為“中”,除大家已經引到的《周禮·春官·天府》“凡官府鄉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外,《禮記·禮器》“因名山升中于天”的“中”也應是類似的東西。
习古:
“今朕疾允病”中的“疾病”的用法似乎可与以下文献互证。
《左传·宣公十五年》: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
张崇礼:
“中”讀為“眾”,恐不可從。舜“求眾”,文義難通。我們認為趙平安先生其實已經對“中”作了很好的解釋,“中”應該就是以書冊形式流傳的類似禱辭或訓典的東西。記錄某種特定內容的書冊被稱為“中”,除大家已經引到的《周禮·春官·天府》“凡官府鄉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外,《禮記·禮器》“因名山升中于天”的“中”也應是類似的東西。
先生是说《墨子》里的“求众”也文意难通么?
“中”應該就是以書冊形式流傳的類似禱辭或訓典的東西。記錄某種特定內容的書冊被稱為“中”
什么“特定内容”呢?这些跟舜和上甲微的关系是?为什么“中”不在尧那里?为什么会在“河”?整体上又跟文王之训究竟什么关系呢?有什么材料能证明武王曾经也“得中”或“假中”来着么?
身滋服,惟允
是說舜自身更加順服。李锐先生提出第6支简“ 身兹(滋)备惟允”当读为“身滋服,惟允”。[11]
“茲服”也見於《尚書·召誥》“茲服厥命”。
今朕疾允病,恐弗念終
疾,患病;病,重病。這裡是說文王覺得現在自己的病確實非常嚴重,恐怕堅持不到“同”的結束。
子居兄此說啓發我們:此處的“念”應當讀爲“堪”。《書·西伯戡黎》之“戡”,《大傳》作“今戈”。
“恐弗堪”典籍常见。
主人曰:“某之子弗教,恐弗堪。 某王有吉,某与在焉,某不敢辞。”------《通典》卷一百二十九
张骞楹联题《尊素堂 》:过尔优逸,恐弗堪事;吾不田舍,复在何人。
又,《左传》昭公二十一年“王心弗堪”,《汉书·五行志》引“堪”作“今𢦏”。
[又,上一个字形,字库里有“𢦟”~~~]
今朕疾允病,恐弗堪終——现在我的病確實很嚴重了,恐怕不能堅持到最後。
——這就很順暢了~~~
多谢东山兄,呵呵
东山兄“兹”的疏证很好。《尚书正读》读为孜,看来也可以读为孶,义近。上次清华会上于此“滋服”不确定,,就是对“滋”未安。
“恐弗堪”我也查过,确实典籍常见,这里多了一个“终”字,或有不同吧。怀疑子居“同”的解释,也许该取李先生或说读“诵”。《内经》说传保,是“藏靈蘭之室”,没有“同”啊。
左传 文公六年
秦穆公之薨,以国之三良为殉,受到了君子的批评。君子并且说明了贤明之主是怎么做的。保训正可为此作一注脚。
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
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著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礼则,使毋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圣王同之。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
《内经》说传保,是“藏靈蘭之室”,没有“同”啊。
《素问》已经是汉代的了啊,李兄,而且,《素问》里黄帝是接受并保有,不是传与别人。是相当于《保训》里武王的角色位置啊。
破晓:
左传 文公六年
秦穆公之薨,以国之三良为殉,受到了君子的批评。君子并且说明了贤明之主是怎么做的。保训正可为此作一注脚。
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
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著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礼则,使毋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圣王同之。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
子居:
《内经》说传保,是“藏靈蘭之室”,没有“同”啊。
《素问》已经是汉代的了啊,李兄,而且,《素问》里黄帝是接受并保有,不是传与别人。是相当于《保训》里武王的角色位置啊。
而且关键在于《素问》里的“传保”,不属于天命所寄的那种吧,李兄一定要《素问》也弄个“同”出来?
《素问》的年代还可以再讨论,写定与流传及流传中附加的史影并不同。《保训》中文王说昔前人(?)传保,必如何如何,是有个共同处。《保训》是传保,不是传位大典,一定要来个“同”的礼吗,《顾命》之同也有不同的解释,兄的解释比较独特,符合西周初的礼吗?武王和“黄帝”相同的可能是都写了下来保存,不再是讽诵。
符合西周初的礼吗?
有《顾命》在啊,而且《保训》不是传位的话,兄台觉得是否还另有一篇专门传位的哦?
《顾命》是根据你的特别解释吧。《保训》当然是传保。同应该和以书受之结合起来解释才文意协和。
呵呵,那求同存异吧
鲁明:"痈"字又不确,还是从"豫"好;"自演"之下有一重文号,那就是"自演练"了.
赞一个,挺享受的.
凭网友所提供的资料,以及这篇析文的征引,《保训》篇基本已清淅了.
1#简中的"不△",△从疒从邑从隹,是个"痈"字;"△之多",△是"困",凭通篇字迹笔划之纤毫显现,"日"字当不致此形骸;"恐述"的述,就是述,不是"坠";"自演"即季寅,指三月底.
2#简掉失的十一字,可能是:"爽,王洮溃、被冕服、凭玉几, 王"; "疾△",△从衣从垂,是个"衰"字.
4#简"△茅",△是南是鬲?是个永远扯不清的问题.
5#简"远△"与"△诣",△都是"执".
6#简"不△",△是"妖"; "△名",△是"使", 古人成大事者,名声比命大,"滋备"的,一定是"名身",不会只是"身滋备".
8#简"微亡△",△是"离",应训为"罹",是"微无后顾之忧"之意.
不知是否这样?
俺忏悔,漏引了东山兄的说法
http://www.guwenzi.com/ShowPost.asp?ThreadID=1569
东山铎:
《爾雅·釋詁》:“歷,數也。”郭注:“歷,歷數也。”
日之多歷,日子經歷(已經過去的)很多了:因爲人生有命在天,能活多少歲,按當時人的觀念,是有定數的(像那個著名的文王給武王牙齒的故事),所以日之多歷(日子已經過去很多了),言外之意就是剩下的日子不多了,所以文王要急著將保訓傳給武王。
你看紂王說“我生不有命在天乎?”
好像基本上都是这个解释吧?
原整理者,“过也”,也就是经过的日子很多了——所以,类似的这种解释不能算新解的
当然,有些说法好像点到“命(令)”是有定数(时间限定)的这个观念~~~(古人认为:人的年龄是有定数的,即能活多少岁是一定的)
比如,上头向下传达一个命令,肯定是要限定在一个时间内完成的,而不会说下一个命令是让一个人一辈子都去干这个事无休无止的;
——军队打仗下达军令更是如此——
:“三班长,你把炸药包放到碉堡的下面去!”
:“好的,等打完仗之后,你们攻下阵地,俺有时间了再去放吧~~~”
:“叭~~~”
:“啊……”
哦,俺据此推测,三班长很可能就是东山兄
学习
继续学习
到现在才好好学习了。不知兄台现在换了那件马甲,十分想念。
近作小文,最后观点与你的相近。但没有引,对不住了。因为“受之以”的地域风格,照你的论例,虽然够多了,但还是不完全归纳。若曰,李锐已经指出。
墨子的“以复”,虽然晚些,但和中山鼎能呼应,倒是重要例子。只是已经发出去了,以后鸡肋成堆时一定放进去,还要写明是从兄台大作转引的。毕竟,在网上非狂狷不能相益啊。
七月,曾在史地所旁听,张老师的讲演风格很有个性。那个晚上,在光华西楼的走道里,未来的学者们围坐成圈,探讨文化地理学。讨论到最后,也是没啥结果,当初觉得有些别扭。现在结合子居、雨无正等兄的文章,我看对于古文字用字、用词的区系类型的地理学分析,是可以提上来做了。
“中”非“衆”字之誤。 近讀北大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國學網”《逸周書》度訓解第一,又與武漢大學中國傳統文化研究中心“簡帛研究網”子 《度訓解》:“天生民而制其度,度小大以整,權輕重以極,明本末以立中。立中以補損,補損以知足。爵以明等極,極以正民,正中外以成命。正上下以順政。自邇彌興自遠,遠邇備極終也。明王是以敬微而順分,分次以知和,知和以知樂,知樂以知哀,知哀以知慧,內外以知人。”此處“中”字,乃中庸之“中”,生民制度,小大以整,權衡以級,明理立中,立中補損,補損知足。此乃古聖治國固本術也,中國哲學之要義。 故《保訓》雲:“……恐救中,自詣厥志,不諱於庶,萬生之多,欲厥有施,於上下遠邇,迺易位邇詣,則陰陽之物,鹹順不逆。舜既得中……”云云。 後世《荀子.天論》有言:“故道之所善,中則可從;畸則不可爲。”
子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61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