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成氏》“思役百官而月青之”試解
(首發)
孫飛燕
清華大學歷史系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容成氏》簡三有簡文作[1]:
凡民俾者,(教)而(誨)之,(飲)而飤(食)之,思(使)役百官而月青之。
對於“俾”的釋讀,學者們眾說紛紜。代表性的意見大致有如下幾種:邱德修先生讀為“卑伏”,認為其意為“卑賤”。“凡民卑伏者”,謂身分卑微的凡夫俗子,匹夫匹婦而言。[2]何琳儀先生與邱先生意見相似,也認為指出身地位低下者,但他讀為“卑末”。[3]裘錫圭先生釋為“蔽芾”,認為“其性質當與上文所言的那些殘疾者或體態異常者相近”,指雖已成年但身材顯著比一般人矮小者。[4]白於藍先生讀為“罷敝”,認為應當理解為與簡文前面所言之殘疾人群並列的另一種人群。[5]林素清先生讀為“罷羸”,以為冠以“凡”字乃總結上文之意,是統言上述所有殘疾者。 [6]此外,還有讀為“俾敝”[7]、“疲弊”[8]等意見,但因未說明理由,故此處不具列。
各家對“俾”的解釋莫衷一是,似皆令人難以信服。拋開具體的字詞考釋不論,“俾者”究竟是如裘先生所說“性質與上文的殘疾者相近” ,還是如白先生所言是與上文殘疾者並列的另一種人群,抑或如林先生所言指統言所有殘疾者?筆者贊成白先生的意見,因為前面簡文所列如喑聾、蒙瞽、跛躃等各類殘疾者均已各盡其用,此處的“俾者”當是敍述的另一種情況。而且對“俾者”採取的教誨、飲食、使役百官的措施也與前文執燭、鼓瑟、守門等性質有所不同。
“役”,字形作。各家均釋為“役”,唯何琳儀先生釋為“返”,讀作反。[9]蘇建洲先生已經指出,“反”字在《容成氏》中見於簡46,字形作;“反”作為偏旁還見於簡7“板”,字形作。均與該字有別。另一方面,第16簡有字釋為“役”,讀為“癘疫”之“疫”,其字形為,與該字完全相同,因此簡三此字釋為“役”是正確的。[10] 而且讀為“治”,無論解釋為治理,還是主管,從文意上都是講不通的。不過蘇先生將字形先隸定為“”,再通假為“役”,應當不必,字當直接隸定為“役”。“役”的含義為使役、驅使。《大戴禮記·曾子天圓》“茲四者,所以役于聖人也”,王聘珍解詁:“役,謂役使。”[11]《淮南子·本經》“乘時因勢以服役人心也”,高誘注:“役,使也。”[12]“役百官”即“役於百官”,句式為被動句,省略表示被動的“於”字。因此“使役百官 ”即“使俾者役於百官”。睡虎地秦簡《法律答問》中有簡文“罷 (癃)守官府”,意思是“廢疾者看守官府” [13],簡文則說讓廢疾者為百官使役,二者很有相似之處。
“月青之”之“青”,各家均讀為“請”,但對“請” 的解釋不同。李零先生認為其含義為“願其聽用於百官而月月請謁之”。 [14]裘錫圭先生認為似應指讓“役百官”的民之“俾者”按月向官府請求工作或請求廩食,即《周禮》所謂 “稍食”。[15]白于藍先生引《說文》及《爾雅·釋言》認為“請”意為“謁”,即《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吏、民有罪當笞,謁罰金一兩以當笞者,許之”(簡86)中“謁”之義。[16]陳斯鵬先生認為含義為每月前來朝請,匯報工作。[17]
上引各家說法均有可商。首先,簡文“月青之”的“之 ”指代的是前面已出現過的名詞,聯繫上下文來看,“之”要麽指“俾者”,要麽指百官,而不能像裘先生所理解的指工作或廩食,因為簡文從來沒有提及這兩者。其次,從句式上來看,“教而誨之”、“飲而食之”、“使役百官而月青之”為句式相似的三句話,前兩句中的“之”都指“俾者”,那麽“月青之”的“之”也當為“俾 者”。
筆者認為,“青”,當讀為“省”。“青”是清母耕部字[18],“省”是心母耕部字[19],聲母同為齒頭音,韻部相同,當可通假。《爾雅·釋詁下》:“省,察也。”邢昺疏: “省謂視察。”[20]《易·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孔穎達疏:“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者,以省視萬方,觀看民之風俗以設於教。”[21]在傳世文獻中,“月省”、“日省”、“時考”、“日考”、“月考”等說法常見:
《國語·晉語三·惠公入而背外內之賂》[22]:
郭偃曰:“善哉!夫眾口禍福之門。是以君子省眾而動,監戒而謀,謀度而行,故無不濟。內謀外度,考省不倦,日考而習,戒備畢矣。”
徐元誥注:考,校也。日自考省,習而行之。戒備之道,畢於是矣。
《中庸》[23]:
日省月試,既稟稱事,所以勸百工也。
《淮南子·主術》[24]:
昔者,神農之治天下也,神不馳於胷中,智不出於四域,懷其仁誠之心,甘雨時降,五穀蕃植,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月省時考,歲終獻功,以時嘗谷,祀於明堂。
《大戴禮記·主言》[25]:
孔子曰:“昔者明主之治民有法,必別地以州之,分屬而治之,然後賢民無所隱,暴民無所伏。使有司日省如時考之,歲誘賢焉,則賢者親,不肖者懼。”
王聘珍注:省,察也。如讀曰而。考,校也。
《大戴禮記·曾子疾病》[26]:
吾不見好學盛而不衰者矣,吾不見好教如食疾子者矣,吾不見日省而月考之其友者矣,吾不見孜孜而與來而改者矣。
王聘珍注:省,察也。考,校也。言就其友省察考校己之德行道藝也。
《容成氏》簡文與上引文獻中“月省”的含義相同。尤其是《中庸》的“日省月試,既稟稱事,所以勸百工也”,講的是對百工進行省試,與簡文可以參看。[27]因此,“思(使)役百官而月青之”的含義為:讓“俾者”為百官役使,並月月省察“俾者”的工作。
本文寫作過程中,與單育辰、劉洪濤討論,獲益甚多,謹致謝忱。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年8月25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9年8月27日
[1]圖版見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95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整理者釋文見該書252頁。
[2]邱德修:《上博楚簡<容成氏>注譯考證》178頁,臺北:臺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
[3]何琳儀:《第二批滬簡選釋》,《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451頁,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年。
[4]裘錫圭:《讀上博簡<容成氏>劄記二則》,《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五輯314-316頁,中華書局,2005年。
[5]白於藍:《上海博物館藏竹簡<容成氏>“凡民俾者”考》,《文物》,2005年第11期。
[6]林素清:《讀<容成氏>劄記》,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主辦:《簡帛》第二輯 243-247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7]陳斯鵬:《論周原甲骨和楚系簡帛中的“囟”與“思”——兼論卜辭命辭的性質》,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第四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新世紀的古文字學與經典詮釋》401頁,2003年。
[8]竹田健二:《<容成氏>中有關身心障礙者之論述》,《出土文獻研究方法論文集初集》222頁,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05年。
[9]何琳儀:《第二批滬簡選釋》,《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451頁,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年。
[10]蘇建洲:《<容成氏>譯釋》,季旭昇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讀本》第117-118頁,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
[11]〔清〕王聘珍:《大戴禮記解詁》100頁,中華書局,1983年。
[12]何寧:《淮南子集釋》587頁,中華書局,1998年。
[13]《睡虎地秦墓竹簡·釋文 注釋》124頁,文物出版社,1990年。此條為單育辰先生指出,參《新出楚簡<容成氏>與中國早期國家形成的研究》,吉林大學 2008年“985工程”研究生創新基金資助項目。
[14]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253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15]裘錫圭:《讀上博簡<容成氏>劄記二則》,《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五輯314頁,中華書局,2005年。
[16]白於藍:《上海博物館藏竹簡<容成氏>“凡民俾者”考》注10,《文物》,2005年第11期。
[17]陳斯鵬:《論周原甲骨和楚系簡帛中的“囟”與“思”——兼論卜辭命辭的性質》,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第四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新世紀的古文字學與經典詮釋》401-402頁,2003年。
[18]郭錫良:《漢字古音手冊》276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86年。
[19]郭錫良:《漢字古音手冊》278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86年。
[20]〔晉〕郭璞注〔宋〕邢昺疏:《爾雅注疏》,《十三經注疏》2577頁,中華書局,1980年。
[21]〔魏〕王弼注〔唐〕孔穎達疏:《周易正義》,《十三經注疏》36頁,中華書局,1980年。
[22] 徐元誥:《國語集解》304頁,中華書局,2002年。
[23]〔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30頁,中華書局,1983年。
[24]何寧:《淮南子集釋》609-610頁,中華書局,1998年。
[25]〔清〕王聘珍:《大戴禮記解詁》4-5頁,中華書局,1983年。
[26]〔清〕王聘珍:《大戴禮記解詁》98頁,中華書局,1983年。
[27]這一點鄧少平先生已經指出,但他仍從舊說將“青”讀為“請”。參鄧少平:《上博竹書<容成氏>研究》,福建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9年6月,指導教師:徐心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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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青”可读为”精”。“精”之义当为明审。《战国策·魏策四》:“无精于此者”,鲍彪注:“精,犹明。上博《慎子曰恭俭》“物以坏(丕),身中处而不皮(颇),赁(任)德以(竢),故曰青【精】。李锐先生读“青”为“精”。李文见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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