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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野友子:關於上博楚簡《武王踐阼》中誤寫的可能性
在 2009/9/22 10:44:00 发布

關於上博楚簡《武王踐阼》中誤寫的可能性

(首發)

草野友子

日本學術振興會特別研究員PD

 

    本稿考察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12)所收的《武王踐阼》中誤寫的可能性。以下,討論上博楚簡《武王踐阼》中“敬的兩例。

 

“敬”

 

    上博楚簡《武王踐阼》第3簡、第4簡中的“丹書之言有以下一文:

 

怠勝義則喪,義勝怠則長,義勝欲則從,欲勝義則兇。

 

   關於此文,整理者釋讀怠勝義則喪,義勝怠則長,並把解釋正義的意思。然後,明了如果懈怠戰勝正義,則將滅亡;而正義戰勝懈怠,則能保持久遠。 [1]

   一方面,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以下,復旦讀書會)[2]如下

 

簡文此句“怠勝義則喪,義勝怠則長”,《大戴禮記》作 敬勝怠者吉,怠勝敬者滅,乙本簡14敬勝怠則吉,怠勝敬則烕(滅)”。“怠”是怠慢不敬,正與“敬”意思相反,將“怠”與“敬”對舉於義為長,簡文此處將“怠”與“義”對舉,則恐係因下文“義勝欲”、“欲勝義”之“義 ”而將“敬”誤抄為“義”。與這段類似的文字還見於《六韜》:“故義勝欲則昌,欲勝義則亡;敬勝怠則吉,怠勝敬則滅。

 

復旦讀書會指出與對應的是,因下文義勝欲則,欲勝義則兇中的,提示了被誤寫的可能性。

今本《大戴禮記武王踐阼》中有敬勝怠者吉(強),怠勝敬者滅(亡)。義勝欲者,欲勝義者凶。[3]是對應關係。同時,上博楚簡《武王踐阼》第14簡中可以看到,志勝欲則昌,欲勝志則喪,志勝欲則,欲勝志則兇,敬勝怠則吉,怠勝敬則滅的類似文,在此也是對應關係。
  那麽,為什麼上博楚簡《武王踐阼》第4簡中是對應關係呢?復旦讀書會雖指出有誤寫的可能性,但仍存有疑問。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的字形。現行字體中的字形相異很大,但在楚系文字中的字形酷似。這點,裘錫圭在「談談上博簡和郭店簡中的錯別字」(饒余頤主編『華學』第6紫禁城出版社20036月)中舉郭店楚簡《緇衣》、上博楚簡《緇衣》的用例明了字形酷似的問題

 

17“於□義之”,郭店34及今本皆作“於緝熙敬之”,如果把上17的義字跟郭34的“敬”字對照一下,就可以發現二者的字很相似,前者應是對寫法跟後者相類的“敬”字的誤摹。

 

接下來,實際看一下上博楚簡《武王踐阼》中的的字形。

 

 

怠勝義(4-1)   義勝怠(4-2)    義勝欲(4-3)    欲勝義(4-4)

 4簡    第4簡     第4簡    第4

(怠勝義)  (義勝怠)   (義勝欲)  (欲勝義)

 

 

敬(7)   敬(14-1)   敬(14-2)   敬(14-3)   敬(15)

7簡    第14簡    簡14簡    第14簡   第14

(口生敬)  (敬勝怠)  (怠勝敬) (不敬則不定) (敬者万世)

 

同時也確認別的上博楚簡文獻中的用例。

 

 

 

孔子詩論22

 緇衣23

  

季庚子問於孔子7

   

君子為禮2  姑成家父7  

 

 

 孔子詩論5

 緇衣15

季庚子問於孔子16

  

昔者君老4   中弓21

 

    依上圖來看,極為相似。因此,上博楚簡《武王踐阼》中的怠勝義義勝怠誤寫為的可能性很高。也就是說,此文與今本《大戴禮記武王踐阼》的記述和上博楚簡《武王踐阼》第14簡的記述同樣,還是對應關係。

    被誤寫,如復旦讀書會指出,不僅是因下文義勝欲則従,欲勝義則兇被誤寫的可能性,而且從字形酷似的理由可以考慮到誤寫的可能性。

    據以上討論我們認為上博楚簡《武王踐阼》中的怠勝義義勝怠誤寫為怠勝敬則喪,敬勝怠則長,義勝欲則,欲勝義則兇。是較為妥當的釋讀

 

 

    上博楚簡《武王踐阼》中還存有其它應討論的字形問題。既是刻在武王席後左端上的銘文,民之反側,亦不可志(第6簡)。 整理者解釋為民之反側,亦不可志,復旦讀書會參考今本《大戴禮記武王踐阼》,補充字釋讀為民之反側,亦不可[]其他的研究者雖有各自的解釋,但都釋讀為筆者對此有些疑問。
    
今本《大戴禮記武王踐阼》主要存有一反一側,亦不可以忘一反一側,亦不可不志的兩個版本。 [4]
   
既使在現行字體中都很相似,在楚系文字中字形還是近似。

 

 

 

孔子詩論8

周易27

曹沫之陳55

    

緇衣19  民之父母7 

 

 

孔子詩論6

周易20

曹沫之陳54

  

 三德9  鮑叔牙與隰朋之諫2

 

 

 

 

 

 

 

 

 

 

 下面是上博楚簡《武王踐阼》中的字形。

 

 

 

志(6)   志(10)   志(13)   志(14-1)   志(14-3)

6簡    第10簡    第14簡    第14簡    第14

 

 

 

 

從上記的用例來看,筆致明顯是。依此為根據,各研究者都把第6簡釋讀為。但是,筆者認為解釋第6簡一文時,不應釋讀為釋讀更為妥當。首先,如果是民之反側,亦不可志不可志變成了負面的教同時,復旦讀書會補充了字釋讀不可[],雖是較為妥當的推測,但重視今本《大戴禮記武王踐阼》的記述添加了字是否妥當,還需討論。 一方面,作為民之反側,亦不可忘不可忘明的是民眾翻身難眠,王不可忘記與教戒的意思接近。這種解釋與文意相同,我們認為是妥當的解釋。

    因此,筆者關於此文想指出被誤寫為的可能性。在今本《大戴禮記武王踐阼》中存在的兩種版本,可是暗示了容易誤寫的可能性。

 

 

[1]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12月。

[2]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武王踐阼校讀http://www.guwenzi.com/SrcShow.asp?Src_ID=576,20081230日。

[3]四庫全書所收《大戴禮記》,黃懷信主撰《大戴禮記校集注》(中華書局,2005),敬勝怠者強,怠勝敬者亡。,王聘珍撰《大戴禮記解詁》(中華書局,1983), 敬勝怠者吉,怠勝敬者滅。

[4]王應麟踐阼篇集解》中有亦不可以忘,以忘一作不志四庫全書所收《大戴禮記》和王聘珍撰 《大戴禮記解詁》(中華書局,1983)等,作不可以忘 黃懷信主撰《大戴禮記校集注》(中華書局,2005)王應麟的學說應作“不可不志”,並指出作“不可以忘 ”是錯誤的解釋。

 

 

〔附記〕本文得到平成21(2009)度日本學術振興會科學研究費補助金(特別研究員獎勵費)之贊助,特致謝意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918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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