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麇”“廌”
——“甲骨文所見的動物”之五
(首發)
單育辰
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
九、說“麇”
甲骨文中的“麇”有以下二型:
Ⅰ型:(《合》10386)、
(《合》10260)、
(《合》10391)、
(《合》37455)、
(《合》37456)、
(《花東》395)、
(《花東》395)、
(《合》10392);
Ⅱ型:(《合》4596)、
(《合》4601)、
(《合》6511甲)。
Ⅰ型:[1]
(1)戊午卜,貞:我
(狩)
[2],
(擒)?之日
(狩),允
(擒)。隻(獲)虎一、鹿
(四十)、
百六十四、麇百五十九、
赤㞢友二,赤
小
四
(《合》10198 賓組)
(2) 之日王
(往)于田,从(從)
京,允隻(獲)麇二,雉十七。十月。 (《合》10921 賓組)
(3) 多子逐麇,隻(獲)? (《合》10386 賓組)
(4) 甲午卜,古貞,令戎執麇?十二月。 (《合》10389 賓組)
(5) 壬子王卜,貞:田,
(往)來亡
(災)?王占曰:引吉。茲孚。隻(獲)
(四十)、麇八、兕一。 (《合》37380 黃組)
(6) 乙子(巳)王卜,貞:田,
(往)來亡
(災)?王占曰:吉。茲孚。隻(獲)鹿四、麇一。 (《合》37408 黃組)
(7) 辛未卜,貞:王田于,
(往)來亡
(災)?茲隻(獲)
十又一、鹿四、麇五。 (《合》37411 黃組)
(8) 戊申王卜,貞:田,
(往)來亡
(災)?王占曰:吉。才(在)九月。茲孚。隻(獲)鹿一、麇三。 (《合》37426 黃組)
(9) 辛未卜:其(誕)
麇?
辛未卜:入麇,其
?用。
癸酉卜:子其(擒)?子占曰:其
(擒)。用。四麇、六兔。 (《花東》395+548 花東子組)
Ⅱ型:[3]
(10) 貞:麇告曰:方由今春凡(興),受㞢又(佑)? (《合》4596 賓組)
(11) 丙□□貞:令(?)□犬登□□麇望(?)□方?(《合補》6511甲 賓組)
Ⅱ型之字首先由羅振玉釋爲“麇”,學者均無異辭,它在辭例裏是作人名用的;[4]Ⅰ型之字,在辭例中皆用爲動物名,目前有很多學者仍然從羅振玉舊說釋爲“麑”,[5]這是不正確的,唐蘭先生首先把Ⅰ型也釋爲“麇”,[6]他說:
卜辭有字,及
字(單按,如《合集》37467之“
”、《合集》37468之“
”等字),羅氏(單按,指羅振玉)併釋爲麑。其說云,“象鹿子隨母形,殆即許書之麑字。《說文》訓麑爲狻麑,而別有麛字,訓鹿子,然麑之爲字,明明從鹿,會合鹿兒之誼,正是鹿子矣。卜辭以有角無角別鹿母子,故卜辭中之
字,似鹿無角,緣是亦得知爲麑字矣。”[7]羅氏誤認從見之字,以爲兒字,故有此說,所謂卜辭以有角無角,別鹿母子,亦其所臆測也……
以字形論之,蓋鹿屬而無角者……《說文》以麇爲從鹿囷省聲,籀文作麕,《詩》,野有死麕,《釋文》作麏,云“本亦作麕,又作麇,”囷與君皆聲,固無可疑,然《說文》以從禾爲囷省聲,則失之。殷世已有麇字,而麕麏之字發生,尚在其後,又安得因而省之哉。余謂麇字實從禾
聲,稛或穮之本字也。《春秋公羊》哀十四年傳云,“有 麏而角者,”則麇本無角,其證甚明;《說文》:“麇麞也。”“麞麇屬也。”《考工記注》云, “齊人謂麕爲獐。”則麞即獐,而今之獐固無角也。則麇之本字,以麋鹿例之,實當作
。以無角別於鹿,亦象形字也。
唐先生所言大致可信,下面我們再做些補充:
一、目前所見甲骨文中的動物如豕、兕、象等,都沒有用字形來區分大小,如果單說“鹿”以有角無角之形來區別大鹿小鹿,顯然是不合適的。並且在鹿科動物中,除了馴鹿(此動物不見於殷墟)外,母鹿也都是無角的,所以羅振玉所言“卜辭以有角無角別鹿母子”,更是不可信的。附帶說一句,在甲骨文中,動物的公母是可以用字形來區分的,那就是在動物旁加“”“匕”,如“牛”分“牡”“牝”、“羊”分“
”“
”、豕分“
”“
”等。[8]
二、在中國古代,鹿科的動物中,最大的三群就是“麋”、“鹿”、“麇” (又稱麕、麞、獐);在安陽殷墟動物群中,遺留下來的麇的骸骨數量也是很大的,據《安陽殷墟之哺乳動物群》、《安陽殷墟之哺乳動物群補遺》[9]這兩種動物骨骼鑒定報告顯示,殷墟動物群鹿科動物中,以麋的數量爲大,其次則是麇和鹿,二者數量相仿(參看文末所附表一)。如果我們把Ⅰ型動物釋爲“麇”,則不僅和殷墟動物骨骼鑒定結果完全吻合;也和動物學史上記載的鹿科最大三群是“麋”、“鹿”、“麞(麇)”完全吻合。但如果我們把Ⅰ型動物釋爲鹿子義的“麑”,則那時數量很大的“麇”在甲骨文中完全沒有了蹤影,這是沒有可能的。
在古書中,談到捕獲的動物,多麇(又稱麕、 麞、獐)、鹿連言,或多與豕、兔、雉等並稱,這也和甲骨文中田獵所得的動物種類十分吻合:
(12) 《穆天子傳》卷五:“仲冬丁酉,天子射獸,休于深雚,得麋麇豕鹿四百有二十,得二虎九狼,乃祭于先王,命庖人熟之。”
(13) 《呂氏春秋·士容論·士容》:“此良狗也。其志在獐麋豕鹿,不在鼠。”
(14) 《焦氏易林·蒙》:“復,獐鹿雉兔,群聚東囿。”
(15) 《禮記·內則》:“牛脩,鹿脯,田豕脯,麋脯,麇脯,麋、鹿、田豕、麇,皆有軒,雉、兔皆有芼。”
(16) 《周禮·天官冢宰·庖人》:“庖人掌共六畜、六獸、六禽,辨其名物。” 鄭玄注:“鄭司農云:‘六獸,麋、鹿、熊、麕、野豕、兔……’玄謂獸人冬獻狼,夏獻麋。又《內則》無熊,則六獸當有狼,而熊不屬。”此文所言的六獸“麋、鹿、(狼)、麕、野豕、兔”,都應是甲骨文中最大宗獸類獵物,其中“麋、鹿、
(狼)、野豕、兔”在甲骨文中都已有對應字,而把Ⅰ型動物釋成“麇” ,則正好彌補了這個空缺。
三、目前中國的野生動物資源接近枯竭,人們對 “麇(麞)”這種動物的瞭解也不多,這裏我們依照《中國經濟動物誌·獸類》把麞的特征描述如下,其形参文末所附的图一、图二:
麞,屬哺乳綱偶蹄目鹿科,又稱牙獐、獐、河麂、老章,麞是一種小型的鹿,體重約15公斤,體長約1米,肩高與薦高大致相等。雌雄都沒有角,雄性上犬齒發達,向下延伸,曲成獠牙,突出口外。尾極短,幾被臀部的毛所遮蓋。毛粗而長,身體背面及側面的毛色爲棕黃色,幼獸身上有白色斑點,縱行排列。麞棲息於有蘆葦的河岸或湖邊,亦有在山邊、耕地或有長草的曠野,善於隱藏。冬季草枯萎後,經常發現它們在開闊田野的窪凹地及洞穴內。植物食性,或以青草爲食。性喜水,能游泳。行動輕快,跑起來一竄一跳的兩耳直立姿態,頗象野兔,性情溫和,感覺靈敏。繁殖力強,爲鹿類中最能繁殖的一種。麞肉能食,味美,麞的毛皮亦可製革。[10]
從以上描述可以看出,甲骨文Ⅰ型動物似鹿,無角,短尾的特征都是與“麞”完全一致的。
附帶說一下,在古書中也有“麇(麞、獐)”的一些特殊的形狀及習性的記載,如:
(17) 崔豹《古今注》:“獐有牙而不能噬,鹿有角而不能触。 ”
(18) 《呂氏春秋·不苟論·博志》:“使獐疾走,馬弗及至,已而得者,其時顧也。”
(17)是說獐雖有有突出獠牙,但卻起不到什麽實際作用;(18)是說獐有邊跑邊回頭望的行為,容易被獵人捕 到。
四、Ⅱ型“禾”上所從的動物與Ⅰ型完全相同,Ⅱ型是“麇”字,從而推知Ⅰ型那個動物也是“麇”。[11]
金文中也有“麇”字,現依甲骨文的兩型排列如下:
Ⅰ型:(《集成》4957.1)
(《集成》4957.2)
(《集成》1870)
(《集成》10841.1)
(《集成》1112);
Ⅱ型:(《集成》7312)
其中Ⅰ型是商周圖形文字中的“麇”,不過此形和商周圖形文字的“馬” 很難分辨,總的來說,馬頸多畫有馬鬣,且馬尾長,尾末有分叉者,不過有些“馬”的簡省形就變的和“麇”非常接近了。
通過以上討論,我們可以把甲骨文中“麇”的識別特征總結如下:1、有頸;[12]2、多有短尾;3、腹朝下。
甲骨文從“麇”之字並不多,依我們檢索,只有一個 “”字[13]:
Ⅲ型:(《合集》6)、
(《合集》4606)、
(《合補》6511乙)
Ⅳ型:(《合集31997)、
(《合集31997)
(19) 丁酉卜,貞:叀(惠)戍木令比
、王?
貞:叀(惠)戍令比
、王?六月。 (《合》6 賓組)
(20) 壬寅卜,貞:今日至?十月。 (《合》4606 賓組)
(21) 貞:今日不其至? (《合》4605 賓組)
(22) 貞:登
工
(《合補》6511乙 賓組)
(23) 喪
衆?
允
八千人? (《合》31997
歷間類)
Ⅲ型“攴”在“麇”下,Ⅳ型“攴”在“麇”右,但此二型都應爲“”之異體。Ⅲ型的“
”都用爲人名;Ⅳ型卜辭殘缺過甚,其意義難以得知。[14] 以往學者多把“
”釋爲“牧”,在辭例如此之少的情況下,也難有說什麽可靠的證據。
“”亦見於商周圖形文字:
(《集成》9745)
(《集成》6842)
(《集成》10712)[15]
這些金文“攴”上的“麇”形與甲骨文相比,要更爲象形些。
此外,“麇”下還有加“火”旁或“皿”旁後,再於其右加“攴”者:
(《集成》4811)
(《集成》485)
(《集成》3101)[16]
金文這六個字都用爲郭沫若先生所謂“族徽”。
在晚些時候的金文中,還有一些以“麇”爲偏旁的字,不過甲骨文表示麇首的“目”形則演變成了“無角之鹿首”形,且其長頸已不顯,這就爲後世“麇”之從“鹿”的訛變開了先河:
(《集成》2831《九年衛鼎》“金麃(鑣)”)
(《集成》9456《裘衛盉》“
(?)
兩”)
九、說“廌”
甲骨文裏“廌”的字形較單一,沒有什麽變體,作下形:[17]
(《合》5658反)
(《合》28420)
(《屯南》附1)
(《花東》34)
(《花東》132)
(《花東》149)
(《花東》237)
(《合》10470反)
(1) 尞(燎)東黃廌? (《合》5658反 賓組)
(2) 卜,
叀(惠)
于西□廌? (《合》10470反 賓組)
(3) 其(次)廌、龍(?)
(《合》28420 無名組)
(3) 叀(惠)廌、龍(?)亡又(有)大雨? (《合》28422 無名組)
(4) (御)廌,
(丙)鼎犬,丁豚? (《屯南》附1 屯西子組)
(5)辛卯卜:子宜,叀(惠)幽廌用? (《花東》34 花東子組)
(6) 庚戌卜:辛亥歲匕(妣)庚 廌、牝一,匕(妣)庚侃[18]?用。 (《花東》132 花東子組)
(7)己卜:叀(惠)廌、牛匕(妣)庚? (《花東》139 花東子組)
(8)甲戌:歲且(祖) 甲牢、幽廌,且(祖)甲侃子?用。 (《花東》149 花東子組)
(9)乙亥:歲且(祖) 乙牢、幽廌、白,
(又)二鬯? (《花東》237 花東子組)
葉玉森首把此字釋爲“廌”,他說:
《說文》:“廌,獬廌獸也,似山牛一角。古者決訟,令觸不直。”按驅獸殺人非法,《師虎㪟》(單按,《集成》4316)“灋”字偏旁作“”,亦不象一角形。《後編》卷下第三十三葉(單按,《後》下33.4=《合集》28420)之“
”,與“
”相似,當即“廌”字,或本有兩角也。[19]
葉玉森說十分可信,不過葉玉森所引的《師虎簋》中的字不是特別清楚,現把金文中更爲清晰的“灋”字摘引於下:
(《集成》4288.2)
(《集成》4289.1)
(《集成》4199)
(《集成》2836)[20]
這些金文中的“灋”,無疑是從“廌”的,而其所從之“ 廌”與甲骨文那個字同形,所以甲骨文的那個字也是“廌”。
下面我們談談“廌”應該是哪種動物。按《說文》卷四下:“(廌),解廌獸也。似山牛,一角。古者決訟,令觸不直。象形,从豸省。”後人均從《說文》一角獸之說無而異辭。然而,這種獨角獸狀的動物只存在於傳說中,不是現實所有的。以往發現的卜辭大都殘缺,且多數的“廌”字應理解爲人名或地名(不過現在看,例1是應解釋爲動物的)。所以,把“廌”理解爲神獸,似乎還可以勉強說通。然而,由於花東子卜辭的發現(例5-9),我們可以看出,當時“廌”曾和“牛”“豕”一起用來祭祀祖先,可見“廌”絕非傳說中的動物,而是明確無疑的真實的獸類。那麽,“廌”到底是什麽呢?我們從甲骨文的字形可以看到,此動物牛身,首部有雙長角,分明就是牛科羚羊類動物之形,[21] 羚羊類動物中,和甲骨文字形接近者,有黃羊(又名蒙古瞪羚)、鵝喉羚(又名羚羊、長尾黃羊)、藏原羚(又名小羚羊、西藏黃羊)、藏羚羊等,“廌”具體這四種的哪一種,則不好說清,或許古人就沒有把這幾種動物區別開也未可知。
此外,我們要注意的是,在甲骨文中,迄今未見有獵獲“ 廌”的記載,這是和上舉四種動物的棲息地相符的。現今,黃羊多棲息於平原丘陵地形的草原和半沙漠地區;鵝喉羚多棲息於荒漠和半荒漠地區,在丘陵和高山活動;原羚和藏羚羊棲息於高原地帶。[22] 我們可以猜想古時這些動物的活動範圍也差不太多,而殷墟已經屬於黃河以南地區,和它們的活動範圍並不一樣,所以迄今發現的卜辭裏尚未見到有獵獲“廌”的記錄。即使以後發現的甲骨文中或許有記載的話,它在整個卜辭捕獲動物的種類裏,也應該占很小的比例。我們還要注意,這裏所說的動物棲息環境絕不是絕對的,在數千年前的殷墟,不排除有小規模羚羊類種群的活動而爲殷人捕獲;即使當時沒有小群羚羊類種群的活動,殷人也可以通過交易從西北部落獲得。
那麽,這種具有雙角的牛科動物爲什麽會被後人傳爲一角獸呢?這是因爲,有些羚羊類動物的雙角平行,如果從側面遠望,很象只有一角,比如藏羚羊(藏語音Zu)的別名即叫一角獸、獨角獸(參看文末所附的圖四)。據傳說,當動物爭鬥時,藏羚羊會跑過來,用角把它們隔開。這樣,古人爲什麽稱“廌”爲獨角獸,以及“灋”爲什麽會從“廌”,也就不難理解了。[23]
下面我們看看甲骨文中從“廌”諸字:
一、:
(《花東》198)
(10) 辛卯卜:叀(惠)口(曰)宜□(?)、牝,亦叀(惠)牡用。
辛卯卜:子宜,叀(惠)幽廌用?
壬辰卜:子宜,又(右)、
(左)叀(惠)廌用,中叀(惠)
用?
壬辰卜:子亦宜,叀(惠)
,于
(左)、又(右)用? (《花東》198 花東子組)
《花東》中的“”是公廌的意思。
二、:[24]
(《合》795)
(《合》795)
(11)貞:其孚?
貞:不其孚? (《合》795 賓組)
“”造字之義應該表示母廌,可對比上舉“
”代表公廌。但卜辭中“
”的意思不是很明白,不知它是作動物名還是作人名用。[25]
三、:[26]
(《合補》2330甲)
(12) 戊申千、
戎東迺
自西比
于之執? (《合補》2330甲 賓組)[27]
“”像以矢貫穿“廌”身之形,甲骨文中與其造字方法相類的,有“彘”字,但這裏“
”的意思也不是很明白。[28]
四、:[29]
(《合》35594)
(《合》35624)
(13)甲午卜,貞:王(賓)小甲
,亡尤? (《合》35594 黃組)
(14)己未卜,貞:王(賓)雍己
,亡尤? (《合》35624 黃組)
(15)甲寅卜,貞:王(賓)且(祖)甲
,亡尤? (《合》35906 黃組)
(16)丁酉卜,貞:王(賓)
,亡尤? (《合》38439 黃組)
于省吾先生言“”字象奉廌首於几案之形,廌首爲“廌”的省形,可讀爲“薦”,而金文中亦有“薦”字,作下形:
A(《集成》597) B
(《集成》4621) C
(《集成》3634)
其辭例爲:[30]
《鄭登伯鬲》:“(鄭)登白(伯)乍(作)弔 (叔)
A鬲。”
《叔脘簠》:“弔(叔)脘擇其吉金,自乍(作)B(簠),以
(炰)稻粱。”
《卲王之諻簋》:“卲(昭)王之諻之C(薦)(簋)。”
于先生又說:“《周禮·羊人》:‘祭祀割羊牲登其首。 ’……《禮記·郊特牲》:‘用牲於庭,升首於室。’……此周制與殷禮可互證者……薦字从艸爲苴藉,字从皿爲進獻,
字象共牲首於几上,爲祭登牲首之專名。自以苴藉之薦爲薦進,而
廢矣。周代登牲首之禮雖存,而
祭爲牲首之專名亦廢矣。”其言頗確,這裏就不贅述了。[31]
五、慶:[32]
(《合集》24474)
(《合集》24474)[33]
(《合集》36550)
(17) 乙未卜,行貞:王其田,亡巛(災)?才(在)二月,才(在)慶卜。
丙申卜,行貞:王其田,亡巛(災)?才(在)慶。 (《合集》24474 出組)
(18) 乙亥慶
今夕
(《合集》36550 黃組)
此字於金文有對應形體,作:
(《集成》4293)
(《集成》4443.2)
(《集成》4502.1)
郭沫若先生由此釋出甲骨文之字亦爲“慶”,甚確,不過郭先生認爲其上從“鹿 ”省,誤,此上所從爲“廌”,與“鹿”形了不相關,金文中的“鹿”作“”(《集成》4112.1)、“
”(《集成》4112.2)、“
”(《集成》5409.1)等形,表示角上有枝叉之狀,是從甲骨文的“鹿”作“
”(《合》10263)、“
”(《合》10274)形演變而來的;[34]郭 先生又認爲金文“慶”下從“文”省,則更誤,金文“慶”下之形是“廌”尾。又,“慶”字小篆作 “
”,古文字的“廌”首訛爲已“鹿”首[35],“廌”尾已訛變爲“夊”。[36]
(17)的“慶”,是用作地名。(18)的“慶”,據與之對貞的卜辭:“癸卯卜,才(在)商貞:王今夕亡猧(禍)?”推知,亦用爲地名。
六、覊:[37]
(《合》28156)
(《合》28159)
(《屯南》2499)
(《合》28163)
(19) 又一覊?
中宗三覊? (《合》27250 無名組)
(20) 卜:才(在)五覊? (《合》28152 無名組)
(21) 貞:覊五覊、牢,王受又(有)又(佑)? (《合》28156 何組)
(22) 至三覊?
至于二羈,于之若,王受又(有)又(佑)?
至三覊?吉。 (《合》28157 無名組)
(23) 二覊眔,王受又(有)又(佑)? (《合》28159 無名組)
(24) 丙寅卜,五覊,卯叀(惠)羊,王受又(佑)? (《屯南》2499 無名組)
此字葉玉森釋爲“覊”[38] ,屈萬里並言:“此即《說文》之韀字,而其義則當爲覊。”葉說或可信。爲了方便起見,這裏暫轉寫爲“覊”。這裏的“覊”大概是一種祭祀用的犧牲。
甲骨文中有一字和此字造字的方式一樣:
(《合》34675)
(《合》34675)
(《合》34674)
上三字象以束帶縛綁於牛身之形,宋鎮豪先生釋之爲“牽 ”,甚是。[39] 而“覊”字則象用束帶(或橫木?)縛綁於羚羊角之形,之所以這樣做,大概是爲了防止羚羊用其角傷人,由此亦可見它們已在一定程度上作爲家畜供古人使用了。
“牽”字的辭例爲:
(25)戊子卜:品其九十牽?
□丑卜:品其五十牽? (《合》34675 歷組)
(26)戊子卜:品其九十牽?
品其百又五十牽? (《合》34674 歷組)
從上揭辭例看,這些“牽”字,大概也同“羈”一樣,是作爲犧牲用的。
六、[40]
(《合》26847)
(《合》28360)
(《合》30154)
(27) 貞:不 (《合》26847 出組)
(28) □申卜,王叀(惠)辛焚彔(麓),亡
(災),侃王? (《合》28800 無名組)
(29)貞:田
,其雨?
貞:叀(惠)先田,亡巛(災)? (《合》29360 何組)
(30) □壬王迺田,不雨湄(彌)日? (《合》30154 無名組)
這些“”,都是做爲地名的。[41]
另外,在金文中,亦有“”字,作:
(《新收》819《
觶》)
其辭例爲:“乍(作)父己彝”,銘中是用爲人名的。
七、[42]
(《合》37363)
(31) 戊申卜,貞:田,
(往)來亡
(災)?王占曰:吉。茲孚,隻(獲)兕六、
一。 (《合補》11288=《合》37363+《前》2.39.4+《明後》2760 黃組)
此字左旁所從之“”,《類纂》、《詁林》把它摹成“木”,是不正確的。此處之 “
”,亦用爲地名,可能與上舉“
”是一字之異。[43]
(圖一 麞)
(圖二 麞的頭骨)
(圖三 黃羊)
(圖四 藏羚羊)[44]
表一:1936及1949年鑒定的殷墟哺乳動物種類[45]
已知種類 |
新加種類 |
估計總數 |
備 註 |
已知種類 |
新加種類 |
估計總數 |
備 註 |
家犬 |
|
100以上 |
|
|
犀牛 |
10以下 |
|
|
狐 |
10以下 |
|
馬 |
|
100以下 |
|
狸 |
|
100以下 |
指貉 |
腫面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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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以上 |
一種家豬 |
熊 |
|
10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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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 |
|
100以上 |
|
烏蘇裏熊 |
|
10以下 |
|
獐 |
|
100以上 |
|
貛 |
|
100以下 |
|
鹿 |
|
100以上 |
屬梅花鹿 |
虎 |
|
100以下 |
|
四不象鹿 |
|
1000以上 |
指麋 |
豹 |
|
10以下 |
|
殷羊 |
|
100以上 |
一種家羊 |
|
貓 |
10以下 |
|
山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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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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鯨 |
|
10以下 |
|
|
扭角羚 |
10以下 |
|
黑鼠 |
|
10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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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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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以上 |
|
竹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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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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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水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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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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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鼠 |
10以下 |
|
象 |
|
1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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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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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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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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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下 |
|
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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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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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Ⅰ型的辭例可参看姚孝遂、肖丁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麑”條,中華書局,1989年1月,第640-641頁。
[2] 爲清晰起見,我們把卜辭中的人名和地名加波浪線表示,下同。
[3] Ⅱ型的辭例可參看姚孝遂、肖丁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麇”條,中華書局,1989年1月,第641頁。
[4] 參看羅振玉:《增訂殷虛書契考釋》,收入《殷虛書契考釋三種》,中華書局,2006年1月,第442頁。“麇”字的考釋又可參看松丸道雄、高嶋謙一:《甲骨文字字釋綜覽》,第1173號,東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93年3月,第280頁;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麇”條,中華書局, 1999年12月,第1648-1649頁。
[5] 舊釋可參看松丸道雄、高嶋謙一:《甲骨文字字釋綜覽》,第1174號,東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93年3月,第281頁;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麑”條,中華書局, 1999年12月,第1647頁。
[6] 唐蘭:《獲白兕考》,燕京大學歷史學會編輯:《史學年報》第四期,1933年6月,景山書社,第121頁。
[7] 單按,羅說見羅振玉:《增訂殷虛書契考釋》,收入《殷虛書契考釋三種》,中華書局,2006年1月,第442頁。
[8] 參看丁驌:《契文獸類及獸形字釋》,台灣大學文學院中國文學系:《中國文字》第二十一冊,1966年9月,第2397、2400、2448-2449、2552-2553頁;毛樹堅:《甲骨文中有關野生動物的記述——中國古代生物學探索之一》,《杭州大學學報》,1981年第2期,第73頁。
[9] 德日進、楊鍾健:《安陽殷墟之哺乳動物群》(中國古生物誌丙種第十二號第一冊),實業部地質調查所、國立北平研究院地質學研究所印行,1936年6月;楊鍾健、劉東生:《安陽殷墟之哺乳動物群補遺》,《中國考古學報》第四冊(中國科學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刊之十三),商務印書館,1949年12月,第145-153頁。
[10] 参看寿振黃主編:《中國經濟動物誌·獸類》,科學出版社,1962年12月,第445-448頁。
[11] 陳秉新:《釋及從
之字》,《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四輯,中華書局,2002年7月,第61-64頁。
[12] 以有頸、無頸這樣的字形特征區分 “麇”、“兔”可參看姚孝遂:《甲骨刻辭狩獵考》,《古文字研究》第六輯,中華書局,1981年11月,第49-50頁,但姚先生把“麇” 誤釋爲“(麑)”。
[13] “”的辭例可參看姚孝遂、肖丁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
”條,中華書局,1989年1月,第641頁;姚孝遂、肖丁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
”條,中華書局,1989年1月,第641頁。按,同人所編的《甲骨文字詁林》姚孝遂先生按語已言“
”、“
”二字應合併。
[14] “”考釋可參看松丸道雄、高嶋謙一:《甲骨文字字釋綜覽》,第0443號,東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93年3月,第101頁;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
”條,中華書局,1999年12月,第1648頁。
[15] 相關圖形可參看王心怡編,高明、王寧、季旭昇審訂:《商周圖形文字編》,文物出版社,2007年10月,第311頁。
[16] 相關圖形可參看王心怡編,高明、王寧、季旭昇審訂:《商周圖形文字編》,文物出版社,2007年10月,第675-677頁。
[17] 辭例可參看姚孝遂、肖丁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廌”條,中華書局,1989年1月,第632-633頁。
[18] “侃”字從裘錫圭先生釋,參看裘錫圭:《釋“衍”、“侃”》,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系、中國文字學會編:《魯實先先生學術討論會論文集》,1993年6月。
[19] 參看葉玉森:《殷契鈎沈》,《甲骨文獻集成》,四川大學出版社,第二十一冊第191頁,2001年4月,(影印北平富晉書社 1919年本)。又可參看松丸道雄、高嶋謙一:《甲骨文字字釋綜覽》,第1166號、第4650號,東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93年3月,第279頁、第499頁;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廌”條,中華書局,1999年12月,第1611頁。
[20] 參看容庚編著,張振林、馬國權摹補:《金文編》,“灋”條,中華書局,1985年7月,第679-680頁。
[21] “羚”,漢代時候寫作“麢”,《說文》卷十上:“麢,大羊而細角。从鹿、霝聲。”《爾雅·釋獸》:“麢,大羊。”郭璞注:“麢羊,似羊而大,角員銳,好在山崖間”。《集韻·青韻》:“羚,亦作麢”。
[22] 有關黃羊、鵝喉羚、原羚、藏羚羊的描述可參看寿振黃主編:《中國經濟動物誌·獸類》,科學出版社,1962年12月,第487-498頁。
[23] 很多人已經談到,古代傳說中的動物一角獸“廌”的原型很可能就是 “藏羚羊”,如譚邦傑:《中國的珍禽異獸》,中國青年出版社,1985年3月,第74-76頁;程起駿:《從遠古走來的藏羚羊——結識雪域生靈系列之二》,《中國土族》2005年冬季號,第17-18頁等文章。
[24] 辭例可參看姚孝遂、肖丁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條,中華書局,1989年1月,第633頁。
[25] 參看松丸道雄、高嶋謙一:《甲骨文字字釋綜覽》,第0080號,東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93年3月,第27-28頁;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條,中華書局,1999年12月,第1611頁。
[26] 辭例可參看姚孝遂、肖丁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條,中華書局,1989年1月,第633頁。
[27] 《合補》2330甲的釋文參照同文例的《合補》2330乙寫定。
[28] 參看松丸道雄、高嶋謙一:《甲骨文字字釋綜覽》,第1168號,東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93年3月,第279頁;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條,中華書局,1999年12月,第1611頁。
[29] 辭例可參看姚孝遂、肖丁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
”條,中華書局,1989年1月,第364頁。
[30] 參看容庚編著,張振林、馬國權摹補:《金文編》,“薦”條,中華書局,1985年7月,第679頁。
[31] 参看于省吾:《雙劍誃殷契駢枝三編》,《甲骨文獻集成》,四川大學出版社,第八冊第266頁,2001年4月,(影印一九四四年五月石印本);又可參看松丸道雄、高嶋謙一:《甲骨文字字釋綜覽》,第3410號,東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93年3月,第440頁;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薦”條,中華書局,1999年12月,第951-952頁。
[32] 辭例可參看姚孝遂、肖丁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慶”條,中華書局,1989年1月,第708頁。
[33] 據同片的“慶”(參第一字)可知此字缺“廌”角,是訛字。
[34] 郭沫若:《卜辭通纂》,《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二卷,科学出版社,1983年6月,第525-526頁;又可參看松丸道雄、高嶋謙一:《甲骨文字字釋綜覽》,第4081號,東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93年3月,第474頁;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慶”條,中華書局, 1999年12月,第1876頁。
[35] 《說文》小篆“鹿”作“”,“廌”作“
”,二者頭部已變得沒有區別。
[36] “慶”在小篆中的訛變情況,可參看張世超、孫凌安、金國泰、馬如森:《金文形義通解》,“慶”條,[京都]中文出版社,1996年3月,第2531-2533頁所述。又可參看周法高、張日昇、徐芷儀、林潔明:《金文詁林》,第1380號“慶”條,香港中文大學,1974年,第6234-6247頁,其中以高鴻縉所言較確;周法高:《金文詁林補》,第1380號“慶”條,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刊之七十七,1982年5月,第2822-2823頁。
[37] 辭例可參看姚孝遂、肖丁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
”條,中華書局,1989年1月,第1137頁。
[38] 參看松丸道雄、高嶋謙一:《甲骨文字字釋綜覽》,第1169號,東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93年3月,第279頁;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羈”條,中華書局, 1999年12月,第2976-2977頁。
[39] 宋鎮豪:《甲骨文牽字說》,《甲骨文與殷商史》第二輯,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6月,第65-83頁。又可參看松丸道雄、高嶋謙一:《甲骨文字字釋綜覽》,第4409號,東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93年3月,第490頁;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條,中華書局,1999年12月,第3212-3214頁。辭例可參看姚孝遂、肖丁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
”條,中華書局,1989年1月,第1231頁。
[40] 辭例可參看姚孝遂、肖丁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條,中華書局,1989年1月,第572頁。
[41] 參看松丸道雄、高嶋謙一:《甲骨文字字釋綜覽》,第1167號,東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93年3月,第279頁;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條,中華書局,1999年12月,第1481-1482頁。
[42] 辭例可參看姚孝遂、肖丁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條,中華書局,1989年1月,第522頁。
[43] 《詁林》所摹參看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條,中華書局,1999年12月,第1415頁。
[44] 圖一、圖二、圖三、圖四採自《中國經濟動物誌·獸類》。
[45] 此表根據《安陽殷墟之哺乳動物群》、《安陽殷墟之哺乳動物群補遺》二文繪製,“已知種類”指《安陽殷墟之哺乳動物群》一文所鑒定的種類;“新加種類”指《安陽殷墟之哺乳動物群補遺》一文所鑒定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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