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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攀:讀《天水放馬灘秦簡》劄記一則
在 2009/10/18 15:39:13 发布

讀《天水放馬灘秦簡》劄記一則

(首發)

任攀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09級碩士研究生

 

放馬灘秦簡《日書》甲、乙兩種有部分內容可以對讀,這對於簡文的釋讀和理解有很大的幫助。這裡討論的是乙種《禹須臾行日》[1] (即何雙全命名為《禹須臾行》[2] 及《人月吉凶》[3]的部分)篇的幾支簡。

先將整理者的相關釋文引述如下:

《日書》甲種第5861簡上欄釋文

入月十六日旦東吉日中南吉昏西吉中夜北吉【58壹】

入月十七日旦東吉日中南吉昏西吉中夜北吉【59壹】

入月十八日旦東吉日中南吉昏西吉中夜北吉【60壹】

入月十九日旦北吉日中東吉昏南吉中夜西吉【61壹】

《日書》乙種第3942簡上欄釋文

          吉昏西吉中夜北吉【39壹】

入月十七日旦南吉日中西吉昏北吉中夜北吉【40壹】

入月十八日旦東吉日中南吉昏西吉中夜北吉【41壹】

入月十九日旦東吉日中吉昏南吉中夜西吉【42壹】

 

從簡文來看,絕大多數情況下,方位詞“東”、“西”、“南”、“北”各出現一次(乙40號簡文出現兩次“北”字是有問題的,詳見下文);而乙42號簡文中未出現的只有“北”字,似可以補足為“日中北吉”。然而,從乙42簡拼接處的殘筆來看,下段的“吉”上一字絕非“北”字。

我們根據《天水放馬灘秦簡》[4]及《河西簡牘》[5]所載相應圖版對讀,發現乙種《日書》第42簡在拼接和文字釋讀上都存在一些問題。我們認為,原第42簡上段(下稱乙42a)“九”字為“六”字誤釋,下段(下稱乙42b)“吉”上一字應為“東”字,乙42a應該下接乙第39簡下段(下稱乙39b)。

根據《河西簡牘》所載圖版,乙42a“十”下一字為,整理者釋為“九”。

文中“九”字作(乙141-29[6] (甲51-3,“六”字作(乙49-4)、(乙141-17(甲48-3)。通過對比,可以確定是“六”而非“九”。

那麼,乙42a的釋文就應該是:

    入月十六日旦東吉日

《河西簡牘》所載圖版上欄如下:

(第9頁,第3支簡;即《日書》乙種第42號簡上欄)

拼接處作,下部分作,而“東”字在文中的字形作(乙42-7(乙49-14),對比看來,這個殘字是“東”字無疑。

如此,乙種《日書》第42號簡文中就出現了兩個“東”字,這與簡文中方位詞的出現情況不合。我們將原乙42a下接乙39b,中間缺。簡42上段缺,據文例可補為:

入月十九日旦北吉日中

這樣於文意就可以疏通了。

現在來看乙第40號上欄簡文的問題。

《天水放馬灘秦簡》一書圖版如下:

(圖1(圖2(圖3

如圖2所示,“夜”字上也有明顯的拼接的痕跡。上段中的幾個字隱約可以看出來(見圖3):

入月□日,旦西吉,日中北吉,昏□吉,中夜□[7]  

簡文中出現兩個“夜”字,又由於此簡下欄的內容與前後幾支簡是連續的,問題就應該是簡的上部分拼錯了。

對於原乙40a的簡文,周波老師看過本文初稿后指出:

上述文字據放馬灘《日書》甲種《禹須臾行日》“入月一日”欄及孔家坡簡《日書·禹須臾行日》相關文字可擬補作:“入月一日,旦西吉,日中北吉,昏東吉,中夜南吉”。《日書》乙種簡25下端完整(下稱25b),上半部分缺失(下稱25a),乙40a正是《日書》乙種簡25上段(下稱25a)殘缺的部分。乙40a與乙25b拼合後正好可以綴合為一枚完簡。

綜上所述,重新拼接后的釋文應該是這樣的:

入月[]日:旦西吉,日中北吉,昏[]吉,中夜[]【乙40a[]【乙25壹】

 

入月十六日:旦東吉,日中【乙42a[]吉,昏西吉,中夜北吉【乙39壹】。

[入月十七日:旦東吉,日中南吉,昏西吉,中]夜北吉【乙40壹】。

入月十八日:旦東吉,日中南吉,昏西吉,中夜北吉【乙41壹】。

[入月十九日:旦北吉,日中]吉,昏南吉,中夜西吉【乙42壹】。

 

    本文草成后遞交劉釗老師、周波老師批閱,提出了許多修改意見,周老師提供乙40a的釋讀與拼接方案。寫作過程中始終得到程少軒師兄的指導。在這裡一並致謝!但文中不當之處,概由筆者負責,敬請讀者批評指正。

 



[1] 命名據周波老師《天水放馬灘秦簡釋文》(未刊稿)。

[2] 何雙全,《天水放馬灘秦簡綜述》,《文物》,1989年第2期,第23-31頁。

[3] 同上。

[4] 甘肅省文物考古所編,《天水放馬灘秦簡》,中華書局,20098月。

[5] 马建华主编,《河西简牍》,重庆出版社,20031月。

[6] 表示《日書》乙種第49號簡第14字,下仿此例。

[7] 此處釋文筆者原作“昏北吉中夜”。周波老師在本文的批註中指出“‘北’字釋讀恐有問題,從泐痕來看,有可能即‘東’字殘形”,并將釋文訂正為“入月□日,旦西吉,日中北吉,昏□吉,中夜□”。由於原釋讀有誤,未能解決乙40a的綴合問題,蒙周老師訂正並將乙40a下接乙25b,謹致謝忱。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1018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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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讀《天水放馬灘秦簡》劄記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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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损之又损 在 2009/10/19 13:41:43 评价道:第1楼

    周波老師在本文的批註中指出“‘北’字釋讀恐有問題,從泐痕來看,有可能即‘東’字殘形”,并將釋文訂正為“入月□日,旦西吉,日中北吉,昏□吉,中夜□”。

    -------------------

    原释文不误。

  • 周波 在 2009/10/20 15:32:55 评价道:第2楼

       

    網友“務虛子先生在論壇指出,放馬灘簡《日書》乙種簡25與簡54有可能當遙綴,我看後以為其說當是。下面詳述其理由:

    我們認為《日書》甲、乙兩種《禹須臾禹行日》當抄自同一個本子,這從兩本均抄誤的情況可以看出。如日書甲種《禹須臾禹行日》“入月七日”至“入月十日”欄作“旦南吉,日中西吉,昏北吉,中夜南吉”,四方位均出現兩個“南”字,日書乙種《禹須臾禹行日》“入月八日”至“入月十日”欄亦作“旦南吉,日中西吉,昏北吉,中夜南吉”(原釋文“入月八日”欄“中夜東吉”之“東”當釋為“南”,與甲本同;“入月七日”欄原缺釋文與圖版),四方位也出現兩個“南”字,這是抄誤所致。據孔家坡《日書·禹須臾禹行日》,“中夜南吉”之“南”當為“東”字之誤。我們知道,甲本《禹須臾禹行日》“入月一日”欄作“入月一日:旦西吉,日中北吉,昏東吉,南吉”,“南吉”前面漏抄“中夜”二字,而乙本簡54作“ 吉,昏東吉,南吉”, “南吉”前面亦漏抄“中夜”二字,與甲本“入月一日”欄是一樣的。算上漏抄二字的空位,乙種簡54下接乙種簡25從竹簡長度來看是完全合適的。

    網友“損之又損”先生跟帖指出“昏”下一字釋“北”當不誤,這也應當是對的。種簡40整理者釋文作“入月十七日旦南吉日中西吉昏北吉中北吉”,任攀已經指出,竹簡簡文當從“夜北吉”之“夜”字上面部位拆開(上段命名作40a,下段命名作40b),原釋文“中”後仍有字,當釋為“夜”,這應當都是對的。我們認為整理者中40a段原釋文除“十七”所釋有誤外,皆當可信。40a經整理後的釋文當作“入月□日,旦南吉,日中西吉,昏北吉,中夜 ”。我們知道原報告乙本《禹須臾禹行日》“入月七日”欄缺失,據甲本《禹須臾禹行日》此欄文字當作“入月七日,旦南吉,日中西吉,昏北吉,中夜東吉”,這與40a文字恰好是相合的(原整理者釋文“七”字之釋當可從,從圖版殘留筆畫尚可辨識,唯上部圖版漫漶不清,整理者釋文所謂“十”字恐怕多出於猜測),由此我們認為40a釋文當作“入月七日,旦南吉,日中西吉,昏北吉,中夜 ”,當排在種簡30種簡31之間。

     

  • 任攀 在 2009/10/20 18:22:21 评价道:第3楼

    周老師此說甚是。我也曾考慮過乙54簡和乙25簡的綴合。從孔家坡簡來看,一月內每日吉時的方位順序應該是:

    一至三日:西、北、東、南;

    四:西、南、北、東;

    五至十日:南、西、北、東;

    十一至十八日:東、南、西、北;

    十九至廿五日:北、東、南、西;

    廿六至卅日:西、北、東、南;

    《日書》是“黃曆”性質的東西,應該不會有太大變化。從乙54簡的殘文來看,的確應該是一至三日(廿六至卅日不缺)中的一日;重新拼接后,甲乙兩種”一日“簡文都缺“中夜”兩字的情況也是一致的。

    拙文的寫作的確有些草率,未能仔細考慮其他情況,實在慚愧。

    得好好學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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