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使用IE9以上版本或非IE内核的浏览器。IE浏览器请取消兼容性设置,非IE内核浏览器也无需使用兼容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学者文库详细文章 背景色:
字体大小:放大 缩小 原始字体
張俊成:扶風齊家村H90卜骨刻辭補釋
在 2009/11/9 23:55:17 发布

扶风齐家村H90卜骨刻辞补释

(首发)

 

张俊成

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2002年至2003年初,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组成联合考古队在陕西省扶风县黄堆乡齐家村进行了考古发掘,此次发掘出土了一片编号为02ZQⅡA3H90:79有字卜骨。曹玮先生撰文指出齐家村H90卜骨是周原第一次出土先秦时期的卜筮同位的记录,为研究先秦历史时期的卜筮活动增添了珍贵的材料[①]。曹玮、李学勤[②]、蔡运章[③]等先生先后著文对此卜骨进行研究,提出了很多好的观点,笔者深受启发。但对此卜骨的考释仍有诸多分歧,因此还有许多讨论的余地,故撰此小文。

02ZQⅡA3H90:79卜骨共刻37字,分为6行,从右至左排列(见摹本)。为了讨论方便,先录H9079卜骨刻辞如下:

 

(右1)翌日甲寅其

(右2)八七五六八七      

(右3)其甶又

(右4)八六七六八八

(右5)我既甶又

(右6)八七六八六七

 

 

《考古与文物》(20034期) 齐家村02ZQⅡA3H90:79卜骨辞摹本

 

H9079卜骨卜辞内容分为两部分:135条为占卜之后的卜辞,246为占筮之后的筮数。这三个筮数转化为《周易》的卦,依次为随卦、小畜卦、鼎卦,此甚明确,各家无异[④]。本文重点探讨存在诸多分歧的135条卜辞。

1. (右1)翌日甲寅其

“翌日甲寅”指卜筮时间。“翌”,《尔雅·释言》谓“明也。《汉书·武帝纪》:“翌日亲临嵩高。应劭注:“翌,明也。”卜辞习见“翌+干支”或“翌日+干支”表示将来时间的用法,如:“甲戌卜,宾贞:翌乙亥侑于且乙,用?五月。”(《合集》6)“□午卜,贞:复翌日甲寅彡?”(《合集》557

“其”用法甚多,曹玮先生认为此处当用作语气副词,表示希望。据文意,前面有“翌日甲辰”,故此处应用为时间副词,意为将要。《尚书·微子》:“今殷其沦丧。”《诗经·卫风·伯兮》:“其雨其雨,杲杲出日。”朱熹注:“其者,冀其将然之辞也。”王引之《经传释词》:“其,将也。”

”,或作“”,为同一字,唯构形略异,此字各家所释不同。

曹玮先生指出此字以前未见,不识,从句义推测可能是‘占’或‘卜’一类的动词。释为动词甚是,然从语境来看,该字当为一个祭祀类动词,内容为祭祀求福,而不应为占卜之义,后文详之。

沈培先生释该字为“万河”[⑤],甲骨文“万”字作”或“”等,为蝎之形,未见省为现代简化字“万”字之形,且作读作“万河”句意不明,且“”当为一字,不应该分为两字看待。

李学勤先生释该字为“商”,认为此字上部的“辛”被省作“干”形,又省去方框下的两斜笔,加之中间的“口”上面横笔刻长了些,以致不易释出,“商”在此读为音近的“禳”字。即为祈祷消除灾殃之意。从句意而言,释为“商”通“禳”甚合,然甲骨文、金文及文献圴末发现“商”可用为“禳”之用法。另外,从字形而言,甲骨文中“商”字作“”、“”、“”等形,上半部分字形与“”字上半部分字形差别较大,此说可商。

蔡运章先生也释为“商”,读作“尝”,为“尝祭”之称。《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尝秋享先王”;《礼记·明堂位》谓“秋尝”为“天子之祭也”;《诗经·小雅·天保》:“禴祠烝尝,于公先王。”可见,尝为天子诸侯之祭。曹玮先生通过考察分布在齐家村周围的西周考古学文化认为H90卜骨不是西周王室之物,而是贵族家庭的占卜记录,因此用为尝祭似于卜骨主人身份不合。另外,尝祭为于宗庙以新黍稷献于祖先之祭,《春秋繁露·四祭》:“秋曰尝,尝者以七月尝黍稷也。”《诗经·小雅·楚茨》:“我黍与与,我稷翼翼……以往烝尝。”似与该卜辞求病愈之祭相差较远。

何琳仪、程燕先生释该字为“戹,通“厄”,为灾难之义,把右1整句解释为第二日甲寅灾难使患疾病[⑥]。金文中有“”、“”等字形,吴大澂释此字为“戹”,孙诒让认为当为轭,原始象形字,盖古乘车以辀持衡,衡着以轭两服马颈[⑦]。《说文》:“戹,隘也,从户乙声。”从金文“”字形来看,《说文》乃把象形字误为形声字。金文中“戹用为驾马具,录伯簋(《集成》8.4302):“金戹”;《诗经·大雅·韩奕》:“鞹鞃浅幭,鞗革金厄。”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厄即軶字之省……金厄谓於厄末为金饰。”从字形看,“”虽与金文“”字形有些相似之处,但差别甚远。另外,从字义看,“戹虽可作为“厄”之或体,有灾难之义。(《玉篇》:“厄,同戹。”《广韵·麦韵》:“戹,灾也。”《慧琳音义》卷五十五引《玄应音义》“戹至”,注“凡遇灾难遭苦毒皆曰戹”。)但是,把释为灾难之义,把此句释为第二日灾难使患疾病,句义不明;另外,”在本句中应为动词,关于这点曹玮先生业已指出。

前已言及,李学勤先生认为“”字上部为“”之省形,故推测此字为商。遵循李学勤先生的思路,笔者认为“”字上部实为地支中的“亥”之省形。甲骨文“亥”字作“”(《合集》67)、“”(《铁》31.3)、“”(《续》1.2.1)等形,与“”字上部更为接近些;“”字下部,综合分析,字形近似“”字,甲骨文有“”字,字形作“”、“”,用为祭名。《甲骨文字典》:“,从内从口,字形与《说文》之同,祭名。”[⑧]卜辞:“侑于妣辛岁其至凡…”(《前》1.36.6),“其若祖乙又征。”(《粹》234)。将上下部分结合,“”字合为“”,读作,亥表示祭方式。《说文》卷十五:“亥,荄也,十月微阳起接盛阴……古文亥为豕,与豕同。”故笔者认为“”字表示以豕牲向神祗献牲之义。

卜辞中多见以豕牲为献祭向祖先祈佑的活动。如:“庚申卜,贞:辛侑豕祖辛。”(《合集》1677正); “己卯卜,侑子族,豕用。”(《合集》21287)。《周礼》:“特牲则以豕左肩五个。”《包山楚简》:“祷于邵王,馈之。”(简200),释文指出:“祷为后人对祖先的祷求祭祀,用豕或腊豕为献享。[⑨]由此可知,以豕牲为祷献祭物是先秦时代重要祭法。

“甶”字周原甲骨习见,学者释读众说纷纭。或释为“甶”即“思”字,或写作“斯”,义同“惟”[⑩];或释作“西”,义同“惟”;或释“思”,义与“愿”同;或读为“使”;沈培先生搜罗众说,提出新的意见,认为周原甲骨文里的是语气副词,义为应、当,跟《诗》、《书》里的虚词用法相同。”这几种说法都有其合理价值,但无论那种说法似都不能完全能解释通所有卜辞,笔者认为应具体分析此字在不同语境下的含义,不必拘泥于一种解释。笔者认为此句应释作动词“愿”,希望之义。《诗经·大雅·文王》:“思皇多士。”郑玄注:“思,愿也。”《玉篇·心部》:“思,愿也。”

:于省吾先生隶定为“”,释作“疾彗”合文,义为疾除。何琳仪先生释为“瘳”,此字形似于战国文字的“瘳”字。李学勤先生指出:“‘瘳’字下从‘羽’字形,‘羽’形的字过去或释‘羽’为‘彗’,实是‘翏’字初文。”《说文》:“瘳,疾瘉也。”《广雅》:“瘳,愈也。”清华简《保训》:“惟王五十年,不瘳,王念日之多历,恐坠宝训。”《诗经·大雅·文王》:“云胡不瘳。”毛传:“瘳,愈也。”《周礼·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龟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与,四曰谋,五曰果,六曰至,七曰雨,八曰瘳。”郑玄注:“瘳,谓疾瘳不也。”孙诒让《周礼正义》:“人有疾则卜当瘉否也。”可见,先秦时期,卜问疾病,祈求痊愈为占卜中最习见的事项之一。

综上所述,(右1)当读作:翌日甲寅其,甶瘳。句意为:明日甲寅将要举行豕牲之献祭,希望病能痊愈。

2. (右3)其甶又瘳

“其”字同右1“其”字,为时间副词,意为将要。

”:曹玮先生释作“神”字,李学勤先生释为“祷字。笔者认为,就字形而言,此字右边所从之字,由于书写潦草,实难区分是“神”之所从“”还是“祷之所从“”。只有通过句意来判断那种说法更贴近原意。笔者认为右1、右3和右5为前后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句子,必须宏观上把握。右3显然省略了时间“翌日甲寅”,右1“其”和右3中“其”为两种对举的祭祀方式,“”释为动词“祷为是。《说文·示部》:“祷,告事求福也。”《礼记·檀弓下》:“君子谓之善祷”。郑玄注:“祷,求福也”。《周礼·春官·大祝》:“凡内祷祠之事”。郑玄注:“祷,疾病求瘳也。”

“甶”同右1“甶”字,释作动词“愿”。

“又”字甲骨文中主要有五种用法:表示方位“右”;用作“祐”,神祗祐助之义;用作“侑”,祭名;用作“有”;用作数位之间连词。此处当用作“祐”,“癸卯王卜,贞,其祀多先祖,余受有祐。”(《佚》860)。《诗·小雅·小明》:“神之听之。”郑玄注:“神明若祐而听之。”《周易·系辞》:“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尔雅·释诂》:“祐,福也”。《广韵·宥部》:“祐,神助。’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祐”字云:“凡助为右,神助为祐。”

综上,(右3)当读作:其祷,甶又瘳。句意为:将要进行祷祝,希望得到祐助疾病痊愈。

3.(右5)我既祷甶又

“我”:第一人称代词,《说文》:“我,施身自谓也。”王国维:“我字疑象兵器形,训余为借义。”《甲骨文字典》:“甲骨文我字乃独体象形,其柲似戈,故上与戈同形,非从戈也。” “丙戌卜,王我其逐鹿获,允获十。”(《合集》116)散氏盘铭:“我既付散氏田器。”毛公鼎铭:“虔夙夕惟我一人。”

“既”:《说文·皂部》:“既,小食也。”罗振玉谓“即象人就食,既象人食既。许君训既为小食,谊与形为不协矣”,李孝定谓“契文象人食已,顾左右而将去之也,引申之义为尽。”《广雅·释诂》:“既,己也”。《周易·小畜》:“既雨既处”。虞翻注:“既,已也”,此处义为“已经“。

“甶”同右1“甶”字,释作动词“愿”。

“又”同右3“又”字,祐助之义。

综上,(右5)当读作:我既祷,甶又。句意为:我已经进行了豕牲之献祭和祷祝之祭,希望得到祐助。

 

由上论述,此甲骨文辞之意大致已明,整条卜辞含义为:第二天甲寅日将要分别举行祭和祷祭,希望得到佑助得以疾病痊愈,(第二天)我已经举行了祭和祷祭希望得到护佑。

 



注释

[]曹玮:《周原新出西周甲骨文研究》,《考古与文物》20034期。以下所引曹说均见此文,不再另行注出。

[]李学勤:《新发现西周筮数的研究》,《周易研究》20035期。以下李说凡出自本文,不再另行注出。

[]蔡运章:《周原新获甲骨卜筮文字略论》,《史海侦迹——庆祝孟世凯先生七十岁文集》, 新世纪出版社,2006年。以下所引蔡说均见此文,不再另行注出。

[]曹玮《周原新出西周甲骨文研究》,《考古与文物》20034期;李学勤《新发现西周筮数的研究》,《周易研究》2003年第5期。蔡运章:《周原新获甲骨卜筮文字略论》,《史海侦迹——庆祝孟世凯先生七十岁文集》, 新世纪出版社,2006年。

[]沈培:《周原甲骨文里的“甶”和楚墓竹简里的“甶”或“思”(连载一)》,见简帛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39

[]何琳仪、程燕:《释戹——兼释齐家村H90西周甲骨》,《2004年安阳殷商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

[]周法高:《金文诂林》十二卷,6544页,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4年。

[]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214页,四川辞书出版社,20069月第2版。

[]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编:《包山楚简》5354页,文物出版社,1991年。

[]李学勤、王宇信:《周原卜骨选释》,《古文字研究》四辑,中华书局,1980年。

徐锡台:《周原甲骨文综述》13页,三秦出版社,1987年。

夏含夷:《试论周原卜辞甶字——兼论周代占卜之性质》,《古文字研究》十七辑,中华书局,1989年。

陈斯鹏:《论周原甲骨和楚系简帛中的甶和思——兼论卜辞命辞性质》,第四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讨会论文集(香港),2003年。

沈培:《周原甲骨文里的“甶”和楚墓竹简里的“甶”或“思”(连载一)》,见简帛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39

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第三册1907,中华书局,1996年。

何林仪:《战国文字字典》240页,中华书局,1988年。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保训〉释文》,《文物》2009年第6期。

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卷十二引,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台湾),196910月。

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1380页,四川辞书出版社,20069月第2版。

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379页,中华书局,1996年。

 

 

本文收稿日期为2009119

本文发布日期为2009119

点击下载附件:

0541扶风齐家村H90卜骨刻辞补释


分享到:
学者评论
  • 朱兴国 在 2009/11/10 20:44:12 评价道:第1楼

    “这三个筮数转化为《周易》的卦,依次为随卦、小畜卦、鼎卦,此甚明确,各家无异”——

    按:依学术界已公认的“奇数为阳、偶数为阴”原则,

    (右2)八七五六八七  ——当为随卦;曹玮先生释为随卦,正确;    

    (右4)八六七六八八  ——当为豫卦;曹玮先生释为小畜卦,误;

    (右6)八七六八六七  ——当为屯卦;曹玮先生释为鼎卦,误。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61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