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字典》未識未詳字釋證六則
(首發)
趙家棟
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
摘要:結合中土傳世文獻和彿典文獻的版本異文材料,借鑒漢語俗字研究的最新新成果,運用比較互證和類推的方法,攷釋了《大字典》中幾則未識未詳字。以便學術界更好地利用《大字典》及進行相關文獻的釋讀和整理。
關鍵字:《大字典》
1.
《大字典》(606頁[1])“”字: è 《字彙補》 影霍切。 相呵拒。《字彙補·口部》:“
,相呵拒也。《字辨》有此字,與‘呼’微異,未識所据,姑別出之。”
按:《大字典》根據《字彙補》釋義,但對“《字辨》有此字,與‘呼’微異,未識所据,姑別出之”未作任何解釋。其實此“”當為“
”字,《說文·口部》:“
,語相訶岠也。从口,岠
。
,惡聲也。讀若櫱。”段玉裁注:“岠,今致拒字。訶岠者,訶而拒之。口
,以口拒惡聲也。”“
”,甲骨文作
(乙三〇六五)、
(前六·二九·七),《说文》小篆作
,再由小篆隷變作
或
,黃侃《字正初編·曷韻》:“
,正;
,變。”但通常俗寫作
或
,《改併四聲篇海·口部》引《餘文》:“
,戒也,語相訶拒也。”《廣韻·曷韻》:“
,
,
,戒也。《說文》曰:‘語相訶距也。’”《集韻·曷韻》:“
,或作
,亦書作
。”《字彙補》所收“與‘呼’微異”的“
”就是“
”的一個或體“
”的字形寫體小變,通常寫體末筆豎畫寫作豎句。又“
”,《集韻》音讀“牙曷切”,爲疑母曷韻,《字彙補》音讀“影霍切”,爲影母鐸韻,但在《字彙補》成書时代语音已经变化了。
2.
《大字典》(1877頁)“”字:biàn 《改併四聲篇海·手部》引《搜真玉鏡》:“
,音辨。”《字彙補·手部》:“
,並面切。義闕。”
《大字典》(4041頁)“”字:bàn 《改併四聲篇海·辛部》引《搜真玉鏡》:“
,白限切。”《字彙補·辛部》:“
,白限切,音板。見《篇韻》。”
《大字典》(4045頁)“”字:“(一)bàn 同“辦”。《龍龕手鑑·辛部》:“
,古文,與辦同。”(二)biàn 同“辯”。《字彙補 ·辛部》:“
,與辯同。”一說同“辨”。《篇海類編·辛部》:“
,與辨同。”
按:关于、
的考辨郑贤章(2007)已有明确结论[2]P87;408,这里主要利用其论述进一步考辨《大字典》中“
”字。《中華字海·辛部》:“
,義未詳。見《搜真玉鏡》。”
、
、
當是“辦”字的俗訛字,字形又訛作
和
。
和
大型字典未收,見於《隨函錄》。《隨函錄》卷17《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
眾,上步莧反,備也,正作辦……”(Z60/58a①)唐·道宣集《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卷二:“佛言:‘一比丘於說戒日,如前辦眾具。’”(T40/503c) 《隨函錄》“
眾”即對應於《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中“辦眾”,“
”當為“辦”字形訛。又《隨函錄》卷十一《攝大乘論釋》卷一:“已
,上音以,下步莧反,具也,備也。”(Z59/968c)唐·玄奘譯《攝大乘論釋》卷一:“此是彼果,所作已辦。”(T31/381c)《隨函錄》“已
”即對應於《攝大乘論釋》中的“已辦”,“
”當爲“辦”字形訛。從讀音來看,《改併四聲篇海》引《搜真玉鏡》和《字彙補》見《篇韻》“
”皆音“白限切”與《隨函錄》“
”、“
”之“步莧反”讀音相同。
又俗寫作
,《隨函錄》卷五《悲華經》卷十:“拘
,上九愚反,下步莧反,正作
也,鬼名拘
荼,亦云鳩槃荼鬼。”北涼·曇無讖譯《悲華經》卷十“拘
(
)荼”正作“拘辦荼”。
“”與“
”“
”字形相近,只是構件“手”與“辛”稍異。“
”,《改併四聲篇海》引《搜真玉鏡》“
,音辨”、《字彙補》“
,並面切”,音讀與“
”“
”相同,“音辨”就是“音辦”,辦、辧、辨古形音義相同。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刀部》“辧”字下曰:“辧从刀,俗作辨。……古辧別、幹辧無二義,亦無二形二音也。”又《說文新附》:“辦,致力也。从力,辡聲。”鈕樹玉新附攷:“辦即辧之俗體。”《說文·刀部》“辧”下義證:“辧,隸作辨,刀變為
,與
作班同。”宋·王觀國《學林·辨》:“古無從力之‘辦’,止用‘辨’字。”《隸釋》卷十九《魏大饗碑》:“天動雷震,星流電發,戎備素辨,役不更藉。”又卷七《荊州刺史度尚碑》:“附土渥於李廣,御眾(下闕)同滋味,必達井辨幕,然後飲舍。”此兩例中的“辨”皆為“辦”的意義。再者“辨”,《廣韻》有“蒲莧切”,與“步莧反”、“白限切”、“並面切”音同。“辨”也有“具備”義,《玉篇·刀部》:“辨,具也。”《周禮·考工記·序官》:“或審曲面執,以飭五材,以辨民器。”鄭玄注:“辨,猶具也。”《大字典》“
”字下引《龍龕手鑑》認為是古文,與辦同。甚是。然又引《字彙補》認為 “
”與“辯”同。似乎不必,其實正如《篇海類編》所曰:“
,與辨同。“辯”乃爲“辦”的異體“辨”的音借字,古籍中“辯”、“辨”相通,“辨”是“辦”的古字,又進而鈔成同音的“辯”。唐·懷信述《釋門自鏡錄》卷下“法豐”條:“釋法豐,姓竺氏,燉煌人,往龜茲,脩理一寺,觸事周辯,時因號爲法豐寺。”((T51/819a))此處“周辯”當為“周辦”,《大正藏》第五十一冊《法華傳記》卷七“法豐”條“辯”正作“辦”字。《大字典》根據“音辨”和“與辯同”而註有biàn一音,似不必,這些字都是“辦”的俗訛字形,都應統讀bàn爲是。
3.
《大字典》(1910頁)““字:pàn 《改併四聲篇海·目部》引《搜真玉鏡》:“
,普患切。”《字彙補·目部》:“
,義闕。”
按:“”當爲“
”的俗體訛字。正如上則中“
”與“
”“
”一樣,構件“手”與“辛”相訛而成,
,《說文·目部》:“小兒白眼也。从目,辡聲。”《玉篇·目部》:“
,視之皃。”《廣韻·襇韻》:“
,小見。”
,《廣韻》有“匹莧切”“薄莧切”兩讀,為滂母或並母襇韻。《改併四聲篇海·目部》引《搜真玉鏡》中“
”音讀為“普患切”,是滂目諫韻。《《改併四聲篇海》是金人韓道昭編撰的,而在此時襇諫二韻已經合并,故“
”、“
”音也相同。我們可以認為“
”是“
”變形俗字,《大字典》將“
”收在“手部”,不妥,應為“目部”字。因為其正體是“从目,辡聲”。
4.
《大字典》(4041頁)“”字:gé 《龍龕手鑑·辛部》:“
,音革。”《字彙補·辛部》:“
,姑客切,音革。見《金鏡》。”
按:上文已揭構件“手”與“辛”常可相訛。“”可視為“
”字的變形訛俗字,又“
”與“
”音同,“
”音革,“
”《集韻》為“各核切”,都為見母麥韻。《集韻·麥韻》:“
,改治也。”《太玄·數》:“逢遭竝合,
繋其名而極命焉。”范望注:“
,更也。手有改更,故字从手。”就“更改”義來說,“
”是革的加“手”後起字,是古今字關係。故我們認為“
”是“
”字的變形訛俗字。
5.
《大字典》(3978頁)“”字:xìn 《龍龕手鑑·言部》:“
,俗,音信。”《字彙補·言部》:“
,心晉切,音信。義未詳。”
按:我們認為“”是“辭”的異體“辝”或俗體“辞”的形訛變體字。佛經文獻有“辭”的版本異文作“
”。梁僧旻寶唱等集《經律異相》卷第七:“釋氏緣起一”:“《瑞應經》云:‘為其能辭,是同因命是。’”(T53/32a)“能辭”,金藏廣勝寺本原版作“能
”。辭與言辭有關,故也可以會意从言作“
”。
6.
《大字典》(2002頁)“”字:zī 《龍龕手鑑·毛部》:“
,音咨。”《字彙補·毛部》:“
,宗知切,音咨。義闕。”
按:我們認為“”是“髭”改換聲符的俗字,彿典常見二者版本或異經異文。梁僧旻寶唱等集《經律異相》卷六“天人龍分舍利起塔一”:“餘有佛口一
無敢取者,……王即怖懅,以佛
與之。……時大臣白阿育王曰:“難頭示龍先易阿闍貰奪將佛
去。”(T53/24b)“
”,資福藏、磧砂藏、普寧藏、永樂南藏、徑山藏、清藏作“髭”。而宋、元、明、宮本《大正藏》皆作“髭”。又《法苑珠林》卷40“舍利篇第三十七·分法部第四(T53/599b)所記內容相同,“
”皆作“髭”。梁僧祐撰《釋迦譜》卷4“釋迦龍宮佛
塔記第三十”:“餘有佛口一
無敢取者,以阿闍世王初來求舍利時……阿闍世王得舍利及
。”(T53/76a)又同卷“阿闍世王怖懅故,即舉佛
與之,更復欲取舍利,龍王便言我得此
足供養也……奪佛
去。”(同上)“
”,宋、元、明、宮本《大正藏》皆作“髭”。另外《隨函錄》(Z60/257c/258b/264c)[2]P717多次指出“
”是“髭”的俗體。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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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冷玉龍等.中華字海[Z]. 北京:中華書局、中國友誼出版公司,1994.
[5]任繼愈.中華大藏經[M].北京:中華書局,1984~1997.
[6]大正新修大藏經[M].臺灣“中華佛典協會”及法鼓山佛院, 2008.
① 本文所引佛典文獻標注格式為“T”指《大正新修大藏經》(臺灣“中華佛典協會”及法鼓山佛院著,2008年)“Z”指《中華大藏經》(任繼愈著,中華書局,1984年—1997年),“/”前後的數字分別表示冊數和頁數, a,b,c分別表示上中下欄。下同。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年11月12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9年11月12日
作者修订一句表述
论文中“宋、元、明、宮本《大正藏》”表述错误,应该订正为)“《大正藏》校勘记云:宋、元、明、宮本作”。
由于是以前的文稿,修改不精,浪费同行的宝贵时间,实属不该。抱歉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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