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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家棟:《大字典》未識未詳字釋證六則
在 2009/11/12 11:47:25 发布

《大字典》未識未詳字釋證六則

(首發)

趙家棟

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

 

摘要:結合中土傳世文獻和彿典文獻的版本異文材料,借鑒漢語俗字研究的最新新成果,運用比較互證和類推的方法,攷釋了《大字典》中幾則未識未詳字。以便學術界更好地利用《大字典》及進行相關文獻的釋讀和整理。

關鍵字:《大字典》      

 

1.

《大字典》(606[1])“”字: è 《字彙補》 影霍切。 相呵拒。《字彙補·口部》:“,相呵拒也。《字辨》有此字,與‘呼’微異,未識所据,姑別出之。”

按:《大字典》根據《字彙補》釋義,但對“《字辨》有此字,與‘呼’微異,未識所据,姑別出之”未作任何解釋。其實此“”當為“”字,《說文·口部》:“,語相訶岠也。从口,岠,惡聲也。讀若櫱。”段玉裁注:“岠,今致拒字。訶岠者,訶而拒之。口,以口拒惡聲也。”“”,甲骨文作(乙三〇六五)(前六·二九·七)《说文》小篆作,再由小篆隷變作,黃侃《字正初編·曷韻》:“,正;,變。”但通常俗寫作,《改併四聲篇海·口部》引《餘文》:“,戒也,語相訶拒也。”《廣韻·曷韻》:“,戒也。《說文》曰:‘語相訶距也。’”《集韻·曷韻》:“,或作,亦書作。”《字彙補》所收“與‘呼’微異”的“”就是“”的一個或體“”的字形寫體小變,通常寫體末筆豎畫寫作豎句。又“”,《集韻》音讀“牙曷切”,爲疑母曷韻,《字彙補》音讀“影霍切”,爲影母鐸韻,但在《字彙補》成書时代语音已经变化了。

2.  

《大字典》(1877頁)“”字:biàn 《改併四聲篇海·手部》引《搜真玉鏡》:“,音辨。”《字彙補·手部》:“,並面切。義闕。”

《大字典》(4041頁)“”字:bàn 《改併四聲篇海·辛部》引《搜真玉鏡》:“,白限切。”《字彙補·辛部》:“,白限切,音板。見《篇韻》。”

《大字典》(4045頁)“”字:“(一)bàn  同“辦”。《龍龕手鑑·辛部》:“,古文,與辦同。”(二)biàn  同“辯”。《字彙補   ·辛部》:“,與辯同。”一說同“辨”。《篇海類編·辛部》:“,與辨同。”

按:关于的考辨郑贤章(2007)已有明确结论[2]P87;408,这里主要利用其论述进一步考辨《大字典》中“”字。《中華字海·辛部》:“,義未詳。見《搜真玉鏡》。” 當是“辦”字的俗訛字,字形又訛作大型字典未收,見於《隨函錄》。《隨函錄》卷17《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眾,上步莧反,備也,正作辦……”(Z60/58a)唐·道宣集《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卷二:“佛言:‘一比丘於說戒日,如前辦眾具。’”(T40/503c) 《隨函錄》“眾”即對應於《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中“辦眾”,“”當為“辦”字形訛。又《隨函錄》卷十一《攝大乘論釋》卷一:“已,上音以,下步莧反,具也,備也。”(Z59/968c)唐·玄奘譯《攝大乘論釋》卷一:“此是彼果,所作已辦。”(T31/381c)《隨函錄》“已”即對應於《攝大乘論釋》中的“已辦”,“”當爲“辦”字形訛。從讀音來看,《改併四聲篇海》引《搜真玉鏡》和《字彙補》見《篇韻》“”皆音“白限切”與《隨函錄》“”、“”之“步莧反”讀音相同。又俗寫作,《隨函錄》卷五《悲華經》卷十:“拘,上九愚反,下步莧反,正作也,鬼名拘荼,亦云鳩槃荼鬼。”北涼·曇無讖譯《悲華經》卷十“拘)荼”正作“拘辦荼”。

”與“”“”字形相近,只是構件“手”與“辛”稍異。“”,《改併四聲篇海》引《搜真玉鏡》“,音辨”、《字彙補》“,並面切”,音讀與“”“”相同,“音辨”就是“音辦”,辦、辧、辨古形音義相同。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刀部》“辧”字下曰:“辧从刀,俗作辨。……古辧別、幹辧無二義,亦無二形二音也。”又《說文新附》:“辦,致力也。从力,辡聲。”鈕樹玉新附攷:“辦即辧之俗體。”《說文·刀部》“辧”下義證:“辧,隸作辨,刀變為,與作班同。”宋·王觀國《學林·辨》:“古無從力之‘辦’,止用‘辨’字。”《隸釋》卷十九《魏大饗碑》:“天動雷震,星流電發,戎備素辨,役不更藉。”又卷七《荊州刺史度尚碑》:“附土渥於李廣,御眾(下闕)同滋味,必達井辨幕,然後飲舍。”此兩例中的“辨”皆為“辦”的意義。再者“辨”,《廣韻》有“蒲莧切”,與“步莧反”、“白限切”、“並面切”音同。“辨”也有“具備”義,《玉篇·刀部》:“辨,具也。”《周禮·考工記·序官》:“或審曲面執,以飭五材,以辨民器。”鄭玄注:“辨,猶具也。”《大字典》“”字下引《龍龕手鑑》認為是古文,與辦同。甚是。然又引《字彙補》認為 “”與“辯”同。似乎不必,其實正如《篇海類編》所曰:“,與辨同。“辯”乃爲“辦”的異體“辨”的音借字,古籍中“辯”、“辨”相通,“辨”是“辦”的古字,又進而鈔成同音的“辯”。唐·懷信述《釋門自鏡錄》卷下“法豐”條:“釋法豐,姓竺氏,燉煌人,往龜茲,脩理一寺,觸事周辯,時因號爲法豐寺。”((T51/819a))此處“周辯”當為“周辦”,《大正藏》第五十一冊《法華傳記》卷七“法豐”條“辯”正作“辦”字。《大字典》根據“音辨”和“與辯同”而註有biàn一音,似不必,這些字都是“辦”的俗訛字形,都應統讀bàn爲是。

3.

《大字典》(1910頁)““字:pàn  《改併四聲篇海·目部》引《搜真玉鏡》:“,普患切。”《字彙補·目部》:“,義闕。”

按:“”當爲“”的俗體訛字。正如上則中“”與“”“”一樣,構件“手”與“辛”相訛而成,,《說文·目部》:“小兒白眼也。从目,辡聲。”《玉篇·目部》:“,視之皃。”《廣韻·韻》:“,小見。”,《廣韻》有“匹莧切”“薄莧切”兩讀,為滂母或並母韻。《改併四聲篇海·目部》引《搜真玉鏡》中“”音讀為“普患切”,是滂目諫韻。《《改併四聲篇海》是金人韓道昭編撰的,而在此時諫二韻已經合并,故“”、“”音也相同。我們可以認為“”是“”變形俗字,《大字典》將“”收在“手部”,不妥,應為“目部”字。因為其正體是“从目,辡聲”。

4.

    《大字典》(4041頁)“”字:gé 《龍龕手鑑·辛部》:“,音革。”《字彙補·辛部》:“,姑客切,音革。見《金鏡》。”

按:上文已揭構件“手”與“辛”常可相訛。“”可視為“”字的變形訛俗字,又“”與“”音同,“”音革,“”《集韻》為“各核切”,都為見母麥韻。《集韻·麥韻》:“,改治也。”《太玄·數》:“逢遭竝合,繋其名而極命焉。”范望注:“,更也。手有改更,故字从手。”就“更改”義來說,“”是革的加“手”後起字,是古今字關係。故我們認為“”是“”字的變形訛俗字。

5.

《大字典》(3978頁)“”字:xìn 《龍龕手鑑·言部》:“,俗,音信。”《字彙補·言部》:“,心晉切,音信。義未詳。”

按:我們認為“”是“辭”的異體“辝”或俗體“辞”的形訛變體字。佛經文獻有“辭”的版本異文作“”。梁僧旻寶唱等集《經律異相》卷第七:“釋氏緣起一”:“《瑞應經》云:‘為其能辭,是同因命是。’”T53/32a“能辭”,金藏廣勝寺本原版作“能”。辭與言辭有關,故也可以會意从言作“”。

6.

    《大字典》(2002頁)“”字:zī 《龍龕手鑑·毛部》:“,音咨。”《字彙補·毛部》:“,宗知切,音咨。義闕。”

按:我們認為“”是“髭”改換聲符的俗字,彿典常見二者版本或異經異文。梁僧旻寶唱等集《經律異相》卷六“天人龍分舍利起塔”:“餘有佛口一無敢取者,……王即怖懅,以佛與之。……時大臣白阿育王曰:“難頭示龍先易阿闍貰奪將佛去。”(T53/24b)”,資福藏、磧砂藏、普寧藏、永樂南藏、徑山藏、清藏作“髭”。宋、元、明、宮本《大正藏》皆作“髭”。《法苑珠林》卷40舍利篇第三十七·分法部第四(T53/599b)所記內容相同,“”皆作“髭”。梁僧祐撰釋迦譜》卷4釋迦龍宮佛塔記第三十”:“無敢取者,以阿闍世王初來求舍利時……阿闍世王得舍利及。”(T53/76a)又同卷“阿闍世王怖懅故,即舉佛與之,更復欲取舍利,龍王便言我得此足供養也……奪佛去。”(同上)”,宋、元、明、宮本《大正藏》皆作“髭”。另外《隨函錄》(Z60/257c/258b/264c[2]P717多次指出”是“髭”的俗體。

 

參考文獻:

[1]漢語大字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字典(縮印本)[Z].武漢 成都:湖北、四川辭書出版社,1992.

[2]鄭賢章.《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研究[M].長沙:湖南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

[3]張湧泉.漢語俗字叢考[M].北京:中華書局,2002.

[4]冷玉龍等.中華字海[Z]. 北京:中華書局、中國友誼出版公司,1994.

[5]任繼愈.中華大藏經[M].北京:中華書局,19841997.

[6]大正新修大藏經[M].臺灣“中華佛典協會”及法鼓山佛院, 2008.

 



     本文所引佛典文獻標注格式為“T”指《大正新修大藏經》(臺灣“中華佛典協會”及法鼓山佛院著,2008年)“Z”指《中華大藏經》(任繼愈著,中華書局,1984年—1997年),“/”前後的數字分別表示冊數和頁數, a,b,c分別表示上中下欄。下同。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1112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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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无为中人 在 2009/11/15 9:56:25 评价道:第1楼

    作者修订一句表述

    论文中“宋、元、明、宮本《大正藏》”表述错误,应该订正为)《大正藏》校勘记云:宋、元、明、宮本作”。

    由于是以前的文稿,修改不精,浪费同行的宝贵时间,实属不该。抱歉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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