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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春勝:讀《樓蘭漢文簡紙文書集成》札記(上)
在 2009/11/13 15:46:46 发布

讀《樓蘭漢文簡紙文書集成》札記(上)

 

(首發)

梁春勝

 

從二十世紀初到八十年代,在新疆樓蘭地區先後出土了五批簡紙文書。第一批是19013月由斯文赫定發現,刊佈在孔拉德的《斯文赫定在樓蘭所得漢文文書與其他發現》一書中;第二批是190612月由斯坦因發現,刊佈在沙畹的《斯坦因在東土耳其斯坦沙漠中發現的漢文文書》一書中,羅振玉、王國維《流沙墜簡》亦有收録;第三批是19093月由日本大谷探險隊橘瑞超發現,刊佈在《西域考古圖譜》一書中;第四批是19142月由斯坦因發現,刊佈在馬斯伯樂《斯坦因第三次中亞探險所獲漢文文書》和張鳳《漢晉西陲木簡彙編》中;第五批是19804月由新疆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侯燦率隊發現,刊佈在《文物》1988年第七期上[1]

以上文書,刊佈材料分散,學者研究頗爲不便。有鑒於此,侯燦、楊代欣兩位先生乃將所見樓蘭漢文簡紙文書圖版彙於一編,並在前人考釋的基礎上,重新加以釋讀,從而編成了《樓蘭漢文簡紙文書集成》(下文簡稱《樓蘭》)一書,於1999年由天地出版社出版。該書圖文對照,印製精美,頗便閲讀。當然,由於出土文書往往殘缺過甚,且字跡潦草或模糊不清,所以其釋録工作絶非易事,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郝茂《樓蘭漢文簡紙文字歧釋的成因》一文(載《西域研究》20031期),就對其中數處録文問題進行了探討。筆者在閲讀此書過程中,也發現其中某些録文和注釋尚有可商榷或補充之處[2]。現不揣陋,略陳淺見,以就正於方家,並向侯、楊兩位先生請教。不當之處,亦請兩位先生見諒。文中引録出土文獻資料時,缺字用“□”表示,缺幾字用幾個“□”,不能確定者用“”表示。缺字據文意補出時外加“[ ]”。

 

 1怒頓首(沙紙938B正面;《樓蘭》72

按:“怒”圖版作“”,其字乃是“”字。《篆隸萬象名義·心部》:“,古多反。法也,範也。”[3]《玉篇·心部》:“,古俄切,楷也,知也,法也。”(40B[4])此處“”爲人名。

2使君麾下頃不爲(沙紙895;《樓蘭》75

按:“爲”圖版作“”,其字下部殘缺,但據殘存筆劃,當是“奉”字。居延簡“奉”或作“”(居4.11;《漢草》49[5]),皇象書《急就章》[6]作“”(6),孔紙25.1“雖不奉命”作“”(《樓蘭》238),上部寫法相同,可以比勘。此段文字當標點作:“使君麾下。頃不奉。”

3.每念茲叔不舍心懷情用勞結倉卒復致消息不能有書裁因數字值信復表馬羌(沙紙904;《樓蘭》82

按:據圖版“不能”後有“”,乃是“别”字,當補。此段文字當標點作:“每念茲叔,不舍心懷,情用勞結。倉卒復致消息,不能别有書,裁因數字,值信復表。馬羌。”

4.史順留?矣?□□爲大涿池深大又來水少計月末左右已達樓蘭 (孔木2;《樓蘭》89

按:“留”圖版作“”(見附圖1),應當確是“留”字,如皇象書《急就章》“留”作“”(42),“騮”作“”(24),皆其比。

“矣”圖版作“”,當是“兵”字。“兵”寫作“”隸書習見,如漢孔宙碑“兵”作“”(《隸辨》63B[7]),晉石尠墓誌“晉故步兵校尉”作“”(《北圖》2/73[8]),孔紙17.1正面“當須兵孟等以相證正”作“”(《樓蘭》186),隋段濟墓誌“妙畫兵略”作“”(《北圖》10/141),敦煌俗字或作“”(《敦典》27[9])。“”字的第二筆豎劃不明顯,所以被誤認作“矣”。又孔紙18.3:“右輒承教,今任。”其中“任”圖版作“”(《樓蘭》194),字下部殘缺,孟凡人、日本《斯》釋作“兵”應當是正確的。侯木LBT:052b:“□楊海。”“”圖版作“”(《樓蘭》490),也應當是“兵”字。

缺釋的“□□”,圖版作“”,只有一字,非二字。其字當是草書“東”字,如居延簡“東”或作“”(居233.1A;《漢草》115),皇象書《急就章》作“”(30),沙紙931背面“東道絶久”作“”(《樓蘭》66),皆其比。

此處當標點作:“史順留兵東爲大涿池,深大,又來水,少計月末左右已達樓蘭。”

5.書不得即日前期胡閏那適對受拜如右消息得動静(孔木10;《樓蘭》93

按:“期”圖版作“”(見附圖2),沙木838“如期送餘少穀”之“期”作“”(《樓蘭》416),“”顯然非“期”字。孔拉德釋“領”,皇象書《急就章》“領”作“”(37),索靖草書作“”,王獻之草書作“”(《草》4013[10]),可見“”亦非“領”字。今按其字當是“部”字,如沙木857“營告部曲軍假司馬沙康”之“部”作“”(《樓蘭》410),侯木LBT:001b“部都督”之“部”作“”(《樓蘭》472),皆其比。

“對”圖版作“”,當是“到”草書,如孔木19“水絶不到”作“”,王羲之草書“到”作“”(《草》3129),皆其比。侯木LBT:028b:“意狀書一弓列。”所謂“一弓”圖版作“”(《樓蘭》483),亦當是“到”草書。

“拜”圖版作“”,當是“辭”草書,如皇象書《急就章》“辭”作“”(39),李世民草書作“”,趙孟頫草書作“”(《草》3772),皆其比。皇象書《急就章》“拜”作“”(12),智永草書作“”(《草》2324),左旁皆爲“扌”,與“辭”草書左旁似“土”顯然有别。《樓蘭》中還有兩個被誤釋的“辭”字,附帶説明如下:

侯木LBT:015:“奉前郡來時,各有私餉,驗官録世藏。”所謂“奉”字圖版作“”(《樓蘭》477),與“奉”草書一般作“”(《樓蘭》238)顯然不同,其字亦當是“辭”字,“辭前郡來時,各有私餉”,文理通暢。

孔紙26.1:“知之馬君共戰而碎日。”(《樓蘭》247)文意不可解。今按“之”圖版作“”,林梅村、孟凡人釋“与”,當是。如王羲之草書“与”作“”(《草》358),孔紙30.1“華督欲得書与韋效穀”作“”(272),明宋克補書《急就章》“与”作“”(54),皆其比。孔紙18.1“前三弟戰”之“三”圖版作“”(《樓蘭》191),孔紙27.2“賣之敦煌城北奴”之“之”圖版作“”(《樓蘭》252),二者也應當是“与”字。“碎”圖版作“”,亦當是“辭”字;“日”圖版作“”,當是“自”字。“知与馬君共戰,而辭自”,文意通順。

總之,此簡當釋讀標點如下:“書不得。即日前部胡閏那適到,受辭如右,消息得動静。”

6.□念 准此作□來□台(孔木14;《樓蘭》96

按:第一個缺釋之字圖版作“”(見附圖3),似是“姦”字,待考。“准”圖版作“”,皇象書《急就章》“准”作“”(20),右旁寫法明顯不同,其字當非“准”,而應是“請”字,王羲之草書“請”作“”,王獻之草書作“”(《草》3711),可以比勘。

“此”圖版作“”,當是“曹”字草書,如東漢安徽亳縣曹氏宗族墓地磚文“曹”作“”(《漢草》89),皇象書《急就章》作“”(41),皆其比。又沙木861:“[]大□□身。”(《樓蘭》386)第一個缺釋之字圖版作“”,沙畹釋“空”,非是,其字當是“吾”,如李世民草書“吾”作“”(《草》972)。第二個缺釋之字圖版作“”,亦當是“曹”字,“吾曹”猶言我輩,典籍習見。侯木LBT:025:“以六月十三日市□□如十即一□。”第一個缺釋之字圖版作“”(《樓蘭》481),我們認爲也應當是“曹”字,“市曹”可能是管理市場的機構。

“作”圖版作“”,皇象書《急就章》“作”作“”(40),王羲之草書作“”(《草》237),“”右旁寫法不同,當非“作”,可能是“征”字。其後缺釋之字圖版作“”,當是“行”字,如沙木858[]內送行”之“行”作“”(《樓蘭》422),王羲之草書“行”作“”(《草》1112),皆其比。“曹征行”可能是人名。

7.從胡當散供三斛新褐囊一枚胡索一張 (孔木21;《樓蘭》99

按:“當”圖版作“”(見附圖4),孔拉德釋“留”,是也。日本《斯》誤釋作“當”,《樓蘭》從之,非是。居延簡“留”或作“”(居220.13A;《漢草》258),沙紙931背面“是故發言留意”作“”(《樓蘭》66),皆其比。流沙簡“當”作“”(流遺24;《漢草》257),王羲之草書作“”(《草》2769),孔紙28.1b“十一日當”作“”(《樓蘭》258),皆與“”形近而有别。沙紙929:“爲世主。”(《樓蘭》452)“”沙畹釋“留”,王國維釋“當”,《樓蘭》從王釋是正確的。

“胡”圖版作“”,乃“故”字常見草書形式,如孔紙13.2背面“故不多[]”之“故”作“”(《樓蘭》176),孔紙33.1正面“頃來多事,故不復悉發”作“”(《樓蘭》292),孔紙33.2正面“亂世多故”作“”(《樓蘭》296)。“胡”草書右旁寫法與“故”不同,如同一支木簡上“胡留散”的“胡”作“”,孔木10“即日前部胡閠那適到”之“胡”作“”(《樓蘭》92),右旁寫法之不同一目了然。“故索”就是舊繩索。沙木772:“取書一封□不各一□□□付胡泰□□□□。”“各一”後缺釋之字圖版作“”(《樓蘭》420),據字形可能也是“故”字,沙畹釋作“封”,非是。又“胡泰”之“胡”圖版作“”,舊多誤釋作“故”,《樓蘭》改釋爲“胡”也是正確的。

8.□□單聞未去轉售于(孔木24;《樓蘭》101

按:第二個缺釋之字圖版作“”(見附圖5),當是“因”字。第一個缺釋之字圖版作“”,當是“謹”字草書,如沙木853“謹案文書”之“謹”作“”(《樓蘭》376),沙木873“□言謹案文書將張僉言”作“”(《樓蘭》378),皇象書《急就章》“謹”作“”(《急》40),趙孟頫草書作“”(《草》3745),皆其比。又沙木883:“國推賈□表言。”(《樓蘭》307)缺釋之字圖版作“”,林梅村、孟凡人釋作“謹”,可從。

9.泰始五年十一月九日倉曹掾李足監倉蘇[]

奏曹史淳于仁兵曹史靳仁從掾位張雅(孔木49正面;《樓蘭》110

按:此木簡從左至右豎行有四行文字(見附圖6),以上録文爲第一、二行,第三、四行內容全同。“[]”在木簡上爲第一行最後一個字,作“”,下半殘缺,但第四行第一個字也是這個字,作“”,顯然不是“良”字,胡平生將此字釋作“受”,是完全正確的,如沙木847“兵郭得受”之“受”作“”(《樓蘭》380),橘木西圖史(12:“十月廿六日,兵王受□自下辭:□追還,不得賊物,審辭具。”“受”作“”(《樓蘭》526),皆其比。《樓蘭》徵引了胡釋,但仍從孔拉德、林梅村、孟凡人釋作“良”,可謂取捨失當。

“靳”圖版作“”,當是“瓠”字,此處“瓠”爲姓。其字又作“瓡”,如孔木34.2“弟子瓠珍再拜”之“瓠”作“”(《樓蘭》298),沙紙896“瓠休寶”作“”(《樓蘭》303)。又孔紙24.1“得□武”,缺釋之字圖版作“” (《樓蘭》232),可能也是“瓡(瓠)”之殘。

10.出𢇲卌一斛七斗六升給稟將尹宜部兵胡皮鸞十二人人日食一斗二升起十月十一日盡十一月十日(孔木50正面;《樓蘭》112

按:“鸞”圖版作“”,當是“等”字,類似的如孔木53“出孫歆等五人人日食一斗,起二月一日盡”之“等”作“”(《樓蘭》116),孔紙19.4正面“段敷等對前”作“”,孔紙19.4背面“敷等”作“”(《樓蘭》202),沙木734正面“兵梁秋等四人人日食六升”作“”(《樓蘭》440),皆其比。此簡當標點作:“出𢇲卌一斛七斗六升。給稟將尹宜。部兵胡皮等十二人,人日食一斗二升,起十月十一日盡十一月十日。

11斛給稟

*三月一日孔木55《樓蘭》116

按:這是一支廩給出券,其所出糧食供應時間一般用“起某月某日盡某月某日”表示,所以孔拉德在“三月”前補“起”字。今按據圖版“月”前殘存二字(見附圖7),作“”,第一字“”顯然是“起”字,尚殘存右半,第二字“”乃是“二”字,原釋作“三”,乃是誤將“起”殘存的末筆與下“二”字合而爲一。

12八升給稟掾(孔木56;《樓蘭》117

按:據圖版“八升”前尚殘存一字作“”(見附圖8),當是“斗”字。“掾”圖版作“”,當是“將”字,“給稟將”當是負責倉廩出糧之吏,如沙木740有“給稟將孟□”(《樓蘭》82),孔木50正面有“給稟將尹宜”(《樓蘭》112),皆其比。

13五日盡廿日(孔木59;《樓蘭》118

按:“五”圖版作“”(見附圖9),當是“月一”二字,“一”上一字爲“月”之殘。此爲廩出簡,而樓蘭所出廩出簡的供糧起始時間多爲每月的一日、十一日和廿一日,只有一例例外,即孔木57“起十月六日盡”(《樓蘭》117)。所以綜合起來看,此處供糧起始時間也應當是某月一日,爲某月五日的可能性比較小。

14.右稟三百卅四斛三斗四升(孔木90;《樓蘭》129

按:“稟”圖版作“”(見附圖10),當是“出”二字。隸書“出”常寫作“”形,草書遂形似“土”,如流沙簡“出”或作“”(流戍6;《漢草》116),居延簡或作“”(居336.37;《漢草》117),“”顯然就是“出”草書寫法。“”,與同簡“出粟七斛六斗五升”之“粟”作“”寫法相同,所以也應當是“粟”字。這是一支廩出簡,“右出粟三百卅四斛三斗四升”當是對一組廩出簡所記録廩出粟總數的概括。

又孔紙18.5背面:“甚□□。”(《樓蘭》197)“甚”圖版作“”,武威醫簡“甚”作“”(武醫79),居延簡作“”(居145.8;《漢草》88),索靖草書作“”,王羲之草書作“”(《草》35),孔紙29.5“人甚多”作“”(《樓蘭》269),可知“”絶非“甚”字。其字當是“知”字,如皇象書《急就章》“知”作“”(33),索靖草書作“”,宋克草書作“”(《草》2866),皆其比。“知”下缺釋之字圖版作“”,也應當是“出”字。“出”下缺釋之字圖版作“”,當是“山者”二字,如王羲之草書“者”作“”,謝璠伯草書作“”,智永草書作“”(《草》1967)。“知出山者”,文意通順。

15.□九十四斛二升(孔木95;《樓蘭》131

按:“升”圖版作“”,當是“斗”字。“斗”古文字作“”“”等形,隸書變作“”(石門頌)、“”(晉右尚方釜;《篆隸》1019[11]),所謂“人持十爲斗”即指這種字形,其與“升”的不同在於“十”形與左半構形相接而不相交。樓蘭簡中也有這樣的寫法,如孔木57“日食一斗”作“”(《樓蘭》117),孔木91“右出小麥二斛六斗”作“”(《樓蘭》129),沙木729“出大麥一斛五斗”作“”(《樓蘭》332),皆其例。沙木871“□升梴梁”之“升”圖版作“”(《樓蘭》408),無疑也應當釋作“斗”。

16百人六斛五斗(孔木100;《樓蘭》133

按:“人”圖版作“”,其字在整行中位置偏左(見附圖11),不太可能是“人”字,而當是“廿”或“卅”之殘,“百廿/卅六斛五斗”,當是某次出廩或入廩的糧食數量。

17□陳(?)□羊二口(引按:原誤録作“□”)蒲□(孔木101;《樓蘭》133

按:“羊”前缺釋之字圖版作“”(見附圖12),當是“羡”字。據圖版“羊”字右邊有一字作“”,乃是“礼”字,“羡礼”當爲人名,“礼”字當係寫脱後所補。“蒲”後一字圖版作“”,根據殘存筆劃很可能是“陶”字,“蒲陶”就是“葡萄”,爲同一個詞的不同書寫形式。

18. 長史函書一封詣敦煌府蒲書十六封具

十二封詣敦煌府二詣酒泉府二詣王懷闞頎(孔木107;《樓蘭》138

按:“具”圖版作“”,當是“其”字。此段文字當點作:“出長史函書一封,詣敦煌府;蒲書十六封:其十二封詣敦煌府,二詣酒泉府,二詣王懷、闞頎。”録作“具”則文不可通。

19.將梁惠部  卅二人  七月二日(孔木113;《樓蘭》141

按:“卅”圖版作“”,顯然是“卌”字。

20.泰始四年六月發訖部兵名至高昌留屯逃亡物故等事(孔木114;《樓蘭》143

按:此木簡《樓蘭》正文部分圖版不甚清晰,而第二冊封面亦有此圖版,則比較清晰(見附圖13),故我們採用封面圖版。“發”圖版作“”,當是“以来”二字。“訖”圖版作“”,當是“諸”字。“等”圖版作“”,似非“等”字,有可能是“示”,待考。此段文字當點作:“泰始四年六月以來,諸部兵名至高昌留屯、逃亡、物故示(?)事。”

21.敦煌煌煌煌煌煌  寘煌  奉奉如四寫(孔木116;《樓蘭》144

按:此當是習字簡。據圖版起始二字“敦煌”下尚有一字,作“”(見附圖14),部分筆劃與“煌”字相交,其字顯然是“敦”字,當補。“”圖版作“”,亦是“敦”字,當正。

兩“奉”字圖版作“”和“”,乃是“泰”字草書,如皇象草書“泰”作“”,王羲之草書作“”,武則天草書作“”(《草》2707),皆其比。“如”圖版作“”,“如”“始”草書皆可這樣寫,如晉王廙草書“如”作“”(《草》1826),晉衛瓘草書“始”作“”,梁沈約草書作“”(《草》1843)。但此處“”則當是“始”字,“泰始”爲晉武帝司馬炎年號,樓蘭出土簡紙文字中習見。“寫”圖版作“”,當是“年”字,如皇象書《急就章》“年”作“”(39),索靖草書作“”(《草》180),王羲之草書作“”(《草》181),皆其比。“泰始四年”有可能就是這枚簡的書寫之年。

22.竟吏恐而放之(孔紙1.a.b;《樓蘭》146

按:“放”圖版作“”,乃是“𢼜”字。此段文字出自《戰國策·燕策》,今本亦作“赦”。

23.正月廿四日淮白别障各尓在遠不數音問常用歎想……作書忽忽不知何所説(孔紙4;《樓蘭》152

按:“障”圖版作“”,當是“隔”字,“别隔”就是離别而又關山阻隔的意思,如《太平御覽》卷四六二引《江表傳》,蔣幹爲曹操往説周瑜,周瑜一見面就指出其來意,蔣幹曰:“吾與足下州里中間别隔,遥聞芳烈,故來叙闊,并觀雅頌。而云説客,無乃逆詐乎?”[12]“别隔”意同,可以比勘。

“忽”圖版作“”,乃是“葱”字,如居延簡“葱”或作“”(居延簡甲2001;《篆隸》56),無極山碑作“”(《隸辨》4A),皇象書《急就章》作“”(55),皆其比。“葱”文中借爲“怱”,二字古书中亦有相通之例[13]。“忽”當爲“怱”排印之誤。

此段文字當點作:“正月廿四日淮白:别障各尓在遠,不數音問,常用歎想。……作書蔥蔥(怱怱),不知何所説。[]自愛,有信數示。不聞。蘇德興白。”

24.趙軍許麥這得廿斛即與趙督(孔紙5.1;《樓蘭》155

按:“這”圖版作“”,所從似“言”而多一横。今謂此字當是“適”字。《玄應音義》卷三《摩訶波若波羅蜜經》第十三卷音義“適生”條謂“適”《三蒼》古文作“[14],一般認爲“適”所從“啻(啇)”與“言”形近,故寫從言[15]。此處“”據文意也應當是“適”字,其似“言”的部件正是“啻(啇)”之訛變。此段文字當釋録標點作:“趙軍許麥,適得廿斛,即與趙督。”

25.左謙前相□任綵所來出皮佰

致東縣賣今在郡便錢市綵適得

去餘綵問所言責并官所給嘗計足(孔紙6.1;《樓蘭》158

按:“”圖版作“”,乃是“師”字,如漢劉炟草書“師”作“”,三國吴皇象草書作“”(《草》3258),馬紙253“干徵師”作“”(《樓蘭》555),北魏元欽墓誌“復授宗師”作“”(《北圖》5/112)。

又沙木738正面:“出佰一合磑一合  景元四年八月八日幕下史索廬靈付兼將張禄。”(《樓蘭》314)“出”圖版作“”,王國維釋“五”,可從,其上當有缺字。“”圖版作“”,亦是“師”字[16]。第一個“合”圖版作“”,乃是“口”字;“廬”圖版作“”,乃是“盧”字。

“給嘗”之“嘗”圖版作“”,乃是“賞”字,當訂正。

文中“便錢”就是借錢的意思,如《資治通鑒》卷二七三《後唐紀二》:“豆盧革嘗以手書便省庫錢數十萬。”胡三省注:“今俗謂借錢爲便錢,言借貸以便用也。”[17]

26.追惟悲剥情[]

何痛當奈何愍念之□(孔紙8.1;《樓蘭》163

按:缺釋之字圖版作“”,當是“至”字之殘,此段文字當點作:“追惟悲剥,情[]何,痛當奈何,愍念之[]。”

27.悼痛當[]

篤不任來顧因答憂

□□□揖休讓頓首(孔紙8.2;《樓蘭》163

按:第一個缺釋之字圖版作“*”,第二個缺釋之字圖版作“”,當是“不次”二字之殘。“不次”爲書札結尾套語,類似的有“不宣”“不備”“不具”“不悉”“不多”等[18]

第三個缺釋之字圖版作“”,孔拉德釋“郭”,林梅村釋“敦”,前釋是,其字右旁顯然是“阝”而非“攵”。

28不□

□事□□意問安

□斷絶不□想也(孔紙9.1b背面;《樓蘭》165

按:第一個“不”下缺釋之字圖版作“”,當是“悉”字之殘,如孔紙25.3背面“悉得”作“”(《樓蘭》242)。又孔紙25.3正面“不悉”作“”,原釋作“迷”應當是錯誤的。“不悉”是書札常用套語。

第二個“不”下缺釋之字圖版作“”,當是“能”字之殘,如索靖草書“能”作“”(《草》602),孔紙25.1“何能”作“”(《樓蘭》238)。

29.三月十四日仁再拜此信

累雖表問徹(?)情不(孔紙9.3正面;《樓蘭》167

按:“此”圖版作“”,當是“比”字,此處“比”是“近來”的意思。

“徹”圖版作“”,原釋文在“徹”旁標問號,可見釋作“徹”而不確定。今按此字乃是“微”字。“”小篆作“”,秦漢文字左旁下部或變作“耳”形,如馬王堆帛書“微”或作“*”(老甲85)、“”(十109;《馬編》76[19]),銀雀山漢簡作“”(銀133)、“”(銀259;《銀編》64[20])。後世隸楷文字承襲此形,如北海相景君銘“微”作“”(《篆隸》122),唐戴令言墓誌“自微子啓宋”作“”(《北圖》21/26),敦煌俗字或作“”(《敦典》421)。“微情”是對自身情感的謙稱,如《晉書》卷七六《王廙傳》載廙上疏曰:“臣犬馬之年四十三矣,未能上報天施,而諐負屢彰。恐先朝露,填溝壑,令微情不得上達。謹竭其頑,獻《中興賦》一篇,雖未足以宣盛美,亦是詩人嗟嘆詠歌之義也。”[21]又孔紙25.5正面“三日微泠(冷)”的“微”作“”(《樓蘭》244),亦可以比勘。

此段文字當點作:“三月十四日仁再拜。比信累雖表問,微情不。”

30令孤興稟(孔紙11正面;《樓蘭》170

按:“孤”圖版作“”,乃是“狐”字,“令狐”爲複姓。“稟”圖版作“”,當是“案”字,如吐魯番出土文書高寧縣上言“謹案華豹部隤明當”之“案”作“”(《吐魯番》1/79[22]),是其比。孔木117:“白叔然敬奉。”“奉”圖版作“”,應當也是“案”字。

31□□當還

*來曹家雄

*未肯(?)時還今

*[]無欲還綵意

在遠自濟今欲案留

霸一生口聞承死罪死罪(孔紙11背面;《樓蘭》171

按:“雄”圖版作“”,當爲“雖”字,如北魏奚智墓誌“雖郅都守邊”作“”(《北圖》3/98),北魏青州刺史元馗墓誌“素體雖融”作“”(《北圖》5/119),皆其比。

“肯”圖版作“”,原釋文在字旁加有問號,表示不能確釋。今按其字確是“肯”字,如居延簡“肯”作“”(居551.9;《漢草》79),隋李虎墓誌“未肯淳儒”作“[23]

32秦□

[]□教旨云

[]有良信付之(孔紙12正面;《樓蘭》173

按:“秦”後缺釋之字圖版作“”,當是“藥”字草書,如漢武威醫簡“藥”或作“”(武45;《漢草》11),皇象書《急就章》作“”(29),王羲之草書作“”(《草》832),皆其比。“奉”後缺釋之字圖版作“”,孔拉德釋“來”,可信,“來教”是對對方來信的尊稱,“奉来教”就是收到對方的來信。

33.吾心弘領憑據重

心弘領亡重歸(孔紙12背面;《樓蘭》172

按:第一個“弘”字圖版作“”,第二個“弘”圖版作“”,皆是“引”字,如漢陳球碑“引”作“”(《隸辨》98A),西晉《三國志》寫本作“”(《篆隸》912),《龍龕手鏡·弓部》謂“引”古作“[24]皆其例。“引領”就是伸頸遠望,形容殷切盼望之貌。“弘”俗書作“”,與“引”有别,但古籍録文常常誤混。又如弘仁本《文館詞林》卷一五七西晉曹攄《贈韓德真》:“朝遊龍泉,夕棲鳳柯。同宿望舒,參轡羲和。曜日月,不榮若何。”[25]”顯然也是“引”字,“引”訓長,“引曜”就是長曜。羅國威《日藏弘仁本文館詞林校證》亦誤認作“弘”[26]

“據”圖版作“”,左旁當爲“足”草書,其字乃是“躆”字,“躆”“據”通用字。如《文選》卷四五班固《答賓戲》:“應龍潛於潢汙,魚黿媟之,不覩其能奮靈德,合風雲,超忽荒而躆昊蒼也。”李善注引徐廣《史記》注:“躆,音戟躆與據同,謂以足持之。”[27]

34*所顧慮諸事不能復諧也(孔紙17.1《樓蘭》187

按:“顧”圖版作“”,乃是“規”字,如晉辟雍碑“規模之格”作“*”(《北圖》2/43),晉張朗碑“清規遠舉”作“”(《北圖》2/67),北魏諮議元弼墓誌“顧眄生規”作“”(《北圖》3/41)。“規慮”就是規劃謀慮的意思,如《淮南子·人間訓》:“凡人之舉事,莫不先以其知規慮揣度,而後敢以定謀。[28]《三國志·吴書》卷一三《陸遜傳》:“(吕)至都權問:‘誰可代卿者?’對曰:‘陸遜意思深長才堪負重觀其規慮終可大任而未有非羽所忌無復是過若用之當令外自韜隱,内察形便然後可克。’”[29]可以比勘。此處“所規慮諸事”當作一句讀,且與下句“不能復諧也”也應當相連,中間缺字不會很多。

又馬紙261:“惟廣興身死未能得出理觀欲向臺時熱。”(《樓蘭》559)“觀”圖版作“”,顯然也是“規”字,“規欲”就是打算的意思。“出”圖版作“”,當是“分”字。

35白敦煌

□倉卒不備在[]

前來圖欲還西

不得還所來生□驢(孔紙17.2;《樓蘭》189

按:“倉卒”前缺釋之字圖版作“”,當是“别”字,“别倉卒,不備”當是臨别之時很倉卒,很多話來不及説的意思。“生”下的“□”圖版作“”,乃是“口”字,“生口”可以指俘虜,也可以指牲畜,此處與“驢”相對,可能是指俘虜。“生口”一詞又見孔紙11背面“霸一生口”(《樓蘭》170),孔紙19.5正面“承生口本”(《樓蘭》202),此二例亦難確定是指俘虜還是牲畜。孔紙6.1:“舍[]生□。”(《樓蘭》159)“生”下的“□”圖版作“”,也是“口”字。

36離去者情不□

*又西期會迫□

*戀情增煩白

*散西道路遠

*□爲民□□□

動静倉

*般不恪厲支

*白前貢專來干有□

*一八耕既少省

□加比屬没體(孔紙18.1背面;《樓蘭》192

按:“去者”圖版作“”“”,乃是“左右”二字。“遠”圖版作“是“遂”字,如漢孟孝琚碑“遂”作“”(《篆隸》115),孔紙25.4正面尓涂遂遠”之“遂”作“《樓蘭》244。“般”圖版作“*”,當是“敢”字,如皇象書《急就章》“敢”作“”(7)。“專”圖版作“”,《樓蘭》引日本《斯》釋“有”應當是正確的。“干”圖版作“”,當是“牛”字。“有”圖版作“”,有可能是“加”字,如皇象草書“加”作“”,王羲之草書作“”(《草》577)。“一八”圖版作“*”,當是“下”字,如居延簡“下”或作“”(居34.22;《漢草》3),沙木738正面“幕下史”作“”(《樓蘭》314),孔木44:“□將城內田明日之後便當斫地下種□”之“下”作“”(《樓蘭》107)。“下耕”應當是開始耕種的意思。

“屬”圖版作“”,當是“厲”字,如皇象書《急就章》“萬”作“”(6),“癘”作“”(27),李世民草書“厲”作“”(《草》123),皆其比。皇象書《急就章》“屬”作“”(40),智永草書作“”(《草》1793),孔紙30.1“屬説華督在此”作“”(《樓蘭》272),與“厲”草書顯然不同。

“體”圖版作“”,劉炟草書“體”作“”,王羲之草書作“”(《草》4052),與“”有别。此字疑是“聽”字,如張芝草書“聽”作“”,智永草書作“”(《草》3087),沙木762“數聽事目下”作“”(《樓蘭》384),皆其比。又孔紙26.2正面“聽風動加之大義”之“聽”圖版作“*”(《樓蘭》248),與“聽”草書寫法有別,疑是“德”字,如皇象書《急就章》“德”作“”(6),索靖草書作“”(《草》1169)。

37□大刑獄□聞(孔紙18.3;《樓蘭》195

按:“獄”下缺釋之字圖版作“”,乃是“竊”字。“竊”馬王堆帛書作“”(老乙12下)、“”(縱横家書51;《篆隸》493)等形,字從宀從米從萬。《説文》小篆“竊”作“”,許慎謂“廿”“禼”皆聲。劉釗先生認爲其説不可信,“禼”當是從“萬”訛變分化出來的一個字,“廿”則很可能是“萬”字所從之“”形的訛變[30]。“竊”字從“萬”的寫法,在漢代以後仍有流傳,如魏元乂墓誌“曾何竊比”之“竊”作“”(《北圖》5/32),正從“萬”。孔紙18.3雖殘脱太甚,文意已不可知,但“”顯然也應當是“竊”字,“竊聞”一語典籍也習見。

38行憘

*熱想平安

如宜

*人湌食未

*惻□□

*欲須西迎兵

卿并(孔紙19.1;《樓蘭》198

按:據圖版“人”前尚有殘損一字作“”(見附圖15),當是“夫”字,如孔紙33.1“夫人湌食如常”(《樓蘭》292)。“如宜”二字寫在“食”字右下邊的行間,並且寫得比較小,應當是抄脱後所補,故此句當是“[]人湌食如宜”,“如宜”與“如常”皆爲書札問候語,義爲“順適,安好”[31]

”圖版作“”,《樓蘭》録作“”是正確的,但注釋以爲就是《玉篇》訓“急性”的“”字則非是。此處“惻”應當就是“反側”,“”當是“反”的類化增旁字,涉下“惻”字而增忄旁。類似的如吐魯番出土前凉殘券有“悔”字(《吐魯番》1/1),此“”字即同“反”(整理者釋作“返”,不確),涉下“悔”字而類化增忄旁。

“惻”下一字圖版作“”,當是“与”字,如孔紙19.4背面“罪与法相”之“与”作“”(《樓蘭》202),橘紙西圖史(2)“王使迴(引按:原誤録作“迥”)復羅從北虜中与嚴參事往”作“”(《樓蘭》528),橘紙西圖史(3)作“”(《樓蘭》531),皆其例。

“与”下圖版實有二字,作“”“”,顯然是“小郎”二字。

39□值冠亂置(孔紙20.1;《樓蘭》206

按:“冠”圖版作“”,乃是“寇”字,當正。

40.三九廿七二八十六

二九十八□□(孔紙22.15;《樓蘭》223

按:據圖版(見附圖16)可知,這應當是一張記録乘法口訣的殘紙。“二九十八”下圖版作“”,顯然應當是“一八而八”四字之殘。孔拉德將“一八”二字釋作“六”,誤。《樓蘭》以爲是兩個字,亦非。

九九乘法表在秦漢出土簡牘中就已有發現,秦漢時的九九表都不包括“一九而九”到“一一而一”這九句[32]數學史家杜石然《中國數學簡史》稱:據現有的資料,九九歌最初是由九九八十一二二而四,至少到西元一、二世紀時仍是如此。……九九歌擴充至一一如一,這大約是西元五至十世紀間的事。[33]此表有“一八而八”一句,説明此表當已經有“一九而九”到“一一而一”這九句。樓蘭出土文書年號最晚的是前涼的“建興”,所以學者一般認爲其時代應屬魏晉時期。若然,則此九九表就應當是目前所見最早的有“一九而九”到“一一而一”這九句的乘法口訣表。

41.□如劣□當垂老(孔紙23.4;《樓蘭》228

按:“如下一字圖版作“”,當是“常”字,如皇象書《急就章》“常”作“”(34),孔紙33.1“夫人湌食如常”作“”(《樓蘭》292),沙木875正面“尚熱,卿常須仰侍”作“”(《樓蘭》412),馬紙2493)“别里忽久,每常爲勞”作“”(《樓蘭》512),橘紙西圖史(8)“已呼”背面“别後經年,常有思□”作“”(《樓蘭》547),可以比勘。後三例《樓蘭》皆釋作“當”,非是。“如常”爲書札常見問候語,此件文書有可能是書札殘紙。舊釋皆將“”割裂爲“劣□”二字,不可信。

“垂”圖版作“”,當是“那”字。“那”小篆作“”,从“冉”,俗書“冉”或與“舟”相混,如北魏元誕墓誌“字那延”作“”(《北圖》5/98),P.3906《字寶碎金》卷尾七言詩“要來不得那(奈)人何”作“[34],皆其比。此處“當那老”下仍當有文字,“那”可能也通“奈”。

42.走近日郵大(孔紙26.1正面;《樓蘭》247

按:“走”圖版作“”,當是“遠”字,如同紙下文“近遠益增勞”作“”,可以比勘。“日”圖版作“”,當是“同”字,如張芝草書“同”作“”,王羲之草書作“”(《草》174)。“郵”圖版作“”,當是“歡”字,如智永草書“歡”作“”,歐陽詢草書作“”(《草》2473)。“遠近同歡”,文意通暢。林梅村、孟凡人正釋作“遠近同歡”,但將“大”釋作“甚”則非是。

43□府君  歸敦煌  韋效穀  麴府君(孔紙27.1b;《樓蘭》251

按:“歸”圖版作“”,皇象書《急就章》“歸”作“”(12),王羲之草書作“”(《草》3261),智永草書作“”(《草》3262),孔紙26.1正面“而辭自歸”作“”(《樓蘭》246),寫法皆與“”不同,其字當非“歸”字,疑是“楊”或“揚”字,“楊/揚敦煌”當與“韋效穀”一樣爲人名。

44用可可從之□(孔紙28.12;《樓蘭》263

按:“從”圖版作“”,當是“説”字,如衛瓘草書“説”作“”,智永草書作“”(《草》3708),孔紙30.1“屬説華督在此”作“”(《樓蘭》272),皆其例。武威醫簡“從”或作“”(武45;《漢草》166),劉炟草書作“”,王羲之草書作“”(《草》1148),孔紙29.2“從此以西”作“”(《樓蘭》266),右旁寫法與“”顯然有别。

45大衰老意□(孔紙28.13;《樓蘭》263

按:“意”圖版作“”,當是“齊”字,如王羲之草書“濟”作“”(《草》1547),孔紙25.1“五月二日濟白”作“”(《樓蘭》238),孔紙32.2背面“濟白”作“”(《樓蘭》290),右旁草書寫法皆與“”相同。桓温草書“意”作“”,王羲之草書作“”(《草》4097),智永草書作“”(《草》4098),沙紙931背面“發言留意”作“”(《樓蘭》66),皆與“”寫法有别。

46尚可爲子□(孔紙28.14;《樓蘭》264

按:“爲”圖版作“”,當是“有”字,如孔紙30.1“使厚待遇其門户,莫使有役使”作“”(《樓蘭》272),侯木LBT:015“辭前郡來時,各有私餉”作“”(《樓蘭》477),孔紙27.2“有”作“”(《樓蘭》252),孔紙27.7“有推社”作“”(《樓蘭》256),皆其例。又孔紙29.2“幸爲二胡偶”之“爲”圖版作“”(《樓蘭》266),亦當是“有”字。孔紙12正面“何堪爲”作“”(《樓蘭》172),與前舉“有”字寫法有别。馬紙261“不得汝白事,用如一□”之“如”圖版作“”(《樓蘭》558),“求一來看者,便如”之“如”圖版作“”,二字應當都是“爲”字草書。

47.有病呼牛□□□(孔紙31.1a背面;《樓蘭》276

按:“有”圖版作“”,當是“馬”字。同紙下文又有“有病呼□”,其中“有”圖版作“”,亦當是“馬”字。如皇象書《急就章》“馬”作“”(8),司馬睿草書作“”,王羲之草書作“”(《草》4118),孔木12“假司馬”作“”(《樓蘭》94),孔紙26.1正面“知与馬君共戰”作“”(《樓蘭》246),沙木857“假司馬”作“”(《樓蘭》410),皆其比。

48.此於事小

□邑□今

佳足下[]

安得(孔紙31.4正面;《樓蘭》282

按:此紙除最左邊殘存半行外,共存四行(見附圖17),其中第一、三行,即“此於事小”與“佳足下[]”兩行,墨色較濃,當爲第一次所書、互相銜接之文;第二、四行,即“□邑□今”與“安得”兩行,墨色較淡,當是後來以此紙作爲習字紙所書,但第二行爲楷書,第四行爲草書,是否爲同一人所寫、互相銜接之文,則不得而知。

除以上四行字外,又有草書“公然”二字寫在二、三、四行字之上,很可能是在前兩次書寫後第三次所書。此二字原釋文未釋録,可補。

第二行缺釋的兩個字,在圖版上爲“公然”二字草書所覆蓋,不是很清晰。“邑”上一字,圖版作“”,剔除覆蓋筆劃作“”,乃是“人”字;“邑”下一字圖版作“”,剔除覆蓋筆劃作“”,乃是重文符號。所以此行當録作“人邑邑今”,“邑邑”即“悒悒”,如橘紙西圖史(3)“未知王問,邑邑”(《樓蘭》531)。

49.□謝思□(孔紙31.4背面;《樓蘭》282

按:此紙也是習字紙,除最右邊殘存的半行外,三行正書,兩行倒書(見附圖18),“□謝思□”一行就是倒書。“謝”圖版作“”,當是“詠”字,如索靖草書“永”作“”,智永草書“永”作“”(《草》76),智永《真草千字文》“詠”作“[35],皆其比。皇象書《急就章》“謝”作“”(8),王羲之草書作“”,智永草書作“”(《草》3741),與“”右旁寫法顯然不同。“詠思”就是詠歎思念的意思。“思”下缺釋之字圖版作“”,乃是“之”字,當補釋。

50.須來不□(孔紙31.5背面;《樓蘭》283

按:“須”圖版作“”,當是“頃”字,如孔紙26.2“頃來不復言”作“”(《樓蘭》248),孔紙33.1“頃來多事”作“”(《樓蘭》292),皆其例。“頃來”就是近來的意思。

侯紙LBF1:7背面:“六月廿九日王賓軍□碩者趣别臨訣豈豈不知何□□不登□□。”(《樓蘭》310)“軍“下缺釋之字圖版作“”,當是“白”字。“碩”圖版作“”,亦當是“頃”字,左旁右下部分當是污點,非筆劃。“頃者”也是近來的意思。此處當點作:“六月廿九日王賓軍白:頃者趣别,臨訣豈豈,不知何□□。不登□□。”



注釋:

 

[1] 參侯燦《樓蘭發現·遺存·漢文簡紙文書研究綜述》一文,載侯燦、楊代欣《樓蘭漢文簡紙文書集成》,19-20頁,天地出版社1999年版。

[2] 其中部分誤識字爲後來的研究者所沿誤,如鄭婕《魏晉南北朝簡牘文字研究》(華東師範大學2007年博士學位論文)、李建廷《樓蘭殘紙文書俗字研究》(華東師範大學2008年碩士學位論文)中就存在這種情況。

[3] []空海《篆隸萬象名義》79頁上欄,中華書局1995年版。

[4] []陳彭年《大廣益會玉篇》,中華書局1987年影印張氏澤存堂刻本。

[5] 陸錫興《漢代簡牘草字編》(簡稱《漢草》),上海書店出版社1989年版。

[6] [三國吴]皇象書《急就章》,《中國法帖全集》16冊影印明拓松江本,湖北美術出版社2002年版。

[7] []顧藹吉《隸辨》,中華書局1986年影印清康熙玉淵堂刻本。

[8] 北京圖書館金石組編《北京圖書馆藏中國歷代石刻拓本匯編》(簡稱《北圖》),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斜綫前爲冊數,後爲頁數。

[9] 黄征《敦煌俗字典》(簡稱《敦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10] 洪鈞陶《草字編》(簡稱《草》),文物出版社1983-1984年版。

[11] 徐中舒主編《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簡稱《篆隸》),四川辭書出版社1985年版。

[12] []李昉太平御覽2125頁上欄,影印涵芬樓影宋本,中華書局1960年版。

[13] 參高亨等《古字通假會典》24頁,齊魯書社1989年版。

[14] []释玄應《一切經音義》(簡稱《玄應音義》),中華大藏經(漢文部分)56册影印高麗藏本,852頁上欄,中華書局1993年版。

[15] 參徐在國《隸定古文疏證》41頁,安徽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16] 李均明《〈流沙墜簡〉釋文校正》一文(載《文史》第十二輯,中華書局1981年版)認爲此“師”讀爲“篩”,可信。此詞敦煌文獻亦見,蔣禮鴻認爲即“帛篩”,參見《〈敦煌資料〉(第一輯)詞釋》“伯師”條,收入《蔣禮鴻集》第三卷,219頁,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孔紙6.1的“師”亦當讀爲“篩”。

[17] []司馬光《資治通鑒》8911頁,中華書局1956年版。

[18] 參張小豔《敦煌書儀語言研究》379-383頁,商務印書館2007年版。

[19] 陳松長馬王堆簡帛文字編》(簡稱《馬編》),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

[20] 駢宇騫銀雀山漢簡文字編》(簡稱《銀編》),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

[21] []房玄齡等《晉書》2004頁,中華書局1974年版。

[22] 中國文物研究所等《吐魯番出土文書(壹)》(簡稱《吐魯番》),文物出版社1992年版。

[23] 王其禕周曉薇隋代墓誌銘彙考》第3172頁,綫裝書局2008年版。

[24] []釋行均龍龕手鏡151頁,中華書局1985影印高麗本

[25] []許敬宗《文館詞林》36頁上欄,日本古典研究會1969影印日藏弘仁本

[26] 羅國威《日藏弘仁本文館詞林校證》41頁,中華書局2001年版。

[27] [南朝梁]蕭統《文選》635頁下欄,中華書局1977年影印清胡克家刻本。

[28] 張雙棣《淮南子校釋》1831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29] []陳壽《三國志》1344頁,中華書局1982年版

[30] 參劉釗《古文字構形學》129-130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31] 參張小豔《敦煌書儀語言研究》388頁。

[32] 參王焕林《里耶秦簡九九表初探》,載《吉首大學學報》20061期,46-51頁。

[33] 杜石然《数学·历史·社会》14頁,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34] 上海古籍出版社、法國國家圖書館編《法國國家圖書館藏敦煌西域文獻》第29179頁下欄,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

[35] []智永書《真草千字文》,《中國法帖全集》第16202頁,湖北美術出版社2002年版。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1112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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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微密倓塞 在 2009/11/13 16:08:44 评价道:第1楼

    23此段文字當點作:“正月廿四日淮白:别障各尓在遠,不數音問,常用歎想。……作書蔥蔥(怱怱),不知何所説。[]自愛,有信數示。不聞。蘇德興白。”

    别障的障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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