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使用IE9以上版本或非IE内核的浏览器。IE浏览器请取消兼容性设置,非IE内核浏览器也无需使用兼容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学者文库详细文章 背景色:
字体大小:放大 缩小 原始字体
蘇建洲:《上博三·中弓》簡20“攼析”試論
在 2009/11/16 16:28:24 发布

《上博三·中弓》簡20「攼析」試論

(首發)

蘇建洲

彰化師大國文系

 

(一)

  仲弓曰:「今之君子=(君子),孚過(析),難以納諫。」(簡20,非討論的字形以通行字表示)

其中「孚過(析)」,整理者說「義不詳,待考。」[1]已有許多學者對此句的訓讀發表過高見:陳劍先生說:「『孚』聲字與『复』聲字常通,『孚』讀為『愎』,『愎過』見《呂氏春秋·似順》又《誣徒》等,意為堅持過失。《似順》云世主之患,恥不知而矜自用,好愎過而惡聽諫,以至於危。與簡文尤相近。字從原釋文,大概是以其形為 攼析如何解釋待考。[2]侯乃峰 先生認為「析」指「析言」,「當指戰國時代名家者流如公孫龍等人的花言巧語、詭辯異說、華而不實、無異於治之辭。」[3]楊懷源先生讀「孚過」為「保過」;讀「攼析」為「扞婞」,認為「是抵制,排斥剛直之臣(言)的意思。[4]許子濱 先生說:「『析』之『』」用作『捍』,此字亦見上博簡《曹沫之陳》,同作『』形。李零即釋作捍。至於『析』字,學者認為即『析言』,指『言詞荒謬』,似尚可商榷,但此字帶有負面的意思則可斷言。因此,『愎過捍析』作為『今之君子』的貶詞,是非常明顯的。」[5]晁福林先生則認為:「簡文『愎過悍析』當讀若愎(剛愎)、過(誇大)、悍(強悍)、析(詭辯),是仲弓眼中那些號稱『君子』者的四種不良態度。」 [6]史傑鵬先生對上述諸說提出評論,也提出釋讀意見:

   “孚過攼析”一句,李朝遠先生注曰:“義不詳,待考。”陳劍先生認為

 

   “孚過”應當讀為“愎過”,他說“愎過”見《呂氏春秋·似順》和《誣徒》等,意為“堅持過失”。又引《似順》云“世主之患,恥不知而矜自用,好愎過而惡聽諫,以至於危。”他的看法基本是對的,但說“ 愎過”的意思是“堅持過失”,卻值得商榷。至於“攼析”,陳劍先生說待考,楊懷源先生說“析當讀為婞”,“‘攼析 ’就是‘扞婞’,是抵制,排斥剛直之臣(言)的意思”,我們覺得不大確切,這句話和“愎過”相對,都應該是文過飾非一類的意思,和排斥剛直之臣沒有什麼關係。頗疑“攼析”讀為“捍責”,意思是“抵拒責備”。“捍”有“抗拒抵禦 ”的意思,《禮記·祭法》:“能禦大災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上古音“責”是莊母錫部字,“析”為心母錫部字,聲母韻部俱近,可以通假。《淮南子·兵略》:“淅米而儲之。”《文子·上議》“淅”作“漬”,可以為證。“捍責 ”既然是抵拒責備,那“愎過”也應當是相似的意思,“愎”在古書中作“抵拒、乖戾”講是常訓, “過”也有“責備”的意思,《呂氏春秋·適威》:“煩為教而過不識。”高誘注:“過,責。”“愎過捍責”是一個聯合片語,“愎過”和“捍責”兩者是並列關係,意思相同,陳劍先生說是“堅持過失”的意思,恐怕不太確切。 [7]

謹案:筆者也贊同陳劍先生所說「孚過應當讀為「愎過」,同時由文獻例證如「好愎過而惡聽諫」來看,「」顯然只能解釋為「過失」,史先生解釋為「責備」恐不可取。「愎過」,即堅持過失。[8]其次,「捍」雖有抵禦、抗拒的意思,但所接的受詞多為具體的人物或事項,如:

《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扞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

《左傳成公十二年》:「此公侯之所以扞城其民也

《禮記祭法》:「能御大菑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

《荀子君道》:「然而應薄扞患,足以持社稷

《商君書賞刑》:「千乘之國,不敢捍城。

《呂氏春秋恃君》:「凡人之性,爪牙不足以自守衛,肌膚不足以扞寒暑

《史記齊太公世家》:「夏,楚王使屈完將兵捍齊,齊師退次召陵。

《史記楚世家》:「楚封之以捍吳

《史記三王世家》:「康叔后捍祿父之難

《史記司馬穰苴列傳》:「將兵捍燕晉之師

《淮南子原道訓》:「所謂其事強者,遭變應卒,排患扞難,力無不勝,敵無不淩,應化揆時,莫能害之。

《新書益壤》:「如臣計,梁足以捍齊、趙

《新書階級》:「守衛捍敵之臣

《新序雜事三》:「若手足之捍頭目而覆胸腹也。

《鹽鐵論未通》:「民相倣傚田地日蕪,租賦不入,抵扞縣官。

似未見「捍責」(抵拒責備)的說法。筆者以為「攼析」似可以讀為「掩錯」或「掩邪」,即掩蔽、掩飾謬錯或邪行的意思,試說如下:

  「」字諸家均理解為「攼」,正確可從。攴、戈二旁作為偏旁可以義近通用,如 楚文字{}既作「」(《語叢四》08),又作「」(《景公瘧》02)。又如《武王踐祚》15「敗」寫作從戈。「」即「」的異體字(見《集韻翰韻》)。說文曰:「,止也。」「」已多次見於楚文字材料,如《楚帛書》甲5.74讀為「捍」[9],上引《曹沫之陣》16亦讀為「捍」;《子羔》簡 12讀為「搴」[10];《吳命》簡5讀為「殘」或「虔」。[11]《中弓》的「」疑可讀為「掩」。,見紐元部;掩,影紐談部,二者音近可通。古音月談、元談二部字音有關,如《左傳昭公八年》所記地名「商奄」,《墨子耕柱》、《韓非子說林上》作「商蓋」。又《左傳昭公二十二年》所記吳公子「掩餘」,《史記吳太伯世家》作「蓋餘」。「奄」、「掩」屬談部,「蓋」為月部。[12]也可說明【掩與蓋】音近可通。至於元談二部如《孔子見季桓子》簡 20「夫視人不」,末字應釋為「厭」。[13]字形右旁從「女」形,與「女」作(《璽彙》3580)及《競建》04(安)的「女」旁同形,另參同簡13的「毋」字亦可知。可見字應釋為「娟」,影紐元部,可音近讀為「厭」,影紐談部。聲韻關係如同楚簡常見從「」旁可讀為「厭」(影談)或「怨」(影元)。[14]又如《武王踐阼》簡7:「□諫(?)不遠」,「諫(?)」字對應今本「所監不遠,視爾所代」的「監」字。復旦讀書會指出:「『諫』為元部字,『監/鑒』則為談部字。不過,古書元、談相通不乏其例,此處所表示之詞衹能是『監/鑒』(其聲母又正好完全相同),可能此種通假現象正是反映楚方音的可貴資料。[15]《信陽》2.13「二紡絹,帛裏,組繸。一友齊繡之袷,帛裏,組繸。」劉國勝先生將「絹」釋為「厭」(影紐談部),讀為「冠」(見紐元部) [16]田河 先生認為可備一說。[17]尤其【干與奄】聲首有輾轉通假的例證。如《說文》「鴠,也。」段注曰:「〈月令〉曰曷旦,〈坊記〉作盍旦,鄭云:『夜鳴求旦之鳥也。』《方言》作鴠、鴠,皆一語之轉。」[18]可見【旱、曷、盍】音近可通。又《禮記‧內則》:「皆有軒」,鄭玄注:「軒,讀為憲。」《禮記‧樂記》:「〈武〉坐致右『憲』左」,《孔子家語》作「〈武〉坐致右而『軒』左」。《集韻上聲阮韻》:「,許偃切,張繒車上為幰。或從軒省文」。而「憲」,《說文》曰:「害省聲」。《睡虎地‧秦律十八種‧內史雜》193「憲盜」,《法律答問》1號簡作「害盜」。[19]可見【干與害】音近可通。《簡大王泊旱》13+15「君王毋敢戴害(掩)【13(蓋)」,陳偉先生讀「害」為「掩」。[20]前面也有舉證說明【掩與蓋】的通假例證。總結以上,可知「掩」與「干、曷、蓋、害」等聲首有普遍的通假現象。換言之,本簡「攼」讀為「掩」是可以的。「掩」有掩飾、掩蔽、文飾、止息的意思,常見與「過」、「邪」、「謗」、「美」、「善」等詞彙合用,如:

《左傳‧文公十八年》:「昔帝鴻氏有不才子,『掩義隱賊』,好行凶德,醜類惡物,頑嚚不友,是與比周,天下之民,謂之渾敦。」

《左傳‧昭公二十年》:「仁者殺人以『掩謗』,猶弗為也」。

《吳越春秋‧闔閭三年》:「蓋聞仁者殺人以『掩謗』者,猶弗為也。」

《逸周書‧諡法》:「彰義掩過曰堅」

《六韜‧文韜‧上賢》:「七害者:二曰:有名無實,出入異言;『掩善揚惡』,進退為巧,王者慎勿與謀。」

《淮南子‧氾論訓》:「今以人之小過,『掩其大美』,則天下無聖王賢相矣。」

《史記‧曹相國世家》:「參見人之有細過,專『掩匿覆蓋』之,府中無事。」

《漢書‧魏相丙吉傳》:「於官屬掾史,務『掩過揚善』。」

漢書酷吏傳‧楊僕》:「將軍能率眾以『掩過』不?」

《周易 繫辭下》:「故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

尤其底下三則與簡文的文意特別接近:

《晏子春秋‧內篇‧景公問忠臣之行何如晏子對以不與君行邪》:「不掩君過 ,諫乎前,不華乎外。」

《戰國策‧燕策三‧燕王喜使栗腹以百金為趙孝成王壽》:「世有『掩寡人之邪』,救寡人之過,非君心所望之?今君厚受位於先王以成尊,輕棄寡人以快心,則『掩邪救過』,難得於君矣。」

《說苑‧君道》:「昔者晏子辭賞以正君,故『過失不掩』,今諸臣諂諛以干利,故出質而唱善如出一口,今所輔於君,未見眾而受若魚,是反晏子之義而順諂諛之欲也,固辭魚不受。」

  最後,簡文「析」可能讀為「錯」。「析」,心紐錫部;「昔」心紐鐸部;「錯」,清紐鐸部,聲韻關係密切。韻部相通的例證,楊澤生先生曾經舉證過:

   魚部的入聲韻鐸部跟錫部也很接近,比如“亦”字屬余母鐸部,而以它作   為聲旁的“迹”屬精母錫部,這是諧聲字的例子;再 如《儀禮·公食大夫禮》:“簠有蓋冪。”鄭玄注:“‘冪’今文或作‘幕’。”《禮記·檀弓上》:“布幕,衛也。”《經典釋文》:“‘幕’本又作‘冪’。”《禮記·禮器》:“犧尊疏布鼏。”鄭玄注:“‘鼏’ 或作‘幕’。” (高亨,198974)“冪”和“鼏”屬明母錫部,而“幕”屬明母鐸部,這是異文的例子;《論語·述而》:“五十而學《易》,可以無大過矣。”《經典釋文》:“魯讀‘易’為‘亦’。”(高亨,1989467)“易”屬餘母錫部,而“ 亦”屬餘母鐸部,這是異讀的例子。[21]

而且【析與昔】亦有直接的通假例證,如《史記‧田敬仲完世家》:「淳于髡曰:『弓膠昔幹,所以為合也,然而不能傅合疏罅。』」《索隱》曰:「(昔幹)《考工記》作『幹』,則昔音相近。」[22]《廣韻》曰:「」俗「析」字。[23]而「錯」從「昔」聲,可見「析」可以讀為「錯」。「錯」為錯謬、錯誤的意思,王力《古漢語字典》1532頁「錯」字條下(何九盈先生撰寫):義項三

   錯,通逪。交錯。《詩‧小雅‧楚茨》「獻醻交錯。」毛傳:「東西為交,邪行為錯。」……由交錯又引申為錯雜。《詩‧周南‧漢廣》:「翹翹錯薪,言刈其楚。」由錯雜引申為不合,不同。《漢書‧五行志上》:「劉向治《穀梁春秋》,數其禍福,傳以《洪範》,與仲舒錯。」由不合引申為乖謬,錯誤。《漢書‧于定國傳》:「何以錯謬至是?」唐韓愈〈張中丞傳後敘〉:「盡卷不錯一字。」

其它文獻例證如:

《列女傳‧節義‧楚成鄭瞀》:「王不明察,遂辜無罪。是白黑顛倒,上下錯謬也。」

《漢書‧武五子傳》:「江充,布衣之人,閭閻之隸臣耳,陛下顯而用之,銜至尊之命以迫蹴皇太子,造飾姦詐,群邪『錯謬』,是以親戚之路鬲塞而不通。」

《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殺之則甚重,髡之則甚輕。不制中刑以稱其罪,則法令安得不參差,殺生安得不『過謬』乎?」

《後漢書‧律曆中》:「章帝知其謬錯,以問史官,雖知不合,而不能易,故召治曆編訢、李梵等綜校其狀。」

甘谷漢簡》:「意悉惑不曉,施行繆錯,令上恩偏鬲。」 [24]

看的出來,「錯謬」亦作「過謬」,可見過、錯意思相近。雖然目前看來,「錯」解釋為錯誤、乖謬的年代稍微晚一些,但從上引何九盈先生的看法,可以知道這種義項的出現是極其自然的。則簡文「攼析」讀為「掩錯」,即掩飾過錯。

  還有一種可能是讀為「邪」(邪紐魚部)。與「析」聲紐同為齒頭音,韻部錫、魚亦有通假例證。董珊先生曾指出《古玺彙编》1068璽文為「趙寡太后」,對於「寡」字的構形,他說:

   “嗌”、“两个偏旁之所以能够结合,于形、音、义皆有可说。从 字形上说,“”可以借用“嗌”的部分笔画,形成从“宀”的“寡”字形,或者可以认为“嗌”旁是就“寡”字的“宀”改造而来;从字音上说,“嗌”(影母锡部)、“寡”(见母鱼部)音近,《墨子·明鬼下》“指寡杀人”,《太平御览·神鬼部二》引“寡”作“画”,“画”为匣母锡部字,由此可见喉音鱼部字与喉音锡部字关系密切,所以“嗌”可以作“”的加注声符;从字义上说,“嗌”常读为“益”,以字义表意,与“寡”在词义上有联系。《易·谦》卦辞“亨。君子有终”,《象》曰: “地中有山,谦。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25]

其次,析、邪也有輾轉通假的例證。如《左傳》襄公十年「狄虒彌建大車之輪」,釋文:「虒音斯」,《漢書‧ 古今人表》正作「狄斯彌」,則【斯與虒】可以通假。而《說文》「弛」字重文作「𢐋」,則【虒與也】聲可通。[26]而【斯與】【析與】可以通假。[27]《荀子‧正名》:「故嚮萬物之美而盛憂,兼萬物之美而盛害。如此者,其求物也,養生也?粥壽也?」楊倞《注》:「『也』,皆當為『邪』,問之辭。」[28]訓詁術語「當為」一般說來是改正誤字誤讀(參段玉裁《周禮漢讀考序》),如《禮記‧昏義》:「為後服資衰」,鄭玄注:「資當為齊,聲之誤也。」《禮記‧檀弓上》:「自敗於臺鮐始也」,鄭玄注:「臺當為壺,字之誤也。」上引《荀子‧正名》的「也」與「邪」應該是聲近而致誤,則【也與邪】音近可通。綜合以上來看,「析」讀為「邪」是可以的。則簡文「攼析」讀為「掩邪」,這種說法見於上引《戰國策‧燕策三》「掩寡人之邪」,即掩飾邪辟,乖谬不正的行為。

  總結以上討論,簡文可讀為:

      仲弓曰:「今之君子,孚(愎)過攼(掩)析(錯或邪),難以納諫。」

意思是說:當今的上位者堅持己過、掩飾錯誤(或邪行),難以採納勸諫。



[1]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12月)278頁。

[2] 陳劍:〈上博竹書《仲弓》篇新編釋文(稿)〉,簡帛研究網, 2004.04.18

[3] 侯乃峰:〈《仲弓》篇「攼析」試解〉簡帛研究網,2004.05.03

[4] 楊懷源:〈上博仲弓劄記四則〉簡帛研究網,2004.08.07

[5] 許子濱:〈上博簡《仲弓》「害近矣」解〉,簡帛研究網,2005.06.21

[6] 晁福林:〈上博簡《仲弓》疏證〉《孔子研究》20052 14頁。

[7] 史傑鵬:〈上博竹簡(三)注釋補正〉,簡帛研究網,2005.07.16

[8] 見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上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199511月)第七冊661頁【愎過】條下。

[9] 曾憲通:《長沙楚帛書文字編》(北京:中華書局,19932月)34頁,096號。

[10] 張富海:〈上博简《子羔》篇后稷之母」節考釋〉,簡帛研究網,2003.01.17

[11] 拙文:〈〈也說《吳命》「攼亡爾社稷」〉,武漢大學簡帛網,200915、〈《吳命》「攼亡爾社稷」補說〉, 2009.01.15

[12] 李家浩:〈南越王墓車馹虎節銘文考釋〉《容庚先生百年誕辰紀念文集》(廣東:廣東人民出版社,19984月)665頁。

[13] 陳偉:〈讀《上博六》條記〉,簡帛網,2007.07.09

[14] 參李銳:〈上博楚簡續劄〉《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7月)537頁。

[15]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武王踐阼>校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81230

[16] 劉國勝《楚喪葬簡牘集釋》(武漢:武漢大學博士學位論文, 2005修訂本)50頁。引自田河:《出土戰國遣冊所記名物分類匯釋》(長春:吉林大學博士論文,20076月)179頁。

[17] 同上。

[18] 〔清〕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台北:漢京文化,198510月)150頁。

[19] 睡虎地秦墓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 200112月二刷)63頁。

[20] 陳偉:〈《簡大王泊旱》新研〉,簡帛網,2006.11.22

[21] 楊澤生:〈《上博七》補說〉,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9.01.14

[22] 〔漢〕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644月四刷)第六冊1891頁。

[23] 亦參〔清〕顧藹吉編撰:《隸辨》(北京:中華書局,19844月)卷五184頁。

[24] 李均明、何雙全編:《散見簡牘合輯》(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42頁。

[25] 董珊:〈釋「趙寡太后」璽〉,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8724

[26] 李家浩:〈釋老簋銘文中的「」字〉《古文字研究》第27輯(北京:中華書局,20089月)249頁注9

[27] 高亨、董治安編纂:《古字通假會典》(濟南:齊魯書社,19977月二刷)476頁、477頁。

[28] 〔清〕王先謙:《荀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9710月 四刷)下冊431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1116

    本文發佈日期為20091116

点击下载附件:

0555《上博三·中弓》簡20“攼析”試論


分享到:
学者评论
  • 微密倓塞 在 2009/11/16 22:39:49 评价道:第1楼

    晁福林先生則認為:「簡文『愎過悍析』當讀若愎(剛愎)、過(誇大)、悍(強悍)、析(詭辯),是仲弓眼中那些號稱『君子』者的四種不良態度。」

    为悍,可能是正确的。《韩非子·十过》“鲍叔牙为人刚愎而上悍”。《淮南子·兵略训》:“其后骄溢纵欲,拒谏喜谀,憢悍遂过,不可正喻。” 高诱注:“憢,勇急也。” 义竝相近。

  • 海天 在 2009/11/21 17:35:39 评价道:第2楼

    《說文》「膌」古文作「」,分析為從疒朿,朿亦聲。此外《君子為禮》03吾子何其(月差)」,陳劍先生讀為「瘠」,並已指出差聲、此聲和朿聲字多可相通。而【析與朿】聲常見相通(《會典》474頁),所以本簡「析」亦可讀為「差」。又《爾雅‧釋詁下》:「差,擇也。」郝懿行《義疏》:「差聲近斯。左氏襄十四年傳:庾公差。《孟子》作庾公斯。」(36-37頁)而【斯與析】可以通假(《會典》477),可見「析」與「差」確實音近。同時,《廣雅‧卷三上》:「(爽瓦)、差、錯,磨也。」王念孫曰:(爽瓦)、差、錯一聲之轉,故皆訓為磨。《爾雅》:『爽,差也;爽,忒也。』郭注云:『皆謂用心差錯不專一。』爽與差錯同義,故「(爽瓦)與差錯亦同義。」(《廣雅疏證》江蘇古籍版77頁)可見將「析」讀為「差」或「錯」在聲音上是可以的。

    《爾雅‧釋言》:「逸、愆,過也。」郝懿行《義疏》:「過者,說文云:『度也。』《玉篇》云:『越也。』因度越之義又為失,因失之義又為誤也、謬也,皆展轉相生。《爾雅》此義則主於謬失也。」(93頁)

    《爾雅 釋言》:「爽,差也;爽,忒也。」郭璞《注》:「皆謂用心差錯不專一。」郝懿行《義疏》:「《詩》『女也不爽』、『其德不爽』,《傳》並云:『爽,差也。』《方言》云:『爽,過也。』過亦差。」(96頁)

    《尚書‧洛誥》:「惟事其侮」,孔《傳》云:「惟政事其差錯侮慢不可治理」(227業)

    《詩‧邶‧二子乘舟》:「願言思子,不瑕有害」,《鄭笺》:「瑕猶過也。我思念此二子之事,於行無過差,有何不可而不去也?」(《北大版》178頁)雖然鄭玄解釋有誤(參孟蓬生先生〈弗叚組新解〉),但反映出當時已有「過差」一詞。

    則「(掩)析(差或錯)」,即掩飾過差或過錯。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453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