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女墩铜盘铭文校释》订正
(首发)
朱译潇
南京大学历史学院考古文物系
拙文《九女墩铜盘铭文校释》(以下简称“拙文”)刊布于《故宫博物院院刊》2022年第4期,对江苏邳州九女墩出土铜盘的铭文进行校订,并以此为基础作了一些探讨。囿于我的学力不足,对其中一个字形的分析发生了错误;而刊物已经过三审三校,下厂付印,不及、且不便在纸刊及日后的网络版上修改。故追记于此,以为是正。
铭文第3行首字(下缀重文符号),《集成》[1]10390徐王炉铭的人名用字与之显系一字〔图一〕,《释文》径释作“福”[2],其他意见以李零先生为代表,分析为“北中夹不,疑同背、倍或负”[3]。福从畐声,无论“北”“不”均与其声近可通,作为记音用字并无实质差别;但是如此分析字形,或均与实际存在差距。
〔图一〕“伓”字:九女墩盘铭(左)和徐王炉铭(右)
首先可以确认,盘铭该字的右旁、以及炉铭该字中间的同形构件是“不”旁。按诸《金文编》所列字形,在最上方饰一短横画的“不”字,除却一例中山王器,余皆与东南国族有关[4]。但是将炉铭该字分析为从北,面对着一项不利的证据。安徽淮南与山西榆社出土的两柄吴剑上,均有吴王诸樊私名的前字“讘(诸)”〔图二〕。前者相背的两耳旁简化为与炉铭相似的相背两人旁,又增从声符“舌”[5],即为后形[6]。“舌”“北”无由声近,故“相背二人”不是亦声的“北”旁,而仅仅是相背“二耳”的简笔。以彼例此,炉铭字形亦不必然分析为从北。考虑到盘铭字形仅从一人旁作,且古文字形的构字部件时常单复无别,炉铭字形从相背两人旁也可能只是同一义符的复用。
〔图二〕“讘”字:淮南剑铭(左)和榆社剑铭(右)
总之,拙文原本将此字分析为“福”字异体是错误的。盘铭字形当分析为从人不声,释作“伓”。炉铭字形不排除双声符字的可能,即确如张亚初先生、李零先生等前辈学者所释,从北从不。“北”本从二人相背,直接在“伓”的字形右侧镜像地赘增一个人旁即可,整个字形的结构亦随之对称,过程是极为自然的。《集成》5406周乎卣铭、2662戜者鼎铭的“福”字亦皆从北〔图三〕[7],可以为旁证。
〔图三〕“福”字:周乎卣铭(左)和戜者鼎铭(右)
此字订正以后,盘铭可以宽式隶定校订如下:“??句?之孙、启旨庶之子伓,=(伓)史公之妻婴,同铸用锗。”
其中第3行“伓 =(伓)史公之妻”,第一个“伓”字读作男主人之名,“伓史公”当即甚六鼎铭所见“甫虒公”[8]。“伓”系并母之部字,“甫”系帮母鱼部字。声母帮并旁纽;韵部之鱼关系密切,在阴声韵之间的旁转中最为凸显。伓从不声,“不”声字与“甫”声字可以通假。由于原释“福”所从声符“畐”,与“甫”“不”“北”均声近可通[9],所以盘铭“伓史公”因其音近,依然可以读作甚六鼎铭“甫虒公”。拙文基于此的相关结论亦得以不废。
对前辈学者的正确意见产生误判,源于学识的浅陋,完全应由我个人负责。谨向《故宫博物院院刊》的读者和编者致歉。
[1]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中华书局,1984—1994年。以下简称“《集成》”,行文引及,不再一一赘注。
[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释文(第六卷)》,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12页。
[3] 李零《绍兴坡塘306号墓的再认识》,《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20年第6期,第43页。
[4] 容庚《金文编》,中华书局,1985年,第762—763页。
[5] 叶玉英《春秋时期古越语的音节结构与吴越铜器中国名、人名的解释》,《古文字研究(第三十一辑)》,中华书局,2016年,第185页。
[6] 董珊《吴越题铭研究》,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11页。
[7] 李守奎《汉字阐释与汉字文化普及——以福字为例》,《汉字汉语研究》 2021年第2期,第17页。
[8] 程鹏万《甚六鼎铭研究二则》,《中国文字学报(第六辑)》,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65页。
[9] 张儒、刘毓庆《汉字通用声素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页。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2年4月19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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