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獻與《鶡冠子·度萬》新詮一則
(首發)
喻 威
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
摘 要:《鶡冠子·度萬》“天咎先見,菑害並雜,人執兆生”句頗難索解。結合出土文獻與傳世典籍,文章對此語作出新詮,認為:“人執”可從學者意見校改為“人埶”,讀為“人設”,表示“豫設”這種不良現象;“雜”當讀為“集”,訓“降”;“兆生”當讀為“肇生”,訓“始生”。
關鍵詞:人埶;雜/集;兆/肇;《鶡冠子·度萬》;出土文獻
《鶡冠子·度萬》云:
有世將極:驅馳索禍,開門逃福;賢良為笑,愚者為國;天咎先見,菑害並雜,人執兆生,孰知其極?
這段文句講了發生在窮極之時的三組極端現象,其中最不好懂的是“天咎先見,菑害並雜,人執兆生”這句話。
杜新宇先生注意到馬王堆帛書裏的這兩則材料:
夫是故使民毋人埶,舉事毋陽察,力地毋陰敝。陰敝者土荒,陽察者奪光,人埶者摐兵。(《十六經·觀》9下-10上)
毋陽竊,毋陰竊,毋土敝,毋故埶,毋黨別。陽竊者天奪[其光,陰竊]者土地荒,土敝者天加之以兵,人埶者流之四方,黨別[者]出入相攻。陽竊者疾,陰竊者飢,土敝者亡地,人埶者失民,黨別者亂,此謂五逆。(《經法·國次》12下-14上)
帛書中的“人埶”與“故埶”,裘錫圭先生將其讀為“人設”和“故設”,並指出:道家反對“人為”與“智故”,所以“人設”“故設”也是道家所否定的。[1]杜先生讚同裘說,結合先秦秦漢古書中多見的“執”“埶”訛誤之例,將《鶡冠子·度萬》“人執兆生”校讀為“人埶(設)兆生”。他說《經法·國次》以“人埶(設)”與“土敝”“黨別”等合稱“五逆”,所以“人埶(設)”也能與“天咎”“菑害”並列,“人埶(設)兆生”是指“末世競違道理,奮其智故,肆意亂為的現象萌生”。[2]杜先生將“人執”校讀為“人埶(設)”當可信從,但是我們仍想對這段話中的另外兩例語詞提出臆解。
先說“菑害並雜”之“並雜”。吳世拱曰:“並,肩隨,雜,遝來。”黃懷信曰:“並雜,交錯,交雜。”杜新宇引述二說,似從之。我們認為諸說皆不妥。上引《鶡冠子·度萬》文段多用對文,如“驅馳索禍,開門逃福”“賢良為笑,愚者為國”,“天咎先見,菑害並雜,人執兆生”緊接其後,自不當例外。所以“並雜”應與“先見”格式相同,“雜”當用為動詞。根據相關文獻材料,我們可以確定此處“雜”就記録{集},意為“降”。
《說文·衣部》:“雜,五彩相會,从衣集聲。”“雜”从集聲,異體作“?”,可知“雜”“集”相通無礙。在典籍裏也時常看到以“雜”記録{集}之例,如:
1.郭店簡《五行》簡40“君子集大成”之語,在馬王堆帛書《五行》第206行作“君子雜泰成”。[3]
2.《荀子·禮論》:“文理情用,相爲內外表裏,並行而雜,是禮之中流也。”王念孫曰:“雜讀爲集。《爾雅》:‘集,會也。’言文理情用,並行而相會也。‘集’‘雜’古字通。(《月令》‘四方來集’,《呂氏春秋·仲秋紀》‘集’作‘雜’,《論衡·別通篇》‘集糅非一’,即‘雜糅’)。”[4]
3.《說文·艸部》:“?,艸皃。”段玉裁注:“而《說文》‘艸皃’之下,本有‘一曰?襍也’五字。今人言集,漢人多言襍。”[5]
4.《史記·秦始皇本紀》:“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雜”在《論衡·語增》對應文句中作“集”。“雜燒”就是集中起來焚燒。
5.《鶡冠子·王鈇》:“弔慶同雜,哭泣同哀。”孫詒讓云:“‘襍’疑當作‘集’,並形聲之誤。”[6]實際上“雜”多用為“集”,並非誤字。
准此,“菑害並雜”就是“菑害並集”。“集”的甲骨文字形或作(《合集》17455)、(《合集》18767正)、(《合集》15664),象鳥降落於樹木之形。劉釗先生指出“集”有“降落”義,並列舉了大量書證。[7]將“降落”義代入“天咎先見,菑害並集”中,語義理解上極為契合。古人認為很多災咎都是上天降臨的。在甲骨文中就有殷人卜問上帝是否會降災的記録,可見“降”“降不若”“降憂”諸辭。[8]在古文獻裏亦見上天降災的記載,如:
(期)而不(期),天乃(降) (災);已而不已,天乃(降) (殆)。(上博簡[五]《三德》簡2-3[9])
今天降禍于齊,不加於寡人,而加於夫子,齊國之社稷危矣,百姓將誰告夫!(《晏子春秋·外篇不合經術者》)
日月之氣,風雨之時,彗星之出,天為民之亂見之,故詔之妖祥,以戒不敬。(《晏子春秋·內篇諫上》)
上引“天為民之亂見之,故詔之妖祥”也是說上天昭顯災禍,這與“天咎先見,菑害並集”意義相近。那麼“集”訓為“降”當可肯定下來。“並”與“先”相對,用為副詞,義為“同時、一起”。《墨子·辭過》:“是以其民饑寒並至。”“並至”與“並集”的“並”用法是一樣的。
至於為何將“並雜”讀為“並集”,亦可從詞彙史角度做些解釋。“並雜”一語連言在上古漢語中較罕見,而“並集”“並降”出現頻率較高,其例如:
玄輿馳而並集兮,身容與而日遠。(《楚辭·劉向〈九歎·離世〉》)
海內大治,越裳重譯,祥瑞並降,遂安千載。(《新序·雜事》)
五征時序,百姓壽考,庶草蕃滋,符瑞並降,以昭保右。(《漢書·谷永杜鄴傳》)
所以,從語言的系統性來看,《鶡冠子》原文也應當作“並集”。“菑害並集”正與“祥瑞並降”構成正反表達,亦能說明這種讀法是可行的。
再說“人埶(設)兆生”之“兆生”。吳世拱曰:“兆,形埒也。生,同‘醒’,知覺也。言人倚其能見耳後知,則其知晚矣。”黃懷信曰:“兆生,萬民。”[10]杜新宇認為:“兆生,萌生也。”[11]其實各家意見均不妥。“人埶(設)兆生”承“天咎先見”“菑害並集”而言,“人埶(設)”與“天咎”“菑害”皆指災禍,因此三個短句當為平行結構。也就是說,“兆生”與“先見”“並集”同為狀中結構。各家都沒有看出這一點,因而注解有誤。“兆,始也”為古籍常訓,這種訓“始”的“兆”又與“肇”相通。《爾雅·釋詁上》:“肇,始也。”郝懿行義疏:“《詩》‘后稷肇祀’,《禮·表記》作‘兆祀’,是兆、肇通肁也。”[12]“兆生”可讀為“肇生”。北魏《寇慰墓誌》有“自履迹肇生,伏翼呈祥”之语,[13]這用了姜嫄“履帝武”而生后稷的典故。《詩經·大雅·生民》云“厥初生民”,可知“肇生”就是“始生”。
如此,“天咎先見,菑害並集,人埶(設)兆生”就可理解為“上天先顯現了災咎,災害同時降臨,人間豫設、智故等不良現象開始產生”。這種先說“天咎”再言人世“災害”的表達是很常見的,古書中也有“天不见夭,地不生孽”(上博簡[五]《競内建之》簡7)、“天不見災,而地不出孽”(《說苑·君道》)之語。[14]
(附記:李發老師、杜鋒老師曾審閱拙文並提出寶貴意見,謹致謝忱。)
2022年3月9日寫
2022年4月20日改
[1] 裘錫圭:《再談古文獻以“埶”表“設”》,《裘錫圭學術文集》(語言文字與古文獻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489-491頁。
[2] 杜新宇:《校讀〈鹖冠子〉二則》,《中國典籍與文化》2009年第2期。
[3] 張顯成:《“集大成”與“金聲而玉振之”釋義補正——帛書研究劄記》,《古籍整理研究學刊》1996年第2期;張顯成:《論簡帛文獻的語言研究價值》,《簡帛語言文字研究》第1輯,成都:巴蜀書社,2002年,第225-257頁。
[4] 王先謙:《荀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第348頁。
[5]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第67頁。
[6] 孫詒讓:《劄迻》,北京:中華書局,第177頁。
[7] 劉釗:《“集”字的形音義》,《中國語文》2018年第1期。
[8] 陳夢家:《殷虛卜辭綜述》,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第564-568頁。
[9] 蔡偉:《〈尚書·顧命〉“今天降疾殆弗興弗悟”的斷句問題——兼釋上博五〈三德〉之“天乃降”》,《簡帛》第14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7-9頁。
[10] 黃懷信:《鹖冠子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140頁。
[11] 杜新宇:《校讀〈鹖冠子〉二則》,《中國典籍與文化》2009年第2期。
[12] 宗福邦、陳世鐃、蕭海波:《故訓匯纂》,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年,第177頁。
[13] 趙超:《漢魏南北朝墓誌匯編》,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13頁。
[14] 陳劍:《也談〈競建內之〉簡7所謂“害”字》,《戰國竹書論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96-200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2年4月20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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