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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姜广辉事件”说到学术规范和网友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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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多学者不太重视网络讨论,多认为正式纸媒发表的论文才算数,可能因为相关的论坛太少,有意义的讨论也很缺乏。可是就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来说,新材料多,更新快,相关的纸媒报刊较少,所以网站和论坛成为发表新意见的重要平台。它们的存在,极为有利于学术成果的及时更新和讨论的不断深入。这些年来,网络论文在学界论文的参考文献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比如近来上博七研究的迅速开展,基本没有什么纸媒报刊的参与,绝大多数成果是在网络上完成的。这些网站,并非一般的大众平台,其中的学术讨论区,应该被视为正规的学术观点的交流平台。其中的网友意见,应该是具有著作权的。至少就学术道德的层面来说,这一点应该予以承认。

这样的网络平台中,出古中心网站和简帛网是佼佼者。

我在这两个网站发布的论文中经常看到这样的情况:作者(包括学界有名的中青年骨干)常常引用网友跟帖的意见并注明出处,而且一旦发现自己的观点已有网友讨论过了,作者也会在论文的跟帖(主要是出古中心的网站)中加以补充说明,并向首创者表示感谢和歉意。我觉得,这是尊重他人著作权、尊重学术规范的表现。

有时候在报刊上看到一些学术论文,通篇洋洋洒洒几千言,却基本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文献,而文中的那些内容,包括了前人不少学者的研究成果。看到这样的论文,我一般都将作者称为“牛人”。

这次的“姜广辉事件”,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提醒我们的,恰恰就是对学术规范和网友著作权的尊重。这是学者的基本要求,值得我们重视。

欢迎大家讨论。

 

 

[此主题已被 某在斯 在 2009-5-5 20:47:33 编辑过]

发表于 2009-5-6 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对。

发表于 2009-5-6 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某在斯先生讲得好
发表于 2009-5-6 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真的到了需要认真对待、严肃讨论了时候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贫寒先生说的是。

网友意见是否有著作权这个问题,法律上的规定我不太清楚,但我个人的看法是倾向于肯定的。退一步说,单就学术道德而言,更应该对他人的首创意见加以注明。

姜广辉的文章中有如此多的观点分别与同一个帖子中不同网友的许多意见相重合,这一点,真的是“是非自有公断”。

发表于 2009-5-6 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上讲的最透彻。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0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有利于学术发展的事情,我们应该对其学术地位予以认同。

——————

这句是根本。

发表于 2009-5-6 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文本身也有一些弊端,比如零散不易检索、门槛较低良莠不齐等。这些也是我们这些活跃在网络的人群应该去面对、去思考、去解决的问题。

 

一上讲到这几句也十分有道理。。

大家不应该避讳谈这个。

发表于 2009-5-6 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文就是有网文的特点,大家在论坛上一般都是随想随写,自然没有系统性,同时这也体现了网络的便宜性。

从学术道德方面讲,只要是自己的观点来源于其它方面都应申明,不能因为是网文就可以据为己有,这首先是个道德问题,人品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思古(或许还包括姜广辉)等人的逻辑面临的致命问题是:如果网友在论坛上发表的学术性意见没有著作权的话,那么网友的其他言论也就不该由他们来负责,那么,思古所叫嚣的“侵犯名誉权”的论调也就没有了立足之地。

所以,思古的言论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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