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命”级制度
现在来检阅一下典籍关于“命”的记述。
《周礼·典命》:“典命掌诸侯之五仪、诸臣之五等之命。上公九命为伯,其国家宫室车旗礼仪皆以九为节。侯伯七命,其国家宫室车旗礼仪皆以七为节。子男五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五为节。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亦如之。凡诸侯之嫡子,誓于天子,摄其君,则下其君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于男。公之孤四命,以皮帛眡小国之君,其卿三命,其大夫再命,其士一命,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各眡其命之数;侯伯之卿、大夫、士亦如之。子男之卿再命,其大夫一命,其士不命,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各眡其命之数。”
《周礼》疏:“及其出封皆加一等者,三公八命者为九命上
公,六命卿为七命侯伯,四命大夫为五命子男。……王之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
(《春秋·公羊传·桓公二年》何注:“礼祭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卿大夫五,元士三也。”[《十三经注疏》:元士即上士。元,大也。])
《周礼·典命》注、疏文:(1)“四命,中下大夫也。出封,出畿内封于八州之中加一等,褒有德也。大夫为子男。”(2)“《春秋》传曰:列国之卿当小国之君,固周制也。”
《礼记·曲礼(下)》:(1)“五官之长曰伯,是职方,其摈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天子同姓谓之伯父,异姓谓之伯舅。自称于诸侯曰天子之老,於外曰公,于其国曰君。”(2)“九州之长,入天子之国曰牧。天子同姓,谓之叔父,异姓谓之叔舅。于外曰侯,于其国曰君。”(3)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于内自称曰不穀,于外自称曰王老。”(4)“庶方小侯,入天子之国曰某人。于外曰子,自称曰孤。”
《周礼·大宗伯》:“壹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