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宾组甲骨刻辞中一版牛胛骨卜旬辞,由五块断骨缀合而成。在卜辞中记录着:三月有癸未、癸巳,四月有癸亥,五月有癸未、癸巳,六月有癸丑,八月有癸巳、癸卯、癸丑,九月有癸酉、癸未,十月有癸巳、癸卯、癸丑,十一月有癸酉。将未刻的干支和月名补齐,并连同其中所记的干支和月名加以复原如表二(括号内干支和月名是拟补的)。
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到,甲骨刻辞中的“月”字形象有可能会与实际天象不合。而这些与实际天象不合的“月”字的形象不应作为历日排比的依据。因此,在对干支日进行排比之前,必须找出这一版卜旬辞中与实际天象不合的“月”字形象。
首先,三月[ )]癸巳日的“月”字象上弦。30天以后的四月[( ]癸亥日的“月”字象下弦。再过30天,五月[ )]癸巳日的“月”字又象上弦了。实际中的月相是不可能这样变化的。所以,三、五两个月中的癸巳日的“月”字与四月癸亥日的“月”字,其中至少有一个与实际天象不合。
其次,癸卯日在八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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