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alhyh 于 2018-3-23 12:59 编辑
综上所述,“共伯和摄行天子事”很可能是不存在的,那么,是否可以从《史记》之说,就此认为,周厉王被驱逐之后,是由周定公和召穆公共同执政呢?笔者以为事情并不这么简单。因为有几个细节,长期以来被人们有意无意地给忽略了。
疑点之一,国人谤王,谤得究竟是什么?
在《史记·周本纪》中,芮良夫论荣夷公专利在前,召公谏厉王弭谤在后。一般认为,司马迁在作《史记·周本纪》时,关于厉王的史实,是抄录于《国语·周语上》的。但是,在《国语·周语上》中,却是邵公谏厉王弭谤在前,芮良夫论荣夷公专利在后。也就是说,国人谤王的原因并不是为了专利,而是为了别的事情。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已被学界公认为是反映了“国人暴动”发生时的一些情况的铜器《꾣盨》,其铭文曰:“(上缺)又进退,雩邦人、正人、师氏人,又辠又故,乃协倗即女,乃繇宕,卑复虐逐氒君、氒师,乃乍余一人咎。”
郭沫若先生解释为:“上级之有司平时怠于政事,不善检束,待到欲于僚属有所进退,以及下属民众有罪有辜时,乃谴属员奉闻于꾣,己仍淫怠,复使僚属民众终至猖獗,至有逐君逐师之事。邦人犹邑人,奴隶之从事生产者也。正人,政人,胥徒之属,师氏人即卒伍,奴隶之从事公务者也。”①。
从上级的有司平时怠于政事,下级僚属和民众骚乱时,只派属员向꾣汇报,并不采取实际行动的情况来看,国人暴动显然有着高层在插手,即上级的有司有可能得到了公卿贵族的授意。“虐逐氒君、氒师,乃乍余一人咎。”这句话的意思是,(宣王说)国人们驱逐了君主和长官,却将责任推给了我(宣王)一人。这又是为了什么呢?
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厉王曾经立过一个太子。这个太子年岁较长,已经能够独挡一面了。从而有了一批忠实的追随者,其中的大部分人是中小贵族。然而,在姬静(宣王)生下之后,由于某种原因,厉王废了原太子,改立姬静为太子。于是,原太子的追随者们纷纷谤王。后来,在公卿贵族的暗中支持下,事情愈演愈烈,最终导致驱逐厉王的国人暴动的发生。正因为如此,国人们才会在事发之后将责任推到当时年纪尚幼的宣王的头上。
疑点之二,国人为何要围召穆公之家?
没有证据表明,在国人驱逐厉王的暴动中,王室势力遭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实际上,在当时王位虚空情况下,他们才是王位继承的最佳人选。不知是什么原因,中国的史学家们却从来没有人对这一点发表过意见。而从最终太子静登上王位的结果来看,若说这其中没有王室势力在起作用,是无论如何也说不通的。
在厉王奔彘之后,京师之内实际上存在着三股政治势力:一是以厉王后申姜为首的王室势力,二是以召穆公为代表的各诸侯国大贵族势力,三是原太子的忠实追随者所代表的中小贵族势力。显而易见的是,在当时的形势之下,三股政治势力中,任何一方都难以独自在这场权力的游戏中获胜。于是,在京师的三股政治势力之间,一场争夺王位的政治博弈发生了。
《国语·周语上》云:“彘之乱,宣王在邵公之宫,国人围之。”《史记·周本纪》曰:“厉王太子静匿召公之家,国人闻之,乃围之。”
国人围困召穆公之家,要他交出太子静,是为了将其杀害吗?笔者以为,有可能不是的。其实“杀王子”只是召穆公的一面之词。试想一下,国人连厉王都没有杀,而只是流于彘,为什么反而会对幼小的太子静下杀手呢?那么,他们要召穆公交出太子静究竟是为了什么呢?最大的可能是想以其为人质,从而换取王室势力和各诸侯国大贵族对原太子继承王位的支持。也就是说,召穆公以儿子代替太子之后,其子并没有死于当场。
召穆公能在国人暴动时将太子静带回家中,至少说明了他当时就在事发的现场。而之后所以能够用其子换下太子静,则表明召穆公也有可能参与了暴动,因此,才能够得到国人们的信任。《史记· 十二诸侯年表》言:“公卿惧诛而祸作, 厉王遂奔于彘,乱自京师始, 而共和行政焉。”说的就是,有一批公卿贵族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参与到了旨在驱逐厉王的国人暴动之中。在国人中不可能没有人认识太子静和召穆公的儿子。就算是太子静平常生活在王宫之中,一般人难以接触到。但是,召穆公的儿子却不可能整日在府中,从不出门。国人们明知召穆公交出来的是他的儿子,而不是太子静,却欣然挟其而去。这表明,原太子及其追随者们由于政治斗争经验的不足,轻而易举地就相信了召穆公所开出的空头支票,误以为各诸侯国大贵族会支持原太子继承王位。
召穆公的封地虽然也在王畿之内,但是,由于他和燕国国君同为召公奭之后,与其有着千丝万缕的亲情关系。所以,他实际上是各诸侯国大贵族在京师的代言人。召穆公之所以要用其子换下太子静,并非是象其标谤的“夫事君者险而不怼,怨而不怒,况事王乎”,而是有着政治上的关乎切身利益的考量。因为,在与京师和王畿内的国人及公卿贵族合作过程中,召穆公发现了他们与各诸侯国大贵族的政治利益并不一致,甚至是背道而驰。于是,他才决定舍弃自己的儿子,保下太子静,以此达到与以厉王后申姜为首的王室势力合作的目的。
疑点之三,召穆公之子死在哪里?
《史记·齐世家》讲:齐“武公九年,周厉王出奔,居彘。武公十年,王室乱,大臣行政, 号曰共和。”《诗·大雅·桑柔》道:“天降丧乱, 灭我立王。” 《竹书纪年》说:“王亡奔彘。国人围王宫,执召穆公之子杀之。”笔者以为以上所述,很有可能是同一件事情的不同侧面。
《齐世家》这段记载与《周本纪》及其它世家文全然不同, 它清楚揭示出旨在驱逐厉王的国人暴动之后又发生了王室骚乱事件。所谓“王室乱”,观诸《国语》、《左传》,盖指在京城发生了弑王、逐王等争夺王位的动乱。这里指的当是前者,即“灭我立王”。史书所见, 凡国君即位曰立,“立王”即指新立之王。《公羊传·昭公二十三年》说:“君死于位曰灭”。诗盖谓天下大乱, 杀死了新即位的周王。毛诗序云: “桑柔, 芮伯刺厉王也。” 则此诗当作于国人暴动之时。然史书所见的国人暴动只是将厉王赶走, 并未杀死;且厉王即位已久, 也不得称“立王”。那么, 诗所云“灭我立王”的“王”究竟指得是谁,被谁所立,又是被谁所灭呢? 从“国人围王宫,执召穆公之子杀之”来分析,此“王”应该就是厉王儿子当中的原太子,被京师和王畿内的国人及部分公卿贵族所拥立。但是,却为王室势力和各诸侯国大贵族所不容。于是,此“王”在即位改元的仪式上被召穆公所害,而国人则“执召穆公之子杀之”。最后,国人暴动被镇压,从此,开始了“共和行政”。
所谓的“共和行政”,实际上就是厉王后申姜执政。“太子静长於召公家”,其实是他沦为了召穆公的人质。后者借此得以参政,这就是《左传·昭公二十六年》王子朝告诸侯之辞所说的“诸侯释位,以间王政”。
其实,申姜以王后的身份执政,这在当时来说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这并不符合西周的礼制。周礼是不允许女主干政的。《周易·家人》言:“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诗经.大雅.瞻卬》也说:“妇无公事,休其蚕织”,郑玄笺为:“妇人休其蚕桑织衽之职,而与朝廷之事,其为非宜。”这些讲的都是女子不得干预政事。所以,西周的史官并没有将厉王后申姜执政记载下来,而只是记录了召穆公参政,并且将其说成是“共和”。司马迁很可能看到了这些记录,然而,他并没想到与召穆公共同执政的应该是厉王亲属,结果拉上了一个鲜有记载的周定公。《竹书纪年》等战国及其之后的著作则是依后世的习惯把“共和”说成了“共伯和摄行天子事”。
需要指出的是,“共和行政”虽然是厉王后申姜主政,但是,由于召穆公挟太子静参政,所以,厉王时期的政策实际上是被废弃了的。而召穆公充分地利用了挟太子静参政的优势,培植亲信,排斥异己。到了厉王死于彘,宣王即位之时,召穆公很可能已经是大权独揽了。所以,所谓的“宣王中兴”,“脩政,法文、武、成、康之遗风,诸侯复宗周。”②。很有可能是召穆公一手造就的。而召穆公离世之后,宣王亲政,其又重新走上了厉王曾经走过的老路。因此,灵王太子晋才会说:“自我先王厉、宣、幽、平而贪天祸,至于今未弭。”③。吴虎鼎铭文记,十八年“申厉王令”,似乎也映证了这一点。“申厉王令”不在即位之初,而要等十八年之久。只能说明在这之前,由于召穆公独揽大权,所以才无法“申厉王令”。
近年有人以为逨器的年代在“共和”时期,这是不对的。因为从逨“胥荣兑,울司四方虞林,用宫御”来看,这完全就是为了执行专利政策而设的职务。召穆公既然挟太子静参政,当然不会允许这种事情的发生。所以逨器的年代不可能在“共和”时期,而应当为厉王或宣王世。若在厉王世,则厉王奔彘之时,至少在位四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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