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周書》剛好讀到《謚法》這篇。對“靈”是這麼解釋的:
死而志成曰靈(孔晁注:立志不吝命也[1]),
亂而不損曰靈(孔晁注:不□以治。劉師培《補正》謂今本此前脫“德之精明曰靈”,《文獻通考》所引還有不同。),
極知鬼事曰靈[2](孔晁注:知其能聰徹也),
不勤成名曰靈(孔晁注:木任性,不見賢思齊),
死見鬼能曰靈[3](孔晁注:有鬼爲厲。劉師培《補正》謂“見讀若現,能即態省”),
好祭鬼神曰靈(孔晁注:敬鬼神,不能遠也)。
朱右曾注:生前之志,死而成之,所謂爲厲鬼以殺賊也。棄法行私曰亂。損,滅也。極知鬼神者,窮幽測隱,不務民義也。不勤成名,若周靈王之生而能神。死見神能,若杜伯、彭生之類。好祭鬼神,謂瀆祀如靈巫。
[1]吝字,原字從心從乂從厷,大字符集有,但用逍遙筆一寫流覽器就崩潰,只好如此。
[2]事字,朱右曾本作神。
[3]鬼字,朱右曾本作神。
原文和孔晁注據東大東研所藏嘉靖元年刻本(當與四部叢刊本同系統),朱右曾本異文及注據商務印書館萬有文庫之國學基本叢書本。劉師培《補正》據《劉申叔遺書》。[此主题已被 周楷煜 在 2009-12-22 0:35:29 编辑过] [此主题已被 周楷煜 在 2009-12-22 0:55:53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