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的自我的发展历程、实现人生价值和精神自由的高低程度,我把人的生活境界分为四个层次,即欲求境界、求知境界、道德境界和审美境界。
在现实的人生中,上述四种境界总是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的,很难想象一个人只有其中一种境界而不掺杂其他境界。只不过现实的人,往往以某一种境界占主导地位,其余次之,于是我们才能在日常生活中区分出某人是低级境界的人,低级趣味的人,某人是有高级境界的人,高级趣味的人,某人是以审美境界占主导地位的真正的诗人,真正的艺术家,某人是以道德境界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家……如此等等。 |
欲求境界
最低的境界,我称之为“欲求的境界”。人生之初,无自我意识和自我观念,不能说出“我”字,尚不能区分主与客,不能区分我与他人、他物。人在这种境界中只知道满足个人生存所必需的最低欲望,舍此以外,别无他求,故我以“欲求”称之。刚出生的婴儿,据心理学家测定,一般大约在两岁以前,就处于此种状态之中。此种境界“其异于禽兽者几希”(《孟子·离娄下》)。但此种境界实伴随人之终生。当人有了自我意识以后,生活于越来越高级的境界时,此种最低境界仍潜存于人生之中,即使处于我后面将要讲到的“道德境界”和“审美境界”中的道德家和诗人,亦不可能没有此种境界,此禁欲主义之所以不切实际之故也。孟子所谓“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大概就是指的这种境界。
单纯处于“欲求境界”中的人,既未脱动物状态,也就无自由之可言,更谈不上有什么人生意义和价值。婴儿如此,成人中精神境界低下者亦若是。当然,在现实中,也许没有一个成人的精神境界会低级到唯有“食色”的“欲求境界”,而丝毫没有一点高级境界。但现实中,以“欲求境界”占人生主导地位的人,确实是存在的,这种人就是一个境界低下的人,我们平常所谓“低级趣味”的人,也许就是这种人。
求知境界
第二种境界,我称之为“求知的境界”(或“求实的境界”)。美国当代著名发展心理学家简·卢文格说:“刚出生的婴儿没有自我。他的第一个任务是学会把自己与周围环境区别开来,……认识到存在着一个稳定的客观世界。……在这一过程中,孩子形成了一个不同于外在世界的自我。处在这一阶段的儿童,自我与无生命的客体世界是不分的。”用哲学的语言来说,这是一个由主客不分到主客二分的过程。在达到主客二分的阶段以后,自我作为主体,不再仅仅满足于最低生存的欲求,而进一步有了认知作为客体之物的规律和秩序的要求。此种要求是科学的求实精神的萌芽。故我把这个第二境界,既称之为“求知的境界”,又称之为“求实的境界”。有了知识,掌握了规律,人的精神自由程度、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大大提升了一步。所以,“求知的境界”不仅从心理学和自我发展的时间进程来看,在“欲求境界”之后,而且从哲学和人生价值,自由之实现的角度来看,也显然比“欲求境界”高一个层次。黑格尔就是这样按照自由之实现的程序来划分人生境界之高低的。他明确指出:“自由是精神的最高定性”(D ie F re ih e it ist d ie h ?ch ste B e stim m u n g d e s G e iste s)。自由在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