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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疤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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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8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4-18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拓片就更好了。
发表于 2010-4-18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拓片就更好了。
发表于 2010-4-20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若然,则视作器者申为齐侯方妥。

 

若为齐侯,墓小了点吧,还是单墓道

临淄的齐侯墓一般可都是四墓道的,呵呵

从铭文来看,引或者申似负责齐师的

 

 

发表于 2010-4-20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临淄东周大墓尚未确定有齐侯墓,河崖头M5被认为是景公墓,但该墓无论从墓葬形制还是填土中所出器物看,都不会早于战国。

东周大型齐墓最多只有两条墓道,大多数也只有一条,包括河崖头M5,未闻有四墓道者(一墓道和两墓道之别似为年代之别,即约战国早中期一墓道,约战国晚期两墓道)。zhongguoren03兄有新的消息吗?

单就大墓墓室规模来说,是不小了,比较一下同时期的晋侯墓,就会有个感观的认识。墓道也很难说明问题,西周时期的晋侯墓均为单墓道,从春秋早期的M93起才开始用双墓道。

如果说有些遗憾的话,就是随葬品太寒碜了,据称,两座大墓一座出土1鼎,另一座也只有2鼎。从器物铭文尚难确定墓主身份,器主之先祖幽公应该不是齐侯,既有日名又有谥号者还未有明确之例,如果说《史记》缺载,也似未有硬的证据,先存疑为好。

[此主题已被 淄泷 在 2010-4-20 12:08:24 编辑过]

发表于 2010-4-20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淄泷兄说的好,

我写错了,应该是双墓道,不小心写成四墓道。

前不久刚去淄博一趟,河崖头M5车马坑实在太大,现在介绍为齐景公之墓,约548-490BC。

发表于 2010-4-20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被盗过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10-4-21 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贴出的小疤,原文不止于此。后面还有一段讲“同央追孚兵”。

央是隶古定,学宋人金文谱录的做法,不是说就是央字。只是觉得有些字符类似,但还在思考之中,所以无说。

同,会和之意,周礼里面,类似的文例很多,表示简校。追,就是周礼追胥之追。孙诒让认为通言也是司捕。

孚左下的两块饼子,从间距来看,不能单独成字。我认为是邕字籀文所从,也就是,指都鄙。

兵,军政之事,不单是军械而已。

从逻辑来看,如有战功而赐弓矢,不可能在前文不作交代。而赐弓矢之后,简校军政,与《文侯之命》“简恤尔都”的顺序一致。因王命而校军政,为此而作器,从行文上、用字的语法看,也是可以的。

司捕是内政,寓军于民,这和齐语、管子的政见是一致的。所以能说器主只是掌管军队而已吗。

以上思考,本来想待首发以后让大家批评。因为铜饼子的想法有些市场,所以就在这里跟帖,说得比原文还啰嗦些,但清晰一些。以供大家参考。

铺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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