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当值,取文物报看阅,读到清华中文系王鹏程先生关于清华简古诗的探讨文章。其中《蟋蟀》,乃是劝乐之诗。
随即翻看《毛诗》,其中的《蟋蟀》,《序》称“刺晋僖公也,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乐也”。
这里的闵,应当读作勉强之闵。
这种理念,过去有张、弛的说法,但未必引起注意。翻查本站有关文章,一上在对《君人者何必安哉》的评论中,也是持
劝诫荒乐的观点。当然也有拉动内需这样表述的有关文字,但和及时以礼自虞乐相去甚远。
现在对照起来,则过去对此条诗序的不同看法,可以摈弃。
同样,《君人者何必安哉》的理解,也应当以《蟋蟀》为重要参照。俭不中礼,楚王祭而无乐,即是。
民意上腾,则鬼神为德之盛也,则君受其殃。
《蟋蟀》反复提到日月,故范老建议,欲王莫忘年月。其字从亡从人,隶作妄。解为乱,亦可。
《君人者何必安哉》,此语应句开。君人者何?设问。答曰:必安之。
我过去在随文评论中曾谈及篇题,认为应当定名为《白玉三回》,类同《蟋蟀》。
白玉三回而不践,古之佩玉,所以节礼仪。此范老大言,要帮楚王把玉给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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