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浙江都水”印
上海博物馆藏“浙江都水”古官印,印文有田字界格,乃秦并兼诸侯至汉初间物也。都水者,按《汉书·百官公卿表》,太常、大司农、少府、水衡都尉皆有此官属,三辅亦有之。
然三辅之外,郡国得置其官乎?《表》云:“郡国诸仓农监、都水六十五官长丞,皆属(大司农)焉。”按《地理志》云:“迄于孝、平,凡郡国一百三。”是知前汉都水非郡国所能羁縻,且未尝以郡国为界,遍置之也。
按《续汉书·百官》本注曰:“郡国盐官、铁官,本属司农。中兴,皆属郡县。”则都水之降属郡国,殆同时事耳。故此“浙江都水”,不宜以郡国官属视之。
颜师古注引如淳曰:“律:‘都水,治渠隄水门’。”又司马彪本注曰:“有水池及鱼利多者,置水官,主平水、收渔税。”以其有常入,故太常、少府、水衡都尉亦设此官属。
浙江过鄣、会稽而入海,其都水职掌,实非郡国属官所能尽辖也。此两浙路转运使之滥觞乎?
庚寅中秋前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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