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蘭先生的“六條戒律”
“20世紀30年代,唐蘭先生在北京大學講授古文字學,針對當時個別人的不良學風,為古文字研究設了六條戒律,錄於他的講義《古文字學導論》內。這六條戒律概括了過去不少失敗的教訓,痛下針砭,殊足寶貴。”——摘自李學勤先生的《古文字學初階》
(一)戒硬充內行:凡學有專門。有一等人專喜玩票式的來幹一下,學不到三兩個月,就自謂全知全能,便可著書立說。又有一等人,自己喜歡涉獵,一無專長,但最不佩服專家,常想用十天半月東翻西檢的工夫做一兩篇論文來壓倒一切的專家。這種做學問,決不會有所成就。 (二)戒廢棄根本:......研究古文字必須有種種基礎知識,並且還要不斷地研究,尤其要緊的是文字學和古器物銘學。有些人除了認識若干文字,記誦一些前人的陳說外,便束書不觀,這是不會有進步的。 (三)戒任意猜測:有些人沒有認清文字的筆畫,有些人沒有根據精確的材料,有些人不講求方法,有些人不顧歷史,他們先有了主觀的見解,隨便找些材料來附會,這種研究一定要失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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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见之于《初阶》上,以之为戒
看得诚惶诚恐,简直就是唐先生当面指正。昔人……
第二條「戒廢棄根本」…我想引申一下心得…
以前讀本科時,教授文字學的先生,最強調文字學的根本在於《說文》
所以他以為有些人動不動就以為《說文》這裏錯、那裏錯…
是不正確的觀念
甚至因此揚棄《說文》,
更是不應該
書自然是會有錯的
但是對於書中的錯誤,態度如果過於偏頗
就是一種揚棄根本的行為了…
諸君以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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