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傳瑋 台灣台南
伐---會意字,從人,從戈。甲骨文字形 像用戈砍人的頭。 伐,擊也。——《說文》 伐,殺也。——《廣雅》 在合集6304裏這個字 亦應釋為伐字,蔡哲茂釋為「契」(註1) 我認為這個字 是伐的古字,而甲骨文中 是它的簡化字。 首先要認清目前出土的甲骨文並不是中國最古老的文字,在商朝六百多年的歷史中,文字本身就在演進。如牛字在甲骨文中有這樣的類型。 牛古字, 牛簡化字。
伐這個字由兩個部份組成,一個是人另一個是武器--斧頭。其真實含義是人拿著斧頭 準備出征討伐敵人,在古時能夠拿著斧頭當武器的人物通常是王或將領,由於原始的伐字筆劃太多,為了書寫方便,古人把左邊具有頭身體及腳的完整人身簡化為人字,而右邊的斧頭也簡化為戈字。 最明確的証據的是下面這兩片甲骨:
合集6260的釋文:貞勿乎伐工方。 合集6303的釋文:丙子卜貞勿乎伐工方。(如圖)
這兩片甲骨6260及6303都在敘述同樣的事物,除了伐字體不同,故可斷定 為伐字。
同樣的道理在甲骨文中還有一個字也釋為伐 ,這個字左邊是人,右邊是武器—刀。 合集6159的釋文:于王曰伐工万後。(如圖)
此字眾說紛紜,王本興釋為丐(註2),徐中舒釋為匄(註3),匄為古丐字。 如釋為丐字很明顯的套進甲骨文中上下文不符,詞不達意。 故 均為伐字。
註: 1.蔡哲茂《說殷人的始祖─「 」(契)》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2.王本興《甲骨文小字典》(北京:文物出版社),179頁。 3.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四川辭書出版社,2006),138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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