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說得很對,古書抄寫中的訛誤現象非常複雜,個中情況很難為身處印刷、電腦時代的我們所完全瞭解。 回去溫習了一下裘先生談上博簡與郭店簡中得錯別字的文章,有一些體會。 裘先生所舉的字形訛誤例子,大致可以分兩類。一類是誤摹不成字的,如《性自命出》簡41“私德不壞(懷)惠”的“壞”;一類是形近致訛的,如“豊”、“豐”相混,“心”、“止”相混。前者大概說明抄手文化程度不高,或者其所面對的底本字跡草率書寫拙劣;而後者則是抄手的有意無意的失誤,或是遵從社會約定俗成的某種寫法。裘先生對錯別字的看法比較謹慎,他的全部論證是基於上博、郭店對讀的前提之下的,在辭例相對確定的條件下分析形體的訛誤成份,我想這是非常可靠的。 您舉的“楚”、“桃”相混,我想是不是指的是後一種“形近相訛”?(因為從字形上來看明顯是“桃”字,且此篇字跡清晰,書法端正,又有標準的“楚”字寫法,似乎不像是水平拙劣的人所書。)但我認為不从“疋”的“楚”字楚簡罕見,說此字為从“止”的“楚”字誤書,似有不妥。从“木”从“止”的形體誤為“兆”,也尚缺其他的例證,加上釋“桃”在字形上沒有問題,讀“郊”未必不能夠讀通全文,所以…… 分析形體訛誤當然是文字學的研究方法,但我想那是在我們面對未識字,或是字形明朗但無法通讀詞句的情況下才會用到的吧……
當然以上這些胡言亂語也只是我的看法,如有冒犯,還望海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