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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简] 初讀《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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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1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日將《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粗讀了一遍,明顯感覺釋文和注釋的質量很高,足見清華的學者們態度之認真、工夫之扎實,先贊一聲!

當然,白璧微瑕,字詞等方面似乎偶爾有一些小問題,現將草就的一些陋見貼出來,與大家討論,歡迎拍磚!

 

簡9:“晉人焉始啟于京師,鄭武公亦政東方之諸侯”

整理者引文獻,將“啟”解為啟土,即開拓疆土。這種解釋似乎難以理解。在周之京師,晉人如何開疆拓土呢?我們認為這里“啟于京師”是開始參與周之政事的意思。

 

簡29:“文王以北啟出方城”,“啟”下點斷為好。

 

簡34“我句果入,使君涉河,至於梁城”。句整理者讀為後。今按,此字亦可讀為苟,意為如果。果意為最終,《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晉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晉國。”此句言如果我最終能夠成功當上國君,則給君如何如何的報酬。

 

簡45:鄭降秦不降晉,晉人以不憖。秦人豫戍於鄭。

按:豫可讀為舍,謂舍鄭之圍。“豫”下應當斷開。本篇“豫”字四見,另外三處(簡42、52、117)均用為舍。

 

簡57:“徙之徒

原隸定為,注:從聲,疑讀為林,西周金文“林鐘”之“林”即多從作。按:此字見於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篇末(甲本簡9、乙本簡9),辭例為“先君靈王乾溪云~”。“云”學者多讀為隕或殞,“~”則有多種讀法,此不具引,大致是將“云~”一詞理解為殞命一類意思。也有學者讀為“云爾”(復旦讀書會《〈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校讀》,復旦網2008年12月31日;季旭昇《上博七芻議》,復旦網2009年1月1日;凡國棟《上博七校讀雜記》,简帛网2009年1月8日。),[1]我們認為是對的。凡國棟先生說:“云爾”疑當作虛詞來看待,常用于语尾,表示如此而已之意。“云爾”解釋作虛詞,則既能達到勸諫的目的,又爲楚先王有所諱。“為楚先王有所諱”是很有道理的,其餘讀為“隕殞~”的讀法正是在這一點上有所欠缺。

然則,本篇“”的釋讀應該從“爾”聲字的方向考慮。

 

簡71:“齊人為成以骼玉與淳于之田”

原注釋云:此句疑應乙為“骼(賂)以(甗)、玉與淳于之田”。這種處理恐無甚依據,原句自可講通。

 

簡101:“晉與吳會為一,以伐楚,方城,遂盟諸侯於召陵”。簡113“晉師長城句俞之門”。

今按:此字又見郭店老子甲組簡27,辭例為“~其兌,塞其門”(郭店老子乙組簡13作“1417(閉)其門,塞其兌”)。綜合這些辭例可見,讀為閉應該是合適的。但簡101的辭例具體如何理解,還有待進一步探討。

 

簡103末字,原隸定為從人從勺。按:當隸定為從尸從勺,參看《字形表》246頁從“尸”諸字及244—245頁從“人”諸字。

 

簡133:“(止)

发表于 2011-12-22 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簡103末字,原隸定為從人從勺。按:當隸定為從尸從勺,參看《字形表》246頁從“尸”諸字及244—245頁從“人”諸字。

………………………………………………………………………………………………………

楚文字中的“弱”字作:(左塚漆梮)。疑該字為“弱”字的變形音化之字。該字將“弱”字右部的“勿”字形偏旁改造為“勺”,“勺”與“弱”古音很近,且古書中有“勺”聲字“酌”與“弱”相通的例子(參《漢字通用聲素》253頁)。該字在簡文中正用為“弱”。

另外,簡114“告以宋司城[立皮]之約公室”之“約”,恐亦當讀為“弱”。古書中有“弱某室”的說法,如《左傳·襄公十七年》“華臣弱皋比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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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2 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補充:

簡57的“徒”又見於包山簡150,亦為楚地名。

孟諸,澤名,在今河南商丘東北,即當時宋國國都之東北。《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初,楚子玉自為瓊弁、玉纓,未之服也。先戰,夢河神謂己曰:‘畀余!余賜女孟諸之麋。’弗致也。”這段《傳》文中,河神要子玉將瓊弁、玉纓給自己,提出以“孟諸之麋”作為回報,“孟諸之麋”竟然夠得上作為神的禮物的級別,可見是當時天下知名的珍奇之物。據《左傳》文公十年,宋華御事勞楚王,導之以田孟諸。那麼,上引簡文是說楚穆王使華孫元為自己捕得孟諸澤的麋鹿,帶回楚國的“徒”一地。這大概就是君主們聚斂珍奇之物的一類行為。“徒”一地,可能有楚王的苑囿存在。

[此主题已被 黄杰 在 2011-12-21 22:15:30 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2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簡56:“”,《左傳》作“厥貉”,《公羊》作“屈貉”。

我們懷疑從央得聲,或者就是央字。楚簡央字作67984(上博五《三德》簡4)、71476(上博六《用曰》簡2),與此字下部相近。最下部與67984最下部有區別,但二者應當是一個字,“異”字的兩種寫法可以作為參考:16655(上博《民之父母》簡13);25708(上博《曹沫之陣》簡7、8)。央上古音屬影母、陽部。貉,匣母、鐸部。二字聲紐相近,韻部陰陽對轉,故可以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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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2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簡93:“齊莊公光率師以~欒盈”

,原釋為逐,注:“跟從。《晉世家》:‘齊莊公微遣欒逞於曲沃,以兵隨之。’《左傳》襄公二十三年載齊莊公借媵妾於晉之機,納欒盈於曲沃。……逐,一說隸作‘’。”今按:本篇有“逐”字,見簡6、122,從犬。此字釋逐,在字形和文意兩方面都有問題。楚简中“豕”字作37909(包山211)、38817(包山簡227)(參看《楚文字編》563—564頁)。右上部是“冢”(參看《戰國文字編》620頁、《古文字譜系疏證》977頁),這種形體與金文“冢”(多友鼎,《金文編》651頁)一脈相承。所以當從整理者所引“一說”隸定為

我們認為,當讀為踵,跟隨之意。“冢”聲字讀為“重”聲字的例子如中山王圓壺“而冢(重)賃(任)之邦”等(參見《戰國古文字典》360頁)。《左傳》昭公二十四年:“吳踵 楚,而疆埸無備,邑能無亡乎?”《漢書·武帝紀》:“步兵踵軍後數十萬人。”顏師古注:“踵,接也,猶言躡其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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