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学术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6130|回复: 13

自从何处来?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10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答案是:哪一个人不是来自母体。
自者,字也,乳也,乃生子之器官。即女阴(开闢状态)。故有“从哪里来”及“从哪开始”而引申为“自己”。鼻甲骨文从自从畀,畀者,“相付與之”者,男阴,“引气自畀也”,往复运动,如呼吸(作用)是也。后世由此表五官之鼻子。故甲骨文从自的字形多与“妇女”相关。
 
甲骨文有“自㡀”会意字形,勇者认为即:胎衣(膜)敝(败)下也。应该读为㡀,具有“破”“败”之义也。甲骨文有描写某方国“自㡀”的卜辞,即某败也。
 
后有“帛”字形产生,亦应源于“自㡀”之事也。《说文》释幣:帛也。段注:禮注曰。幣,人所造成以自覆蔽。
 
所以理解自还要从白说起:白从◇从一会意,一亦声。如今之美术留白者,读与魄同,阴之神也。◇封闭性实体或空洞范围事物观念形态,故可表“土”之实体,“肉”之柔体,“俞”之空木,白之肉体等等。一于◇中指示物裂之间隙也,寓穴裂透光。◇裂分形成<与>,其观念为壁为皮,其音匕,如“益”所从器壁形。
 
白的观念来源于上古先人对阳光及其产生的拟人化表现形式,下图陶器上的“留白”形式就是古人要表现的日光之白。
半坡类型陶器口沿宽带文三角纹所表现的亦是此观念的延伸,而在三角纹上刻划的陶文,勇者认为即是女性之标志。包括刻划在宽带纹上的陶文在内,都是对阳光所做的拟构,以及相关观念的形态固化形式。
早于半坡类型的陶器纹饰(双墩):三角纹与井线纹(对应于宽带文)
上面简述说明 :甲骨文(初期)作为现有成系统的原始汉字系统,是观念形态文字。其起源节点可上溯到半坡陶文阶段。
注:这里的所谓观念是指古人(甲骨文初期以前)在生产生活中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0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甲骨文百从一从白会意,白者,女阴(平常状态),以寓妣祖,故以其孙为所孳之数,百者,一妣,生十子而有百孙。故“千”从一从十匕(合文)会意,数字十,甲骨文写作丨,与匕合为一体,十妣,有百子而千孙。原始《十进位》观念之证。
 
 

[此主题已被 xzjgw 在 2012-11-10 15:12:18 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1 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些题外话,文中提到这些不是作者的心血来潮和一时拍脑袋得出想法,而是往长了说是十几年的学习思考的心得,短了说也是五六年来正式业余研究的结果,真诚的希望得到贵论坛专业人士的批评与帮助,文字创始于百姓群众,根植于原始朴素思维之中,需要我们心平气和与无私对待,任何问题的解决需要正证与反证的探讨,如所提出问题是错误还是正确,只有在证据面前得到检验和确定。

[此主题已被 xzjgw 在 2012-11-10 17:57:01 编辑过]

发表于 2012-11-11 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一段火星文:Vu,3gk6ak7j06u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1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甲骨文有从自从鱼的“自鱼”字形,与臭同类,应读为“鮏”,即鱼臭也。

[此主题已被 xzjgw 在 2012-11-11 11:00:29 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1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杨雄《方言》卷十三“鼻,始也。兽之初生谓之鼻,人之初生谓之首。梁益之间谓鼻为初,或谓之祖。”。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2 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更好的理解上面这些认识,有必要说说所谓“观念形态”和为什么甲骨文(初期)是观念形态文字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观念形态“乙”。

《说文解字》释乙:象春艸木冤曲而出,陰气尚彊,其出乙乙也。與丨同意。乙承甲,象人頸。又《爾雅·釋魚》魚腸謂之乙。又甲骨文水从乙。

上面就有四种事物与“乙”相关:1,草木;2,人颈;3,鱼肠;4,水体。这说明“乙”形不是对单独事物描绘或专有的形象的拟构或象形。而是某类事物共有的本质特征,即具有类属观念的形态表达。即勇者所谓的观念形态。

乙形态要表达的观念是:具有曲折(柔软)可延长伸展类事物的观念。许慎强调其“与丨同意”,说明丨也是可延长伸展类事物,差别只是“丨是(上下)直引形式的”。

只有如此去理解甲骨文字形的构成,我们才能够真正了解和认识字形的本义音源。

如甲骨文人,从乙从/会意,壬(“工”形)声。乙形态的柔曲类属观念在构成中即身体观念,/形态的倾斜支出类属观念在构成中即上肢观念。其构成与(“工”形)壬同意,这种与语音观念的对应,才使得甲骨文人字形能够成为表达语音义(观念)的字(形态)。

甲骨文水从乙(柔曲延伸观念)从“数点”(微小汇聚观念)会意,“数点”(韋)声。

注:关于音源,只是提供一种可能,并非确指。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2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有认为“语音”与“字形”没有必然联系的认识,这就是还没有认识到原始汉字(甲骨文初期)是观念形态所至。

形态作为事物的本质特征,在于表达与之相应的观念,而相对于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已有形态(语音明确),其字形语音除了对应现实生活观念的语音以外,必然是所构成的已有形态(语音明确)的相关或一致。

比如,丨许慎就给出了三个观念语音,棍,芯,退。其实丨的原始观念是孳(阳光形态)。

甲骨文十写作丨,丨(孳)声。

甲骨文直从目从丨,读与丨(孳)同。

甲骨文子(干支)从凡从丨,读与丨(孳)同。

甲骨文支从又从丨,读与丨(孳)同。

甲骨文止从倒又从丨,读与丨(孳)同。

==================================

回到“自”字形,自之所以读与“孳”同,语音观念来源于其生子之孳,以及其引申出作为自所孳生的子的“自我”观念。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2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再来从甲骨文角和贝字形及其实物来考察甲骨文自及其物象。看看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及观念形态异同。

 

甲骨文角从仌从二皮(轮廓)(上部合,下部开与自下部同)。仌表达正外有覆非空(或内有肉)。

 

 

甲骨文贝从二(或一)从二皮(上下部皆开与自下部并同)。二或一表达其有间隙。

 
自的正面与身融于一体缺乏相对的独立性,不同于眼睛等有明显外框,而自所在身体下部与角贝下部类同,故形态与角(外有开口)和贝(正外皮开)并同。
 
 

 

 

[此主题已被 xzjgw 在 2012-11-12 11:09:14 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2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的形态观念与“鼻子”观念属于类同观念所至的混淆,这与太阳是脱不了干系的,日从物象上,只有一个圆形外框,就算古人如何拟人化,实体形只可象个人头,而其又要孳生阳光,这在古人眼里避免不了相关观念的类同思维,我们也可以从玉器纹饰上看到这种形式表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

GMT+8, 2024-11-23 16:50 , Processed in 1.064407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