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簡(伍)《命訓》篇第13、14簡有如上兩字,今本對應之字作“震”。
程浩先生認爲“可以考慮將此字讀為‘治理’之‘理’”; 趙平安先生《釋清華簡《命訓》中的耕字》主張此字釋爲“耕”字(《深圳大學學報》2015年第03期); 簡帛網論壇有學者對此兩說表示贊同。
今案,此字或當釋爲“耒”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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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形分析就不必贅言了,字形本身就含有“耒”字;
古音“耒”與“震”極近,二者聲紐皆屬舌音,韻母一在微部(或歸物部),一在文部,有嚴格的對轉關係,因此今本寫作音近的“震”,而字本當是“耒”。
《說文》:“耒,手耕曲木也。从木推丯。古者垂作耒[木㠯]以振民也。”
——《說文》解說之所以出現“振民”一詞,很可能屬於聲訓。
可能直至目前爲止,最標凖(指與楷書最接近)的“耕”字形是上博三《周易》20號簡的“不(耕)而(穫)”的“耕”字:
——很懷疑此字形就應當直接隸定爲“耕”?
又及,此“耕”字添加“井”聲,與《命訓》篇“耒”字添加“來”聲或可類比?
《說文》:“耕,犂也。从耒井聲。一曰古者井田。”其實,“耕”與“井”古音聲紐並不密合。
由此推論,“耕”字所從的“井”也許並非是後來添加的聲符(即如同“耤”中的“昔”聲那般,是在表意字上添加“昔”聲,從而形成形聲字,故聲韻關係較爲密合),而是如《說文》“一曰”所說“古者井田”,主要是作為義符存在的,是用來指代“井田”的;因此“耕”與“井”古音聲紐不能密合。——這猶如“牧”字中的“牛”,雖然“牧”、“牛”二字古音接近,但並不密合,因“牧”字中的“牛”主要也是作為義符存在的,雖兼有表音作用,但不是主要功能(參黃天樹先生的相關論述)。
類似構形現象,或許可以用來解釋:“耒”字中所從的“來”兼有表音作用,但爲何“耒”與“來”古音不能密合了。
古丼田之制,八家共一井,其中爲公田。《穀梁傳》曰:“古者公田爲居,井竈葱韭盡取焉。”耕種井田的民眾,出於方便就近勞作的考慮,聚居在中間的公田上。居住地必然要打井吃水,故“井”字或寫作“丼”,中間的“·”本指水井,因借以指代井田。
故《說文》之“一曰”恐未為無據。
曰古氏 发表于 2015-5-19 11:47 本帖最后由 曰古氏 于 2015-5-19 11:4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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