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北大漢簡《蒼頡篇》札記
一、 豐盈爨熾
北大漢簡《蒼頡篇》[①]簡5有如下文句:
豐盈爨熾
整理者注謂:
《說文》:“豐,豆之豐滿者也。”
《說文》:“盈,滿器也。”
“爨”用作名詞,指竈;用作動詞,同於炊。
《說文》:“熾,盛也。”[②]
陸希馮先生謂:
案:《篆隸萬象名義》“熾:火盛。”[③]
何余華先生則認爲:
謹案:“豐”整理者引《說文》認爲表豆器所盛豐滿,與形容詞“盈”組合成並列結構。我們認爲此處“豐”或指古代用以承酒觶的禮器,形狀像豆,《儀禮·公食大夫禮》:“飲酒實于觶,加于豐”,鄭玄注:“豐,所以承觶者也,如豆而卑。”《儀禮·大射》:“賓之弓矢與中籌豐”,鄭玄注:“豐,可奠射爵者。”《儀禮·燕禮》:“有豐”,鄭玄注:“豐,形似豆,卑而大。”
“爨熾”表灶台中柴火熾烈旺盛,主謂結構;將“豐”解作以承酒觶的禮器,與“盈”組合成主謂結構,“豐盈”與“爨熾”構成並列關係,似乎更合《倉頡篇》的編纂體例。[④]
今按:據上文所引整理者注文,整理者實際上是將“豐”、“盈”均解釋爲名詞,二者並列。何先生將“盈”理解爲形容詞應該是正確的,但將“豐”解釋爲“承酒觶的禮器”、將“豐盈”視爲主謂結構的說法似顯牽強。“豐盈”是典籍中經常連用的形容詞,此處亦當如此,二者是並列結構而不是主謂結構。因此“爨熾”二字也應該是並列結構。那麼,整理者將“爨”視爲名詞或動詞,將“熾”視爲形容詞,二者是互相矛盾的。
並列結構的“爨熾”的含義有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是“熾”表示“火盛”,而“爨”或其通假字也是表示“盛”之類的意思,如此則“豐盈爨熾”都是表示超過一定限度的形容詞,四字的含義有一定的聯繫。另一種可能則是“豐盈”和“爨熾”並無直接的聯繫,正如朱鳳瀚先生所說,《蒼頡篇》中“有相當一部分羅列式的句子,四個字並非字義相近或相類,而是前兩個字之間、後兩個字之間各有字義(或爲假借義)上的聯繫,是同義字、同類字或義近字,而前兩個字與後兩個字之間並無字義上的聯繫”。[⑤]
“爨”在古籍中並無用作形容詞的例子,筆者亦尚未找到合適的通假字。不過,第二種可能倒是可以將此句講通。按照這種理解,筆者認爲“爨”、“熾”都是“炊煮”之類的意思。按古代“熾”有“炊”義,如《周禮·考工記·鍾氏》:“鍾氏染羽,以朱湛丹秫,三月而熾之。”鄭玄注:“熾,炊也。”而“熾”亦有燃燒之意,如《左傳·召公十年》:“(寺人)柳熾炭于位,將至,則去之。”杜預注:“以溫地。”“熾炭”即“燒炭”。
典籍中“熾”與“饎”通,二字上古音同屬昌母,韻部分別爲職部和之部,屬陰入對轉的關係,例可通假。如《說文·火部》“熾”朱駿聲通訓定聲:“熾,叚借爲饎。”上引《周禮》“三月而熾之”孫詒讓正義:“熾即饎之借字。”因此,典籍中二者有互爲異文的例子,如《呂氏春秋·仲冬》:“湛饎必潔,水泉必香。”其中的“饎”,《禮記·月令》作“熾”。
古代“饎”本有“炊”義。如《廣雅·釋詁三》“饎,熟也”王念孫疏證引文獻爲證:
《爾雅·釋訓》釋文引《字林》云:“饎,熟食也。”《士虞禮》:“饎爨在東壁。”鄭注云:“炊粟稷曰饎。”《周官》:“饎人。”鄭眾注云:“饎人,主炊官也。”[⑥]
此外尚可補充若干例子,如《儀禮·特牲饋食禮》:“饎爨在西壁。”鄭玄注:“饎,炊也。”上引《呂氏春秋》“湛饎”高誘注:“饎,炊也。”結合以上例子可以看出,“饎”、“熾”二字音義都十分接近,在表示“炊”等詞義的時候很可能屬於同源詞,“熾”的“炊”、“烤”義可能就是由於跟“饎”通假而得。《蒼頡篇》此處之“熾”與“炊爨”之“爨”並列,可能表示的是炊、烤一類意思,而不是“盛”或“火盛”。
二、 遮迣沓䛬
《北大壹》簡19有如下文句:
遮迣沓䛬
整理者注謂:
迣,《說文》:“迾也,晉趙曰迣。”《玉篇》曰:“迣,超踰也。”雲夢睡虎地秦簡《爲吏之道》:“吏有五失,一曰夸以迣。”“迣”即超踰之義,亦即說得過多。
整理者注又指出“沓”、“䛬”爲“多言”之義。[⑦]今按:此處之“迣”當爲遮擋、阻遏之義,如《廣雅·釋詁二》:“迣,遮也。”《漢書·鮑宣傳》:“部落鼓爲鳴,男女遮迣。”顏師古注:“言聞桴鼓之聲以爲有盜賊,皆當遮列而追捕。”整理者引《說文》訓“迣”爲“迾”,而“迾”亦是遮擋之義,如《說文·辵部》:“迾,遮也。”此句當爲“遮迣”、“沓䛬”分別並列,而非“迣沓䛬”並列。整理者兩說並存,似不必。
三、 納韔𢥩櫜
《北大壹》簡19有如下文句:
納韔𢥩櫜
整理者注將“納”解釋爲“濡濕”或“接納、採納”,[⑧]恐非是。整理者已指出“韔”、“櫜”皆爲“弓衣”、“弓袋”(唯所舉《玉篇》書證稍晚,按《詩·秦風·小戎》:“虎韔鏤膺,交韔二弓。”毛傳:“韔,弓室也。”),“𢥩”即“轡”,指韁繩。按此處“納”與“韔”、“𢥩”、“櫜”並列,亦當爲名詞,字當讀爲“軜”。“軜”亦爲韁繩的一種,如《荀子·正論》:“三公豐軶持納。”楊倞注:“納與軜同。軜謂驂馬內轡。”《說文·車部》:“軜,驂馬內轡繫軾前者。”《詩經·秦風·小戎》:“龍盾之合,鋈以觼軜。”毛傳:“軜,驂內轡也。”鄭玄箋:“軜之觼以白金爲飾也。軜繫於軾前。”
此句“納(軜)”與“𢥩”,“韔”與“櫜”皆隔字對應,似可值得注意。這或許是抄手抄倒“韔𢥩”二字,或許是爲了押韻或便於朗讀。
四、 瘧斷痥㾆
《北大壹》簡39有如下文句:
瘧斷痥㾆
整理者先引《說文》“瘧,熱寒休作”來說明“瘧”即“瘧疾”。又謂:
“瘧”與“虐”通。……引申而有斬伐之意。……“虐”訓“斬伐”與“截斷”之斷,字義可相聯繫。[⑨]
按此句四字並列,皆爲疾病、傷痛之語,將“瘧斷”分別解釋爲斬伐、截斷似不妥。按“斷”古可指人的肢體斷折,如《禮記·王制》:“瘖聾跛躃斷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鄭玄注:“斷,謂支節絶也。”孔穎達疏:“斷者,謂支節解絕。”“斷”字廁此正與“瘧”、“痥”、“㾆”相類。
五、 羕櫄杪柴
《北大壹》簡42有如下文句:
羕櫄杪柴
整理者將“羕”依本字作解,謂:
《爾雅·釋詁上》:“長也。”《說文》:“羕,水長也。从永、羊聲。《詩》曰:‘江之羕矣。’”東周金文或以“羕”代“永”。[⑩]
按“羕”與“櫄杪柴”並列,亦當爲名詞,解釋爲作“長”、“永”皆不符合《蒼頡篇》體例。按“羕”字疑可讀爲“樣”,即櫟果。《說文·木部》:“樣,栩實。”徐鍇繫傳:“樣,今俗書作橡。”朱駿聲通訓定聲:“栩、柔、柞、櫟,一木也。其實爲樣,亦謂之象斗,亦謂之梂。”
[①]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壹〕》,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下文簡稱爲“《北大壹》”。
[③] 陸希馮《關於〈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壹]〉釋文注釋的幾點意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5年11月17日。
[④] 何余華《北大藏漢簡〈倉頡篇〉研讀札記(一)》,簡帛網,2015年12月4日。
[⑤] 朱鳳瀚《北大藏漢簡〈蒼頡篇〉的新啟示》,《北大壹》,174頁。
[⑥] 王念孫《廣雅疏證》,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7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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