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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陽兔子山遺址九號井發掘簡報》(下簡稱《簡報》)公佈了秦二世即位元年發佈的一道詔書,全文如下:
天下失始皇帝,皆遽恐悲哀甚,朕奉遺詔,今宗廟事及箸以明至治大功德者具矣,律令當除定者畢矣。元年與黔首更始,盡為解除流罪,今皆已下矣,朕將自撫天下吏、黔首,其具行事已,分縣賦擾黔首,毋以細物苛劾縣吏,亟布。以元年十月甲午下,十一月戊午到守府。(簡三·一)[1]
《簡報》介紹說:“簡三·一是秦二世胡亥繼位第一個月發佈的詔書”,這個解釋很讓人莫名,詔書里明確地說是“元年十月甲午下”,說“繼位第一個月”恐怕不對。古代新君繼位,是以明年為元年,這道詔書當是秦二世元年(前209)的十月份頒下的。特別是裡面說“今宗廟事及箸(著)以明至治大功德者具矣”,根據《史記·秦始皇本紀》的記載,其中“宗廟事”是指“議尊始皇廟”之事:
“二世下詔,增始皇寢廟犧牲及山川百祀之禮,令群臣議尊始皇廟。群臣皆頓首言曰:‘古者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雖萬世世不軼毀。今始皇為極廟,四海之內皆獻貢職,增犧牲,禮咸備,毋以加。先王廟或在西雍,或在咸陽。天子儀當獨奉酌祠始皇廟,自襄公已下軼毀所置凡七廟。群臣以禮進祠,以尊始皇廟為帝者祖廟。皇帝复自稱朕’。”
“箸(著)以明至治大功德者”是指秦二世元年東行郡縣刻石之事:
“春,二世東行郡縣,李斯從。到碣石並海,南至會稽,而盡刻始皇所立刻石,石旁著大臣從者名,以章先帝成功盛德焉。”
秦二世這次春季出巡直到四月才回到咸陽。那麼這道詔書顯然就是在此之後頒布的,故簡文說“以元年十月甲午下”是對的,絕非是胡亥繼位第一個月。
“元年與黔首更始,盡為解除流罪”,“流罪”陳偉先生校讀為“故罪”,[2]可從。此與北大漢簡《趙正書》的記載吻合,《趙正書》云:
“王死而胡亥立,……大赦罪人,……有(又)欲起屬車萬乘以扶(撫)天下,曰:‘且與天下更始。’”(簡16-18)
《秦始皇本紀》“二世皇帝元年,年二十一”下《集解》引徐廣曰:“《表》云:‘十月戊寅,大赦罪人’”,與本詔書“以元年十月甲午下”月份相合,但日期不同。
“分縣賦擾黔首”句陳偉先生校讀為“少繇(徭)賦,擾黔首”,認為“‘少徭賦’猶《淮南子》的‘省徭賦’”,“擾,安撫,和順”,從原簡照片看均可從。
此《詔書》當斷讀為:
天下失始皇帝,皆遽恐悲哀甚!朕奉遺詔,今宗廟事及箸(著)以明至治大功德者具矣,律令當除定者畢矣。元年與黔首更始,盡為解除故罪,今皆已下矣。朕將自撫天下吏、黔首,其具行事已,少徭賦、擾黔首,毋以細物苛劾縣吏。亟布。以元年十月甲午下,十一月戊午到守府。
另外,陳偉先生文中言該詔書書寫材料是“木牘”,《簡報》公佈的照片題“竹簡(三·一)”,從照片看似應是木牘而非竹簡。
[1]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益陽市文物處:《湖南益陽兔子山遺址九號井發掘簡報》,《文物》2016年第5期,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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