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就有必要重新认识一下传统“六书”问题:
甲骨文“虹”字形如果是一个复杂(形态)形,那么构成“虹”的组成部分就是两个以上简单(形态)形,所以我们可以说其是从虫从工的会意。
由简单(形态)形构成复杂(形态)形表达相应观念,即可称之为会意。
因为简单(形态)形也是某一观念的表达,所以同时具有指事作用。
当“工”与其他形态构成某一整体形式,能够唤起某一具体事物的形象时,又具有相对的象形作用。即如“虹”的“彩虹”形象。
当这些(形态)形的观念与生活语言(音义)相对应时,其所起到的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的“文字”作用。
而当古人用已有简单(形态)形组合出复杂(形态)形用来表达新认识的事物时,这时是没有生活语言可以与之相对应的,而使用该复杂(形态)形的主要构成部分的某一个已有(形态)形的观念音或两个(形态)形的观念音拼合字音时,丰富和发展了语言观念,也就可以将其称之为形声,但是,要区别于传统认识当中所谓无意义的专用声符概念。
这就从根本上厘清了传统认识“六书”当中的“四种”汉字造字法则,是在分析解释字形(形态)构成时,强调某一部分(形态)形在某一方面所起的作用,它们是同时存在的,只是有所侧重提出来罢了。
这也是导致甲骨文虹字形(象形)在后世出现所谓篆书“从虫工聲(形声)”与所谓籒文虹从申(會意)的原因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