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三点: (1)逻辑问题:我的表达能力比较差,本来的意思只是说不能因为证明“也”归歌部、鱼部的证据不可靠,就说歌部、鱼部的假说不可能成立(证据不足不等于可以排除)。结果导致刘先生费心写了很多文字讨论这个本来无关的问题,在此致歉,并以此为鉴,以后不谈纯理论问题。 (2)没有仔细阅读问题:回复比较匆忙,所以刘先生文章小注里很多重要的问题没有注意,在此致歉。 (3)谢刘先生提醒从“它”或从“也”需要对原件,但笔者手边材料奇缺,看图版更是不易(况且阅读水平也不够),如果说错了请刘先生指正。 下面先总结一下我和刘先生的共识,作为进一步讨论的基础:(有一些是原来就同意而刘先生误以为我不同意,有一些是被刘先生及相关文章说服的) (1)“也”“它”两字各有来源。但《说文》从“也”声的字在出土材料里本来是从“它”声的。 (2)支部从“也”的问题。我说《说文》从“也”不证明本从“也”是错误的,现在我承认支部字从“也”。 (3)“髢”见于《诗经》押韵,归支部(本是入声,后来转入去声)确不可易。也就是说,《说文》从“也”声的字有两个上古来源,大部分来自歌部,小部分来自支部。 (4)作为语气词的{也}从上古到中古都只有一个读音,不能根据从“也”声的字有两类就认为{也}有两个音。 (5)只有从“它”声的字讹变成从“也”声而没有相反的例子,所以只要是从“它”声的字(无论古文字资料还是《说文》)就肯定属于歌部(后半句不知道刘先生是否同意)。 [此主题已被 沈瑞清 在 2008-12-21 13:11:33 编辑过] [此主题已被 沈瑞清 在 2008-12-21 13:38:54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