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学术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子居

[转帖]姜广辉:《保训》十疑(鄙视之)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法规条文啊,有网络在,谁以为抄袭了别人可以不付代价,就在网上把他炒个底掉。

《光明日报》若没有个明确的态度,那就顺便也给《光明日报》做做广告。

发表于 2009-5-6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云间:

 

网站的学术讨论,是否可以被视作学术观点?

 

網上的學術討論當然要算學術觀點的。就是平常談話談到重要的觀點,就算沒有見諸文字,總還是要在引用時講“某某曾說”一類話的,何況網絡上已經形成文字的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一下午了啊,据说存在的那两份复函,在什么地方啊?

难道是灵异事件么?

这么长时间,编也编出来了吧。

发表于 2009-5-6 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编,得邀请《光明日报》唱双簧呢,那可不容易。
发表于 2009-5-6 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忙里偷閑,湊個熱鬧

姜广辉先生的声明
五点声明
甚至孤陋寡闻,并不知道复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的存在,当然更谈不上从中抄袭。
遂上网浏览,……在武汉大学《简帛网》……



嘿嘿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谎是编不圆的嘛,呵呵
发表于 2009-5-6 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既然想公开处理这件事情,那最好不过了。我倒有个好建议,不如司法解决,既公开又公平,也符合有的网友“把事情闹大”的心理。

请子居先生,去起诉姜先生侵犯著作权;

或者子居先生公开身份,姜先生来起诉你侵犯名誉权。

这里指责姜先生的人也都可以去起诉。

案子一审,是非皆明。输者公开赔礼道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诉讼费用。

如若不敢司法介入,敬请各位不要再说不负责任的话,躲在背地里毁人清誉,图一时之口快。

我相信子居先生言之凿凿,是一定敢告的,也是一定要告的,也是不怕被告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切,怕你啊

想知道俺名字?跟《光明日报》问一下就知道了

俺跟《光明日报》反映问题时,已经附上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了。当俺是匿名的么?

想告俺就来告。

发表于 2009-5-6 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好像俺又被扯进去了。

我可以说说我的真实想法。

本人并不关心谁抄了谁的问题,这个自有公断。本人所谓的“把事情弄大”,其实是想让大家关注一下现在的学术环境问题、学术氛围问题。网文究竟算什么?“首发”现象正不正常?为什么有些大的学术刊物拒绝网文。所以我说过这样一句话:“子居兄、一上兄……也得反思反思了”。我说这样的话,或许会得罪网上的这些朋友。不过这个问题迟早会引起争议的。

发表于 2009-5-6 0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这里面还有体制内体制外的问题。但现在尚在求学的朋友,迟早是会遇到体制内的问题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

GMT+8, 2024-9-20 15:18 , Processed in 1.061071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