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大龟四版考释 董作宾著。载1931年(民国二十年)《安阳发掘报告》第三期。又,抽印本;收入1977台湾艺文印书馆出版《董作宾先生全集》甲编第二册。 文章分三部分,各部分目录及主要内容如下: 一、介绍大龟四版。1929年12月12日,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在殷墟第三次发掘时,在小屯村北大连坑南段的长方坑内发现四块较完整的有字的龟腹甲。 二、大龟四版的照片、摹本、释文。 三、考证,分卜法、事类、文例、时代、种属五项。 1、卜法。作者谓:“卜辞者,实即卜时命龟之辞,亦即贞辞。”“贞卜法中最大的发现,就是左右对贞,一事两决之例”又对贞卜先后之次序,一版所用之时日,钻、灼、兆等事皆有论述。 2、事类。将贞卜的事类列表分为十四类:祭、告、辜、行止田渔、征伐、年、雨(风)、霁、瘳、梦、命、旬、杂卜。 3、文例。作者总结了两条甲文刻辞的公例:一、沿中缝而刻辞者向外,在右右行,在左左行;二、沿首尾甲之两边而刻辞者向内,在右左行,在左右行。 4、时代。作者认为甲骨文断代的方法应以坑层、同出器物、贞卜事类、所祀帝王、贞人、文体、用字、书法八条标准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作者对“贞人”一项,作了较详细的论述,他认为: (1)卜辞中贞上一字为贞人名,不是地名、官名或卜贞事类“因为贞上一字如为地名,则必有在字,如‘在向贞’,‘在潢贞’,只言‘某某卜某贞者’,决非地名。又四版全为卜旬之辞,若为卜贞事类,或职官之名,应全版一致,今卜旬之版,贞上一字不同者六,则非事与官可知。又可知其决为卜问命龟之人,有时此人名甚似官名,则因古人多有以官为名者。又卜辞多。某某卜王贞及。王卜贞’之例,可知贞卜命龟之辞,有时王亲为之,有时使史臣为之,其为书贞卜的人名,则无足疑”。大龟四版上的争、宾、害、品、等、笕均是贞人名。 (2)用贞人可以断代。作者认为,见于同版上的贞人应是同时的,此四版的贞人大概在武丁、祖庚之世。 5、种属。大龟四版属“安阳田龟”。 此文在甲骨文的研究上有重要意义。过去,甲骨文学者都不认识贞字上面的这个字,而董氏把它考释出来,首创了“贞人说”并认为这是甲骨文断代中的一个重要标准。这一见解得到学术界的公认,至今仍被甲骨学者所沿用。 又,瞿润缗曾写《大龟四版考释商榷》,载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12月《燕京学报》十四期。他对董氏的观点,提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