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還是再給龍泉先生點時間,俺再耐心等等吧~ 如若不然,沒了龍泉先生精彩發言的話,那情形就如同俺自個兒跟自個兒打乒乓球,打出去一板,還要跑過去自個兒把球撿回來,那多沒勁呀? 所以,俺先自個說一通,等龍泉先生的例子~~~~~~~~~~~~~~~ <DIV class=detail_title>一、宋華強先生的《上博(七)·凡物流形》札記四則:</DIV>整理者釋“每”,讀爲“謀”。[9]魏宜輝先生讀爲“播”,傳布、傳揚之意。[10]按,與B寫法相同的字也見于《上博(七)·吳命》8號簡,當釋爲“姊”。[11]此處可讀爲“至”。“姊”屬精母脂部,“至”屬章母質部,韵部對轉,聲鈕相近。“”聲與“次”聲通,[12]而後者又與“至”通,[13]故“姊”可讀爲“至”。 二、單育辰先生:《佔畢隨錄之九》 《吳命》簡9: “唯三大夫其辱昏問之,今日唯不(謀)既(犯)矣,自是日以往,必(比)五六日,皆敝邑之期也。”吳走陳。 整理者曹錦炎先生把“”讀爲“敏”,並認爲“不敏”是說話者的謙稱。按,從楚簡用字習慣來看,“”一般都是用爲“謀”的,此處也應讀爲“謀”。“不謀”也就是沒有料想到的意思,“今日唯不謀既犯矣”是說現在沒料想到已經侵犯到您了。 按照龍泉先生的理解,把那個字釋爲“每”(龍泉先生眼裡從“女”的“每”哦!哈哈,肚子有點疼,笑得~), 俺還想問一句:同一篇簡文,這裡可以讀為“謀”的字(俺承認這個字是從“母”作的“每”吆),爲什麼與那個截然不同呢?此處作上從“母(毋)”下從“心”,與楚簡中其它的讀為“謀”的字同形,爲什麼呢?爲什麼呢? 請龍泉先生再睜大眼睛好好看看,單育辰先生的“按語”,明白了嚒?——估計閣下還是沒整明白:人家為什麼也要加上“楚簡”的限定詞,也沒說“在古文字中”或者“在戰國文字”喲~~~ 現在應該有點明白了俺為什麼要說閣下的例子是××例子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