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之琴舞》第二章
“思型之,思曼紳之,用求其定,裕彼不落,思…”
曼,當讀為“勉”,楚簡及傳世文獻中均多見“曼”、“免”二聲字相通之例,此不備舉。[1]紳,原括注為“申”,今按:“紳”可讀為“陳”或“敶”,上博二《容成氏》簡53“申”用作“陳”。毛詩《小雅·信南山》“维禹甸之”,《傳》:“甸,治也。”《周禮·地官·稍人》鄭玄注引作“惟禹敶之”。[2]《書·梓材》:“若稽田,既勤敷菑,惟其陳修,為厥疆畎。”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引上述《信南山》“甸”與《稍人》鄭玄注“敶”的異文,解“陳”為“治”。“曼申之”即“勉陳之”,勉力治之也。
“”,原括注為“頤”。今按:按照此字的隸定,其右上可能就是“巸”。《說文》巸從“巳”聲。上博三《周易》簡41“巳”用為“起”。“”恐當讀為“起”,“起”、“落”对言。
“裕彼”可能是形容詞 彼的結構,這樣的句式在《詩經》中多見,如《小星》“嘒彼小星”,《泉水》“毖彼泉水”、“孌彼諸姬”,《晨風》“郁彼北林”。
[1] 可參看白於藍《戰國秦漢簡帛古書通假字彙纂》,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5月,第773頁;張儒、劉毓慶著《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4月,第673頁。
[2] 賈公彥疏云:“鄭先通《韓詩》,此據《韓詩》而言敶。”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9月,第745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