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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颜孟

小心碰触“学术地雷”——也谈“姜广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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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9 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问一下,启思先生是?

以前好像没见过先生,请恕子居眼浊。

发表于 2009-5-9 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子居兄的态度我很欣赏,我来帮助子居兄来分析一下:

《光明日报》是强调学术性的大报纸,《光明日报》编辑在“清华简”五篇研究文章发表之前请先生帮助审看这批稿件,应该不是偶然的。而在“清华简”五篇研究文章发表之后,选择第一个发表先生的质疑文章,应该也不是偶然的。这样看来,先生说他的文章在网友讨论前已经提交给《光明日报》编辑部,应该也是合乎情理的:既然特邀先生帮助审看,那是拿到审读意见后才安排发表的啊。你再研究他的“《保训》十疑”,一条一条的,并不是一种学术论文的形式,正是他说的“审读质疑意见”的形式。

子居或许出于某种误解和冲动,做了不该做的轻易毁人清誉的事。不要说先生可能拿出他写于网友讨论前的文章证据,就凭你现在搞出的“雷同”列表来证明人家抄袭你也是很难的,因为帖到网上去的材料基本是从一般古籍中查出来的。你能查到,别人应该也能查到。你查到的材料一帖到网上,别人写文章引用的材料一旦与你撞车了,就说人家抄袭你的。这恐怕不合适。因为同样的材料可以从多种渠道得到,你一定要人家注明是从你这里得到的。这是强人所难的。

我仔细看了你的“雷同”对照表,堆上去的材料虽然很多,但真正能对得上的却很少很少。这很少的一点点,也不能就敲定人家是抄你的。大家都是明眼人,这一点是看得出来的。而对方的证据内容,你现在一点都不知道。你提出的材料只落得个“口爽”而已,在法庭上不一定构成证据,即使“雷同”,也不能证明人家是抄你的。何况不“雷同”呢。而对方拿着的证据,可能是有说服力的,何况《光明日报》到时候可能会出来提供佐证呢!诉小弟口直,案子打下来,子居兄“凶多吉少”啊!

发表于 2009-5-9 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哈哈哈哈

呼唤一上,知道上面这些人的IP么,你自己看一下不是外泄吧?

发表于 2009-5-9 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两天没来,热闹了不少。

看到这么多新面孔来给子居使“软”的,而不再是姜通过思古来使“硬”的,很为子居感到欣慰啊。子居,你看这么多账号“苦口婆心”地劝你,你不妨配合一下,姑且动动心,让它们有些成就感嘛。

发表于 2009-5-9 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是说上演一出“子居大破马甲阵” 
发表于 2009-5-9 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苦口婆心啊

用心良苦

良药苦口啊

甜食伤身

面对这么多的新网友,从厉害的、从道义的、从学理的、(从、有没有从金钱上啊?)。。。。。子居,你就从了吧

 

发表于 2009-5-9 0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晋侯之臣先生是说从戎么?
发表于 2009-5-9 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等等看嘛。开庭之前有一个法定程序就是“交换证据”,不许搞什么“偷袭”。如果真的是要上法庭,那就会提前把双方的证据进行交换,请大家不要担心,法庭会给一个公平的环境的。
发表于 2009-5-9 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就是,到时候姜广辉就是想不公开,也没机会咯

赶紧告俺吧,姜先生,子居俺求求您了。

发表于 2009-5-9 0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的证据是用英文写的,那就麻烦了,国土上根本就没有一个评判的机构。唉,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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