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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颜孟

小心碰触“学术地雷”——也谈“姜广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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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9 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明日报》是强调学术性的大报纸,《光明日报》编辑在“清华简”五篇研究文章发表之前请姜先生帮助审看这批稿件,应该不是偶然的。而在“清华简”五篇研究文章发表之后,选择第一个发表姜先生的质疑文章,应该也不是偶然的。这样看来,姜先生说他的文章在网友讨论前已经提交给《光明日报》编辑部,应该也是合乎情理的:既然特邀姜先生帮助审看,那是拿到审读意见后才安排发表的啊。你再研究他的“《保训》十疑”,一条一条的,并不是一种学术论文的形式,正是他说的“审读质疑意见”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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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说《光明日报》事先策划了“发布-质疑”这个陷阱?俺不这么认为。质疑文章极有可能是在网络舆论的压迫下才临时抱佛脚的结果。

如果真起诉,如果法院能够公平执法(俺很怀疑),子居的胜诉的可能性很大,至少不至于输。嗯,子居先生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倒是很仗义的。
发表于 2009-5-9 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产权庭”授理此案,必定极难审理。审理的主要内容又是刚见世面清华简的解释模式中是否抄袭的问题,等于完全用“因果关系”去量裁“自由意识”,是不是会难倒一大批法官?不如双方都把证据拿出来,看一看争议的焦点到底在哪里,论坛自有公议,何必增加诉讼成本?

 

发表于 2009-5-9 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俺已经举证了啊,大家都看得到的。当然俺保留了一部分,因为写进帖子的基本就已经能说明问题了。

至于姜那边,俺多次要求姜广辉把他所说的那两份给《光明日报》的复函公示一下,又说什么都见不到,有?没有?啥时间的?啥内容的?完全是未知啊。

 

[此主题已被 子居 在 2009-5-8 21:59:45 编辑过]

发表于 2009-5-10 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假设打官司子居输,也只能说是他的失误,毕竟他的证据在现在看来都是站得住脚的,绝不是捕风捉影恶意诽谤,最多公开申明并道歉;

 

而姜教授输了的话……嘿嘿

发表于 2009-5-10 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晋侯之臣先生是说从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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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滴、对滴

俺补赐你贝一朋、呃、不、是一个

你不好意思俺开口

 

发表于 2009-5-10 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啥,对扬晋侯先生休
发表于 2009-5-10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汗……看来还要子子孙孙永宝用了。
发表于 2009-5-13 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來啊!將此案一干人等提上堂來,待老夫請得包青天,再與定讞。退堂!

俺來打渾科的,別砸我~~~~

我閃先

 

 

发表于 2009-5-13 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老先生了,什么什么,我当年客串相声演员时说过某先生(记不真切是哪位先生写的了,时间太久)的一个段子:大意是两人吹牛,吹到最后,某甲说:我上嘴唇着天,下嘴唇着地。某乙说:哪你脸搁哪儿了?某甲说:吹牛人家都不要脸了!简单一句话也就糊过去了:闭门造车,出则合辙!法律上的事不懂,也不要懂。今天上课还说到,这么大个地方竟然容不下一个新语丝网,呵呵。窃以为子居先生还是要小心谨慎的好。你一个人斗不过这帮人,这倒底是个什么江湖,没人知道!

发表于 2009-5-15 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倒不是替子居先生担心,倒是替法庭担心,不要下一个糊涂的判决。

不过这几天可以不关心打不打官司,一条心看点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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